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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应急管理制度(8篇)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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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三条救援范围

施工生产中突发的各类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业导致的人员伤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灾害;其他突发事件。

第四条组织机构、职责

1、成立指挥领导小组

(2)职责是负责对突发事件组织救援的协调与指挥和对外联系与求助。

2、成立救援队

(2)职责是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到位,维护现场治安,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干扰,参与救援。

3、成立救援队

(2)职责是组织现场救援的实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

4、成立运输队

(2)职责是保证救援车辆的及时到位和运输。

5、成立供给组

(2)职责是保证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保管和应急供给。

第五条对外联系、报告

1、与当地具备医疗救助条件的医院提前联系沟通约定,明确联系电话并公布,以便得到应急救助。

2、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在自救的同时,视其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交通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请予救援,并公布联系电话。

3、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交通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或其他有影响的事件,在组织救援的同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

第六条条件保障

1、提前备用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保证充足和完好。

2、保持指挥通讯系统的畅通。

3、安全部门、前方生产调度部门为救援组织部门,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应第一时间报告上述部门和单位领导,及时启动救援预案。

4、适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篇二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湖南省安仁县第三中学突发安全事故应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陈大初

副组长:刘忠木 李慧林 李德华 李敦华 刘声安

成 员:谭文奇 侯仁朱 侯运德 张利华 陈志清 左小武

各处室副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主室主任侯运德(兼)

成员:政务系列人员

突发事件应急疏散负责人员

疏散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疏散有序,确保安全

疏散指挥人员:

总 指 挥:陈大初

副总指挥:李德华  侯运德

高 三 楼:李慧林  左楼梯:何颖萍   右楼梯:谭光运

五 层 楼:刘忠木  左楼梯:彭庆平   右梯梯:左红平

三 层 楼:刘声安  彭水仔

初 中 部:李敦华  张小骥

疏散后处置人员:

(1)现场指挥组:谭文奇 张家尚

(2)疏散引导安置组:侯仁朱 卢志红

(3)医疗救护组:凡遵武  阳爱娥

(4)后勤保障组:张利华  张小明  

(5)通讯联络组:陈志清  唐金荣

疏散警报:不间断响铃、敲钟或警报。

应急指挥室:保卫处     电话:5325033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校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市教育局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安全事故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l、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及上级部门。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l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校长。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体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目标和全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和-谐育人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学生生命和健康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师生参入,预防为主,注重实效”的原则,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处处有规范,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的高效管理体制。

第三条:学校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负责制定出与《规范》相配套具体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长效校长负责制。各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初中、驻地小学及在校学生数达到600人以上的其他小学成立保卫科,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以及办公设施,落实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建立领导带班,教师值班的安全值日制。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防范工作文件精神,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隐患排除措施,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第五条: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自觉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掌握组织各类户外活动的.安全知识和处理突发事故的办法以及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和对事故责任的界定常识,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

2、食品卫生安全:要规范师生师生校内就餐饮水习惯,监督学生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小食品,不吃变霉变质食物,培养学生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

3、活动安全:严格户外活动申请审批制度,坚决杜绝参加一切商业庆典活动。

4、上课安全:要教会学生在课堂、实验室、微机语音室、图书阅览室、体育课等教学活动过程中突发事故的自护自救常识,教会学生在实验室、微机室上课时的用电常识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对在体育课活动中的异常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给予关注和照顾。

5、校舍安全:学校要对配电室、学校建筑区及一切安全隐患易发区划设安全警戒线,教育师生远离危险区。

6、消防安全:教育师生在公共场所注意防火,谨慎用电、用油、用煤气等。

7、治安安全:加强校园内部和周边治安,严禁学生带刀具、火药、爆竹进校园,加园周边环境清理力度。

8、其它安全:要加强防自然灾害、防传染病工作力度,自觉接受上级关于自然灾害预报和疾病预防通知,做好应急预防。

第七条:加大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督管力度,建立切实可行的督察通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校包括民办幼儿园进行危房排查,设施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令其限期整改。

