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公约
为加强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实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特制定居民公约:
一、在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时,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社区的管理制度。
二、执行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服从居民委员会的管理。
三、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集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不良生活习气。勤俭持家,家庭和睦,实行计划生育。
五、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活动,配合、参与社区中各项管理工作。
六、提倡诚信原则、公正原则;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七、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关心弱势群体,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措施,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九、维护公共设施,绿化环境,不乱丢垃圾、高空抛物、不随意停放车辆、不乱设摊、不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十、发扬社会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向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嫖娼、吸毒贩毒。
十
一、居民将房屋出租、出借时:应告知居委会并按规定办理私房出租的相关手续,同时要求使用人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居民公约。
十
二、自觉维护小区环境整洁、优美,提倡节能减排,共创一个平安和谐的新型社区。
本居民委员会居民公约经香樟园居民区新一届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