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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系统财务共享中心的构建

小编: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建立新的经费保障体制,解决长期困扰地方检察机关经费保障难题,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和提高经费管理能力,推进省级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检察系统正在积极探索省级经费保障,如何进行财务管控,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际大企业集团做法,通过建立财务共享中心的思路来推进省级经费保障的财务管控工作。

一、财务共享服务概述

财务共享服务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集团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纷纷建立起一个组织,将各个子公司共同、简单、重复、标准化的业务集中到这个组织,实施全集团的共享服务。多数企业的共享服务中心从财务核算工作的集中开始,此外还有涉及物资集中采购、人力资源集中管理、网络维护集中管理等方面的共享服务中心。

最早运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Financial Shared Service Center,FSSC)是美国福特公司,该公司针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将其中重复的、简单的和具有高度标准化的业务统一纳入到财务共享中心进行处理。财务共享中心创建的目的是为了整合财务资源,通过专门的管理机构,提高对财务信息的处理能力,从而提高企业集团的效率,满足企业集团内部各公司对信息质量的要求。检察机关财物管理方式与之具有相似性,业务流程类似,财务活动内容差异不大,也需要财务业务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建立财务共享中心是很好的参照。

近几年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规则、内部控制制度等改革都不同程度地参考了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日渐趋同。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规范上,吸取企业内控规范上好的做法,特别凸显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监督要素这三个方面。检察机关在财务管控方面需要有新的突破,引入企业先进的财务管控理念,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对财务集中进行管理,以此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此外,检察信息网络现已全面覆盖到所有的基层院,设计出一个软件,将会计业务进行集中处理,建立省级检察财务共享中心不是件难事。

二、检察机关建立财务共享中心的意义

(一)节约财政资金

通过建立检察机关财务共享中心,将原先分散在各个检察院的财务集中到共享中心,实现集中管理与专业化服务,从而减少基层检察院日常大量的财务报销、会计核算工作投入的人力、物力,使其有更多的精力集中到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绩效预算等高端财务工作上,这样既节省了人力,减少了冗余,又提高了财务专业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大大节约财政资金,减少重复劳动,降低行政成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基本原则。

(二)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在省级检察系统中因没有一个统一的财务集中管理平台,统一的财务核算体系,统一的会计科目,各单位的财务核算差异较大,无法对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装备费等有清晰明确的了解,省级检察院及财政部门很难对各县市检察院的实际经费需求进行掌控,不能即时了解经费信息,不利于检务保障。财务共享中心可以对管辖内的每个检察院,采取相同的、标准的、规范的财务流程,拥有每个检察的所有财务数据,可以实时进行数据汇总监测,且能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有利于检察经费的保障,缩小经费地区的不平衡性。

(三)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建立财务共享中心有利于准确编制预算,有利于绩效预算的评价工作,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检察预算经费由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装备费四大块组成。人员经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标准按实保障;日常公用经费定员定额;装备经费按统一的装备配备标准保障;办案业务费的标准,可以通过检察管理系统查询案件数量,从而核算出案件的精确成本,可以准确地编制下一年的办案业务费预算。

通过建立财务共享中心,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指南的要求,对财务流程进行再造,实施网上审批、报销,记账、预算控制,通过转账和公务卡报销,取消现金支付,使得每笔钱的去处一目了然,这样能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一目了然。

三、建立财务共享中心的构想

财务集中共享可以实现异地报销、异地办公、异地解决资金支付等非传统财务问题。也即在目前检察内网增加财务系统模块,财务系统包括财政资金报账系统、预决算系统、会计处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工资管理系统、票据管理系统等子系统。省级检察院财务共享中心,负责日常支付、会计处理、统一管理财务,各县市检察院负责原始单据的影像扫描及原始凭证的保管。财务共享中心流程图如图1。

下面就差旅费报销为例来说明报销流程。报销人在费用发生前登陆共享界面提交费用申请,经过分管副检察长申请批准后,由报销人将原始单据(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小票等)交给本单位财务人员,在财政资金报账系统上申请,录入出差日期、时间、地点、事由、文件、金额,并将原始单据扫描入库,其报销信息与事先设计的报销标准比对,符合报销标准的,发送给本单位主管财务副检察长审批,并经电子签名,由副检察发送给省财务共享中心,在省共享中心支付系统中设计动态监控系统,监控费用有无预算、是否超预算,符合报销的,由共享中心的工作人员将信息发送给省财政国库收付中心,进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由国库将款项直接划入报销人的公务卡。省财务共享中心根据支付系统信息直接生成会计凭证,纸质原始凭证由报销单位留存保管,共享中心的记账凭证以电子数据为原始凭证,由共享中心处理,自动生成会计报表。根据授权管理原则,县市有关领导及财务人员可以随时查询本单位财务情况,省共享中心相关人员全面掌控管辖内的财务状况。

