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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7篇

小编:HLL2

金秋助学活动是社会各界对贫困学子的一种关爱表达,有助于缩小贫富教育差距,推动教育的公平与均衡发展。通过提供资金、教材、学习用品等支持,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2024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1

根据《XX市2024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帮助我县贫困家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顺利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深造。经县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由XX县慈善联合总会实施2024年度慈善金秋助学项目,助力XX学子圆大学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慈善助学对象及助学条件

(一)慈善助学对象

必须是参加2024年度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以上,被国家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品学兼优统招生。

(二)慈善助学条件

受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籍在XX县、居住地、学籍在XX县:

2.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低保家庭的学生;

(2)特困供养对象;

(3)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

(4)防返贫监测户家庭学生( 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

二、慈善助学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低保家庭的学生、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防返贫监测户家庭学生(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到乡镇(街道)出具身份证明,民政局、慈善联合总会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逐个调查摸底申报。

2.申报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乡镇(街道)出具身份证明;

(3)大学录取通知书或网上录取截图及本人相片 2 张(1 寸);

(4)同时填写“慈善金秋助学”受助学生申请表、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

(5)本人信用联社银行卡(正常使用卡和存折)复印件。

(二)报名审核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开始报名直至此次规定名额报满为止。

三、慈善助学方式、名额、资助标准

本年度慈善助学方式实行一次性资助;受助学生持所需申报资料到县民政局二楼XX县慈善联合总会报名登记,资助名额20名,每人4563元。

四、相关要求

(一)申请享受过XX县内其他单位助学资助项目的支助对象不得重复申报慈善金秋助学项目。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二)“四有”人员家庭学生不得申报慈善金秋助学项目。

(三)有操办升学酒(宴)的不得申报慈善金秋助学项目,已申报登记的在审核中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对符合条件的按申请登记先后顺序确定,以此次规定名额报满为止。

五、联系方式

XX县慈善联合总会办公室电话:0856-XXXXXX

联系人:田XX    13765600760

附件1.“慈善金秋助学”申请表

附件2.XX市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

附件3.2024年“慈善金秋助学”项目受助特困学生申请资料

2024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2

一、 指导思想

进一步拓展我县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扶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 帮扶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 帮扶对象

今年全县工会助学的基本对象是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学校录取的本届学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户人均收入484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 低保户边缘: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726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 意外致困户:是指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 困难农民工认定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假如工会组织,拥有工会会员身份。

5. 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能再享受县总工会本年度“金秋助学”资助。

(二) 帮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三、 帮扶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金秋助学”活动时间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7月25日-8月5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会联合会及工会委员会接受助学申请,然后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总工会;8月21日-25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逐个核实审批;8月26日-30日发放助学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学工作。

(二)请各工会联合会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一句帮扶的范围和对象,认真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还未得录取通知书的可以在网上打印录取相关信息),户口本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开户存折账号复印件(必须要工商银行账号便于打钱)和《剑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于8月20日前上报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逾期不报、不予受理)。缺项或漏项将无法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视为无效申报。

(三)请各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的组织工作,组织好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围绕剑河县总工会的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尤其是做好困难农民工子女的助学工作。活动结束后,于9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含基层工会资助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格报送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四、申请程序

凡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条件的,由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并及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的小组,负责领导本领的“金秋助学”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入档,归档,回访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档施助。

2.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办、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原则上,工会组织无覆盖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申报。

3.各级工会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深入报道开展助学活动。

2024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金秋助学”活动是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二、资助对象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四、资金来源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五、时间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2024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4

一、提前部署,认真搞好摸底和专题调研工作

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认真总结过去几年来助学活动的经验和不足,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增强助学帮扶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1.提前摸底调查。利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筛选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严格按照“六清”标准(家庭困难状况清、家庭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录取入学学费清、助学愿望清、就业意向清)进行分组走访,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的上学和就业情况。

2.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工会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金秋助学”活动专题调研,为期一个月,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做法、经验和体会,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市为单位形成调研报告,以此推动“金秋助学”这项工会品牌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请各市于6月16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填写上报《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汇总表》;于6月20日前完成调研报告,并报省总保障部。

