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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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一
现将《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扎旗分局二00八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始终坚持科学监管理念,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为不断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推动我旗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扎鲁特,做出了贡献。现将扎旗分局2008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筹协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春节”“五一”“十一”以及“奥运会”等重大节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管单位工作汇报,部署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为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旗人民政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并把食品安全经费纳入旗财政预算,先后为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拨付食品安全经费4万元,为全旗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重视,部门齐心协心,食品安全工作取了明显成效。
2志对2008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与各苏木镇(场、街道办)、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扎鲁特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各苏木镇场街道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制定相应制度,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开展了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和民族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知识走进田间,地头,走进牧铺、毡包,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同时扎旗分局对全旗4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300名食品安全信息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通过他们的带动和宣传使更多人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在基层筑起了一道食品安全防线,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断努力,我旗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已经形成,正在发挥着积极作用。
3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旗食品安全和公众的维权意识。
(三)齐抓共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按照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职能特点,坚持“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按照全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了食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
1、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为确保我旗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由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组。在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肖强同志的带领下,对鲁北镇内食品市场进行了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购物中心、农贸大厅、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酒店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此次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15人。旗电视台派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
2、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卫生部门牵头重点对小饭桌、冷面摊点、猪肉摊点、奶制品摊点的消毒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拆迁关闭的14家,剩余18家卫生状况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逾期未达到标准的已依法取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了公众就餐卫生环境,保障了公众的饮食安全。
3、开展迎奥食品检查。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按照上级和旗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扎旗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4各部门开展了迎奥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小作坊、饮用水、餐饮酒店、旅游景区、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进行了重点整治,通过召开食品企业告诫会、签订保证书、突出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保证了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还对全旗酒类市场、屠宰市场、粮食市场、散装食品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节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旗食品市场。各成员单位共检查个体经营户2703户次,查处食品违法行为95起,监督抽验食品186批次,没收消毁假冒伪劣食品2324公斤、病害生猪45口,取缔无证照经营11家,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企业1家。
(四)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为提高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通辽市200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经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将黄花山镇确定为我旗首个食品安全示范镇。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标准》和《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评价标准》要求,围绕创建目标、夯实基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创建工作。
(五)开展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专项检查。
自发生三鹿奶粉事件以来,扎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研究部署问题奶粉和患病儿的处署工作。扎旗分局也及时下发通知,并组织人员对检查情况进督查。
5各成员单位紧急行动起来,放弃节假日休息,全部投入到这次整治行动当中,由于我旗缺乏对三聚氰胺的检测条件,技术监督部门采取了24小时驻厂监督,采取了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货的方式,从源头到奶站到生产全过程都有人进行监督。卫生部门也紧急行动,快速起动三级医疗网,对三岁以下儿童进行普查和筛查,组织精干力量对患儿进行全力救治,工商部门对全旗食品经营户进行细致检查,各企业主给予了全力配合和支持。全旗共普查三岁以儿童5512名,筛查1588名,救治确诊患儿6名,下架封存奶粉、液态奶167。35公斤。
