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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HLL2

各行业部门要坚持“三管三必须”,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开展分管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为专项行动提供技术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2024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1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镇消防工作实际,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决定将2024年作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年。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遏较大、减增量、控亡人、无影响”总目标,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减少火灾总量,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出租屋、高层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各类场所共性突出风险

1.违规设置防盗窗(网)和广告牌;

2.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3.未按要求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

整治要求:重点围绕“拆牌、破网、清通道、配设施、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内容开展整治工作。

(二)“三合一”场所

1.住宿部位与生产、储存、经营部位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或分隔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材料作为顶棚、隔断或内部装饰装修材料,搭建木质阁楼住人。

3.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住宿部位设置未开设紧急逃生口的防盗窗网。

4.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规范配备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未按标准要求安装区域联网型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消防软管卷盘等灭火设施。

5.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整治要求:统筹组织镇专职消防队和应急办工作人员、村(居)委员会、网格组织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组建联合整治小组开展整治工作,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边排查边整改,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同时,组织排查人员利用河源市“三合一”APP管理系统,动态录入场所信息,建立健全“良好、一般、危险、高危”四级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三)出租屋

1.生产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实施有效防火、防烟分隔;

2.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房间内等停放或充电;

3.对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现象开展“拆窗破网”集中行动,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4.拆除用于搭建、围护、分隔的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5.清理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现象;

6.整改并查处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完善或维护保养不到位情况;

7.立足疏堵结合,规划辖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杜绝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

整治要求:针对各村(社区),特别是XX社区辖区出租屋开展全面整治,切实了解掌握辖区出租屋当前的消防安全现状、突出火灾风险,尤其是要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栋核查,在5月底前建立底数清单、问题清单,在5月20日前将排查统计表报至镇消安委办(镇专职消防队),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隐患的整改工作。参与行动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开展联合治理,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高层住宅小区

1.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2.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3.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4.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5.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

6.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

7.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8.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

9.消防控制室未落实双人值班制度,安排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值班。

整治要求:由镇住建部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整治。要求对全镇所有高层住宅小区进行地毯式排查,列举出存在的问题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针对历史遗留和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五)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

对辖区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摸底排查,特别是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重点排查,通过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1.查行政许可。单位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是否擅自改变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

2.查建筑防火。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生产车间、仓库是否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同层多单位的分租式厂房仓库是否落实防火分隔措施。

3.查火源管理。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火灾危险作业,是否违规用火、用气、用油;电器产品、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违规混存现象。

4.查安全疏散。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设置数量和形式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且保持畅通;外墙门窗是否设置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且保持畅通。

5.查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且完好有效,是否依法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6.查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分租、转租厂房仓库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出租方是否存在“只租不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分租给其他生产经营主体的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规范;场所员工是否全员参加消防培训,是否具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是否了解应急逃生方法。

整治要求:镇规建办、镇执法队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镇市监所要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镇应急办要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按权限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镇专职消防队要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牵头推进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六)医疗机构

1.是否依法办理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或登记备案,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2.是否按标准设置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是否在外墙门窗违规设置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装饰物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及夹芯彩钢板进行防火分隔或装修装饰。

3.是否按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掌握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程序,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值守。

4.防火墙、防火隔墙和管道井、电缆井等是否分隔和封堵到位;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疏散楼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是否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等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安装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按规定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集中供氧设施、氧气瓶储瓶间设置、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是否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7.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及职责;是否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全员培训和分类培训。

8.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或微型消防站,配齐灭火器材装备;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

9.是否建立严格的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档案台账;电工作业、电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

整治要求:由XX卫生院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整治。组织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排查摸底,建立底数、隐患、措施和责任“四个清单”,坚决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同时,督促本辖区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和加强消防演练培训。

(七)养老机构

1.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2.是否在外墙门窗违规设置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装饰物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

3.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及夹芯彩钢板进行防火分隔或装修装饰。

4.是否按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5.疏散楼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6.是否乱拉乱接电气线路,是否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7.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和充电。

8.是否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及职责;是否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9.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或微型消防站,配齐灭火器材装备;

10.是否结合场所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演练。

整治要求:由镇公共服务办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整治。组织对全镇范围所有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排查,建立台账底数、隐患清单,坚决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八)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1.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2.是否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3.有消防控制室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做到专人在岗、持证上岗。

4.严查教职工、学生厨工、物业保洁等人员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乱停乱放和飞线充电以及进楼入户等行为。

5.是否存在疏散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设置不合理且被封闭的现象,要推广运用智能门禁系统,统筹做好门禁安防和消防疏散安全。

6.电气线路和燃气使用是否规范、是否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7.宿舍管理员是否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是否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8.是否设置影响疏散的防盗网或防盗窗。

