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关爱老人基金会章程
村关爱老人基金会章程
(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名称:XX村关爱老人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宗旨:关注老人群体,奉献爱心孝心,
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人生态度,给老人送温暖和关怀,给老人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积极为我村老年事业传递正能量。
第三条 本基金会资金来源:XX村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款。
第四条 本基金会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五条 本基金会资金使用范围:
1.每年春节期间组织慰问年满80岁及以上的老人;
2.根据本会财力适当资助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老人。
3.组织慰问患病住院的老人;
4.其他需要支持、资助的老人。
第三章 基金会理事机构
第六条 本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职责:
1.妥善管理资金;
2.研究确定资助对象;
3.核定资助金额;
4.发放资助金;
5.报告基金会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15人。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第一届理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顾问:
名誉理事长:
理事长:
副理事长:
理事:
第四章 资金管理和运用
第八条 本基金会应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
1.健全财务制度,所筹资金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我村老年事业;
2.本基金会由 等三位同志共同负责财务,其中, 管理密码, 管理存折及卡, 管理账务;
3.社会各界捐款,财务人员开具基金会收款收据后,所收资金要及时全部存入指定的银行账号;
4.对资助对象的资助金额经理事会确定后,由理事会派出人员前往慰问、资助;
5.理事会应于每年年底,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共同审核资金使用情况,并将确定的慰问、资助对象及发放的金额向村民进行通报。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基金会应大力弘扬"大爱XX、尊老爱老、传递真情、构建和谐"的精神,发动社会各界情系故乡,重视、热爱家乡老年事业,积极组织资金募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草案)于201 年 月 日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适时修订、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草案)由XX村关爱老人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章程(草案)自201 年 月 日起生效。
XX村关爱老人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