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扎旗分局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分局工作计划,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了药品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规范药品经营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行为,现已完成辖区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的100%;乡级以上医疗单位覆盖率的100%,村卫生室及各类医疗机构覆盖率的80%;加强特药管理防止了流弊事件的发生;对蒙医医院制剂室监督检查2次(4月份制剂室因重建已停产),对其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及生产记录进行了检查,督促其规范化操作,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制剂的生产和使用。
开展了对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工作。自事件发生以来,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扎旗分局采取有效措施,6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工作。为保证文件及时传达到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控制药品,分局采取电话通知、文件通知,并创建公共邮箱等方式,及时把文件和要求发送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并通过公共邮箱接受报送,即节省了时间又保证了效果。经过督查检查,扎旗辖区内的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现已按规定进行封存召回。
按照《2008年通辽市医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行动,对全旗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对违规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专项检查,对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进行了规范。
7位进行逐户指导,并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和“含兴奋剂药品目录”,现入户指导工作已经完成,全旗共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700张,含兴奋剂药品目录400本,分局将继续加大兴奋剂药品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药品安全。
扎旗是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试点,为此分局把两网建设做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在去年两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两网建设工作,特别是村卫生室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药房”管理水平,分局执法人员利用近一个月时间深入到村卫生室进行指导,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使两网建设更加完善,发挥更大作用。
按照《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全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药品抽样任务,完成药品抽样112批。对检验符合规定的药品全部进行了处理。
(五)培训工作。
分局组织工作人员进入基层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反兴奋剂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和药品规范相关内容为主,全旗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协管员、信息员5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责任意识和协管能力。
三、
机关党建工作。
分局党支部按照年初市局党建工作安排、旗委组织工作会议。
8和旗直属机关工委二00八年工作要点精神,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深化“三创一落实”、共驻共建,结对共建、庆“七一”建党87周年等载体活动,不断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药监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支部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领导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制定了局机关二00八年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分解落实了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及警示教育,开展了廉洁自律、廉洁行政教育,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预防职务腐败和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为巩固旗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力争市级文明单位,不断加强局机关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从抓“六型”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入手,树机关良好文明形象。从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入手,抓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和谐相处,文明礼貌服务、文明公正执法,努力形成了团结友爱、行为文明的良好氛围,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9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系统学习了十七报等有关文件讲话,认真完成了各阶段任务,教育活动取得了可喜成果。
(四)开展了“三创一活实”活动,以争创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行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实现先进支部目标;以创建“六型”机关为载体,加强了机关组织建设和形象建设;以争创“党的好干部、人民贴心人”活动为载体,提高了党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载体,加强了党组织监督职能。
(五)开展抗震救灾活动和公益事业。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地震后,分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献爱心捐款活动和交特殊党费活动,共捐款11800元,其中分局干部职工(九人)捐款1700元,六名党员交特殊党费450元;开展了“共驻共建”、“结对共建”活动,与杏花社区签订了共建“协议”,帮扶困难家庭和贫困党员,局机关及六名党员共捐款1200元,在职党员为社区做出了贡献;开展了公益性服务活动,投资3000元,完成修小巷35米任务,完成了修筑河堤10米任务;组织职工开展庆“七一”“十一”等文文体活动,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了职工的精神面貌。
10实效。
为切实做好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局党组把该项工作摆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及工作制度,建立了综治工作管理档案,对责任书中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齐抓共管,保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依章按制运行的工作机制。结合“五五”普法,狠抓了机关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了对外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如:“3〃15”以法维权法律宣传、向药品管理相对人进行法律宣传并集中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四、机关工作。
认真执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财经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了机关防火防盗,按照规定完成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任务。
