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审核要点
1、材料是否齐全:审批表(一式四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助学贷款申请书、家长同意贷款和承担催款与还款责任的承诺书、入学以来必修课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银行活期存折和灵通卡复印件。
2、注意事项
⑴、助学贷款申请书要符合上述要求
⑵、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民政部门签章、日期为当年。
⑶、助学贷款审批表(见《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⑷、家长同意贷款和承担催款与还款责任的承诺书:同意申请贷款和无条件协助贷款人还款并在贷款人逾期未还时承担还款责任的字句表达明确,家长签名清楚。
⑸、成绩单:历年的各课成绩累计不及格不超过1门,出现在成绩单上的科目都在计算范围内(不区分必修、限选、任选),重修过的必需以重修成绩计,若以前成绩(〈60〉出现在成绩单上则计为不及格。
⑹、所有材料要求一致,无相互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