再例举固定资产购置流程。首先,县市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将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的规格、型号、品名及使用人提出申请,然后将此信息发送,系统根据预先设计固定资产配备标准比对,符合购置条件的,再发给主管财务的副检察长审批、电子签名,发送给省共享中心,由共享中心负责购置,根据财政部规定需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流程进行货物的采购,购置后将由供应商将货物送到申请单位,经验收入库,由资产管理员把验收信息录入,包括采购发票,入库单扫描,发送给共享中心,共享中心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将款项划入供应商,同时系统自动生产固定资产登记信息,并进行账务处理。 产品和服务采购后延续跟踪质量管理:申请人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对所采购的产品的性能,后续的维保费用进行打分评价,并提出不满意的地方和希望改进的意见。评价结果作为之后统一采购时选择采购单位、产品的重要依据。建立信息传递与沟通的良好渠道,实现信息共享,也能及时发现问题,暴露出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起到很好的润滑作用,提高基层干警的参与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保障办案业务的正常运转,对于非标准化的支出,按报销金额的大小,设置审批权限,按先审批后支出的原则,进行费用报销。如差旅费报销超出限额就会出现预警,在修改金额之前不能进入下一步流程;还有对常规的支出项目金额有预测功能,在接近预算金额时候就会出现橙色预警。

简而言之,财务共享就是各县市检察机关通过影像系统扫描原始单据,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指南要求,明确采购报销流程,先网上审批,再由财务共享中心向省级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发送支付指令,由省国库系统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或个人。这样搭建了以网上集中报销管理平台为中心,预决算系统、会计处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工资管理系统、票据管理系统等子系统一体化的账务管理体系。这套财务管理系统能把财务各项业务整合在一起,规范透明,查询方便,有利于省财政给检察机关保障经费,进行方便、快捷、有效监督管理。

四、建立财务共享中心的保障

(一)制度保障

标准化且统一严格的管理体系是制度保障。由于实施财务共享服务,打破了原先的财务管理模式,使得分散在每个基层检察院的财务业务由一个共享中心来实现。为保障共享中心与管辖内的检察院有效地开展工作,更好地保障检务工作,就要求建立规范统一的共享服务管理制度,设立标准统

一、规范严谨、责权清晰、便于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接待、项目支出、会议费开支、办公家具配置等具体量化七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各项费用支出,减少了不必要不合理开支,也是厉行勤俭节约,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这需要一系列管理制度,使得财务开支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费用标准规范后,也便于在网上报销中进行统一处理,从而实现自动计算与审核,并通过预算控制系统,从总额及明细项目上对各单位预算明确设定,从而保证总体费用支出可控、可视,分项支出明晰,对每笔资金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动态监控。

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财政部门对一般性支出一再缩减,要从根本上控制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检务经费用在刀刃上,促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二)技术保障

省级财务共享服务需要构建完善、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而完善、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需要技术支撑。由省检察院建立共享中心配置系统服务器,辖区内的用户通过登陆共享网页进行日常操作,用数字技术将操作流程和标准固化下来,每个操作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每个操作环节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置,对重要的环节实行节点控制,能够有效保证财务制度的执行,避免操作的随意性,防止和杜绝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发生。系统应用后,执行操作规范的“软约束”要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只有完成“规范动作”,才能进行日常的财务活动。

近几年检察系统四级网络建设基本上全方位覆盖,也只需要在现有检察信息网络上整合财务信息系统,包括财政资金报账系统、预决算系统、会计处理系统、工资信息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票据管理系统等子系统,使得检察财务共享中心的财务信息系统能与省级财政国库收付中心进行有效对接,基本能实现日常财务处理工作。

现阶段财政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发展比较完善,能实现资金的实时动态监控,检察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各个子系统,软件开发设计可以参考财政部门现有的做法,聘请国内先进的财务软件开发公司来开发适用检察系统的财务软件。此软件通过设置报销标准和预算控制标准,能有效实现对每一笔资金自动审核,从而减少了人为因素,通过信息控制系统对财务进行管控。同时根据不同权限可以随时查询财务业务信息,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运行状况,对采购的固定资产和服务进行实时监督和全程控制。

(三)组织保障

建立省级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需要各级领导层面的大力推动,形成上下一体化的密切配合是组织保证。财务共享服务相应改变公司原来相关的管理模式、管理体制,牵涉不少人员的利益,因此系统上线具有较大的外部压力,实施具有一定的难度。例如实施集中报销后,所有费用报销信息都要在网上扫描系统同步公开,费用管理不再存有死角,不合规的发票、报销业务一目了然,这就对费用支出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批管理更加严格,费用审批权限也需要重新调整,必定涉及一定的利益管理层面调整,会削弱基层领导审批权限,也对基层检察院领导对财务知识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所有的财务业务放在共享中心处理,原有的一批财务人员面临岗位调整的风险,成为可有可无的辅助岗位,仅1人就能把票据扫描成电子文件、加上检索关键词、上传至管理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电子凭证,进入审批流程。所以,只有上级领导主动推动,下级领导干部积极配合,上下一体联动是实施成功的组织保证。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权不断加强,三公经费公开,要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是必然趋势,也有利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五、后记

当前“大数据”时代,需要对信息进行整合判断,为未来的工作发展作出决策。实施财务共享服务将改变传统财务管理模式,是现代管理思想方式的创新。笔者提出建立检察系统省级财务共享中心,通过在省级财政统一保障实施财务共享服务,建立标准化且统一严格的管理体系,完善而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各级检察系统的联动协作系统,有助于改变财务信息滞后失真、预算体系不健全、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保障了经费预算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服务保障系统化,可以解决财务管控中的难题,达到高效使用财政资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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