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论文网 >> 税费会计核算方式简析

税费会计核算方式简析

小编:郝松

纳税人经营活动中缴纳的税费在会计核算时有两种形式:一是无论纳税人适用哪种会计政策或者什么交易或事项,产生的税费会计核算都固定不变,比如消费税。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会计核算均为: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二是缴纳的税费应根据纳税人适用的会计政策或者是具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税费会计核算方式,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现就第二种形式分别从纳税人适用的会计政策和不同的交易或事项方面对税费的会计核算进行分析。

一、根据适用会计政策确定会计核算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1.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计算缴纳税费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科目。缴纳排污费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2.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计算缴纳税费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科目。

二、根据不同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会计核算方式

(一)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如果纳税人发生的业务属于主营业务或其他业务范围的,发生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均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计算缴纳税费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或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科目。

2.如果纳税人发生的业务最终确认为营业外收人或营业外支出的,则计算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应分别在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人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核算。

例1:某公司出售一座建筑物,取得价款300000元,应缴纳营业税15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50元、教育费附加450元,会计核算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16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050

应交教育费附加450

例2:某公司拥有一项专利技术成本为100000元,已摊销金额为50000元,对外出售取得价款60000元,应缴纳营业税3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0元、教育费附加等90元,会计核算为:

借:银行存款60000

累计摊销50000

贷:无形资产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0

应交教育费附加90

营业外收人6700

假如该项专利技术对外出售取得价款40000元,其他条件不变,则会计核算为:

借:银行存款40000

累计摊销50000

营业外支出12200

贷:无形资产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140

教育费附加60

(二)土地增值税。主营和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计算缴纳税款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实务中,有的企业财务人员对应缴纳税费的会计核算并不十分在意,认为只要没少纳税费就没有关系。其实,这种想法并不正确。在特殊行业中,如果税费会计核算不正确,也会影响其他税种的税负。

像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其金额时,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并不是据实扣除,而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在5%以内计算扣除。

1.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则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需要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和,大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则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应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在5%以内计算扣除。这就说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不能完全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同理,核算在管理费用科目中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也不能完全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这样就对土地增值税的税负产生了影响。

2.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则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需要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这样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其金额时,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能完全扣除。

热点推荐

上一篇:对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研究——以宁夏为例

下一篇:如何对幼儿进行德育教育论文 幼儿园关于德育教育之类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