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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书范文(最新6篇)

小编:HLL2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复核程序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原认定书进行审查,纠正其中的错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1

申请人:______,男,彝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一组。

被申请人:__,男,其余信息不详。

复核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______中队作出的第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____年11月24日09时23分,申请人______驾驶的振兴牌号贵______货车沿堕箐公路(堕却至箐口)从箐口往六枝方向行驶,至堕箐公路11KM﹢500M处时与被申请人__驾驶的牌号贵____的中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现场为悬崖地段,且为100度左右的`急转弯,路面狭窄,两车不能正常行驶会车。____驾驶的牌号____货车制动停车后(现场有刹车痕迹),因被申请人______驾驶的牌号贵B____的中型客车车速过快导致该车头撞击公路后山体的岩石后,车身弹回路面致车尾撞击到申请人____驾驶的牌号贵B____货车的货箱。为此特申请复核,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存在重大失误,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申请人不应负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急弯路、狭窄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第四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被申请人张启学驾驶的牌号贵B__的中型客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和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会车时,且两车难以同时通过的情况下,靠山体未作减速停车避让导致撞击山体岩石后发生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二、认定书认定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时采纳的证据为非法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但交通警察__等2人现场事故认定时,一下车就指责申请人____一通,随后说是申请人____的责任,只拍摄现场照片后就撤离事故现场。最后又强行申请人______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

综上所述,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__中队作出的第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证据错误,认定事实不清,没有充分调查,最终导致对当事人责任认定缺乏客观和公正,恳请交警部门对事故重新复核,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申请人:

____年5月28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2

申请人: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身份证号:____。

被申请人: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____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____]第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____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____]第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____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____]第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汝公交认字[____]第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____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____所驾驶的豫DKE8____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__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____所驾驶的豫DKE8____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某军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某军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____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____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____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____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____]第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____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致

____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3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1942年9月5日出生,住______。被申请人:______,男,汉族,1955年9月9日出生,住______

复核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合公交(包)字(____)第33009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____年2月26日5时40分左右,被申请人驾驶皖______号轻型货车,沿望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创智广场门口时,遇申请人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由于车速过快,雨天路滑,被申请人车辆前部碰撞申请人,致使申请人许俊文受伤。

申请人认为:____年2月26日5时40分左右,被申请人雨天驾车、车速过快,并且没有尽到最起码的安全注意义务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被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此特申请复核,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____驾驶车辆存有重大过错,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1、____驾驶车辆对行人根本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

此次事故发生时现场有路灯照明,而且距离不远有道路指示牌,驾驶员应该有相当的条件和义务注意到道路上的行人,但驾驶车辆的______可能因为以为清晨路上没人加上可能一晚的疲劳驾驶、精神恍惚而没有对道路上的行人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而且在路灯照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强光灯,根本没有考虑到要使远、近光灯以提示他人。

2、____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根据受害人被撞击所受到的伤害程度;交通事故车辆痕迹检验记录表记载的肇事车辆的受损程度并结合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以及车辆的相关照片,可以看出车辆前端的翼子板前端变形凹陷,可足以推测事故发生时的车速很快,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的规定。对此,申请人要求委托交通事故鉴定机构对事发时的车速进行鉴定,以明确____对引发事故过错的严重程度。

3、____驾驶小型货车经技术检验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不合格,致使雨天未能有很好的观察距离,存在安全隐患,是引发事故的技术因素。

二、申请人对该起事故发生地点的周围环境的阐述。

申请人认为影响该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因素还有以下几点:首先,事故发生地点正对着创智广场工地门口,且附近是居民密集区,路两边均是公交站牌,平时人流量较大;其次,道路基本情况并非事故认定书描述:中心绿化隔离,机动车道单向三车道,实为:机动车道单向两车道,马路两边为绿化带,中间绿化带对着路旁公交站牌铺设有较大面积的方砖,平时行人均从此处过马路。考虑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便群众”的立法原则,受害人在此次事故中根本未有责任,请求交警支队综合考虑。

三、受害人______不承担该起事故的任何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此次事发现场附近没有人行过街设施及人行横道,行人过马路只能观察来往车辆,在确定安全后直行通过,通过受害人选择了前后都是公交站牌的地段过马路,可见受害人选择了更为安全的方法想过马路,而且受害人年高,行动缓慢,对自身的安全保护应更为谨慎和重视,安全意识更为强烈,绝不可能在没有确定安全的情况下,冒然过马路,于情于理,都让人质疑,因此受害人没有过错。如前所述,正是驾驶车辆的______根本不注意行人,

