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方案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发布实施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的通知》(x教保函[2018]x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4月15日前后,重点围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的主题,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部要按要求下载省司法厅制作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画册,并通过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
2、各单位要在4月13日前到保卫处104办公室领取“反奸防谍”宣传小册子,组织师生学习由xx市国家安全局提供的宣传教育图片展(点击本通知五个附件链接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内容开展学习)。并通过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新媒体平台、分享师生的观后感和心得体会。
3、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公开课、研讨会和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可邀请专家学者、地方党政领导同志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和讲座等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积极营造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
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校报校刊、校园网络、新媒体、橱窗板报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要组织力量撰写相关宣传教育、理论研究文章,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积极邀请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教育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增强宣传报道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国家安全工作成就,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有关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课堂教学与实践教育活动、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完善教学体系,建立国家安全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学校国家安全的思想基础。
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请于4月23日前书面报送保卫处(行政楼104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 .
保卫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