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设计单位质量责任书
为确保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设计单位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工程设计技术人员保证对其工程设计质量依法承担责任,并严格遵守下列条款:
一、不得出卖和为无证单位及个人提供设计或资质证书;
二、不得私招私心聘其他单位人员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工程设计任务;
三、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担业务;
四、不允许无证单位或个人挂靠从事工程设计业务;
五、不得以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外义承揽业务;
六、不得出卖、转让、出借、伪造资质证书;
七、对工程设计技术文件按规定标注签章:
八、对工程设计文件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质量强制和审核,自觉接受工程设计审查和工程建设监理;
九、对工程项目严格履行施工交底和竣工验收等过程服务;
十、保证不因工程勘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事故。
上述条款若有违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追究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锦绣温泉花园(二期)住宅楼
工程设计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注册设计人员(签字):
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