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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民办高校教育管理中学生话语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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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民办高校学生话语权问题日益彰显,如何对学生话语权进行有效引导是民办高校教育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对民办高校教育管理中学生话语权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学生组织参与高校教育管理建构理性学生话语权的路径选择,在民办高校形成“让说”、“敢说”、“会说”、“乐说”的和谐话语氛围,最终促进学生的成长、提升民办高校教育管理的水平。

论文关键词:民办高校;教育管理;学生话语权;学生组织

话语权是指主体自主表达自身思想、情感、见解和态度的一种权利。这一概念最初由米歇尔·福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旋即成为社会学、政治学、语言学、心理学等领域里的研究热点。随着“以人为本”和“民主管理”思想的滥觞,“话语权”这一概念也在教育领域被频繁提及,其中对于高校“学生话语权”的研究更是方兴未艾。

一、民办高校教育管理中彰显学生话语权的必然性

学生话语权是指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管理的过程中,为了不断完善自我,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向学校提出满足自我管理的要求和自我实现的愿望,通过直接或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过程对学校产生影响的权利。

已有对“学生话语权”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学生课堂的发言权利、学生对教师话语的挑战、学生在评价体系中的话语权等问题,鲜少有关于民办高校教育管理中学生话语权的论述。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与公立精英大学相比处于“草根阶层”,深陷于起跑线上先天不足、办学层次较低、社会认可度偏低、政府统筹规划与扶持力度不够、生源竞争激烈等外患;又面临着生源背景复杂、学生素质参差不齐、个性张扬、话语权诉求愿望强烈但又缺乏恰当的诉求途径,教育管理难度增大的内忧。要达成以质量求生存、以规模促发展、以品牌创格局的目标必然要求处于“草根阶层”的民办高校具有较高的管理效能、有较好的学生认可度,有公办高校不可比拟的教育管理特色和优势。

民办高校学生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自主择校的权力,也因缴纳比公立大学高得多的费用,而片面地把学校认为是消费与提供消费的场所,学生成为了消费者和顾客。这种地位的变化使得学生的心态也随之变化。加上社会文明的进步,信息渠道的多样化,学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知识。他们的自我意识、参与意识增强,要求“自由发言权”,并为自己的话语辩护,话语权的诉求日益强烈。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学校传统、单向的管理思维以及企图运用绝对的教育权力的魔杖将学生话语权掩盖的做法早已不可取,而且,注定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学校的管理模式及体系要被学生自愿接受是要建立在学生广泛参与管理的基础上,最直接的形式就是学生意见是否得到充分表达和合理采纳。学生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主体之一有权对与他们自身活动相关的制度制定、组织设计和管理流程等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得到科学合理的实施才能使其真心服膺于学校的教育管理。

在民办高校学生关心自己的话语权,这本身表明他们在接受学校教育管理的过程中开始了主体的理性思考。如能积极应对、因势利导,则将大大提升学生自我发展的自觉性和学校教育管理的有效性,并将对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产生积极的、强大的推动力。学生通过话语权的述说及与教育管理者的对话甚至是辩论,重建自身的认识系统,提高思维能力、判断能力、选择能力,减少与学校管理者的摩擦和冲突。同时,大学生话语权意识的发展及其维权行为的产生,必将推动民办高校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更新教育服务意识,促使民办高校更加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按照社会和学生自身的发展要求不断创新民办高校的教育管理理念,提升民办高校教育管理的水平,大胆探索较之公办高校更民主、更具特色的教育管理道路。

二、民办高校教育管理中学生话语权的现状

教育的本质是根植于个体心灵、开启个体智慧。师生必须以一个完整的、丰富的生命个体进入教育的场域。学校应该激发学生个体成长的潜力,而不是用一个框架去束缚他。同理,教育管理者话语的意义应该是激发学生去思考,成为学生思维的触发器。然而,在民办高校教育管理的场域中常常会出现制约学生话语权的现象。例如,某件事情如果被学生反映会威胁到教育管理者的利益,那么学生的话语会被扼杀在摇篮之中;再如,学生的话语权指向学校教育管理体制中与学生利益不一致的地方,则管理者会仅限于让学生在底下吵吵、发发牢骚,不了了之。久而久之,学生就不知道自己能说话、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不知道该向谁说了。主动“让渡”或放弃话语权,最后结果是学生“缄默寡言”或“集体失语”。究其原因是学校教育管理者常常“选择性失聪”,只倾听能够满足自我需要的声音,或自我话语的重复,而对不同的意见和对自己构成不利影响的声音却常加以排斥、压制或不做任何评价。学生的话语权被纳入教育管理者的强势话语场内,他们只是参与“同意的建构”,努力去追随教育管理者的话语,将自己的话语、需求与期望自觉的限制在教育管理者所许可的界限之内,发出与自己的真实世界、生活体验相隔离的失真话语,与自己丰富而生动的内心世界相疏离,从而使自己成为自己教育生活的“他者”、“旁观者”,甚至遗忘了自己作为主体的人是如何发出声音,遗忘了自己是教育的“在场者”。学生就是在这种被教化、被驯化、被灌输的教育场景中弱化了自我意识和求知、求真的欲望。

