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能力
一、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对法治的重要性、紧迫性作了深刻阐述。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1、法治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人类历史上不同时期曾经奉行不同的治理模式,如宗教国家奉行的神治,封建国家信守的德治,强权政治下的人治,等等,然而法治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法治一词最早出现于《晏子春秋·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 意思是说,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础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会象人们举手抬足那样,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了。这是对法治作用最深刻认识,也是中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以法治国"四个汉字的并排连接。我国历史上关于法治决定一个国家兴衰、强弱的论述很多,如《《韩非子。有度》:"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慎子。君臣》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墨子。法仪》云:"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等等。
2、依法治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孙中山先生说过,"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立国于世纪文明竞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文明一词,最早出自《易经》,曰"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是需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是一种社会进步状态,与野蛮相对立。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因此我党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并写入宪法。依法治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扩大对外开放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只有加强法治建设,努力营造经济发展优良的法治环境,才能使经济改革顺利推进。法治化是经济转型的重要前提。从国际经验来看,新兴市场国家经济转型能否成功,能否避免拉美化,一个法治的、公平的、市场化的体制能否搭建将是关键。在对外交往中,也需要按国与国之间约定的法则和国际惯例办事。依法治国,就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这种内在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也將继续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进一步赢得世界对中国的信任,增强国家软实力。
4、依法治国是化解我国当前各种风险和挑战的必然选择。众所周知,我国建设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正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广大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提高。如果说,过去更多靠的是"摸石过河"的勇气、以"破"为主的血性、先行先试的闯劲,那么今天,当前怎样才能保障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呢?只有借助法治的力量,因为法律是大家最基本的共识,法律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倾向;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对既有的利益结构进行调整,打破既有的利益结构。同时,通过法治化的方式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以及老百姓正当的合理诉求。
5、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上是国家治理法治化,关键就是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管子·明法解》"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二、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路线图与新举措
(一)、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路线图
四中全会公报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可以概括为一个目标、五个体系、六大任务。
一个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根据全会公报,这个总目标具有三个方面的内涵,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会公报一共出现了13次"党的领导".公报并且首度写入"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表明中国的法治建设旨在强化执政党的权威,而非推行西方式的政治体制。值得注意的是,公报提到了党和法治的关系问题,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意味着,中国的法治要在党的领导下来进行,同时,党的执政行为,党的活动要在《宪法》法律的范围之内。全会强调,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包括党委也要依法决策,包括党的建设也要按照一些法规制度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五个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六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这六大任务涉及到依法治国的前提、重点、保障、起点和归宿、生力军、核心等方面问题。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只有完善法律体系,让法律不断地适应实际,才能有效的推进依法治国向前发展。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重点。公平正义是保障,即公正司法。人民群众是起点和归宿,因为依法治国离不开群众,要将依法治国理念贯彻和普及到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去,广泛宣传依法治国,加强群众对依法治国的深入理解,培养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制观念,让群众自觉做到懂法、知法、守法、宣法,让依法治国深深的根植于群众之中。依法治国需要精明强干、懂法知法、文明执法的法治队伍去执行,他们就是依法治国的生力军。指明了依法治国的核心。党的领导是核心,只有在党的领导之下,才能更好地建设法治中国。依法治国"六大任务"可以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缺一不可,只要落实六大任务,依法治国一定能够健康、深入发展。
(二)、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举措
1、坚持依宪治国,完善人大及常委会宪法监督。5000余字的公报,先后10次提到宪法,并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还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突出依宪治国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明确表明了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基石。将习近平总书记提过的"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写进公报,意义重大。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一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在一国的法律中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任何的法律法规都不得与之相违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只有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实施宪法,才能够推动宪政建设。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宪法的实施可以说是法治的首要问题。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宪法权利为基本人权,其价值的实现就在于规定公民享受哪些权利,以及这些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2、立法先行。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立法先行这是一个亮点,强调我们国家的各种活动,包括改革要发挥立法的先行促进作用,也是保障我们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个重要措施。
(《管子》强调,"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故曰:禁胜于身。")
3、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公报特别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此外,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这意味着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法治政府是重中之重。
4、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体现出重大决策有法可依、依法追责思路。只要是滥用决策权或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重大决策出错,那么不论时间变化、空间变化,也就是不管经过了多少年,是现职还是已经退居二线,不管身处何地,都要对错误决策付出代价,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慎重决策。
5、建立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责任追究制度。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以解决行政干预司法的问题。
( 明太祖朱元璋皇帝:"畏法度者最快乐。")
6、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司法改革是依法治国突破口,截至目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的三次会议,两次都涉及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为全会重头戏。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解决司法行政化、地方化问题。
("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慎子?君臣》)
("夫爱人者不阿,憎人者不害,爱恶各以其正,治之至也。臣故曰:法任而国治矣。"《商君书·慎法》)
7、 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就意味着,干部的升迁在一定程度上将取决于法治工作的成绩。
8、从律师、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有利于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9、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会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可以看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很多高标准的发展目标,将为中国未来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法者,治之端也。"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淮南子·氾论训》:"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
三、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特点
全会公报为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图线,推出的新举措,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纲领性文献,依靠法治为改革顶起大梁的坚实步伐。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升级,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治国理政规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成果,是中国政治文明进一步提升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契机。
四中全会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命题的提出,将我国的法治推到了一个新阶段。全会公报有两个关健词非常重要,那就是全面、体系。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且整个设计的法案确实也表现为依法治国在各个领域的全面展开。在国家的领域、政府的领域、社会的领域、政党的领域,包括军事的领域。全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法治体系是第一次提出。它有别于我们传统所提的法治体系,这个法治体系就意味着我们不仅停留在法律制度的建设上,更重要的要关注法律的实施和法律遵守。而且这个法治体系非常完整,它包括法律规范的体系、包括法制的实施体系、包括法制的监督体系、包括法制的保障体系,还包括党内的法规体系,甚至还包括军队的军事的法制体系,所以这些完整的体系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目标体系,等等。
最后我想用康德一句话作为这次汇报的结束语:"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