第八条:各学校要参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第九条: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职责:带班领导要全面协调值班教师进行值班分工、时段交接。对师生的安全、学校的财产负责,尤其对校内安全隐患易发点、校产仓库、微机室等关键场所,实行全天候监管。值班教师不得随意离岗,发现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要妥善处理,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第十条:门卫安全工作职责:

1、24小时在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2、管好内门,严防闲杂人员或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严防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教学秩序现象发生。

3、与校方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并认真履行。

4、作好来客登记,记好安全日志。

5、对重大违纪学生在校内发生的不良行为协助校方进行调查,取证、整理上报材料。

6、维持好大型活动的正常秩序。

7、协助校方督查学生迟到、早退、衣着不整现象,严防校外人员擅自出入。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1、由总务处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做到设施达标、附着设施完好,防盗措施到位,防照明设施安全可靠。

2、管理人员保证24小时在岗和信息畅通,未经允许严禁非校内人员入内,严禁他人在本校留宿。

4、对宿舍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并上报整改。

5、填好相关表册,作好日志记录。

6、严禁刀具、棍棒、火源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在宿舍违纪违规(如赌博、抽烟、酗酒等)。

7、随时处理宿舍内的突发事件。

8、对宿舍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9、舍管员不能以罚代管,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督促住宿生按时作息,协助班主任督促住宿生返校住宿。

11、督促学生保持清洁的室内卫生和个人卫生。

12、不向学生兜售商品和小食品。

第十二条:食堂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1、食堂设施和配备设施以及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体检,凡患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或其它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上班期间统一卫生衣,卫生帽。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4、杜绝向学生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污染及“三无”食品。

5、食品留样,存样科学规范。

6、食品存放合理,做到菜粮分离,生熟分开,肉类冷藏,确保室内干燥,通风,碗筷严格消毒。防蝇、防虫、防鼠标准规范。完善食品存放安全设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7、加强食品采购,运输加工,贮存等环节的监控管理,建立食品的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

8、保证食堂操作间及大厅卫生。

第十三条:级部主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执行和贯彻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学生的“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食品中毒和煤气中毒、防坍塌事故、防交通事故、防踩踏事故、防侵害、防爆炸污染、防戏耍打闹、防疾病传染”等十三防工作。

2、杜绝学生吸烟、酗酒、赌博、进游戏厅。

3、教育学生不穿奇装异服,不留长发,不染发,不戴项链和首饰;不说脏话,不打口哨,不追逐打闹。

4、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刀具棍棒等进入校园。

5、教育学生不打架斗殴、谈情说爱、涉黄涉毒和在外上网。

6、预防学生顶撞老师,不认真听课,不按时交作业。

7、督促走读生按时回家,返校。

8、预防传染病在班内传染,对疫情及时排查上报。

9、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律、安全常识和自护自救常识教育,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演练活动。

10、实行上课点名制度,对缺课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迅速通知学生家长。

11、不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拖堂,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的课堂(活动)安全谁上课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

12、补课年级的级部主任和班主任应对本年级学生的在校安全负责。

13、每天最后一节课或自习的上课或辅导老师对学生的上下楼梯安全有监管指导的责任。值日教师组织好护送学生过公路口。

14、任何老师对学生的斗殴或意外伤害都有劝止护救的责任。

15、任何教师都有护校值班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义务。

16、各班要成立治安联防队并对他们定期培训,指导他们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每周将班级安全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学校。

17、严禁学生在外食宿,对措施不力,放纵学生在外食宿的,要追究班主任、级部主任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8、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并记好“班级安全日志”。

19、班级和年级要处理好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各种矛盾。

20、全体教师集会时,级部主任要安排专人巡查值班。

21、级部主任和班主任要协助相关人员抓好学生食宿工作。

22、级部应作好建立长期的安全工作值周(或值日)机制。

第十四条:学校的一切建筑设施应从师生安全角度出发,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学校要按要求配备消防、照明、安全标志等设施,并保证其发挥真正作用。

