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范文网 >> 2022年节假日加班表扬信(四篇)

2022年节假日加班表扬信(四篇)

小编:zd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节假日加班表扬信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学校已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的教职员工因学校工作需要而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的劳动行为。临时性用工和专业承包项目用工不适用于本规定。

二、加班的界定

(一)平时加班

教职工应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各项任务。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本职工作的不视为加班。

由学校统一安排的'突击性工作任务必须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的,可视为加班。

非特殊情况不得安排教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一些特殊岗位如必须连续工作的,可视为加班。

(三)寒暑假加班

寒暑假期间教职工必须履行值班义务。教职工在寒暑假期间除完成学校规定的值班任务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加班的,可视为加班。

三、审批程序

(一)平时因特殊工作任务须加班的,由所在部门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见附表一),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二)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由所在部门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三)寒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所在部门应在放假前两天将加班计划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特殊情况的应在加班前将加班计划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节假日加班表扬信篇二

节假日加班也就是法律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十三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计时工资的,那么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其工资。

一)、加班费算定方法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怎样确定?劳动合同中针对工资部分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法律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公司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可能有个别行业不同。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二)、加班费分类计算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而言,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或公司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00%带薪)。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3号)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月工作小时数:20.83×8=166.67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月工资收入÷174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如果地方有工资支付条例或办法的,还包括这些条例和办法

店铺工资和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不实行存休制度,加班费当月结算的店铺。

概念公式:

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工作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小时基本工资=日基本工资÷8

加班日工资基数=月基本工资÷21.75

当月基本工资计算:

当月基本工资部分=在职期间的工作日天数×日基本工资

注:当月入职不满一周的,休息日均按工作日计算

考勤扣除部分的计算:

加班费的计算:

节假日加班表扬信篇三

一、加班补贴的发放范围为在职人民-警-察。

二、本所‘四队一室’、拘留所领导要科学安排各项工作,鼓励民-警在法定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任务,尽可能不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安排加班。

三、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安排加班的,要履行加班审批手续。加班民-警要填写《加班审批表》,写明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报所主要领导审批。

四、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享受加班补贴,正常休息日每加班一天补贴80元,法定节假日每加班一天补贴100元。

补贴。

民-警因公出国、脱产学习培训以及参加会议占用正常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不视为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

六、加班补贴按加班的实际天数计算。每月发放加班补贴的天数一般不超过6天。

七、加班补贴按月统计,每半年集中核发一次。‘四队一室’、拘留所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各部门要在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分两次将《加班审批表》、《各单位加班补贴发放汇总表》、《个人加班补贴发放明细表》等材料整理汇总后报所警务综合大队审核。

八、各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市局相关部门将对加班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不严格执行加班审批规定、不按要求发放加班补贴的、虚报瞒报加班补贴的,予以通报批评。

九、加班补贴发放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xxxxxxx分局

2011年2月13日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加班考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系统员工。

第三条 加班,即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使职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公司实行每周工作五天的工时制度。

加班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与公休日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按本规定事先办理加班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第四条 加班条件:

(二) 节假日必须执行值班工作的(以公文为依据);

班;

(五) 员工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4天;发生自然灾害,威胁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以及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抢险救灾或处理紧急保险赔付工作,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此限制。

第五条 加班的审批

(二) 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需加班的,由本人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分管总经理依次审批后有效。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各部门考勤员将本部门上月《加班申请表》连同考勤表一并送往人力资源部作为计发加班补贴依据;公休日加班的,《加班申请表》一式两联,总经理室审核并加盖部门印章后将其中一联粘贴于当月考勤表,另一联由加班当事人保存作为补休凭证。

第七条 计发加班补贴及补休

(二) 属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规定次月

计发加班补贴;公休日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而不计发加班补贴;

(五) 员工未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补休者,视同旷工处理;

(六) 《加班申请单》当年有效。

节假日加班表扬信篇四

一、加班费标准如何确定? 

我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上述法律条文告诉我们,所谓加班有三种类别:一是工作日加班,如周一至周五八小时以外的加班,报酬按上述法律条文第一款执行。二是休息日如双休日或企业规定的其他休息时间加班,其报酬按上述法律条文第二款执行。三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在我国分别是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一天,五一一天,端午一天,中秋一天,国庆三天共十一天,其报酬按上述法律条文第三款执行。必须强调的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报酬与节假日时间是绝对对应的。比如同是国庆值班,十月一日、二日、三日值班按300%发放报酬,但四、五、六、七日则按200%发放报酬。

二、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三、能否以“补休”代替? 

四、“值班”算不算加班? 

企业在管理实践中有所谓的“值班”,但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值班”的概念。司法实践认为,“加班”是指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继续干原工作或者与单位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工作。而“值班”则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主要是因单位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或者工作内容是否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具有密切关系。对劳动者在节假日“值班”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惯例支付相应的“值班津贴”,但不能享受“加班”的待遇。如你原在工厂车间工作,但在节假日安排你在门房值班,就是值班而不是加班。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3号)

1、时间参数: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8×200%×加班时间(小时)

2、工时制度不同,加班待遇完全不同

工时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履行劳动义务而从事劳动的时间。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规定,目前,我国的工时制度主要分为两大类,标准工时制度与特殊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又分为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因此,现在我国存在三种工时制度。三种工时下,国庆加班工资待遇差别也很大。

(1)标准工时制度下的加班。1月1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月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不定时工时制度下的加班待遇。1月1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月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也不用调休。

热点推荐

上一篇:员工的表扬信(六篇)

下一篇:运动会的加油稿范文100字左右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