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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城市园林树种规划现状的思考

小编:

摘 要:城市园林树种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水平不仅关系到园林景观的可观赏性,还会影响当地的生态平衡,给人们的生存环境带来影响。本文以江苏省为例,对我国城市园林树种规划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几个规划策略。

关键词:城市园林;树种;规划

中图分类号: TU9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0-49-2

0 引言

城市园林树种规划是城市建设中较为重要的一项工作,是改善人民生存环境,维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园林是城市的自然空间,是以植物种植为主,具有保护城市环境,维护和改善城市生态平衡的功能,因此,做好城市园林种植物的选择和规划,可有效提升园林绿化建设的速度、质量及其综合效益。本文将以江苏省为例,对其城市园林树种规划进行分析。

1 我国城市园林树种规划现状分析

我国国土面积地域辽阔,为提高研究的针对性,本文以江苏省为例,对我国城市园林树种规划分析如下:

1.1 数量与种类

对江苏省各市绿地系统进行调查统计,结果发现全省绿地中应用的绿化树种中针叶树种大约有70余种,包括阔叶乔木200多种,阔叶灌木100多种,本质藤本30余种以及其他竹类30余种。全省城市绿地中,阔叶树种主要以引种栽培类居多,其中,苏南地区常用植物中这一比例高达70%,苏中为80%,苏北为77%,苏南地区园林树种资源丰富,植物多样性较高;苏中地区园林种类明显减少,而苏北地区种类更少,且雷同性较高。

1.2 应用比例分析

江苏省城市绿地中阔叶树种的落叶常绿比为2.5:1,常绿树种占总量的1/3;常用的落叶阔叶树种与常绿树种之比不足3:1。常用灌木、藤木、和常绿乔木主要集中在少数几类树种上,应适当增加其他树种在城市园林建设中的比例。苏南地区常绿树种比例高于30%,乔木、灌木、藤本植物的使用比例为6:4:1,常用落叶和常绿树种比例为5:2;常绿树种达到30%左右,乔木、灌木和藤本植物比例接近7:4:1,分配比例合理,植物种类满足多样化需求。苏中地区落叶和常绿树种比例接近5:2,常绿树种达到30%;乔木、灌木和藤本植物比例为6:4:1;常用落叶和常绿树种比例为5:2,但乔木、灌木和藤本植物比例仅为10:7:1,需适当增加藤本植物的比例。苏北地区植物种类分配比例失调,常绿树种总量明显较低。

1.3 乡土树种应用分析

据统计,江苏省可在城市园林建设中应用的阔叶乡土树种达200余种,木质藤木和竹类分别有25种和11种;而在城市绿地系统中应用的阔叶树种仅为100余种,而且多数是在自然环境的保护区或半自然的公园绿地中出现,在城市中应用的不到50种,可见,有70%以上的乡土树种资源并没有在实际中得到有效利用。苏南地区乡土树种资源丰富,利用率较低,其开发空间较大;苏中地区有乡土树种资源123种,而使用的仅为20%左右,应用种类较少;苏北地区山地多,受海洋性气候影响,乡土树种种类丰富,而用于城市绿地系统的比例为30%,这主要是由于城市生态系统限制了植物的生长,需要克服技术难题,才能大力推广应用。

2 城市园林树种应用现状问题分析

2.1 引种栽培比例过大,乡土树种利用率不高

江苏省城市园林引种栽种占主导地位,并在景观特性、环境适应方面表现出了较强的优势;但过高的引种栽培树种应用,对江苏地区景观特色、物种多样性及生态功能的提高起到了限制作用。乡土树种是本地区植物种类,适合本地区生长,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因此应该大力提倡乡土树种的应用。

2.2 园林树种单一性、雷同性明显

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是以生物多样性为基础的,而生物多样性建设和保护主要体现在城市植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建设上。就江苏省绿地系统建设现状而言,单一化比较严重,几乎被几种常见树种所垄断,不仅影响造景效果,还会导致城市生态系统的不稳定,降低对病虫害的抵御能力。在城市建林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合理搭配,构建物种丰富的、多样化的生态系统。

