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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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抓创业促就业,不断扩宽社会保障覆盖面,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稳步开展
(一)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1、千方百计挖掘新增就业岗位,各项就业指标完成较为理 想。(具体数据详见区社保中心工作总结)
2、协调做好“一区四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的云龙项目超过国家和省发改委下达的建设指标,市发改委要求我区重新选址建设,现拟调整到三门坡镇;区级社保中心、大坡、红旗、甲子已完成地质勘探,大坡、红旗、甲子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现正在办理报批手续;区级社保中心正在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由于“一区四镇”项目可研报告已超期,省发改委要求重新报批“一区四镇”项目可研报告。我局正按要求重新编制可研报告,重新组织材料报批。(二)完善社保体系,稳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
1、坚持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1)养老金发放。1-9月,完成新农保养老金发放26549人,其中新增待遇领取1608人;完成城镇居保养老金发放1249人,其中新增待遇领取68人。(2)征缴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居保已完成扣缴7452人,成功扣缴金额2388500元,完成今年任务的89.2%;新农保已完成扣缴53684人,成功扣缴金额6193700元,完成今年任务的92.3%。
2、坚持做好老农保工作。我区符合老农保待遇领取3131人,按要求发放养老金367699.05元,截至目前,各镇街老农保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已基本完成。
3、积极稳妥推进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市国土局发函确认的10个项目中,我区已完成的有1个,正稳步推进的4个,推进困难或无法启动的有5个项目。其中凤翔街道琼山中学高中部项目已全部完成,共为63户175人申请了缴费补贴资金并落实到个人账户中,目前27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到龄人员已开始领取养老金,1名参加社保的到龄人员缴费补贴也已顺利到账;此外,旧州南渡江防洪排涝、云龙产业园区、国兴巴伦村安置地、凤翔现代美居生活物流园等4个项目,均处于村委会或镇街政府公示的阶段,相关工作正有序稳步推进。推进困难的5个项目中,凤翔经济适用房征地项目因无法将土地细分到村委会而暂时搁置;国兴上丹村市政府储备地项目、滨江新城征地项目、凤翔儒逢村政府储备地项目等村集体对征地赔偿还存在争议,暂时也无法确认缴费补贴对象,推动存在较大困难;红旗安置小区项目被征土地属于镇政府服务中心所有,因不能确认补贴对象而无法启动。
(三)加大调处力度,确保实现劳资和谐稳定 在目前劳动关系复杂化、劳动纠纷凸显化、纠纷处理棘手化的新形势下,我区进一步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一是注重劳动执法监察。推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加快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强化劳动保障“两网化”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各类案件处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共接受日常投诉52件,立案52件,已结案52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78.25万元,涉及劳动者201人,参与处置突发应急事件20件,涉及农民工564人,涉及金额1402万元;通过信访及“12345”转来的举报投诉案件18件,在规定时效内结案的达18件,结案率100%。二是重仲裁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对辖区内的32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并设立调解员,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向广处拓展。同时,认真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区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6宗,其中撤销案件2宗,中止审理案件1宗,裁决案件21宗,调解案件5宗。
二、日常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1、按计划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对琼山热带作物公司等8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补充安置方案、职工档案等资料开展了审核认定工作,共安置职工1000多人。涉及资金约3000万元。
2、用心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为了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工作,我局一是以“八一”节为契机,通过座谈会、慰问等形式做好沟通工作,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二是积极与市局沟通,统一步调,对在职的6名企业军转干部,按最新公布的社平工资标准调整其待遇。
3、加强和完善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公务员信息系统的管理。今年初,重新核对完善了全区政府口共计593名公务员的基本信息项,重点核查了干部的“三龄一历”(即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及干部简历)信息。二是配合做好2014年公务员招录、2013年招录公务员培训以及2014年公务员在线学习工作。三是筹备做好我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四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转正定级、考核备案等干部职工调配管理工作。
(二)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做好日常各项业务的审核工作
1、做好工资变动的审核工作。一是今年年初,开展全区112个单位共2505人,资金量达12987539元的2013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统计审核审批工作;二是有条不紊的开展全区因正常晋升、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聘任以及调动人员等工资审批事项。
2、做好人社部门日常各项业务的审核工作。一是抓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工作;二是抓好遗属供养人员困难补助标准审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审批工作;三是做好职称和岗位日常审核管理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1、一区四镇就业服务项目问题。一是资金问题,项目总投资1175万元,到目前为止,除了中央建设投资资金403万元到位外,省级388万元、市级384万元均未到位;二是协调工作,由于已建成的云龙项目超过国家和省发改委下达的建设指标,市发改委要求我区重新选址建设,现正同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加快报批手续进度。
2、信息采集“两网化”管理人力不足的问题。由于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制少,专项工作经费紧缺,以及协管员的大批转岗,工作人员由27人(包括公益性岗位)锐减至7人,导致我区信息采集“两网化”建设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工作。
2、充分发挥仲裁院和劳动监察大队工作职能,维护劳动 关系,处理好各类人事劳资纠纷和信访,消除不稳定因素。
3、坚持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 险工作。
4、积极协调跟踪一区四镇项目的落实工作,加快项目进度。
5、开展好国企改制、工资、退休、遗属供养、岗位设置 等日常业务的审核工作。
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历史机遇,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做了一定工作,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我局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创新思路,抢抓机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全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工作基本完成了市、县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同时解决了部分下放知青、小集体企业职工、“三类人员”和大集体职工等8千余人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明显
截至目前,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78人,占任务的122.23%;城镇就业率98.08%;已帮助在政府已购买的353个城镇公益服务和基层社会管理岗位就业的人员享受就业优惠政策;“4050”人员就业人数369人,占任务的141.92%;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340人,其中省内转移6962人;免费培训工业园区员工2382人,对407人开展创业培训,占任务的101.75%;发放小额贷款3889.5万元, 占任务的114.40%,其中,支持个人创业贷款3889.5万元,占总数的比例100%。
(二)社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积极协调,有效化解基金风险。2007年省属四矿退休职工医保8000余人全部纳入属地管理,占我县参保退休职工的47.00%,我县积极与省市人社部门和江钨集团沟通协调,每季度与财政、四大钨矿管委会召开资金调度会议,争取医保资金的及时到位,维护退休人员和老工伤人员享受保障待遇。另一方面,我县加强医保基金和工伤基金的审核,完善定点医院的日常医疗行为管理制度,开展医疗待遇及工伤待遇稽核,减少不合理支出,较好地保障了退休人员和老伤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力化解了基金压力的风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100831人,占任务的113.17%;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总额达6671万元,占任务的185.31%;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11508人,占任务的100.07%,基金征缴290.3万元,占任务的223.31%。
