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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金融混业经营刚刚起步

小编:

今年3月,有消息说兴业银行有意并购华福证券,交通银行有意接盘苏格兰皇家银行持有的华英证券33.3%的股权,这两则消息搅动了市场,3月9日当天,兴业银行股票日涨幅高达8.72%。

市场有关金融混业经营的消息频出,如何看待这份市场热情,如何看待银行持有券商牌照,未来国内金融经营模式如何选择,《金融博览》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请他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金融混业浪潮刚刚起步

《金融博览》:近期市场上频传有银行将获券商牌照的消息,银证混业经营引发了市场极大的热情,您如何看待这份热情?

曾刚: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利率市场化深入,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混业经营动力。过去,银行有单一牌照就足够了,但随着竞争的加剧,单一牌照的价值开始缩水,它们会想办法拓展收入来源和运营模式以应对挑战。这也是市场化之后金融机构提高效率的必然选择。

从效率上来讲,混业更有效率。金融业在本质上有相通之处,银行有网点、有客户基础,这能便利其涉足投资银行业务。券商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源,包括渠道、客户以及资金方面的资源,商业银行都有,而且可能更好。从客户服务角度讲,混业也能提高综合服务的效率。金融的融合,或者说跨界混业发展是个趋势。

《金融博览》:这个热情背后的动力是什么?

曾刚:首先是范围经济。当成本既定的时候,向其他领域延伸发展,将带来更多的边际收益。商业银行的柜台上既可以卖银行产品,也可以卖保险、卖基金、卖券商产品,这就是一个范围经济。银行肯定会有向这个方向发展的冲动。金融有共通性,信贷和债券之间,和股票之间,在本质上有相通之处,这种共通性就导致有这种范围经济的存在,金融机构对混业经营有热情很正常。

分业监管下的监管套利是金融机构愿意混业经营的另一个原因。分业监管体制下,性质相同的业务往往有不同的监管规则,由此制造了套利的空间。比如,商业银行的监管通常较严格,会面临资本充足的监管、贷存比的监管,贷款额度的监管等等。但在投资银行监管上,由于直接融资体系下,风险是由投资者自担的,同样的融资业务,所受的监管就比商业银行要宽松得多。同样的一笔融资业务,在不同的融资模式选择下,所面临的监管成本不一样,这就是一个套利机会,哪个能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金融机构就会选择哪个。过去一段时间,我们所谓的影子银行,其实也是一个跨部门的合作,很多是银行、信托、基金和券商之间在进行这种跨部门合作,其实际上就是一种以监管套利为目的的混业交易。仅从金融的角度来说,我们认为它是更有效率的;但从监管的角度来讲,这种套利可能蕴含着一定的风险。

这样,这二者之间,就存在长短期,不同视角博弈的问题。从市场本身来看,混业经营的动力始终是存在的,一旦条件相对成熟,它一定会向这个方向去发展,我判断这个浪潮才刚刚起步。

《金融博览》:银行现在虽没有券商牌照,但实际上银行和券商以及其他一些非银行机构的合作也是非常紧密的,那么拥有这张牌照后,会对转型中的银行有很大影响吗?

曾刚:如果完全持有牌照,对银行的转型会好一些。在目前银行(尤其是大银行)的转型中,投资银行、财富管理都是重要的方向,而这些,是券商传统的领域。对大银行来说,利率市场化,利差收窄,它要寻找新的收益来源。其实这个新的收入来源,就是中间业务收入。当然,商业银行有许多传统的中间业务,如结算、银行卡,等等,但这些业务大幅增加的可能性很小。真正可以高增长的,在于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等新兴中间业务。以前给客户做贷款的业务,变成发债券,承销、包销,或者持有这个债券,收承销费,这个过程不占压银行资金,也不占用资本,风险相对较低,而利润率较高。

虽然还未获得券商牌照,但近年来,银行的投行业务也有飞速的发展,主要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以及财务顾问收入等等,目前其在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已经相当高。

所以说,尽管没有开放牌照,但并不妨碍银行往投资银行方向的转型。一方面它可以通过和券商的合作,来完成这个事情;另一方面,它本身也在提供一些除了股票承销和经纪以外的,其他的、非核心的券商的投行业务。实际这方面的业务,比如债券承销,现在银行都在做,而且做得比券商的规模还大。可以说,有了券商牌照业务做起会更顺畅一些,但有没有这个牌照不会造成根本性的影响

《金融博览》:真的实现了混业经营,就一定能实现优势互补吗?

