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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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篇一
一、总体目标及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各村(社区)委员会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把农村环境建设纳入镇争创县文明城镇、卫生城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镇的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促进我镇农村环境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农村环境建设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干群关系新改善,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农村基础设施有新的改观、农村社会管理有新的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新的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有新的提高。具体目标是:
1、到20xx年6月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建立一批二星级、三星级村(社区)示范点。
2、20xx年底,全镇二星级村(社区)占50%,争取建立一批级村(社区)示范点。
3、20xx年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二星级以上,级的村(社区)量达50%,加快推进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创建和示范工作。
4、到“十二五”末,全镇所有村(社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达到50%以上,力争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突破。
二、建设任务
在治脏、治乱的基础上,逐步把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创建、生态建设等纳入农村环境建设范围,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着力打造一批规划科学、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富裕乡村、美好乡村、幸福乡村。
1、农村产业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按照“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畜禽向健康养殖小区集中”的思路,以省道两边和花八路为中心,重点发展苗木观光及生态农业示范片,在王富路和范疃路两边打造企业养殖小区和农田基本保护区、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深入挖掘农村的产业经济、生态平衡、观光体验、文化科普、辐射示范等功能,促进农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农村土地整理建设工程为抓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整体整片综合整治,建成较大规模连片高标准农田。
2、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文化等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集市、“星级文明户”为载体,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农村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深入开展“一社一品”和“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活动,保障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3、卫生环境建设。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农村清洁工程、清洁家园和土地整理整村推进试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饮用水源保护、散养畜禽养殖污染、等项目综合治理。各村(社区)要建立一块0.5亩的垃圾填埋场所,每100户居民要有一座无公害化公厕。要打造一个交通方便、村庄相对较小便于管理的自然村,作为本村的环境卫生亮点,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对镇村保洁员进行常态化管理,每天早晨7:30至10:30,下午2:00至4:30保洁员必须在岗在位。村(社区)保洁员原则上归村居直接管理,村居要有专人对保洁员工作进行管理督查,如发现保洁员不在岗,可报告镇市容中队,市容中队可根据不在岗情况一次扣除保洁员100元工资。镇市容大队对村居保洁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保洁员不在岗且保洁区未保洁干净,罚村包组干部、保洁员各100元。
4、生态绿化建设。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健全完善镇村绿化规划,认真落实植树造林补贴政策和绿化管护责任制,大力开展村镇、农村道路、水库塘坝等绿化,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农田林网建设。每个行政村开展“五个一”绿化工程,即:一块成片造林、一个自然村庄绿化、一条道路绿化、一条渠道绿化、一座塘坝(包括小ii型水库)绿化。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xx年2月31日前)为组织动员阶段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具体动员部署。
2、第二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为上报阶段。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星级创建体制机制,全面启动星级分类评选方案,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上报,但不得低于一星级标准。
3、第三阶段。到今年6底为常态考评与典型培育阶段。在市、县常态考评和不定期暗访的基础上,镇市容中队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检查督促的同时,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建设一批各类星级乡镇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4、第四阶段。到年终为集中验收阶段。镇市容中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终总评排名,实施严格奖惩。具体考评方法见附表(镇村居环境卫生精细化评比标准)。
四、加强组织保障,严格奖惩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织,明确领导分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做到“六有”,即:有专门组织领导、有专项规章制度、有专职保洁队伍、有稳定工作经费、有检查考评制度、有监督监管体系,确保运行有效、管理到位、群众满意。
2、切实落实责任。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作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报镇市容中队。
3、加大投入力度。镇将设立农村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对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奖补。自20xx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考核结果奖励和偏远村环卫设施设备建设。
4、强化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全镇。
5、完善奖惩措施。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设置星级乡镇标准,建立升降级制度,推动村(社区)达标。
6、每月在接受市、县检查考评中,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到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二、三名的村(社区)在镇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
7、在常态考评通报的基础上,每年对村(社区)农村环境卫生创建工作进行总评比排名。总排名为镇月常态考评加权成绩和市、县抽查成绩加权之和。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前三位的村(社区)另加10分,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一位的村(社区)倒扣10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排名前四位与后四位之间的村(社区)年终考评加5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二、三位的村(社区)不加分。
