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责任书的范文
为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夏秋季征兵任务,加大领导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在全乡范围内完成征兵任务,并且实现“无政治退兵、无思想退兵,避免责任退兵,减少身体退兵”的质量总目标,乡政府特与各村签订征兵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目标
1、村两委班子要把征兵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高度
重视,纳入主要议事日程,支部书记负总责,民兵连长全程参与。
2、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防法》、《辽宁省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做好宣传。各村要保证刷写大字块2幅,板报2处,标语20条
3、认真组织适龄青年按时参加体检,体检率达100%。
4、水泉村征兵任务为两个合格兵,其它每村征兵任务为
一个合格兵。
5、对参加体检的适龄青年一定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不能影响其他单位征兵工作,对造成影响的,将追究所在村责任。
二、奖惩机制
1、对完成任务的村支部书记和民兵连长给予奖励工资
2000元。同时完成任务给予现金奖励1000元,每超额完成一个合格兵现金奖励2000元(现金奖励由乡财政负担)。
2、对于本村适龄青年参加体检合格,由于县武装部调剂兵源或其它原因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奖惩。
3、对适龄青年参加体检不合格,未完成征兵任务的村,处罚村支部书记、民兵连长各1000元;对出现退兵的单位视为没有完成任务,处罚书记、民兵连长各1000元。同时村上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对我乡的处罚以及处理退兵所需的一切费用(以上罚款和费用从年末村级转移支付中扣除)。
三、考评办法
县武装部定兵后,由乡组成考评小组,考核任务完成情况,报乡党委审核后兑现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村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实施奖罚后终止。
Xx乡人民政府(盖章): 村民委员会(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0XX年七月十日
征兵责任书的范文【2】为圆满完成县征兵办赋予我镇20XX年秋季新兵征集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各村(居委会)向涛圩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此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 各村居(委)职责
各村(居委会)应根据镇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居委会)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居委会)征兵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一)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二)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三)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四)认真落实新兵及家庭按规定享受的优抚待遇。
三、责任追究
(一)凡未完成镇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秋季征兵任务,影响全镇征兵任务完成的,各村(居委会)负主要责任。
(二)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冬征兵中若因村(居)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一)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委会)和个人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彰奖励,每送一个兵到部队的奖励村里200元,驻村干部1分的考核分。
(二)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居委会),镇征兵工作小组对村(居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无宣传、未完成送兵任务的每少一人罚村里100元,扣驻村干部考核分1分。
镇长:
镇征兵领导小组领导
镇武部部长:
书记:
村 主任:
驻村干部:
二0XX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