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两会解读:中国首设调查失业率目标释放三大信号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今年工作预期目标的指标之一,这一变化背后释放了三大信号。
信号一:感受真实“温度”精准制定政策
城镇登记失业率已为人所熟知,但城镇调查失业率直到2017年才与公众见面,两者在统计的对象范围、数据口径等方面均有不同。
例如,统计城镇登记失业率中的失业人员是由拥有城镇户籍的居民主动申报失业登记而形成,统计城镇调查失业率中的失业人员由统计部门主动调查城镇常住居民而形成。
一方面,城镇登记失业率依赖城镇户籍居民主动申报登记,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数据失真。另一方面,在当前中国人口流动规模巨大,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的情况下,城镇登记失业率的统计对象仅为城镇户籍人员已经不能与时俱进。
可见,城镇调查失业率更能感受就业市场“温度”而准确反映就业状况,更能体现就业跟随经济波动的变化,更能突出解决当前结构性失业问题,更能精准制定就业政策,由此,设立城镇调查失业率可谓势在必行。
同时,中国政府考虑到设立城镇调查失业率预期目标是首次出现,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并行使用是为了实现平稳过渡。
信号二:接轨国际引导预期
目前全球大多数主要经济体都在采用调查失业率来衡量本国的就业状况。在过去五年,中国GDP占世界经济比重从11.4%提高到15%左右,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作为宏观经济运行重要的参考坐标之一,中国设定城镇调查失业率预期目标,实现了与其他国家的可比性,准确引导了海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预期。
信号三:聚焦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保障
当下中国正迎来新时代,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高质量发展需要什么作为指引?需要什么作为参考系?
答案是高质量的统计和统计指标。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
为了聚焦高质量,统计部门研究建立能全面客观反映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统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经济增长由“量”转“质”,设立城镇调查失业率预期目标正是为新时代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新参考。
从数年前,国家统计局建立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制度,到2017年开始增点、扩面、提质,建立全国所有城市的劳动力调查制度,再到此番设定城镇调查失业率的预期目标,中国失业率统计工作的转型升级在稳步推进。
2017年底,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了各地的绿色发展指数,2018年,调查失业率的预期目标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未来一个更加适应新时代,服务聚焦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已经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