3 城市园林树种规划策略

3.1 树种规划思路

城市园林树种规划应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构建完整、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为主导,坚持植物多样性保护和丰富园林植物种类的方针,充分利用和保护本土树种资源,创造赋予地域特色的园林景观。就江苏省而言,应根据城市园林树种规划现状,结合植物群落学、园林生态学、景观生态学、美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不断丰富城市树种种类,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植物种类得到明显提高。规划时还要坚持四项原则:可持续性原则、综合性原则、适地适树原则和特色原则。

3.2 规划内容

3.2.1 应用比例规划

城市园林树种规划应按照自然规律和城市特点进行科学规划,为确保规划的合理性,本文从常绿与落叶树种比、乔木与灌木物种比、速生与慢生比三个方面进行规划,各地区可根据自身的地域特点以及气候特点对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以加快城市绿地建设。苏南地区常绿与落叶规划为1:1,乔木与灌木规划为3:2;速生与慢生比例控制在1:1至1:1.5之间较为合适。若处于苏南地区的长三角平原、丘陵城镇地区,可适当提高落叶树种的应用比例。苏中地区常绿与落叶比例为1:3;乔木与灌木比例为3:2,速生与慢生比苏南地区一致;苏北地区常绿与落叶比为1:4,乔木与灌木、速生与慢生比例同上。

3.2.2 树种应用规划

苏北地区属于温带季风性气候,地带性植被为落叶阔叶林带,因此,可将落叶树种作为城市绿化的主体,然后根据树种的适应性及气候因素进行合理选择。连云港地区可规划七叶树、红楠等亚热带成分物种;而乡土树种资源上可利用栎属、枫香树等营造特色景观,体现温带落叶类植被区城市特色。苏中地区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植被以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为主,且具有明显的过渡性。扬州地区可选择性较多,淮安地区则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整个地区树种资源相对丰富,对建造常绿落叶型园林景观十分有利。可选取女贞、垂柳和竹类为基调树种,营造地方特色。苏南地区地处北亚热带南部,植物过渡性明显,种类丰富,园林景观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该地区可以香樟、桂花和悬铃木为基调树种,构建依托传统寺庙文化的特色植物景观。

3.3 提高城市园林管理水平,确保规划的落实

部分城市制订了园林树种规划,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体系,导致各项规划并未得到有效实施,影响了该地区的绿化效果。为此,本文提出应加强城市园林部门的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有效措施得到贯彻和落实。首先,及时向苗圃、园林设计公司等相关规划执行人员公开规划,或将其作为项目招标文件的参考资料,提高规划文案的公开度;其次,对各项规划文案或文本进行电子化,存储在信息管理平台,为后期的查阅提供便利;最后,园林管理部门可将树种选择纳入评价体系,将其作为项目评审的指标,监督各地市园林建设工程中的采用情况,充分利用管理层的权力促进树种规划的落实。

4 结束语

园林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园林规划水平高低不仅关系到园林本身的可观赏性,还会对园林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江苏是我国极具代表性的一个省份地区,该地区物种丰富,为城市园林树种的规划提供了保障,为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阶段,该地区城市园林树种规划上存在引用比例过大、树种单一等多项问题,影响了多样化生态系统的建设,应重新确定树种规划思路,按照可持续性、综合性、适地等原则,从树种应用比例和树种应用规划两方面进行调整,加强管理,为构建丰富、多样的生态环境系统提供有力保障。

参 考 文 献

[1] 王智.江苏省园林树种规划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9.

[2] 刘海涛.我国城市园林树种规划现状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5(07):155.

[3] 周婧.我国城市园林树种规划现状研究[J].现代园艺,2014(20):145.

[4] 王瑾.城市园林绿化树种设计和规划[J].现代园艺,2016(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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