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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行政法改革

小编:陈文海

公共服务的概念是由20世纪初期的法国学者莱昂狄冀在其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理论框架下提出的,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行政法改革。

公共服务是现代公法的基本概念,也是现代国家的基础。莱昂狄冀提出的公共服务理论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的推广和讨论,从而建立并形成了关于公共服务的一整套理论体系。

在中国,服务行政概念的提出阶段大致是1995到1997年间。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总理最早于2004年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接着,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开启了一系列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政府改革热潮。在此过程中,各级政府和行政机构以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指导,改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民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逐步建立了一套公平、公正、公开的服务体制。

(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管控性政府而言,服务型政府是一种新的政府理论概念。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任务是提供公共物品和更好的做好公共服务,各级政府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均为为公共利益服务,并且应该不断地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方式,以提高其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从行政学和政治学相结合的角度来看,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型政府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社会和大众的需求为指导,把管理公共事务和为民服务作为其根本职能,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作为其根本任务。

(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

1.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指导理念。我国宪法对我国政府的服务模式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诉求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时时刻刻都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政府不论做什么都要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处处为人民着想,尊重人民的意愿,满足人民的需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坚持合理分权

分权思想最先是由西方国家提出的,随着全世界新行政管理模式的推广,该思想也对我国政府的服务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政府在治理社会的过程中已经不能充当全能政府的角色,这主要是因为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职能是社会管理和服务,其主要工作是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人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维护,因此一些细节的服务工作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分包给外部机构,降低政府的治理成本。通过适当的分权,可以更好的履行政府为民服务的职责,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减轻政府的压力。分权还要对各级政府的主要内容进行良好的划分,避免权力的过分集中,使各级政府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能够更好的开展自己的工作,如: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权力分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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