曾刚:这是个有意思的问题。我也在观察,很早就有金融控股集团,但实际它们内部的协同效应做的并不一定很好。因为协同效应需要有管理的,集团内部成员各自是独立的法人,不是因为都同一个“姓”就能协同好的,中间是要核算利益的。

这个和金融集团的内部管理有很大关系。管理会有两难问题。就是如果协调得太好的话,相互之间就没竞争了。这个时候它就变成了一个银行下的多个分支部门,内部的竞争性就没有了,大家算账算得不清楚,相互推诿,结果就出现大企业病,效率不高。但相互独立,相互竞争,就有可能影响内部协同。由于不同机构之间部分的业务是重合的,比如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和券商的高端理财完全是一码事,都是给客户提供高收益的理财,它们的客户实际上是一样的,而且它们的产品实际上也是类似的。业务重叠下,任由其完全独立地竞争,很难实现整个集团的客户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能不能达到最佳平衡永远都面临着两难问题。这个对银行也好,金融混业经营集团管理也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这种集团化的管理实际上是很复杂的。它不是简单的上下游产业链关系,上下游产业链的管理相对容易,那是真正意义上的互补,而银行券商之间有一部分是互补的,有一部分是竞争的,现在就已经开始在竞争了。

不同金融集团的管理方式可能不太一样,但最好的方法就是在集团当中有一个核心的存在。比如银行是核心,那所有的业务围绕着银行来开展,当然这中间也会兼顾一定的竞争,这样不至于没有主线。

金融混业经营对监管是挑战

《金融博览》: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国内混业经营的具体情况。

曾刚:目前,国内“混业”有不同的层面,有大有小。大的有发起主体不同的,比如我们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以及招商、民生、兴业,这些以银行为主体发起去成立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一类。它们是银行出身,风控比较严格,而且是有核心的,这个核心就是紧紧地围绕着银行来展开,因为银行在资金、客户、网点等方面都占有相对优势,最适合往这个方向发展。

第二类是产业集团的控股公司,光大、中信都是这类发端于产业集团的金控集团,它们的主体是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目前大的就是这两个。中石化、中石油也有,它们的金控差不多也已形成了。中石油比较全,下面有昆仑银行,基金、信托都有,还有财务公司。它们在金融层面上没有核心,相对来讲,协同化效应不那么明显。

此外,还有保险控股的金融集团。未来可能会往以保险为核心的综合化平台发展。

再有一类是“小金控”。一些相对小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它们控股银行,比如参股城商行、农商行,在其中发挥一些重要作用;或是也去参股、发起一些保险机构,参与融资租赁,还有成立小贷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等。通过这些管理相对较松的准金融牌照,来达到综合化经营的效果,或实现与产业资本的深度结合,其原理与大型金融控股相类似,只是业务的层级和规模相对较低。

《金融博览》:这样监管就会有差异。

曾刚:未来的监管模式与架构,也一直在探讨。不同的模式,如果采取不同的监管规则,就又会引起更大的监管套利空间,这种情况在其他国家是出现过的。金融混业的监管研究很快会再次成为热点。而且这次的内容要复杂,以前就那么几个集团,一目了然,而且大部分是国资,管理相对容易。现在民资进来,它不在体制内,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些基本的规则和规章,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做到什么样的程度,相互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如何完成,是不是可以尝试一些功能性监管,现在这种比较僵化的监管模式已很难适应市场变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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