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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遗产税开征的社会情绪、基本常识与共识基础的研究

小编:邵良杰

2013年11月16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发布,为我国又一轮热闹一时的关于遗产税开征的社会讨论画上了句号。现在很有必要对这次讨论中反映出的各种问题进行冷处理,毕竟,我国遗产税的开征仍然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以后的讨论应该在借鉴本次讨论的基础上进行。

一、重视反对我国遗产税开征的社会情绪

近十年来,我国遗产税的开征几乎都被遗忘了,但是2013年9月23日一个开征遗产税拟写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的传言,使其立刻像饼档里扔手榴弹炸开了锅,引起了全社会长时间的热议。更为吊诡的是,我国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虽然使普通民众非常不满,但在这次热议中,用以调节贫富差距的遗产税却遭遇了普通民众铺天盖地的反对声:

辛苦半辈子,攒了笔首付;还贷30年,被银行榨干,好不容易留给孩子一套房,却还要再交几十万的遗产税!这还有完没完?

公民自有房子只拥有70年权限,如何成为遗产?没有遗产,何来遗产税?

征收遗产税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养老模式。与美国以国家养老模式为主不同,中国是以居家养老为主,少数人群则依靠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在中国,赡养父母的责任是子女的,如果目前国家推出遗产税,必然会遭受很多反对意见。

一旦开征遗产税,将会有多少家庭开始提前财产转移,老人的未雨绸缪会不会成为不孝之子侵占父母养老钱的机会?到时候家庭悲剧是一回事,老人求告无门可是火烧眉毛,不能不管的。

综观世界上征收遗产税的国家都是社会福利做得比较好的国家,尤其是遗产税税负比较重的国家,他们都以较高水平的社会福利进行兜底。其实,这一点也并不难理解,当一个社会在孩子上学没钱、家人看病贵、购房困难、养老没保障等基本生活都无法切实保障的阶段时,人们对开征遗产税肯定持反对态度,只有社会福利保障健全了,人们不再对这些最基本的生存资料犯愁时,征收遗产税才有意义。

征收遗产税的三种可能后果是:孤儿寡母卖房缴税,富商巨贾移民海外,贪官污吏雁过拔毛。

莫让遗产税又成工薪族专利!冷税与遗产税成为中产税、遗产税将成为人头税!

开征遗产税是劫富不济贫!、开征遗产税是劫中产济政府!

开征遗产税是为了补社保基金亏空的大窟窿!

企业目前税负很重,很多企业己经叫苦连天,再来征个遗产税?

革命红官薄熙来的别墅,他老婆不杀人,你怎么征他税?

开征遗产税将会导致新一波更为迅猛的富人移民潮,减少国内民间投资,加剧民间资产外流,并对社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如果中国立刻开征遗产税,那么富豪们会迅速把资产或资金转出中国,最少有30万亿资产流出中国,那中国经济立刻彻底崩溃。

财富不透明,遗产税只是纸上谈兵!

有人总以美、英、法为例,主张征遗产税,可是为什么不学新西兰、澳大利亚、印度呢?印度与中国同是金砖五国,同是新兴国家,同是发展中国家,同是人口大国,它为什么不敢开征遗产税呢?

美国法律规定,捐赠免税,捐1块钱实际只捐了5毛,所以美国富豪喜欢捐钱,一是避税,二也能获得好口碑,三也能理直气壮享受纳税人的监督权,盯着政府的报告账单看。而在我国捐赠,除非是捐给官办的慈善机构,比如红十字会,可以凭发票抵税外,其他捐赠都是不能免的,捐钱还要另外交税,还查不到自己交的税都花到哪儿去了,这怎么能期待富豪慷慨解囊呢?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搜狐新闻客户端,对17 449人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0. 7%的受访者表示自己一直在关注遗产税的相关新闻。对于开征遗产税,63. 9%的受访者明确表示反对,25%的受访者表示支持,11. 1%的受访者认为不好说。此外,中青舆情监测系统的数据显示,9月28日至10月9日抽样了2 000条关于遗产税的观点,以年轻人为主的网民中,64. 1%反对征收遗产税;23 . 5%的人认为征收遗产税无依据。