二、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标准

1.扩大救助范围

(1)当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和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在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2)当年参加高考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3)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2.提升救助标准

(1)当年考入本专科院校的救助标准为大学本科不低于3000元、大专(含高职)不低于2000元、中专不低于1000元;对特困单亲家庭子女,应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2)自愿在承担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助学金。

(3)对已在上述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以及正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救助标准由各市各单位工会结合实际确定。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各级地方工会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同时要从工会经费中逐年增加“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爱心”企事业单位踊跃捐款助学,可按照“谁筹集、谁管理、谁使用、专款专用、项目化运作”的原则筹措捐款,力争每年每个设区市动员不少于20家企业,每个县动员不少于3家企业设立“金秋助学”(助学育才)资金(基金、奖学金等),资金可由本企业支配使用或明确特定救助群体,由工会组织具体运作,也可以交由市、县总工会统筹使用。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受助学生结成帮扶对子,给予困难学生助学救助。

三、健全助学机制,延伸助学链条

1.健全“金秋助学”专门档案。各级工会要将历年“金秋助学”的受助学生本人情况和救助信息建档,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同时配合省总今年启动实施的“助学育xx计划”,从寒门学子中遴选品学兼优者进行建档管理,提供从入学救助到就业帮扶的全程重点帮扶服务,同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建立长期救助服务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2.健全“金秋助学”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要健全完善“金秋助学”联谊制度,建立联系卡制度,完善各项活动制度,强化对寒门学子的精神引导和素质培养。市级工会要建立联谊会,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都要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通过开展座谈会、联谊会、社会实践、主题夏(冬)令营、志愿者服务等特色活动,加强与受助学生的长期联系,注重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受助学生健康阳光、自信自强的精神品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建立健全“金秋助学”助业基地。全面深化链条式全程助学活动,在助学基础上,要着力在助能、助志尤其是助业上下功夫。各地工会要借鉴石家庄等市建立助业基地的经验,积极引导有社会责任感企业提供实习、见习及就业岗位,今年每个市要至少联系5家以上爱心企业签订助业协议或建立助业基地,帮助寒门学子早日成才、早日实现就业,帮助家庭早日脱困。

四、选树助学典型,加大活动宣传

要注重选树、培养过硬典型,各地各单位都要树立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受助学生的励志典型、助学与助业相衔接的典型、捐资助学单位的爱心典型、组织活动有声有色的工会典型等各类典型,并认真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超前谋划,制定好宣传方案,加大对“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借助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介,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金秋助学”活动品牌效应及社会影响力,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金秋助学”活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4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5

一、资助对象

全县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应届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录取的二本以下院校;军校、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救助范围之内)的学生。主要类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等困难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镇、街道、企业工会盖章的生活困难证明);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费用证明或特别困难证明);

4、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不能重复上报,一旦发现不予救助)。

二、申报程序

1、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如属上述三类对象,符合工会救助要求的发给《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3、按《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困难证明(3)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

(4)若申请人为农民工或非公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6)申请人本人工商银行帐号

(7)大学录取通知书

(8)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准考证》,交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送镇、街道、系统工会复审把关并盖章,上报县总工会;

4、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并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批。

三、活动时间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10至8月10日,为宣传、申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调查、审核、公示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发放助学资金阶段。发放仪式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积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争取党政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支持,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助学资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2、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各基层工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总工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基层工会上报情况并入户核实后,在《今日睢宁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救助。

3、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相关资料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一楼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024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6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2024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7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全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因患28种大病在本市医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下同)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市低保标准的;

(二)省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1.5倍市低保标准的;

(三)市总(县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2倍市低保标准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二、资助标准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时间安排

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和县总工会、含山县总工会、当涂县总工会根据《xx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提供医院出院小结、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报分二批进行,各单位8月20日前报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材料。

根据省总权益保障部要求,各单位8月31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助学活动相关统计表和总结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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