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201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根据《xx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广质强领办〔2018〕16号)精神,按照xx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广水函〔2018〕2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作用,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完善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构建质量提升格局,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技术进步和创新,全面提升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体
加强水利质量监管,树立质量强区理念
三、活动内容
(一)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组织学习《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水利工程高质量建设和发展的宣传,强化水利行业工作人员对质量法规、条例的学习,树立水利工程高质量建设和发展理念。
(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县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程序、办事流程,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定期不定期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巡视、抽查,加强对参建各方质量体系建立及落实情况、质量评定资料与同步情况等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三)落实质量考核通报。加强对本地区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考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通报;建立相关隐患工程台账;明确水利工程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清晰的责任制度,对水利建设项目质量出现重大隐患的工程,进行严格追责,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四)加强质量管理培训。积极组织水务系统干部学习《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四川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开展水利工程强制条文宣传和检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标准强制条文,确保水利工程高质量建设。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企事业单位要紧扣“质量安全”主题。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结合实际,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做好活动策划和细化分工,通过宣传、培训、竞赛相关活动,加强水利行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
(二)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考核与资料收集,加强重点工程隐患排查与质量安全生产,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积极建立质量工作长效机制,巩固“质量月”活动成果,于9月21日前将开展的相关活动方案、总结、图片、视频等资料报送局安、质监站,报送资料应做到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联系人: 电话: QQ:
xx区水务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