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中心各股室:
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是全县2018年的第十二个“党员活动日”,根据市、县安排,为推动活动扎实开展,现将12月“党员活动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位党员干部按时参加。
一、 活动时间
本次“党员活动日”时间定于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因参加重要会议、出差在外等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应当另行安排时间过好“党员活动日”。
二、 活动地点
县政务中心会议室、永兴镇龙头桥村
三、 活动参与人员
县政务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
四、 活动主题
12月“党员活动日”主题为“严肃组织生活,加强支部建设”。一是听取、讨论党支部工作报告,通报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讨论党员发展、决定处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三是开展党性分析、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评星定级等;四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五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六是常态化开展帮扶干部负责对贫困户宣传、指导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七是帮扶责任人要进行1次政策宣讲,对所帮扶贫困户讲清已享受的优惠政策,让贫困户做到心中有数;八是深入开展感恩奋进教育,持续提升群众对脱贫成效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注重扶贫与扶志有机结合,努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同时,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组织活动、给当月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现场交纳党费“三个常态”。
五、 活动内容
(一)上廉政党课(在县政务中心三楼小会议室举行)
由县政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唐兴新上“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廉政党课。
(二)学习文件(在县政务中心三楼小会议室举行)
1.由县政务中心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周念传达学习《中共达州市纪委达州市委组织部关于9起涉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
2.由县政务中心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周念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三)听取、讨论党支部工作报告。(在县政务中心三楼小会议室举行)
由中心机关支部书记周念作工作报告,所有党员讨论并提出建议意见。
(四)开展讨论党员发展、决定处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活动。(在县政务中心三楼小会议室举行)
由中心机关支部书记周念通报本支部党员发展情况和党员违纪处理情况。
(五)开展党性分析、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评星定级活动。(在县政务中心三楼小会议室举行)
党员与党员谈心谈话,进行党性分析、自我剖析。
(六)召开组织生活会。(在县政务中心三楼小会议室举行)
1.由县政务中心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周念传达学习《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
2.开展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县政务中心三楼小会议室举行)
1. 党员填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2.填写测评表;
3.统计测评结果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八)给当月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和“重温入党誓词”。(在县政务中心三楼小会议室举行)
(九)所有党员现场交纳党费。(在县政务中心三楼小会议室举行)
(十)开展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1.到龙头桥村召开脱贫攻坚联席会。
2.在永兴镇何家垭口、龙头桥村常态化开展帮扶干部负责对贫困户宣传、指导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帮扶责任人要进行1次政策宣讲,对所帮扶贫困户讲清已享受的优惠政策,让贫困户做到心中有数;
4.深入开展感恩奋进教育,持续提升群众对脱贫成效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注重扶贫与扶志有机结合,努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六、相关要求
县政务中心党建办通过书面通知、公告栏、电话、短信、QQ群和网站等多种方式告知每位党员。活动中要做好文字、声像资料的收集、存档和上报工作。活动当天要认真填写《“党员活动日”记实表》,一份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一份上交上级党组织备案,一份自己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