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具结保证书范文
触及到法律的东西都要小心谨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具结保证书范文,欢迎阅读。
篇一:法律责任具结保证书法律责任具结保证书
庐山国土资源局:
本单位坐落在路号的土地,于年 月竞买取得,面积为 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土地用途为 ,土地权属来源为出让方式,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权属来源资料 。该宗地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请贵局给予确权,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上述反映的情况与本单位提交的其他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及内容是真实的。如有虚假,贵局可注销已登记的土地权利,因虚假引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概由本单位承担。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土地登记的单位(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法律具结保证书法律具结保证书
吉安县国土资源局:
我本人程友林坐落在凤凰镇仓下村委会程家村,90年8月27日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证的宗地共有3本,第一本面积为43.9平方米四至东距程松林住房,南距程新坤住房,西与程恭林住房共用前后厅,北空地;第二本面积为93.17平方米四至东水塘,南紧邻本户围院,西与程恭林共墙,北距程松林住房;第三本面积为43.70平方米四至东塘,南恭林友林共同围院、西程恭林住房,北距程松林住房。土地用途为建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并于90年8月27日贵局已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5-10-3、5-10-4、5-10-5编号。由于本人因已遗失土地使用证,请贵局予以补发,该3本土地目前未进行转让、抵押等交易行为。
上述反映的情况与我本人提交的其他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及内容是真实的,如有虚假,贵局可予以注销已补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因虚假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概由我本人承担。
2012年10月21日
篇三:法律具结保证书具结保证书
作为本项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我明确知晓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申请房屋登记须陈述真实、合法、有效的情况,必须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我保证:我向房屋登记机构陈述的有关情况和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我陈述错误、虚假情况,提交错误、虚假证明材料等原因,导致房屋登记机构房屋登记失误,造成损失的,由我和全体具结保证人对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年月日
具结保证人:1、买受人:
2、出卖人:
3、抵押权人:
4、抵押人:
5、委托代理人:
6、共有人或申请人配偶:
7、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