二是优化服务,有效提升经办水平。我县社保工作通过加大法制宣传、扎实开展小集体企业、失地农民参保等措施以及降低参保门槛、简化办事程序、完善社会化服务、开展预约上门服务、设立咨询热线等途径有力地提升了经办水平和服务能力。社保窗口xxxx、xxxx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县先进。我县南安镇劳保所所长谢晓崴同志荣获xxxx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浮江乡劳保所所长谭怡彦同志荣获xxxx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
三是征缴扩面,有效拓展社保覆盖面。截至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数32807人,占任务的103.82%;缴费人数22336人,占任务的103.17%;基金征缴总额10368万元,占任务的152.92%,名列全市前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110423人,占任务的85.87%,收缴保费1716.14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290.99万元;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总数3090人,占任务的100.98%;失业保险扩面18200人,基金征缴总额294.5万元,占任务的122.71%。
(三)维权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通过加强日常执法,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力度,建立了劳动监察、城市规划建设、工业园联合监控机制,并实现建筑行业民工工资保障金全覆盖,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不拖欠。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者700余人次,受理劳动投诉争议案件97起,其中群体性上访事件11起,涉及企业58家,个体18家,涉案金额442万多元。狠抓落实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和退还工作,不断完善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共受理工伤调查57件,劳动能力鉴定42起,行政诉讼5件,维持本局决定4件,调解撤诉1件。受理及立案调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0起,为当事人追回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0.67万余元。
(四)工匠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通过采取“一培、二训、三考”措施,确保培训数量及时完成并力求培训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赣州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匠培训工作方案(试行)》(赣市危改办发[xxxx]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城建部门扎实开展工匠培训工作,截至9月15日,共派出10名师资,培训了10期875名工匠,其中木工163名,建筑工(包括砌筑工和钢筋工)712名,占任务的109%,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苏区振兴工作及时对接
成立了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上级人社部门沟通对接,确保项目对接和编制
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篇三
人社局工作总结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化“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跨越发展。
一、惠民高效,狠抓落实,实事工
程稳步推进。县人社局狠抓落实,倒排工期,稳步推进惠民实事。**年我局承担四项惠民实事工程,目前已完成三项,还有一项等待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一是提高就业培训水平。积极争取资金,购置现代化教学设备,拓展培训项目,提高培训效果,满足项目企业的发展需要和城乡劳动者的技能需要,把就业培训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今年以来,技能培训2658人,创业培训341人;二是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针对我县聘用工作情况复杂的局面,多次修订完善全县职称聘用方案,采取“先聘任、后分档、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办法,统筹协调,稳慎实施,6月底完成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751人的聘任审核工作,其中:高级102人、中级**人、初级344人;三是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将**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并于8月份全额拨付到位,切实维护了参保居民切身利益。四是扩大农村干部养老保险覆盖人群。为了让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享受到自治县发展成果,将任职年限较长的其他农村干部纳入农村干部养老保险覆盖范畴。制定的《**回族自治县扩大农村干部养老保险覆盖人群、提高补贴标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待县委常委会通过后正式实施。
二、深化服务,狠抓培训,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多渠道开展就业工作,着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全年共召开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52场,累计提供各类就业岗位35567个,成功中介22499人次,城镇新增就业463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0.07%,远低于市要求失业率2.5%的目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51015人次。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今年出动“大篷车”130余次,深入105个行政村,放映外出务工讲座100余场,发放《 阳光工程读本》、《进城务工常识》等宣传资料4.6万余份,接待政策咨询3700余人次,引导培训农村劳动力16700余人;同时利用招聘会、网络、电子大屏幕等实时播放招聘信息和用工政策等,营造了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拓展渠道,助推就业。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就业服务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召开各类招聘会,发布就业信息,宣传就业政策,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供需平台。2月25日召开以“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为主题的春季大型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共计151家企业参加,提供用工种类30余种,就业岗位6000多个,5500余人与用工企业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三是丰富形式,加强培训。强化就业培训与服务,定期深入我县园区企业走访,了解企业需求,针对企业岗位需求,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依托“**厂驾”知名劳务品牌,开展品牌培训。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失地农民)参加免费技能培训,今年共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班24期,培训失地农民1630人。把创业培训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园区发展相结合,深入农村开展创业培训。四是落实政策,加大扶持。全年争取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536.55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68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443人;开发公益性岗位82个,岗位补贴54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17.68万元;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职介补贴、培训补贴政策697人,补贴金额175.14万元;为符合条件的1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金额200万元,贴息金额6.15万元;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09人次;4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19人,落实一次性就业补贴1.9万元,社保补贴6.98万元;发展社区就业实体11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23人。五是加强服务,促大学生就业。对接收的**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开展了**年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征集工作,共征集8家项目企业的194个岗位需求。7月份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月活动,组织专场招聘会,编发宣传材料2600余份,接收毕业生就业报到*人,接收档案780份,现场及热线电话咨询就业指导1800余人次,进行求职登记120人,就业推荐200余人次,有105人实现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个批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园区和部分事业单位工作,34名聘用人员(本科生30人,研究生4人)已经正式上岗。
三、优化制度,狠抓扩面,社会保障健全完善。创新方法、狠抓落实,不