9.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整治要求:由XX中学、XX中心小学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整治。组织对本辖区所有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底数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各校各培训机构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立行立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紧盯严守、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挂牌督办。

(九)宾馆酒店及公共娱乐场所

1.消防行政许可情况。是否进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2.建筑消防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否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场所内所使用的各类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

3.安全疏散设施及管理情况。场所疏散总宽度、每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宽度、最远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楼梯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现象。

4.建筑内部装修及违章用火用电情况。场所内部装修及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阻燃制品及阻燃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签订维保合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具备从业和执业条件;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整治要求:由镇专职消防队、镇应急办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整治。要求对所有的场所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底数台账,对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场所,坚决采取处罚、查封、关停等手段,坚决消除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4月30日前)。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和发动。

(二)整治攻坚(2024年11月15日前)。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积极组织协调联合开展整治,确保各类场所全覆盖,隐患动态清零。各村(社区)要充分发动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的各类场所开展排查,建立台账底数和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针对久拖未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隐患,上报县消安委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2024年12月20日前)。根据方案整治内容,由镇安委办和镇消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攻坚行动工作质效。镇消安委要以此次攻坚行动为契机,定期会商研判,及时督导调度工作进度,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同之前部署的除患攻坚行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通过排查整治,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易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突出隐患问题,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均应落实“每周一统计、每月一小结、每季度一调度”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整治情况及相关表格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4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

一、总体要求

全区教育系统以集中攻坚7天为起势,集中80天左右时间,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排查不放心、不托底的消防安全风险,大力整治火灾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治理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一)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有关培训机构(含体育类培训机构)。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4月10日至16日)。从4月11日起,集中7天时间,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有关校外培训机构内(以下统称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区教体局成立5个包联检查组,每日赴各校园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对照火灾隐患负面清单,逐项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并实行立查立改、边查边改,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特别是高风险重大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关停难以立即整改的,报请区教体局研究决定。

(二)持续推进阶段(4月17日至5月31日)。各校园对集中攻坚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因各种原因难以立即消除的,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持续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坚决消除设施设备类重大火灾隐患。区教体局包联督导组每周开展1次“回头看”,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依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予以全区教育系统通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至30日)。各校园要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规划类、工程类等重大火灾隐患。同时,针对问题隐患,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综合采用建章立制、加大投入、科技赋能等手段,从根本上促进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整体提升。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专班指导。成立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班。主要任务是组织统筹、研判调度、合理施策,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大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校安科。区纪检组全程参与,动态抽查,跟踪问效。集中攻坚阶段,各包联片每两天调度一次,局领导将每日调度相关数据。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校园是此次专项行动直接责任主体,全面落实“五个一”要求:上一次消防知识课、观看一次警示视频、举办一次主题班会、开设一个宣传专栏、开展一次消防逃生演练。细化整治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做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清零”、动态“清零”。结合专项行动,认真研判各校园消防安全风险,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压实责任,配备足够力量,对与教育系统密切相关的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经营场所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重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再次摸排在校学生参加校外托管、托餐机构情况,主动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落实整治。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及时报告消防、属地、教育等部门。坚持从严从紧从实作风,盯紧抓牢做实问题整改,做到应报尽报、应改尽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防止运动式、一阵风,防止简单粗暴,防范整改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如交互场景较多,要提前向包联片领导报备,以免引发次生问题和社会舆情。

区教体局是此次大整治行动的区级主管责任主体,各有关科室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对各自主管领域积极担当作为、主动靠前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坚决消除隐患、盲区和漏洞。其中,学校安全科牵头抓总,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调度督导;校监科负责有关培训机构、高复机构的排查整改;体艺科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混合经营场所,负责社会体育场所的排查整改;基教科强化民办中小学校监督管理,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学前科负责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督促落实消防重点单位管理要求。其他有关科室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四)严密督导检查。区教体局成立5个包片工作组,包保责任科室参加,实行督导与检查相结合。各包联督导组要进一步细化包保责任,深入一线督导,主动发现问题。对包保责任区内各校园排查整治情况定期调度,督促问题整改,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校园加强消防安全专项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增强防火意识,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引导师生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演练,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教育员工严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自防自救技能,提高辨识风险和紧急避险能力。

(六)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行动中消极应付、工作不力、进度迟缓、弄虚作假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对妨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从严倒查学校、责任科室、包联组各方管理责任。纪检组要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对整治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也可与包联工作组联合督导,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教育体统消防安全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等突出问题。

集中攻坚阶段,各包联片于每日15:30前,经包联片领导签字确认后将当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反馈至专项行动办公室。持续推进和巩固提升阶段,各包联片于每周五前,将本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至专项行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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