在公交站牌附近不仅没有减速,而且车速很快,超出了受害人的安全预测,导致悲剧发生。

四、在该起事故中,应充分考虑“以人为本”。

在本案中,______存有重大过失,受害人即使存有过失也非常微小,所以受害人不应当承担此次事故中的任何责任,而且申请人认为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应当充分考虑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受害人在全然不知情况下被撞致如此惨重,让其家人感到万分悲痛,交通主管部门应该全面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不能因为受害人微末的过失,就片面的认定受害人承担部分责任,这是不利于规范行车秩序,稳定社会的。

综上所述,合肥市交通警察支队包河大队作出的合公交(包)字(____)第33009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认定事实不清,没有充分调查,最终导致对当事人责任认定缺乏客观和公正,恳请交警部门对事故重新复核,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4

申请人:____,男,____年__月1日生,汉族,住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1____号院____号楼____号。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不服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五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第0______号),特申请复核

事实理由如下:

一、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

事故认定书载明:李应宽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摔倒,在摔倒过程中,李应宽被摔倒在王文富驾驶的无牌压路机下,王文富驾驶压路机在停机过程中,压路机滚筒将李应宽压死,因此压路机不是制动向前惯性滑动致李应宽身亡,而是向后倒退压死摔在压路机滚筒后李应宽的。因此该事故的发生应当是驾驶人员临场慌乱,采取措施不当导致的死亡后果。同时根据您大队查明事实是:两机动车没有相撞。因此申请人恳请责任事故认定法定机关重新准确认定事故原因及责任。

二、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形成原因认定事实不准。

交通事故现场图记录的'是:李应宽驾驶的摩托车是由北向东行使,距南侧路边1.7米处制动滑印迹长15.8米。可见李应宽在向北行驶过程中发现与其行驶方向对面有压路机后,就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向东行使回避与其行驶方向迎面而来,向南行驶的压路机,并紧急制动。因此李应宽并非遇紧急情况不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同时,李应宽驾驶摩托车时速为多少,超限速多少事故认定书在没有体现的情况下,就认定李应宽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认定事实不准。

三、由于认定事实不清和不准,因此事故认定书适用法律错误,以致判明责任不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警灯,﹍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三十六条规定:道路或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正是由于施工单位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命令性规定,没有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才使得李应宽发现问题后采取向东回避行使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后,仍无法避免悲剧的发生。因此申请人恳请交警部门对人命关天的事故重新复核,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此致

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5

申请人: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小区__栋__单元______室。

被申请人: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市____区____大街____家园__号楼__单元____室门市。

被申请人: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市__区____北路____家园____号楼__单元______室。

复核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__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__大队__公交认字【____】第____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请求依法认定被申请人____、____对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事实与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13时05分许,____驾驶黑R____号金杯轻型货车,从____市____区文政街__号旁边垂直于文政街的居住区出入口,由北向南,向右后倒车驶入文政街时,遇由东向西____驾驶的____号骐达牌小型轿车及____驾驶的黑A____号夏利牌小型轿车。因____驾驶机动车从道路出入口倒车驶入文政街时,未查明车后情况,未确认安全,未对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进行避让;____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致使三车相撞,造成正常驾驶的申请人受伤及三车车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正常驾驶,无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对此事故不负有责任。被申请人____、____分别实施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应对此事故负有全部责任。交警部门认定申请人与两名被申请人对此事故负同等责任错误,为此特申请复核,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____、____具有严重过错,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1、被申请人____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在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未确认安全,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严重过错。

2、被申请人____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其驾驶的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措施的安全距离,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严重过错。

二、交警部门错误认定申请人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

交警部门在__公交认字【____】第____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申请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未保持安全车速,具有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为。

事故发生时,申请人在道路上正常行驶,驾驶车辆时速为40多公里。交警部门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提取的监控录像可以证实,申请人驾驶的车辆与该路段正常行驶的同向、对向车辆的车速一致,始终保持安全的车速。该起交通事故发生的'道路为双向六车道,且未设置任何限速、减速让行的交通标志、标线,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第

(二)项之规定,机动车在没有设置限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行驶最高时速为70公里,申请人驾驶车辆的时速远远小于70公里,不存在未保持安全车速的问题。交通部门在未对申请人的车速进行鉴定,不尊重监控录像反映的客观事实真相,断然认定申请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未保持安全车速,具有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为,实属错误。且从录像来看,被申请人____驾驶车辆的时速与申请人相仿,如认定申请人未保持安全车速具有过错行为,那么____也同样未保持安全车速具有过错行为,不知交警部门对此为何没有分析认定。