这一切似乎都是因为拟征遗产税所致,但事实是,我国正在改革的路上,各种各样的问题都在一一浮出水面,方方面面的矛盾都集中呈现,就是不提遗产税,普通民众本来就对自己房奴的处境强烈不满,本来就对70年的商品房土地使用产权视为心头之患,本来就对晚年生活满腹忧虑,本来就对财政资金的严重挪用与浪费痛心疾首,本来就对政府的各种征税承诺很不信任,本来就对无处不在的特权腐败异常愤怒,本来就对只打雷不下雨的官员公布财产很是失望,本来就对只能管住工薪阶层的个税难以忍受,本来就对较重的税收负担多有抱怨,本来就对声势浩大的富豪移民潮不安和不满,本来就对垄断的官办慈善机构十分厌恶,本来就对与其他国家的税收竞争相当紧张与担心。也就是说,所有这些问题和矛盾正是普通民众对我国遗产税开征传言有强烈反应的社会心理基础。80万起征的遗产税传言无异于乘风放火,火上浇油,挑动和强烈刺激了普通民众最敏感的神经,使这些紧张、失望、担心、忧虑、不安、不满、厌恶和愤怒变得更加强烈,到了火山爆发的程度,而今天异常发达的网络舆论场则为这些情绪的发泄提供了最便当的出口。在这种情势下,如果反对遗产税开征的声音不是铺天盖地而来,那倒不正常了。正因如此,尽管在事起不久相关当事人就发表声明指出开征遗产税的传言失实,尽管一再有人强调80万的起征点只是10年前的设想,但民众却似乎有意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反对遗产税的声音没有丝毫的减弱;正因如此,纵然是我国政府承诺不开征遗产税,也仅仅能掐灭这一时的一根导火线,只有高度重视当下反对我国遗产税开征的社会情绪,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努力解决这些社会情绪所折射出来的各种问题,才是拆除火药桶之举,抚慰民心;正因如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得民心,因为它对前述社会心理的失衡起到了非常好的疏导作用。

二、捍卫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基本常识

事实上,让我国普通民众顷刻之间放弃仇富立场,群起反对遗产税开征,这一吊诡逻辑却是建立在严重违背基本常识的传言之上的。开征遗产税的传言说,我国拟开征的遗产税的起征点为80万。这是严重违反遗产税基本常识的。因为,如果我国的遗产税起征点真为80万,对城市有房者而言,那确实无异于人头税,当然要遭到一致的反对。但是,遗产税的第一个基本常识却是,于现代,遗产税逐渐只对富人征收,是富人税,而在当代,遗产税只对巨富征收,征收面不超过1%。而就我国当前的财富差距形势、征管力量以及社会心理而言,征收面能达到1%。就非常不错了。这意味着,在我国只有不到140万的富豪在去世后要被征收遗产税,按7. 2%。的死亡率计算,每年被征收遗产税的人只有1万;而财富品质研究院,《2012中国奢侈品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0月,中国千万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达到140万。ca这就是说我国遗产税的起征点(法定扣除额)不会低于1 000万,而且以后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而提高。

当代遗产税只对巨富征收,这一遗产税的第一个基本常识告诉我们,被征收遗产税的人不会是拥有一两套普通住房的人,普通人用不着担心将来要依靠子女养老,不需要担心享受不到社会提供的福利和保障,未来不至于卖房缴税,因而也不会在意70年的商品房土地使用产权的问题。一旦明白这一常识,普通民众都将不会为遗产税成为工薪族专利、中产税、人头税而担心,都将不会是遗产税的反对者而为巨富做炮手、挡子弹。