断优化社保制度,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取得了突出成效。一是养老保险。今年,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700人,累计参保1.2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8000万元。为**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324万元,社会化发放率一直保持在100%。圆满完成**年全县2090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月增加养老金**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累计参保
达到7238人,为**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万元。同时,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已累计办理转移手续268人次,其中转入109人次,转出159人次。同时协助其他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在我县居住的异地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手续,共办理了192人次的认证稽核工作。二是医疗、生育保险。医疗、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员1400人,新增参保企业23家,流动人员参保872人,累计参保*人,共收缴医疗保险基金**万元,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双双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员1800人,参保人数达到*人,征缴医疗保险基金160万元;共为754人次城镇职工报销医疗保险费用878万元,为909名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报销门诊医疗费用186万余元,完成两年一次的门诊特殊疾病申报工作,新增296人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划拨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1998万元;为210人次城镇居民报销医疗保险费用144万元。三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员4180人,新增参保单位34家,累计参保17000人,征缴工伤保险基金705.4万元,共有801人次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支出共计500.01万元。四是失业保险。今年,我县累计参保人数为8640人,征缴失业保险基金463.9万元,为114人次发放失业金8.6万元。五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数6.18万人,征缴基金538.7万元,领取待遇人员1.6万人,参保率达到98.6%,为1038名达到60周岁参保人员办理了领取待遇手续,领取待遇人员已达到1.6万人,发放养老金1806余万元;配合人社部调查组圆满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评估调研工作。六是农村干部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人员620人,今年为348人发放养老金51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1.8万人,今年为5700余人发放养老金1870余万元。七是基金监管。圆满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做好综合治税信息上传工作,完成**市参保单位保险缴纳及待遇领取情况异地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在上级基金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任何问题,有效保证了发放渠道畅通和基金安全。
四、加强监察,狠抓执法,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今年县人社局局认真贯彻落实三法一例,加大监察力度,强化调解职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一是开展行动,严格执法。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专项检查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法律宣传等形式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保险缴纳、工资支付等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87户,涉及劳动者10465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3127余份,查处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42户,涉及劳动者2103人,涉及金额1902.193万元,通过严格执法已全部责令发放完毕。二是规范制度,提高效率。制定完成《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加大劳动仲裁办案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接待劳动信访80件次,涉访93人次,均得到妥善处理,无一起群体访案件发生,无一起越级访案件发生;受理案件56件;处理案件56件,其中裁决9件,调解47件,调解率高达83.9%,按期结案率100%;劳动合同备案2301人次。受理人事争议电话咨询、政策解答60例,均得到妥善处理。三是优化服务,提升水平。主动深入潮白河工业区,组织已建成投产的60余家项目企业召开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专题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全面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设立农民工工资投诉“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
五、加大引进,狠抓管理,人才支撑不断增强。加大人才引进,加强人才管理,扎实推进各项人事人才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一是积极引才。开展全县项目企业人才需求调查,重点项目企业台帐涵盖企业80余家。组织项目企业参加**年全市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公益网上招聘会,共提供就业岗位1757个,正式聘用158人。组织县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24场,举办了**年全县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200余个,有300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组织全县项目企业参加了第二届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招才引智大会、第四届中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等,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年共引进各类人才102人,其中高级36人,中级66人,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二是做好公务员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圆满完成了全县政府系统股级以下4515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作。严格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共完成政府系统25个单位的119名股级干部的任免工作。严格政策规定,共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固定工退休手续67人,死亡销编手续32人,办理遗属补助15人,为36人补发一次性抚恤金**元。圆满完成了**人事人才统计上报工作和全县人才资源状况调查工作,做好全县112个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组织26名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经济管理干部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金融投融资培训,并选派其中4名经济管理干部赴北京国资公司进行为期2个月的专业实习,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三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完成**年职称申报推荐285人,其中:高级34人、中级131人、初级120人;完成我县5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25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年检审核工作;积极做好专家服务基层帮扶项目对接工作,上报推荐4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组织开展经济、审计、二级建造师等二十余项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为502名取得各类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相关资格证书的办理与发放工作。做好**年评审通过的239名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录入与专业技术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四是严谨细致做好工资工考工作。做好日常工资管理工作。完成我县**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全县在职调资共涉及3911人,月增资约6.44万元。完成全县75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兑现工资工作,月增资约14.4万元。完成全县10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聘用兑现技术等级工资工作。发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取暖补贴,涉及财政拨款在职人员4035人,离退休人员1952人,共计发放约1200万元。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研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124名初、中级工发放技术等级证书。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技师人员参加技能考试工作。作案后**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做好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标工作。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040元提高到12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0.4元提高到12元。五是稳步推行军转干部工作。为我县23名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做好军转干部体检工作;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军转数据库并按时上报;圆满完成了县两会、“七一”、“八一”、十八大等特殊时期企业军转干部稳控工作。