第十六条:各学校应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的综合治理。

第十七条:禁止任何人在楼道,阳台或高位处摆放无固定的搁置物。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以保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第十九条:学校的财务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应配备监控设备,并安排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各校要加强实验室管理,强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腐蚀性实验用品管理与使用原则,严防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各处室、教室、宿舍、食堂等部门负责人应对其办公设施和财产安全负责。

第二十二条:各学校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师生进行不同形式安全教育,开展事故演练活动。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制定事故报告制度,严格事故报告程序,对突发性事件或不安全事故,任何人都有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即时报告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生伤亡事故或财产严重损失的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中心校报告,涉及刑事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案。上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经过、后果等等。

第二十五条:处理安全事故要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事故责任,要以最短时间处理结束,并书面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中心校。

第五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对于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由上级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于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采取追赔、经济处罚和评职晋级评优树模“一票否决”的处理方式,必要时上报教育局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已尽到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职责的,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界定责任人不承担相关责任的,不追究责任人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适用于镇中心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中心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篇三

1 、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篇四

(1)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达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快速反应并提升事故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生产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序的组织抢险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动都要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协作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言行结合。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发生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根据需要协调外协互助力量及当地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4)项目部安全部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5)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项目部相关部门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篇五

1.1目的

为了加强福州海源织带有限公司员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序的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1.2.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管理。

2.1保卫消防部

2.1.1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并组织人员学习,定期对各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2各单位

2.2.1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学习,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3.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

3.1.1公司的基本情况。

3.1.2假设起火部位包括起火时间、原因及危机附近建筑物防火设施等危险程度:燃烧物质、面积及火势可能蔓延的方向,火灾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3.1.3组织机构:集团总调度室为总指挥部、假设事故单位调度室为现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消防安全组、通讯联络组、抢险抢修组、医疗救护组、安全技术组、后勤保卫组、环境监测组、安全警戒组、事故调查组、新闻报道组等。

3.1.4明确各组的任务,组织程序及措施和各级指挥员及救援小组人员的职责。

3.1.5绘制假设火灾部位及周围环境的平面图,图中应表明消防水源情况,各组所在位置和扑救火灾、疏散人员(物品)行动路线。

3.2各单位灭火演练时间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3.3方法和要求:

3.3.1各单位在组织消防演练时,事前要向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保卫消防部报告备案,许可后方可进行演练。

3.3.2消防演练时,应在假设火灾现场设置明显标识,事先划出警戒隔离区,火场指挥员和参加人员应佩带标志。

3.3.3演练时所使用的消防器材和物品事先要进行检查,使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并提前对演练人员进行培训。

3.3.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讲评,提高预案演练水平。

5.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篇六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2 安环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4.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4 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4.5 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4.6.2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6.3 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6.4 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4.6.5 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各装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4.6.6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4.6.7 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4.7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5 相关材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篇七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第四条工区应急预案要根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工区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须上报工区项目部备案,工区项目部在各工区预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线突发事故(事件)点和内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况,编制综合性预案,做为工区预案的支撑和保障,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应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第五条两级预案由工区项目部、工区分管安全副指挥或安全总监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应急救援专职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 应急救援的器材工区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九条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三条救援范围

施工生产中突发的各类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业导致的人员伤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灾害;其他突发事件。

第四条组织机构、职责

1、成立指挥领导小组

(2)职责是负责对突发事件组织救援的协调与指挥和对外联系与求助。

2、成立救援队

(2)职责是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到位,维护现场治安,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干扰,参与救援。

3、成立救援队

(2)职责是组织现场救援的实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

4、成立运输队

(2)职责是保证救援车辆的及时到位和运输。

5、成立供给组

(2)职责是保证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保管和应急供给。

第五条对外联系、报告

1、与当地具备医疗救助条件的医院提前联系沟通约定,明确联系电话并公布,以便得到应急救助。

2、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在自救的同时,视其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交通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请予救援,并公布联系电话。

3、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交通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或其他有影响的事件,在组织救援的同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

第六条条件保障

1、提前备用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保证充足和完好。

2、保持指挥通讯系统的畅通。

3、安全部门、前方生产调度部门为救援组织部门,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应第一时间报告上述部门和单位领导,及时启动救援预案。

4、适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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