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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幼儿告状的成因及解决对策

小编:

成年人所讲的“告状”,是指报告秘密或搬弄是非,是不正当的行为。而对于幼儿来讲,是不同的概念,是心理发育和人际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的正常现象。

儿童的道德认识还处于一个非常幼稚的阶段,道德概念和道德知识也是比较贫乏的。特别是幼儿园的孩子,对于是非、好坏与善恶的理解,带有明显的直观。什么是好,给我好吃的,和我一起玩就是好。玩具不借我而和别人玩就是坏……孩子就是根据个别的现象,具体的小事来看待好坏,判断是非的。由于年龄小,心理简单,心里有了什么思想,情感就马上表现出来,行动也特别容易暴露。不像年龄大的孩子,心理比较复杂,善于掩盖自己的思想。所以,往往由于一点小事,就极易引起他们的矛盾、纠纷,甚至动起手来。矛盾多,纠纷多,当然,“告状”的也就多了。

孩子们头脑里的观念,是在家庭、幼儿园集体生活环境中,以及父母和教师身体力行的熏陶中形成的,与他们平时所收到的来自各方面的“禁止”“许可”有密切关系。

孩子爱告状是他们的年龄特征决定的。教师(或家长)对孩子实事求是的告状要认真对待,及时予以正确处理,更重要的是强化孩子自我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渐淡化其“告状意识”或依赖心理。而如果鼓励他们的告状行为,则会使其他孩子争相效仿,以致独立处理的能力得不到发展,更重要的是,会使一些孩子养成窥视他人秘密的不正常心态,导致人格的畸形发展。

案例1:妇女节那天的美术课上,教师让幼儿在纸上画想送给妈妈的礼物。佳×对我说:“老师,你看,他、他、(带点哭腔说)在我的纸上乱画,这是我要给我妈妈的。”

原因分析:被别人欺负后,想寻求保护。

这种情况就属于依赖心理,4岁左右的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不时会出现一些分歧,有些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和处理,尤其是当自己受到了委屈,第一时间闪现在头脑中的想法就是向老师求助。实际上,这类孩子是为了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以求获得大人的帮助,是在寻求一种保护。

案例2:午饭后,幼儿洗完手在走廊里等待上楼午睡,过了几分钟,女孩跑到带班老师那对她说:“马老师,刚才李××把墙上的画撕掉了,刚才洗手时,他还玩水了。”

原因分析:检举他人,希望对他的是非判断做出肯定。

案例中“告状”的孩子常常是希望教师对他的“告状”,对他的是非判断能力做出肯定,渴望获得成人的肯定。这也是这个年龄阶段孩子的心理特点之一。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传统里,老师和父母对循规蹈矩的孩子一贯是鼓励的,所以孩子会检举他人。同时,也说明孩子有了辨别是非的能力。

总之,不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孩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正确公平的方法处理。不能以一种不理不睬的态度,或是以一种训斥的态度说:“就你喜欢告状。”针对不同的告状情形,处理的方式也应该不同,有的要表扬,有的要冷静处理。教师要了解幼儿告状的原因与特点,正确认识、看待幼儿的告状行为,科学引导与教育幼儿,使幼儿在这个过程中学会交往,学会解决矛盾。提高他们对各种行为的认知水平和评价能力,自己做出合理的决定,培养幼儿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密切幼儿间的友好关系,培养相互谦让、互相合作的优良品质,减少幼儿之间的摩擦。从而减少幼儿互相告状的行为。

在合理的界限内发展,懂得尊重孩子的权利,才更容易获得延缓满足的能力和形成的规律,而这些也是孩子未来获得成功的重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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