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主题教育暨干部作风建设培训体会
广告标识离不开光在当今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户外广告与标识作为现代经济社会信息的重要载体和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照明领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据统计,人们80%以上的信息是通过视觉获得的。以广告的媒体(Light as Advertising Medium)为例,若没有光,那么广告传播、产品宣传、城市夜色美景、人们的夜生活等则无从谈起。无照明广告的功效仅是有照明广告效果的50%。现状调查概况目前,我国的广告标识及其照明状况如何呢?据调查,自1979年以来,我国广告业发展十分迅速。到1993年底,全国广告经营单位猛增到3.1万家,广告经营额达134亿人民币;1995年我国广告经营单位增至4.8万家,从业人员达47万,经营额达273亿人民币;1996年经营广告单位又上升到5.28万家,从业人员为51.2万,年经营额达366亿人民币;到2003年中国广告经营额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其中室外广告又是所有广告媒体中增幅最大的(增速每年均在2位数以上),达到126亿人民币,经营室外广告的单位达6.3万家,作品达208万个(件),发展态势十分喜人。以上数字说明我国户外广告和标识业的发展之快,可谓前所未有。那么,户外广告和标识的照明状况又如何?笔者对国内外广告和标识比较集中的若干地区,如商业街、干道或广场做了详细调查,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表中第1~9行为北京部分地区的广告标识照明情况。北京的数据由2005年和1999年两部分组成,表中第10~28行的数据为笔者1999年前所作的调查。被调查的地区共28个,其中国外8个,国内20个。从调查结果看出:第一,无照明广告标识越来越少。户外广告和标识照明的形式、种类明显增多,无灯光照明的广告和标识相应减少,其中无照明的广告只占广告总数的14%,无照明的景标约占景标总数的37%,而无照明的功能标就更少,只占功能标总数的28%。第二,霓虹灯广告面临挑战。近百年来,商业街的霓虹灯广告较多、其他灯光广告较少的现象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在表1所列28个地区中,霓虹灯广告只占广告总数的26%,国外8个地区为35%,国内20个地区为25.2%。但是,各个城市的情况也不一样。如:香港弥敦道的霓虹灯广告还是最多,约占广告总数的50%;而台北的士林夜市街的霓虹灯广告最少,只占广告总数的25%。美耐灯、光纤、导光管、爆光灯、EL灯带和LED光源在广告标识中的应用,形成对霓虹灯广告的挑战。第三,外投光照明和灯箱广告大幅度增加。表1所列28个地区的统计数字表明,这两类广告占了广告总数的43.2%,成为目前灯光广告的大户。国内20个地区使用的投光灯广告和灯箱广告所占比例更大,达到47.2%,将近广告总数的一半。台北士林夜市街甚至超过并达到53.7%。表1的28个地区中,北京9个地区在1999年的室外投光照明广告为193个,到2005年猛增到544个,增加了1.8倍;另外1999年灯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