四、09年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要求和分局工作安排,依靠旗委、旗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完成好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
11平;认真完成好市局及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二
为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努力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批发企业已率先实施电子监管系统,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电子监管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渑池县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家,即渑池县医药总公司,该公司于20xx年安装电子监管系统,并在探索中使用,目前主要针对基本药物品种进行核注核销。
(一)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县医药公司有专人负责上传药品购销存信息,并逐步对特殊药品实施电子码扫描上传。
(二)核注核销率有所下降。购进的基本药物没有上传、上传的主要是液体、双黄连针、红花针、(大)清开灵针、生脉针、特殊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发生错误信息时,预警机制可及时预警,反馈出现的问题,由于上传工作量大的缘故,近期基本药物核注核销率有所下降。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已安装使用的药品批发企业由于上传工作量比较大,并且电子监管运行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难免出现上传信息不及时、或者上传信息不完全等问题。
(二)思想不重视,还存在着对电子监管工作认识模糊,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基本药物安全重要性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工作停留在似是而非、得过且过的状态。
(三)在批发企业的上级购进单位中,许多企业录入的药品信息不全,传送链断裂,导致县级批发企业无法开展核注核销工作。
药品电子监管推广工作,其出发点是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实施实时动态监控,实现食品药品管理的信息化和科学化,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因此,要完成我县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任务,我们认为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加大电子监管工作宣传力度,使电子监管工作深入人心,得到涉药涉械单位的支持。
(二)加强技术支持。我县电子监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希望软件技术人员能够深入基层,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工作,促进我县电子监管系统的运行。
(二)加大培训力度,普及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知识。经常性组织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相关知识水平。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电子监管做为当前主要任务,坚决克服思想松懈、前紧后松的错误倾向,一定要自始自终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码核注核销率的检查督查力度,督促企业改造现有管理软件,将其自身管理软件的数据与电子监管上报数据进行融合,减少企业工作量,确保数据上传率达到100%,全面完成电子监管的数据上报工作。
三是加强调研,及时发现、帮助企业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如有技术问题及时向软件开发公司反馈。
20xx年10月29日。
大力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编码技术和第三方技术平台,建立对规定入网药品的监控、追溯系统。通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时上传电子监管码数据,实现对入网监管药品的流量、流向、库存等信息的及时获取,并通过药品有关安全信息的预警和处理,实现药品的全面跟踪追溯。
积极推行药品在线电子实时监控系统管理,药品经营状况从以前的手工填报迅速转为电脑管理,药品监管得到有效提升。在此基础上,依托华虹技术开发公司先后增添了“稽查管理系统”、“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监控系统”、“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特殊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上报系统”,实行与国家局“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有效的对接,促进电子监管信息化不断完善与丰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启动了“西部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试点项目”,药品零售药店免费配备了电子监管终端设备,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展良好,全市药品质量监管水平显著得到提高。一是设施设备安装培训到位。我局组织药企统一配发了国家局发放的电脑、扫码枪等设备,之后进行专题技术培训。每店指派专人负责药品监管码数据上报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网络联网到企。我局利用企业例会和华虹公司业务培训之机组织全市药品企业开展电子监管码业务培训。
二是按照要求及时扫码上传数据。
针对标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见码就扫”,采集货品资料,1及时将药品出入库信息录入上传,开展药品购销存网上核注核销工作。三是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多数企业对系统中出现的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处理,对未勾兑或勾兑不符等预警能够与上游企业沟通解决处理。
四是通过海协360系统软件运行,提升新版gsp管理水平。电子监管贵在操作实践,我局先后多次邀请华虹公司技术人员来进行点对点的培训与授课,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远程教学,全市100家企业全部掌握软件核心操作技能,90家药店能够及时上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信息数据,积极推进药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诚信经营,药品信息化建设水平有了新提升。
二、确立重心,敢于突破,迎难而上,坚定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的信心与决心。
此次,国家局针对企业运行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督察,是对政府、局药品监管工作的无比信任和支持。在加强运行“稽查管理系统”、“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监控系统”、“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特殊药品监管系统”等六大管理系统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相继建立了效能监察平台、政府“oa”信息服务平台,先后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考核指标分解到每个月份。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治理纳入社会管理、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通过信息网络层级汇报,累计工作负荷,突出药械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绩。我局去年顺利通过了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的考核验收,以此为机,局在继续夯实街道(乡)、社区(村)基层监管的基础,充分发挥药械三级网络的优势,继续延伸监管的触角,扩大监管覆盖面,积极调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的积极性,发挥食品药品科普工作站主阵地先锋作用,不折不扣贯2彻执行国家总局的英明决策,虚心请教、身体力行,着力实施西部药品电子监管战略,重心下移,服务基层,“严执法、全覆盖、强监管、重服务”,积极推进药品信息化建设方面再上新的台阶,坚决不辜负上级部门对的殷切期待与厚望。