遗产税的第二个基本常识是,当代遗产税的功能是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特别是调节因社会贫富差距导致的社会心理失衡,而不是组织财政收入。遗产税具有正当性,只要社会贫富差距过大,征收遗产税就是必要的,就是有意义的,而且越是社会福利保障不健全,社会对贫富差距的容忍心理能力越差,征收遗产税就越有必要,越有意义。因此只有社会福利保障健全了,人们不再对这些最基本的生存资料犯愁时,征收遗产税才有意义这一说法同样是严重违反遗产税常识的。明白遗产税的以上两个基本常识,普通民众就能知道被征收遗产税的人数极少,也征收不到多少税金,就不会相信开征遗产税是为了补社保基金亏空的大窟窿了。

遗产税的第三个基本常识是国家不能支配遗产税税款。因为,遗产税的征收无论是被人们理解成劫富济贫,或者是损有余而补不足,抑或是替天行道,有一个共识是,在遗产税的征收中,有巨富、其他社会成员和国家三方主体,国家只是死亡的巨富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一种利益的协调者,而不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国家征收遗产税只是居间调节,而不是为自己提供的公共产品收取价款。由此也就决定了遗产税税款不能由国家支配,即不能像其他税种那样,统一汇总到国家预算中分配使用,只能作为专款,直接专用于贫困的救助,使其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使国家不敢冒天下之大不匙而挪作他用。因此,所谓的开征遗产税是劫富不济贫,、开征遗产税是劫中产济政府也是严重违反常识之举。遗产税的这第三个基本常识也说明,遗产税具有独特性,并不会因为企业的税负重就不应该向巨富征收遗产税企业目前税负很重,很多企业己经叫苦连天而不能再来征个遗产税只是一种借口。

遗产税的第四个基本常识是遗产税的开征不会导致富豪移民潮。因为,富豪移民是冲着移入国优质的教育、洁净的空气、安全的食品、完善公平的法制环境以及富人们最迫切需要的安全感等而去的,而不是因为没有遗产税。比如,我国的许多富豪都移民到了美国,但我国一直没有遗产税,而美国却有很完善的遗产税。因此开征遗产税将会导致新一波更为迅猛的富人移民潮,减少国内民间投资,加剧民间资产外流,并对社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很难说是有道理的。至于如果中国立刻开征遗产税,那么富豪们会迅速把资产或资金转出中国,最少有30万亿资产流出中国,那中国经济立刻彻底崩溃之说,只是一种威肋、。再说,对于这种避税性移居,政府并不是束手无策。比如,德国和美国的税法都规定,对于避税J险移居的公民,从其移居的当年算起,在未来10年内仍视其为国内的税收居民,对其境内外的全部所得仍要课税;意大利的税法则将移居到一个避税地国家的意大利居民永久性地视为其税收居民,要其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等还对移居国外的个人开征移居税,即对其没有实现的资本利得课税。而单就遗产税而言,各国政府仍可以对富豪移民采取类似赠与税那样的反避税措施。

遗产税的第五个基本常识是遗产税并没有被各国废除。一些学者不顾事实,硬说遗产税己被各国废除,事实是,美英法德日韩等世界最有影响的国家不仅没有废除遗产税,而且还纷纷提高了遗产税负担。而己经废除遗产税的国家或地区无非是三类:避税地(如香港)、移民输入国(如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很小的国家或地区,与我国都没有可比性。印度比较特殊,值得一说。尽管印度作为与我国可比性很强的国家,早在1985年就己废除了遗产税,但事实上,印度并没有因为废除了遗产税而吸引了几个移民或多少国际投资,而且,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研究员田辉的说法,印度目前正在考虑重新开征遗产税。

