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服务协议书
经销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___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_____系列产品。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_____.(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一、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二、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四、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一、价格
1、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 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 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 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__的折扣。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 承诺并保证作为 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 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 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 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 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 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 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 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 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 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 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 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第七条: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 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一、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经销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因甲乙双方存在着共同的基础,一致的利益,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相支持,平等互利,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___设备、________设备的销售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并负责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按照乙方的业务范围,以消防工程为主业务。甲方对售出的产品实行三包服务,乙方按照甲方售后服务准则执行售后服务。
第二条 乙方与甲方的合同签订,由甲方________销售公司负责。在市场运行中,乙方与甲方应互通信息,相互支持,执行甲方的项目管理制度。为便于甲方的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的跟踪,规范市场,杜绝假冒产品。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完整系列产品的合同,保持甲方产品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能只采购报警器,不得把其他厂家产品配在甲方产品上。合同签订时,应注明工程名称。
第三条 乙方享受甲方的产品优惠价。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让利的比例按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的销售价目表为准。电子产品为________%;灭火产品为________%。乙方对甲方产品要保持、发展相当的市场份额,年基本回款任务__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乙方对甲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在________周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_____%(以合同总额大小来确定),甲方按合同要求准备货物,在双方确认发货前乙方将余款一次性结清,甲方不予乙方留有任何形式的质保金。
第五条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甲方所定合同的往来账目负责,及时清理货款。乙方人事和管理分工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于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第六条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如工程需要,甲方根据工程情况提供产品认证复印件,质量体系复印件。乙方应积极宣传、推广、应用甲方的产品,维护甲方的信誉和经济、技术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热情为用户服务。不得假冒甲方注册商标或仿制甲方产品,也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损坏甲方的企业形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协议附件
9.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9.1.2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
9.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14.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 责任。
第十五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