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能耗过快上升预急方案
根据《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抑制年能耗过快上升调控方案的通知》(琼节能减排办14号)要求,为抑制我市今年下半年能耗过快上升的势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生产和消费模式的根本性转变,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建材行业:12月底淘汰大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机立窑水泥生产线;抑制7家石场能耗上升过快的势头。
三、调控原则
(一)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落后设备;
(二)对能耗高增加值低、全市社会经济运行影响较小的产业实施调控;
(三)根据(一)、(二)项实施效果,对能耗高增加值低、全市社会经济运行有一定影响的产业实施适度的调控。
四、调控措施
(一)对列入年淘汰计划的企业、仍使用淘汰类生产设备的企业(除小火电)、无采矿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小采矿企业、节能监察中发现仍使用落后机电设备的企业以及产品单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停电、差别停电、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
1.月日起,对列入年淘汰计划的大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实施停电,目前该厂的立窑车间已停产,水泥磨机车间还在运行。为解决200名职工就业问题和保住已有17年历史的“坡鹿”品牌,计划在12月底淘汰该公司年产10万吨机立窑生产线。(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物价局、供电局)
2.月日起,对无证小采矿企业实施停电;对节能监察中发现仍使用落后机电设备的企业和产品单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安监局、市科工信局、市物价局、供电局)
(二)对能耗高增加值低、全市社会经济运行影响较小的重点企业,实施停产检修。
(三)对能耗高增加值低、全市社会经济运行有一定影响的重点企业,实施适度的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