遗产税的第六个基本常识是遗产税开征的必备条件说不能成立。不少人认为只有建立了严密的个人财产信息网络,才能开征遗产税,或财富不透明,遗产税只是纸上谈兵,由此得出我国遗产税开征的时机还不成熟的结论。此即遗产税开征的必备条件说。这一观点既不符合事实,也在理论上难以说通。就事实而言,早在二三百年前,荷英法美等国就开征了遗产税,但当时并没有建立个人财产信息网络,更谈不上财富透明。就理论而言,当代遗产税只对巨富征收,为了对这些极个别人征收遗产税而要求在全社会建立严密的个人财产信息网络,或要等到这一网络建立了才征收遗产税,都显然太过奢侈,根本没有必要。这正如给人看病,不必要求病人是透明的,只要医生掌握X光透视技术,或会号脉就可以了。正如没必要担心检察机关能不能查清贪官贪占的财产一样,也不必担心征税机关征收遗产税的能力,遗产税只对每年去世的人中不到1%,甚至1%。的人征收,征税机关完全可以采取精兵悍将战略,完成这项任务。再说不下水永远学不会游泳,不开征遗产税就要求征税机关有多高的征收遗产税的水平,这无异于只有会游泳才让其下水。也不必担心遗产税的征收成本太高,因为遗产税的征收面很小,税源很集中,税收负担很高,应税财产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征纳双方都具有相对较高的财税法律素质,征税的收入成本比之高是其他税种难以企及的。不用相信一些人所说的以(美国)1998年为例,遗产税收入为230亿美元,而征税成本为480亿美元,其成本高于税收收入多达250亿美元。一是因为这些数字出自美国鼓吹废除遗产税之集大成者《遗产税经济学》一文,而且这是其唯一来源,也只是一个专家个人的估计;而与此截然相反,也有美国专家估计,美国1999年遗产税的征管成本与其收入之比只有7 % 。二是因为如果事实确实如此,无论是以美国人民对政府监督之较真,还是以美国共和与民主两党竞争之激烈,抑或是以美国一般富人对遗产税之憎恨,都没有不闹翻天的道理。总之,不仅不是只有建立了严密的个人财产信息网络,才能开征遗产税,而且,遗产税的开征还能促进全社会个人财产信息网络的建立。同样的道理,一旦我国开征了遗产税,则必将在巨富们的强力推动下,打破我国慈善组织由官方垄断的格局,促进慈善事业的兴旺发达,而不是只有破除了慈善组织的官方垄断,才能开征遗产税。正是因为遗产税开征的必备条件说既不符合事实,也在理论上难以说通,其所谓的我国遗产税开征的时机还不成熟的结论也就不能成立,而只是托词。

遗产税的第七个基本常识是遗产税的开征与反腐败无关。尽管普通民众关于严厉惩治腐败行为的要求再合理正当不过,但惩治腐败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运用专门的手段,由专门的组织机构实施。无论如何,遗产税不是暴力工具,无法要求其有侠盗或革命那样除仇解恨的效果;无论如何,遗产税法不是《反腐败法》,税务局也不是纪检委或检察院,无法要求其对富人财富来源的合法性做出判定,更无法要求其对腐败的敛财行为进行查处惩治。也就是说,在遗产税的视野中,没有腐不腐,只有富不富。如果遗产税真要被用于反腐,那只是对遗产税的矮化和擅用,必然今天能够因为反腐生出一个税种,明天也可以因为舆论去践踏法律和规则,其危害绝不亚于腐败。因此,如果革命红官薄熙来的别墅,他老婆不杀人,你怎么征他税只是意在反对在遗产税的缴纳上搞特权,那自然是有理的,但如果意在许多人要求的遗产税反腐,那就大错特错了。无论如何,反对在遗产税的缴纳上搞特权,也不能成为反对遗产税开征的理由。因为,以反对在遗产税的缴纳上搞特权为理由,反对遗产税开征的结果是,免除所有巨富应当承担的遗产税责任。应当是既要开征遗产税,让巨富们承担遗产税责任,使所有巨富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利益公平,也要反对在遗产税的缴纳上搞特权,使巨富们相互之间的利益公平。

究其实,在我国,这些最基本的遗产税常识之所以被这样严重违反,自然是因为我国的普通民众对这些基本常识严重缺乏,但更重要的原因则是我国富人及其代言人从自身利益出发,有意搅浑水,千方百计想裹挟普通民众,阻挠我国遗产税的开征。因此,必须通过坚持不懈地大力普及宣传遗产税知识,增强普通民众的免疫力,积极参与遗产税论争,刺破各种传言泡泡等多种方式,坚决捍卫遗产税的基本常识,使我国的普通民众和政府不被忽悠,不致于对遗产税的开征失去正确的判断能力。

