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区别(三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区别篇一
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一)全面覆盖原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突出重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三)分级负责原则。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学校常规管理体现规范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成立柳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梁根全 县教育局局长
王廷继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谭广淋 县教育局副局长
韦 师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韦恒飞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谭以华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谭海军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覃金辉 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股长
周立明 县教育局政策法规室主任
韦初茂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韦 林 县教育局党办主任
林木章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彩燕 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黎正勇 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 任:韦 师(兼)
副主任:韦恒飞(兼)
谭以华(兼)
成 员:王冬梅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韦秋琴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兰 珺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锦学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
(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
1、20xx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
2、20xx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
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5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20xx年3月,县教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2、20xx年4月成立 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
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6月—7月。
(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
(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底或20xx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
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参与评估工作。
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
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
柳江县教育局
20xx年7月10日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区别篇二
蚊子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病媒生物,其传播疾病包括登革热、乙脑等传染病,直接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扎实做好灭蚊工作,为全体干警创建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方案。
在全院集中开展大面积灭蚊活动,重点是食堂、厕所各庭室办公室等蚊孳生地,通过灭蚊,提高本院卫生质量,创建干净、整洁、优美、舒适、宜居的环境。
按照“治本清源”的原则,把工作重点放在蚊虫孳生地点清理上,通过环境整治,消除和减少蚊虫的孳生地。特别是食堂,食堂要做好整改工作,务必从根源上尽量减少蚊虫的繁殖。
统一组织指挥,各庭室应按照方案,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统一时间、统一行动,以达到灭蚊效果最大化。各庭室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认真开展本辖区、本庭室的灭蚊工作。
一是搞好人员培训,使参加消杀人员掌握消杀知识和预防药物中毒常识。二是各单位要建立消杀队伍,备好药械,明确责任目标。搞好宣传发动,做到全体干警动手、共同参与。四是选好专业队伍集中杀灭点位,制定集中杀灭计划。
在灭蚊活动中,要始终把环境整治放在首位。要在巩固前阶段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按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药物消杀。
庭室消杀工作应采取督查和自查、自评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各庭室要做好灭蚊工作资料的整理、汇总、存档工作。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区别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上旬,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报名工作,可以初中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也可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单独报名。局直属初中学校纳入兰山考区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入罗庄考区组织、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河东考区组织。八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九年级学生20xx年未能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随八年级一起报考,九年级已经参加过地理和生物考试的学生不能重复报考。报名考试人数作为监测县区和学校控制辍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的高中录取政策;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中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参加考试。学业考试报名前学校需要完成考生的信息核查工作,考生报考信息须同学籍信息一致。考生报名数据使用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采集和上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要将九年级学生20xx年参考的地理、生物成绩及20xx年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考试和考查科目的原始成绩存档备查,同时按要求折算成实际计分成绩和等级,导入文化课考试编场库,20xx年5月20日前刻录光盘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编场库同时单独上报。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包括听力残疾学生),报名时须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在考试管理系统中标注特殊考生标志,并打印出特殊考生名单,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存档。凡报名时没有申报的,一律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特殊考生加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各类初中应届在籍在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可给予鼓励性或照顾性加分录取。具体标准如下:
(一)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1)
(二)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2)
(三)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3)
(四)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因公牺牲证明书或残疾证, 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特殊考生代码为4)
(五)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持独生子女证或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 10分。(城市和农村独生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5,农村双女绝育家庭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6)
(六)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持侨办、台办或公安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5分。(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7,少数民族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8)
(七)对于 500hz、1000hz、20xxhz、4000hz 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 40 分贝(hl)的考生,凭我市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英语听力测试的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听力测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0/80。(听力残疾学生的特殊考生代码为9)
*注:第 1—3条加分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 12 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4科。
(一)语文、数学满分为 120 分,英语(含听力)满分10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其他各科目满分为 100 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的比例:物理为 70%,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为 50%,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各为 20%,体育与健康为 60%。满分总分为 710 分。
思想品德考试采用开卷考试方式,成绩以等级呈现,不计入总分。其他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考试前下发考试说明,明确各科命题原则、内容范围、考题形式、样题范例等。
(二)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四)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最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xx 年修订)》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五)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的测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其成绩分 a、b、c、d 四个等级,其中 a 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 30%,体现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考查科目等级要以适当的方式告知考生本人。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和考查科目一般安排在 4 月中旬至 5 月中旬,具体实施时间由各考区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时间为 20xx年6月14日至16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点设置由各考区本着安全、尽量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同一考场内的两名监考教师必须来自两所不同的学校或单位,且不能监考本人所在学校的学生。
(一)科目分值及成绩呈现形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和实际分数两种方式呈现。成绩达到科目总分的 90%(语文达到 85%)及以上记为等级 a;达到 75%至 89%(语文达到 75%-84%)记为等级b;达到60%至 74%记为等级 c;59%及其以下记为等级 d。
(二)考试成绩查询。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于 6 月30 日前公布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进行查询,或到原毕业学校领取考试成绩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除按市教育局要求提供的个人成绩通知单和查询方式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更不得将本次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县区、学校的依据,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市、县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里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县区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方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了解考试政策,增强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板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并开设专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二)要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密组织阅卷、分数统计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要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在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报名、考试和阅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级教育纪检、督导等部门要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市教育局将把各县区考试组织情况作为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评估。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手段,督促各有关学校和人员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