8、20xx年度,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验收中仍未达到一星级标准的村(社区),对村书记进行问责;在20xx年级其以后的年度检查中降为星外等级的,限期整改,重新申报验收。整改后仍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对其村书记、主任进行问责。< < <
社区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创造性落实“新城五创”决策部署,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源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为打造美丽源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批“卫生清洁环境美、外观整齐秩序美、庭院绿化景致美、整体协调格局美、人居和睦文明美”的美丽庭院。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凡居住在我乡的家庭,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四、评选标准
为激励农户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户参与美丽家庭建设的积极性,评选标准细化为秀美庭院、精美庭院两个标准,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各行政村“秀美庭院”至少申报5户,“精品庭院”至少申报2户。
2.庭院推荐。由村妇联推荐申报、村两委会审核评议填表上报。
3.网格评选。由各网格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创建的农户实地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4.审核公示。由乡“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庭院户,按相关标准确认为“美丽庭院”,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表彰。
六、奖励办法
对评出的“秀美庭院”、“精品庭院”的农户,乡政府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在以往评比中已经享受过相关奖励的庭院,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由乡妇联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庭院”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妇女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4、上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有:源东乡“美丽庭院”评选申报表,新建的庭院附建前建中建后照片,已经建成的庭院从不同角度拍照的庭院照片四张或以上(照片上报电子版),相关资料于5月10日前上报至乡妇联。
社区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篇三
“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的细胞,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农户参与“两美石浦”建设主人翁精神的最直接体现。为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知美、爱美、建美、护美”意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品质,经研究,决定在五新等49个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共建美丽庭院、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按照“环境卫生清洁美、摆放有序整齐美、种树栽花绿化美、庭院设计协调美”的要求,把“美丽庭院”创建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二、总体目标
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上,以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沟渠、弄堂、菜园、果园、田园的环境整治为主要范围,以“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为重点内容,力争到年底全镇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100户,“美丽庭院”合格户200户。每个行政村按常住户数10%的比例开展“美丽庭院”培育,通过每月定期考核打分,年底在培育户中选出示范户、合格户。
三、创建内容
(一)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清理院内、房前屋后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自觉开展垃圾分类,使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
(二)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整理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的杂物,使得生产、生活所需的各类农用器具、物资等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整理残墙断壁以及菜园、果园、田园周边的围护结构和内部环境,使庭院整齐有序。
(三)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充分利用屋顶、庭院、墙面、阳台、围墙、栏杆等空间,栽植观赏类植物、花卉,在房前屋后栽植花草树木或观赏性强的瓜果蔬菜,并保持良好生长,无抛荒地块,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四)庭院设计协调美(美化)。开展庭院设计,就地取材,打造庭院小品,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形成有乡土气息、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庭院景观。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每个行政村按常住户数10%的比例开展“美丽庭院”培育,村“美丽庭院”创建领导小组每月要做好创建指导、督促工作,把美丽庭院创建纳入村干部考核范畴。各村要及时研究制定“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上报培育名单,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二)分类实施。各村要突出重点,在村主要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的家庭户及主人喜欢庭院设计打造、庭院设施基础好的农户中率先开展,合理安排“美丽庭院”创建时序,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因地制宜形成富有地方特色和个性明显的“美丽庭院”。证照齐全的民宿、农家客栈经营户原则上要率先打造“美丽庭院”示范户。已经获评县、镇“美丽庭院”的不再参与本次创建。
(三)示范带动。结合“四美”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抓好示范培育,各村可以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一事一议、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同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为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树好典型。年底将在“美丽庭院”培育户中,通过逐项打分评比,进行考核验收,并视情予以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具体由镇新农办统一牵头协调,镇妇联、旅游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责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各村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自觉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
(二)强化宣传发动。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要加以宣传;对因地制宜、自主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意义的“美丽庭院”要加强图片报送,镇里将在“石浦发布”推送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
(三)强化合力推进。各村要多形式开展指导督促,挖掘本村在庭院打造中的土专家、内行人,并发挥作用,开展庭院园林绿化、造型打造、科普知识的宣传和辅导,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