三、夯实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共识基础

我国普通民众之所以如此容易被忽悠,如此容易被裹挟到反对遗产税的行列,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我国遗产税开征缺乏坚实的共识基础。

为什么要征收遗产税?为什么没有其他任何一个税种更令人如此关注?因为遗产税是对死亡者征税,或者是因死亡而征税,对活人征税的理论显然对其没有说服力,更何况那些遗产在流量状态时己征过商品税和所得税,在存量状态时也己征过财产税,以征收其他税种的理论显然不能说明征收遗产税的理由。回答这一问题的逻辑应当是:因为遗产税具有正当性,即遗产税是应当征收的;因为具有正当性的遗产税的开征能发挥某些特殊的功能;因为解决某一重大的社会问题迫切需要发挥具有正当性的遗产税的这些特殊功能,所以遗产税的开征才具有必要性。即只有按照遗产税的正当性(法理)遗产税的功能遗产税开征的必要性的理路,进行说理论证,才能令人服气,才能使民众在这一基础上形成遗产税开征的共识。所以,这一理路及其论证就是遗产税开征的共识基础。

但是,在以往,对为什么要征收遗产税这一问题的回答通常是为了调节(缩小)贫富差距,需要征收遗产税,或者是征收遗产税能够调节(缩小)贫富差距。由于缺少了对遗产税正当性,即为什么遗产税应当征收,这一最为关键和前提性问题的论证,这一回答就导致了将为了或能够等同于应当的荒谬结果,就像在说:为了治理人口膨胀,所以应当杀掉一些人,或者抢劫能够致富,所以应当抢劫。正因为以遗产税目的的正当性证明遗产税开征的正当性,或以遗产税功能的有用性证明遗产税开征的正当险,这样的回答答非所问,似是而非,自然不能令人服气,因而无法成为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共识基石出。 当代遗产税的正当性或法理在于,因为一小部分人在社会上处于强势,对本应属于全社会的各种资源形成了垄断,进而利用其垄断地位,制造了有利于自己的分配方式,在分配中占有了其他人应得的财富。垄断本身常常就是一小部分国民对全社会己有财富的独占,垄断又使这些人得以在新创造的财富中对他人应得部分不断占有,由此形成巨富、暴富。这就是所谓的赢家通吃,胜者全得。而能被垄断的各种资源,也不只是技术,除个人天赋、个人能力和个人努力以外的土地、森林、草场、矿产、环境、人文、历史、知识、资本、权力、信息、组织、人气、话语权等,无一不是。因此,赢家通吃、胜者全得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而能够通吃或全得的赢家或胜者尽管是国民中的一小部分,但绝不是个别。这些资源属于全社会,因而称其为社会资源。因为这一小部分国民的巨额财富中,有相当多的份额应属于全社会和来自全社会,因而应该归还给全社会,而不能遗赠给自己的后代。而能承担起这一归还角色的,非国家莫属,国家能据以完成这一归还任务的最佳方式,就是税收。这就是遗产税。

具有正当性的当代遗产税具有保障社会自由竞争、帮助巨富尽情行善、引导青年自立自强、疏导社会失衡心理等四大独特和重要的功能。当代遗产税保障社会自由竞争的功能是指,当代遗产税通过将去世的巨富占有的财富分割出一大块,专门用于救助最穷的人,能最有效地缩小贫富差距,同时消除极富和极穷这两个最具危害的尖端,避免社会的自伤甚至毁灭。因而,遗产税虽然总的收入不多,但因为从一个最关键的地方征收,又使用在了另一个最关键的地方,能最有效地解决这两个非常关键的问题,能打断或避免贫富差距的代际遗传,防止超级富人阶层出现;而且能打断或防止巨富家族财富过度的累代积聚和集中,防止一个永久的特权阶级出现,避免其家族成为巨无霸,垄断一切,统治整个社会,固化利益结构,窒息社会活力,从而为社会一般成员拓展发展空间,疏浚上升通道,使人人都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抱负,使人人都有机会通过自身的努力奋斗,进入社会的最上层,为社会创造财富,做出贡献。由此保障社会自由竞争的永续进行,促进社会效率的不断提高。