民办高校教育管理中学生话语权也存在另外一种表达方式:学校信奉“生源是生命”、“学生是教师的衣食父母”的信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设计了由学生对教育管理者进行评价和选择的制度。于是,教师开始使出浑身解数与学生展开拉锯战:纪律和出勤既要求严抓实抓狠抓,但又不能真正的做实,做到位,否则会出现学生给教师满意度报复性的低分;课堂上要风趣幽默,声情并茂、气氛活跃,否则学生不选或常逃这门课;平时和期末给学生成绩不能太严太低,太严太低了部分学生不高兴还可能借机投诉。在这样的制度下又催生了教育管理者“不是为教好学生而是为讨好学生”的无奈。学生动辄投诉至高层领导或监督机构、动辄让教师为学生的错误埋单。

可见,在民办高校学生话语权的表达处于“不自觉”的沉默与过度建构两个极端。这样非理性的力量抗衡与拉锯必将衍生出民办高校教育管理的“怪圈”。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既不是去堵住学生的嘴,也不可放任学生无序、无理的表达。 "

三、理性学生话语权建构的路径选择

由上述分析可知,过分凸显抑或是任意打压学生话语权都是不科学的。学生话语权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彰显或是抑制,而在于怎样制定切实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来引导学生话语权走向合理、有序。学校不可“掩耳盗铃”、漠然视之,亦不可任其无序、随性、不负责任的表达。学校需要正确引导、赋权增能,真正的倾听学生心底的最强音而不是“装听”,真心的尊重与接纳学生的话语权利而不是“假性赋予”。

学生话语即是代表“学生的声音”。学生组织(如班级、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具有制度化的角色结构和管理体系,以及为保障角色结构和管理体系相对稳定和有效的一套相应的规章和奖惩制度。作为高等教育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子系统——学生组织在凝聚学生力量、参与学校管理方面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学校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学生通过组织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通过组织合理、有序的表达话语权。

1.转变管理理念,合理引导学生组织参与到学校教育管理中,营造“让说”的氛围

基于民办高校学生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目的性、自主性、自为性和能动性的主体特征。无论是学生工作部门还是其他职能部门都要统一“以生为本”与“民主教育观”的管理理念,实现从传统行政化管理观到宏观指导服务管理观的转变,把学生真正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主体和完整的人来看待,从根本上赋予学生组织一定的自主话语权。引导学生借助学生组织的角色结构和管理体系参与到学校的教育管理活动中。

2.完善制度建设,保障学生组织参与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开创“敢说”的格局

要实现学生组织真正积极自主地参与学校的相关教育管理活动,还要从制度上予以倾斜和保障。通过建立学生组织参与制度和信息互通机制,扩大参与面,定期召开沟通会议、发布结果公告;针对学生要求及时了解学生需求及学校应答学生话语的反馈信息;与学校相关部门合作建设系统规范的信息提供与回馈制度,避免“暗箱操作”或“石沉大海”。同时,要规范学生组织参与工作的程序,细化学生组织机构的职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提升工作效率。让学生通过组织敢于发言、勇于批评,不被强势话语权裹挟。

3.加强教育培训,推进学生组织参与工作健康发展,培养“会说”的能力

会正确地表达自我需要、自我意愿的话语是学生需要通过学习才能发出的。真实细致而睿智的话语是学生对自己的生活开始思考、对教育内容产生理解、对生命意义有所体悟之后的结果。学校“让说”、学生“敢说”,还不能够真正起到既帮助学生成长又帮助学校改善管理、突破瓶颈的作用。学生不仅要有对学校教育管理的“意见”还要有建议。不仅能指出学校教育管理的不足之处还要能“切中要害”。这需要培养学生“看病开方”的能力。这种能力的获得需要学校争取相关的社会力量,如法律专业人士、相关专家学者、相关政策部门负责人教育培训学生及其组织,让学生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哪些时候针对哪些事情有表达自己话语的权利,从而真正地提高学生行使话语权的能力。

4.提高学生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责任意识,通过阅历和见识的增长形成“乐说”的文化品性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高等教育不是一种象牙塔内的教育,它要培养的是关心家事、国事、天下事的社会公民,它要为学生的公民意识养成负责。学生组织应担负起指导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责任,而不能仅限于组织的自我兴趣和自身发展把学校生活和社会生活完全割裂开来。

学生组织作为民办高校学生话语表达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基石应树立正确的参与意识、明确参与目标,不断创新参与内容和方式。这不仅有利于学生组织的自身建设,也有利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加强,推进和谐大学校园文化品性的建设。

四、结语

学生话语权利是学生主体在高校教育管理中发挥主动性、积极性的前提条件,是了解学生心理需要与实现学生合理利益的根本保障。民办高校需要认识到没有学生话语权,就没有真正的有效管理之可能;认识到话语权诉求的满足是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没有必要的话语权利的支持和庇护,学生就无法得到有效的存在和自主的发展。因此,必须引导学生正确面对自身利益诉求与民办高校举办者利益及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使其认识到自身权益实现的相对有限性,排除和抑制利益独占的非均衡思想,确立自律、自立和宽容共存的理性思维方式,通过组织合理、有序表达话语诉求,在对话中明辨事理,在分歧中寻求协调,在差异中谋取一致,达到自身利益与高校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和谐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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