三、申请人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

1、此次交通事故的道路和交通环境因素。

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道路和交通环境的描述为:__市__区文政街__号门前,道路为东西走向,沥青路面,属于城市道路;白天视线良好。该描述过于简单,忽略了很多严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因素。实际情况为:事故发生在__市__区文政街__号旁边居住区出入口前。该居住区出入口为南北走向,垂直于文政街。该出口狭窄,宽度仅能容一辆机动车出入。该居住区出口处没有任何标识,附近也没有设置减速、让行等提示驾驶员注意此处存在居住区出入口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该出入口右侧(即东侧)的人行道上生长有三颗十余米高的大树,大树树干粗壮、枝叶茂密。该树木四周修有高度约为一米的水泥护墙。平行于居住区出入口、南北走向的水泥护墙长约为3米,平行于文政街、东西走向的水泥护墙长约为8米。位于出入口及与其平行的水泥护墙之间的人行道宽度约为2米,位于文政街及与其平行的水泥护墙之间的人行道距离约为1米,立有一路灯杆。事故发生时,有三辆机动车停放在该居住区出入口。其中两辆轿车紧靠该出入口前文政街的道路右侧停放,两车车头均向西,垂直于该出入口,车顶高度距离路面约为1.6米,前后车距约为半米。一辆吉普车停放于位于出入口及与其平行的水泥护墙之间的人行道上,车头向南,垂直于文政街,该车尾部距离文政街及在文政街停放的车辆,不足1米。因该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其车顶高度距离文政街路面约为2米。事故发生地停放的三辆机动车、人行道上生长的树木以及水泥护墙,遮挡了在此道路上自东向西行驶的驾驶员的观察视线,使之难以观察到此处存在居住区出入口,难以预判此处会有车辆突然驶入道路。

2、事故发生时的经过。

事故发生时,申请人驾驶轿车由东向西以时速约为40多公里的速度,在文政街道路的右侧行车道行驶正常行驶,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右侧距离道牙子约为2米,车前方约20米处一直有一辆货车。被申请人____在申请人前方货车驶过居住区出入口后,未查明车后情况,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驾驶金杯轻型货车从与文政街垂直的居民区出入口,由北向南,向右后倒车驶入申请人行驶的车道,致使申请人躲避不及,造成申请人车右前部与被申请人____驾驶的货车尾部相撞。在后面行驶的被申请人____驾驶的夏利轿车,因未与申请人车辆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车辆前部与申请人车辆后部相撞。

3、申请人不存在导致事故发生的错误行为。

在被申请人____倒车驶入申请人的行驶车道前,位于申请人车辆前面行驶的货车与事故发生地停放的三辆机动车、人行道上生长的树木以及水泥护墙,直接遮挡了位于驾驶室内正在行驶的申请人对右前方居住区出入口的观察视线。且该处没有设置减速、让行等提示驾驶员注意此处存在居住区出入口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申请人根本无法观察到此处存在一个与文政街垂直的狭小的居住区出入口,无法观察到被申请人驾驶的货车。自被申请李玉发开始倒车,到申请人观察到货车的尾部突然从右前方道边停放车辆的车前出现,再到申请人车辆右前部与货车尾部发生碰撞,时间极为短暂。被申请人驾驶的货车尾部超过道边停放车辆进入申请人的车道,仅不到两米。申请人在发现状况出现后,迅速将脚从油门踏板抬起,转移到刹车踏板,但还未来得及踩下,两车就已经发生碰撞。在发现状况出现时,申请人也不能采取向左右躲避的措施。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右侧为停放车辆,无法向右躲避;左侧为同向行驶车道,向左侧躲避,将对左侧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危险,会与左后行驶的车辆碰撞。所以,申请人未向左右躲避。在这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过程中,申请人不存在过错。

综上所述,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申请人并无过错。被申请人____、____实施的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事故发生,造成了申请人受伤,三车受损的严重后果,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__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__大队作出的__公交认字【____】第____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申请人对此事故负有同等责任,该认定错误。恳请交警部门对事故重新复核,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6

申请人____,男,____岁,汉族,____镇人,现住____。

被申请人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__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年6月9日作出的第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____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____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______。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杨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讲肇事人杨锰事故发生后,酒气冲天,为逃避酒后驾驶取材脱离事故现场。依据法律规定,肇事人杨锰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____为____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____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____责任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______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______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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