六、提升效能,狠抓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县人社局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和全省人社系统“效能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狠抓班子、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绩。全局获市级表彰8项,县级表彰共10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被评为市级文明窗口。一是狠抓班子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1次集中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坚持局党组议事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增强了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又避免了工作上的失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引导党组成员自觉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明确了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五个“四分之一”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大幅提升。二是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办“政治业务讲堂”、“五个一”创建系列活动,丰富内容、确保效果。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制定活动方案,设定工作节点,确定对标单位,深入查摆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在做足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工作,推动活动深入开展。今年组织集体学习50次,不同形式座谈会10次,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时,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局党组实行集体讨论、票决制审批发展党员。今年,有6名积极分子被吸纳为预备党员,有2名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每月一次廉政教育,选编廉政小故事、格言警句等,制作电子杂志。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党员干部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心,提醒其慎于小节,防微杜渐。重点整治“庸、懒、散、慢、奢”和“吃、拿、卡、要、贪”等现象和行为,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推行阳光政务,透明权力运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局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经过全局上下奋力拼搏,全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是:就业压力较大,创业带动就业尚显给力不足;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较大,部分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难度较大;高层次人才紧缺,引进难的局面短期内尚难改变;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比较薄弱等等。为此,县人社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探索创新,主动作为,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渐克服困难、破解难题。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社会保障,重点谋划以下工作:
一、突出“狠抓重点,惠民为民”,做好实事工程
1、强化就业技能培训。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高标准、高科技培训设施,积极争取资金引进焊接机器人、电子电工等现代化教学和实训设施,采取模拟化、网络化和仿真化手段,拓展培训专业,大力开展园区企业急需的电子电工、焊接等技术工种,满足城乡劳动力及企业的需求。
2、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取暖补贴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镇化建设进程,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取暖补贴制度。
3、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4年再次提高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4、严格政策,稳慎实施我县事业单位聘任工作。坚持“把握政策、尊重现实、分步实施、完善机制”的原则,2014年将对*年以来取得资格的未聘人员实行按岗聘任。
5、重新核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根据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变化,2014年重新核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二、突出“政策助推,强化培训”,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坚持把城乡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着力抓好就业这件头等大事,确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5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以内的就业目标,确保城乡就业局势稳中向好。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和大型专场招聘会,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就业桥梁。加大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实施力度,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深入乡镇、农村(特别是失地村)开展就业宣传和开展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创业促就业,提高创业成功率。2014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1200人,创业培训200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800人。
三、突出“扩面征缴、优化特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优惠特惠力度,持续推进社保扩面征缴,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取暖补贴制度,为领取待遇人员发放取暖补贴,进一步推进我县城镇化建设进程,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城镇医疗保险待遇,规范城镇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支付管理,研究出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和我县城镇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加快市级统筹进度步伐,研究制定我县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症大额患者二次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四、突出“引进攻坚、政策创新”,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股级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培训和保险福利等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基础建设。以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突出引进攻坚、政策创新,更加突出高端人才开发,更加突出企业人才开发,更加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更加突出人才配套服务;以“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重点,全力做好职称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工作,有计划的进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全面推进军转安置制度改革,确保军转队伍和谐安定。
五、突出“夯实基础、预防预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要突出夯实基础、预防预警,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以两网化建设为依托实现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行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探索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健全和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信息沟通制度,努力加强工作中疑难问题的多部门沟通协商和专业性研究,不断完善疑难案件的会商机制和调处办法。
