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学习体会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亿万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既是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教师队伍赢得社会尊重与赞誉的需要。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要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就必须牢固地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在教师岗位上模范地遵守师德规范,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一个让人民满意、让社会放心的教育工作者。
我个人认为,“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中教师的违规行为应该适当地细化一下、明确一下。对于举报和监督的途径,应该再明朗一下。要想搞这个活动就扎扎实实的搞好,不能有漏洞,不能流于形式。对于教育主管部门在落实中失职的也要给予适当的警告或者处分。
关于有偿家教方面,我个人觉得应该再细化一下:
1.介绍学生参加校外辅导班,在校内分发校外辅导班宣传材料的领导、班主任、教师应该给予一定的处分。
2.利用家长会或通过电话等方式,诱导动员孩子参加有偿家教的班主任、教师应该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于负责校长应进行问责。
3.介绍学生到教师家中参加有偿家教的领导、班主任、教师应给予一定的处分。
4.《细则》中应该明确教师在家中进行有偿家教也应该给予一定的处分。
5.要想真正杜绝有偿家教,应该对参与有偿家教的学生也给予适当的处分或者警示,甚至是在学生升学、毕业鉴定、素养评价方面给以体现,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源上杜绝有偿家教。
政策的落实方面: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建立专门的举报电子信箱,并予以公示。
2.学校和家长、学生应该签署“拒绝参与有偿家教”的协议书,并公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文件中还应明确规定一下几点:
1.在班级学生调位中徇私舞弊的。
2.随意侵占学生课间、周末等休息时间的。
3.学校提前上课或拖后放学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
4.不按规定布置作业随意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
5.侵占体育、音乐、美术、活动、实践等课节的。
要发挥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职能。对于教师的处分要与师德考核、评先选优、职称评定挂钩。对于参与有偿家教的学生及分管领导要进行处分或问责。
相信,只要我们的《细则》详细,责任明确,有魄力,有力度,我们的此项活动一定会改变我国教育的现状,一定会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一定会净化我们教育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