当代遗产税帮助巨富尽情行善的功能是指,当代遗产税制度规定,巨富捐赠给慈善公益事业的遗产,可在应税遗产中扣除。这意味着,巨富向慈善公益捐赠的每100元遗产中,大约有50元是国家减免的遗产税额,巨富真正向慈善公益付出1元,其他社会成员就会默默地同样付出1元,为巨富成就2元的功德和美名。而且一些项目还可以要求国家财政资金配套,这更是巨富功德和美名的放大器。更重要的是,这些捐赠的方式,可以是成立巨富自己的私人基金,由巨富自己设置运行机制和物色管理人员,从事巨富自己选择的慈善公益项目。这更是对精英巨富事业(慈善公益)的极力支持,是对精英巨富选择(慈善公益项目)的极大尊重,是对精英巨富才智(对基金运作机制的安排和管理人员的物色)的极度信任。在这一机制下,精英巨富能获得充分的自由,可以尽情行善,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能使巨额财富发挥最大的作用。

当代遗产税引导青年自立自强的功能是指,当代遗产税的征收和可以尽情行善的慈善公益捐赠税前扣除制度,支持和鼓励精英巨富不留多少遗产给子女。这不仅契合精英巨富所具有的最重要的财富并不是金钱或物质,而是勤奋诚信的品质,是坚忍不拔的意志,是出类拔萃的才干的高尚的财富观,而且体现出对精英巨富就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人性体悟的深刻认识,更是对精英巨富关于太多巨富子孙精神空虚,追求物质享受,寻求感观刺激,糟蹋巨额财富,胡作非为,危害社会,或骨肉失和,遭人算计,是说不尽的凄惨悲凉的不忍的真正理解。这不仅能帮助精英巨富的子女们形成不依赖父祖辈的遗产,不劳而获,做寄生虫,而应该依靠自己的勤劳和创造,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而且能引导全社会的青年自立自强,使社会永远充满朝气。

当代遗产税疏导社会失衡心理的功能是指,当代遗产税的征收,能够发挥社会情绪宣泄功能和社会心理支持功能,能够化决气为祥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由此可见,当代遗产税尽管收入不多,但具有非常独特和重要的功能,己成为当代社会和谐稳定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杠杆。

只要理解了当代遗产税的正当性,认识了当代遗产税非常独特和重要的功能,就不难得出遗产税在我国应该发挥更大作用的结论。因为众所周知,我国的贫富差距己经进入世界前列,而且仍然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更为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其他各国的社会贫富差距是几百年不断积累的结果,但我国如此巨大的社会贫富差距则是在短短30多年形成的,其贫富差距扩大之快,是世界少有,据美国《芝加哥论坛报》评论称,中国己成为过去10年里亿万富豪数量增长最快的国家。可以说,我国目前的社会贫富差距状况实在是一发千钧。因此,遗产税的开征既刻不容缓,又大有作为。

毫无疑问,当且仅当民众理解了当代遗产税的正当性,认识了当代遗产税这一非常独特和重要的功能,进而懂得了一国遗产税开征的必要性,才可能在该国遗产税开征的其他问题上形成共识。因此,理解当代遗产税的正当性,认识当代遗产税非常独特和重要的功能,进而懂得一国遗产税开征的必要性,是一国遗产税开征的共识基础。可以设想,一旦我国民众拥有了这一共识基础,就不会对我国遗产税的开征紧张、失望、担心、忧虑、不安、不满、厌恶和愤怒,反对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声音就会化为拥护的欢呼声,而那些严重违反当代遗产税基本常识的言论也将再难有市场。因此,必须深入理论研究,探求遗产税真理,强力宣传普及当代遗产税基本理论,努力使我国民众真正理解当代遗产税的正当性,充分认识当代遗产税独特和重要的功能,进而真正懂得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必要性,以夯实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共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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