六、突出“加强建设,规范高效”,提升系统整体形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涉及民生工作,任务艰巨复杂,这就需要我们有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作保障。面对新任务,谋求新发展,渴求新气象,召唤新胜利。一要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建设学习型机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开展干部培训。要及时研究形势发展变化对各项工作的影响和要求,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提升政策谋划能力,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要加强落实能力建设。利用重大活动落实工作。要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工作、提升水平、扩大影响。利用重点谋划落实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调度,年末有总结。实行责任制落实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支持,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取得理解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要加强与服务对象的对话交流,取得群众的认可信赖。通过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良好形象。三要加强拒腐防变能力建设。要端正服务态度,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党建工作,强化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制度,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民主监督,坚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加大各项基金、资金监管力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四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要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将权力运作的各个程序和关键环节,以及所有业务办事依据、服务内容、条件程序和结果时限等全部公开。按照优质服务“零距离”、依法行政“零过错”、社会评价“零投诉”的目标,紧紧围绕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人社工作发展、影响环境优化的突出问题。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工作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
**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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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篇四
人社局2019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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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紧围绕“推进科学跨越、建设生态”目标,平稳推进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就业再就业服务,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人事人才支撑,加大维权执法力度,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城乡就业卓有成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435人完成年目标任务4300人的103%,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258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87人。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858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8000人的106%,其中跨省输出5063人,省内就业3519人。全县城镇零就业家庭扶持安置率100%。换领、申请办理全国通用《就业失业登记证》9132本。一是就业培训全面加强。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设置培训专业,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强化就业再就业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发挥培训促就业作用,共培训951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310人的102%。其中:农民工和农村预备制培训364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465人,企业职工培训3655人,创业
培训747人。二是职业中介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定期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搭建劳动力供需服务平台。共举办招聘会13场,接待进场招聘单位365家,提供空岗21000个,接待求职人员18850人,达成就业意向3098人。三是全民创业有力推进。扎实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着力以创建推动就业,落实鼓励和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放宽小额担保贷款办理门槛,简化放贷手续,简化担保手续,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作用,切实以创业促进就业,效果明显。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500万元,创业培训学员747人,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一是社会保障实力进一步提升。全县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大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67万人,1-10月共征缴五大社会保险基金2.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8亿元的122%,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1737万元,为年目标任务9813万元的12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911万元(不包括财政代扣),为年目标任务2210万元的86%,医疗保险征缴基金6682万元,为年目标任务4724万元的141%,工伤保险征缴基金1265万元,为年目标任务800万元的158%,失业保险征缴基金462万元,为年目标任务462万元的100%,五大基金累计结余达4亿元。强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成了454510人的信息采集、整理和上报,于8
月16日在沾溪镇举行了养老金仪式,目前全县享受待遇人员12.69万人,实现了按月发放,7-9月共发放退休人员待遇2056.24万元,已有30.9万人参保,征缴基金3405万元。从3月份开始,扎实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清理核查,核查人数4191人,清理不合格人数665人,为县财政挽回损失1100万元,9月份重新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全面落实《湘政办发[2019]18号》文件,解决小集体工、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保险遗留问题,至目前有1100人参保。继续实施《湘政办发[2019]4号》文件,进一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今年新增参保126人。贯彻落实《湘人社发[2019]91号》和益人社发[2019]5号文件,于9月份启动了企业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工作,已有67人上报市里审批。加大立项争资工作力度,目前已完成立项争资1.15亿元,为年目标任务9200万元的125%,切实增强了社会保障实力和保障水平,覆盖全县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二是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连续第8年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3254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养老金181.94元,全县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已达到1284元。全年共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1798万元,保证了15864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机关事业社保共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144万元,及时足额保证了6907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73%,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工作,方便广大特殊病患者。工伤保
险参保单位和工伤工亡人员待遇均及时得到了支付,参保单位
708家,累计参保人数41336人,支付各项工伤待遇996万。5月份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320
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篇五
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
xx市人社工作各项重要指标任务提前超额完成且同比增长,我市被国务院评为首批“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并在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考核、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评比、社保基金预决算等三项工作中获得一等奖;我局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一、201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促进就业创业。结合我市“项目建设年”活动,从重点项目中寻找就业增长点,2012年,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40场,同比增长278%,提供岗位20.1万个次,同比增长632%;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0360人,完成年任务的144%,同比增长28%;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5121人,完成年任务的126%;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认定、审核、使用管理和进退机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314人,完成年任务的135%;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1.32%;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3522人,完成年任务的135%。加强本地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全市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1.38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6%,培训后的就业成功率大幅提升。完善创业项目库建设,创业示范孵化基地已达23家,全市共发放创业小额贷款4664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17%,扶持570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780人。(二)统筹抓好城乡社保。多渠道抓好社保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实行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1—11月,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总收入240184万元,总支出220750万元,累计结余15.3亿元。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参保率分别达95.2%和97.9%,养老金发放率均为100%;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9.5%,参保人数完成年计划的113%。同时,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89元;城镇从业人员医保报销封顶线从23万元提高到2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基本报销封顶线从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重大疾病报销封顶线提高到22万元;新农保养老金标准从每月70元提高到85元。总体看,全市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良好,持续保持安全平稳运行,使广大参保群众得到了较大实惠。
(三)深化人事人才工作。实现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动态管理,指导9家单位完成190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联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非公经济组织职称工作调研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1.5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制定实施《xx市科级领导干部执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处理暂行办法》,大力开展组织人事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尤其加强了乡镇公务员培训,并积极探索正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的新路子;督导各区完成公务员职位设置和职位说明书制订工作。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830元提高到1050元;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已实现与省本级“同城同待遇”的目标,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机制,较好地完成计划安置任务。
(四)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做好省下放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和企业监管权限的交接和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突发性事件处置能力,妥善处置大案、要案和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7件,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100%。全市小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80%和95%。
二、2013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积极开展职业指导、招聘会进校园、就业见习、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实施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使公益性岗位开发步入规范、良性发展的轨道。抓好城乡就业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准确摸清我市就业底数,实现对就业工作的动态管理。统筹区域内各类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定点培训机构的教学培训管理。推进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制度整合、机制创新和监管服务,实现社保管理、服务和效率的全面提升。探索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快“三保合一”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盘活、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工伤医疗康复事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和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建立与城乡社保工作任务基本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指导督促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做好设岗聘用、聘用合同备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设置规范化等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监督指导,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员遴选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工资工作。继续完善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探索加强乡镇、街道初任公务员管理的新路子。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城乡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和仲裁办案制度,指导各区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成立区级仲裁院。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经办队伍建设,拓宽信息系统覆盖面,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不断探索督查预警和责任倒查机制的新路子,切实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社改革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提出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总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的各个环节,在改革中创新突破解难,在发展中提质增效升级,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准确、有序、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改革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启动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等工作,在大中专院校创建创业示范点;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
(一)确保完成主要就业目标任务。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以上,其中:各区的城镇每万人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25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90%以上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目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1.2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创业培训4000人次;抓好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年内每个区均有2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的标准。
(二)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稳定就业工作。完善就业状况动态登记监控制度。充分运用就业再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实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在岗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贷款扶持,减少企业岗位流失。做好我市重点投资项目落地的就业跟踪服务,努力将重点项目建设转化为新的就业增长点。
(三)统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以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兼顾其他特殊群体,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统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开展专场招聘、就业创业政策解读、职业指导进校园等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对接,加强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并对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和跟踪服务,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完善农村劳动力信息实名统计制度,重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省内就近转移就业,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失地农民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加强对计划单列镇失地农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建立进城务工农民保障机制。鼓励计划单列镇建立创业扶持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确保云龙计划单列镇富余劳动力就业率达90%以上。
(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创业环境调研,提出可行性意见,为本市制订相关创业规划及政策提供有效的数据和决策依据。继续征集投资小、见效快、可行性高的创业项目,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评析、创业孵化、开业指导、后续服务等机制,努力与相关部门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小额贷款,为有志创业者提供孵化服务。建立创业就业协会,为创业就业工作者提供多种模式的帮扶服务,为创业人员和企业提供创业、就业辅导、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工商财务、会议展览、法律咨询等服务。依据《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和《xx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积极扶持创立新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示范点,为创业人员提供优惠的创业场地和创业孵化服务,提高创业的成功率。聘请成功企业家和其他人士组成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提供志愿服务,及时帮助创业人员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在各行业和不同群体中树立一批自主创业典型,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深入学校演讲、下到乡镇巡展等方式,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
(五)抓好就业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逐步完善以企业岗位提升培训为主体、职业院校培养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参与、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有机结合的定单式、定向式的职业培训体系。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利用区域内各类职业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加快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依托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提高在岗人员培训质量,提升就业稳定性。根据不同的群体特点,开拓新的培训组织模式,提高培训效果。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并逐步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完善培训工作的网络监控管理手段,提升培训质量。做好劳动预备役培训工作。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与服务水平,力争全年鉴定人数1.5万人以上。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企业实行拉网式检查,采取送培训和鉴定下企业等方式,对未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人员实行强制培训和技能等级鉴定,不断提高我市企业用工的持证上岗率。(六)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摸清城乡各类人力资源的基本状况并动态维护、科学管理,为就业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功能,拓宽服务范围,丰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载体。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库,帮助企业做好需求分析,积极提供招聘应聘服务,引导求职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依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为大企业与重点项目提供人才引进、委托招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人才公共服务。加快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基本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建设“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体系,实现就业率的最大化。加强非公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管理和诚信评估,树立1至2个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品牌机构。
(七)推进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推进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通过建立家庭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家庭服务业培训师资建设,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并依托xx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规范企业管理、服务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在政策扶持、市场准入、家庭服务公共平台建设、从业人员培训、服务标准化和企业规范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保服务水平
改革重点: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探索渔民参加工伤保险新路子。
(八)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依法征收,规范社保基金征缴行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按时完成年度社保费征缴任务。加大社保稽核队伍的建设,通过聘请社保法律顾问和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按法定程序进行社保费追缴,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完成征缴任务。委托电信部门开通短信告知、提醒、查询等参保人短信服务功能。做好改制关闭破产企业拖欠社保费的清欠工作,确保各项社保费应缴尽缴、应收尽收。全年全市确保实现“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参保率达98%以上”的目标;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指数全省排名前三。
(九)做好养老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做好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正常退休审核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好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的收尾工作。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联合经办银行探索新的服务功能,提高征缴效率,按时完成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历年被征地项目、涉及人数和资金测算等情况的调查摸底、整理汇总,完善具体经办规程,确保省、市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建设,理顺市、区经办机构工作内容、职责和流程,下放工作权限,争取省市信息管理部门的工作支持,实现经办机构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打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示范平台,每个区按照规范标准至少建设1个区级示范平台,1至2个镇(街)或村(居)级示范平台,提高经办队伍整体素质。完善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定管理系统建设,不断规范待遇发放工作,确保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对未年审的离退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防范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建设,改善社区软硬设施环境,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务。
(十)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并结合国家新修订的医疗保险条例,提高医保政策普惠性和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支付制度改革步伐,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的规范性。开展省内跨市县就医的直接结算;进行医疗支付制度改革,部分疾病施行单病种付费。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年审制度,完善医保执业医师库,对医保执业医师进行动态管理,制定激励与惩戒措施,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医疗行为,努力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2014年居民医保二次待遇支付和大病保险工作,为大病患者减轻费用负担。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居民医保的保费征缴改革工作。做好公务员医疗补助发放工作。完善社保卡发行的相关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
(十一)做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扩大企业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加强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做好失业监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进一步细化失业人员管理,规范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发放程序,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的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支付。对享受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全面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认真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准确做好工伤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采取平时和年终、调查和慰问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工伤、伤残和定期供养人员的生存调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调查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按时足额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十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意见》的有关规定,精确编制社保基金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做好社保基金的预决算工作。加强社保基金收支核算及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全市社保基金动态。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储存工作,严格遵守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各项社保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和社会保险经办能力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基金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努力推动各社保经办机构信息资源共享,争取实现全市社保基金数据的市级集中、实时监管。
(十三)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效整合养老、医疗关系转移,做好部队退役军人和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加强异地转移接续经办工作督查,确保相关工作不压单、不滞留。
三、积极推进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改革重点: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政策,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的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价和调整机制。(十四)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指导各区、事业单位做好系统信息录入及管理工作,在全市形成四级信息化管理模式。继续指导各区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规范化工作,指导各区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的岗位转换、岗位调整、内部等级任职等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工作,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进一步实现岗位设置的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十五)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公开透明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加强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机构信息档案,规范事业单位管理。针对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适时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检查工作,准确掌握现有岗位聘用的实际完成情况,理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管理行为,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行和完善全员聘用制度,科学合理做好事业单位设岗聘用工作和聘用合同备案工作。(十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建设,以《海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为指导,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平台,实现网络化管理,为专业技术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在抓好公需课目在线学习的基础上,完善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一批继续教育基地,规范专业课目继续教育工作。深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严格评价程序,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按照海口的发展进程和需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并做好人事人才服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基础。
(十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公务员考录和职位管理,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做好2014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健全和完善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机制,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提高社会公信度。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管理工作的调研,继续完善我市公务员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全市各单位落实《公务员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严格公务员日常登记、任免等工作,规范公务员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刚要,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乡镇公务员培训及网络在线培训,确保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参训率达100%,网络在线培训率达95%以上;继续开展人事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学历继续教育等,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平时考核为抓手,推进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等工作。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十八)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有关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及通信补贴政策,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做好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改革办法。做好201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制定和发布符合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实际的企业工资指导价位,适时调整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十九)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和规范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按时完成2014年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含技术干部)接收安置任务。重点抓好企业军转干部责任制管理,做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确保该群体的持续稳定。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理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社区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