(一)药品电子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市药品批发企业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个别零售药店尚未加入监管网,入网率还不够。另一方面《药品管理法》中对不履行或运用不熟练敷衍应对的企业没有约束,缺少相应处罚的条款,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责改要求多而企业履行责任少,对落实不力而无法进行相应处罚或强制措施,使监管工作时常处于被动局面,影响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成效。
(二)系统软件电脑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无法实现数据有效上传。我局在对所有企业监管过程中,发现个别药店系统本身存在有缺陷,如电脑运行中经常出现死机或密钥不能用。
(三)药品信息资源整合有限,运行成本较高。目前我局运行“六大”监管系统,每个系统自成一体,不能做到一个药品信息几个网络同时共享,监管部门或企业本身为此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重复劳动量与经营成本相对增加,不同企业纳入的信息平台不同造成电子监管端口不对接,数据传递不顺畅。如千方百计、药一通等技术平台需要企业二次上报数据,造成监管码核注核销上传数据的滞后,而此类情形在实际监管中确实存在,需要有一段时间的调整过程。
(四)网络服务与监管实践相脱节,企业解决困难问题3的渠道不畅通。我局相继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群,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并加入华虹公司qq群网,在解决系统故障、终端客服方面,毋庸置疑还存在一定不足。国家局《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规定有:政策解释、药品注册等问题首问国家局;体统操作、技术难点可咨询中国药品电子电子监管技术部门,实践操作中,企业对监管网中出现的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解决,各县市技术力量有限,面对企业出现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应接不暇,只能解决个别易处理的问题。
技术支持与监管应用脱节,技术部门对企业反映的情况无权受理,监管部门又缺乏一定的技术支持,使问题累计而无法消除,制约了电子监管工作的顺利展开。
20xx年1月13日。
根据省局《关于报送20xx年药品电子监管评测材料的通知》(皖食药监科秘r22;20xxr23;102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20xx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目前基本药物包装上既有物品条形码又有电子监管码,两者不能对接。采用电子监管码后,企业既要扫描条形码又要采集监管码,在购入和销出药品时,需要扫描到最小包装来追踪每一盒药品的流向。为保障赋码药品的核注核销顺利完成,企业的工作量明显增加。建议加快“两码合一”工作,避免同一包装扫描两次情况,减轻企业员工工作量。
2、在实际工作中,操作人员经常遇到无法显示当天采集信息、核注核销查询速度慢甚至无法查询、销后退回产品信息无法处理等情况,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从而影响了上传数据的及时准确、制约了电子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建议加大设备和软件的升级,提供更便利有效的电子监管方式及技术服务。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三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xx县市场监管局城关市场监管所结合县局正在开展的“双百行动”(百日攻坚、百日会战),城关所“三举措”打好前节攻坚战。
强化隐患排查。针对节日期间的消费特点,以米面、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白酒、水产品、烟花爆竹、保健食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区域,整合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全面排查和治理风险隐患,严历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截止日前共出去执法人员56人次,发责令改正书32份。
开展专项抽检。中药饮片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医疗效果和健康安全。为进一步净化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执法人员将监督检查与抽检相结合,突出对流通环节和重点品种的监管,对中药饮片购进、贮存、销售、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严把中药饮片质量关:一抓好中药饮片购进渠道工作,二抓好产品质量验收工作,三抓好中药饮片日常养护工作。对部分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涉及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性抽样,包括黄芪、桑寄生等重点品种,15个批次。
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及值班职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四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从20xx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1.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超范围或者超方式、超期限经营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按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的情况,如寿阳县王守梅诊所、张如平诊所购进药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对此我们共立案三起,结案三起。从根本上制止了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
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个别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
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体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五
20__年,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全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任务,全年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了全区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__年初,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事业处主任任副组长,工商所、卫生院、派出所、教管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定了20__年昌乐开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的工作考核,奖惩兑现。与每个相关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每个村(社区)配一名食品药品监督协管信息员,对各信息员提出工作要求,要摸清底数、弄明情况,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并督促信息员积极开展本辖区日常监督协管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20__年年,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结合安全检查,对辖区内学校、敬老院、餐厅、副食店、食品摊点等进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2次,重点监管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各辖区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农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并抽调专人对单位及各村组及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确保群众的安全。我区在社区中心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法》、合理用药宣传手册、真假食品鉴别等宣传资料,利用会议、广播、板报等形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20__余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落实了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做好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重点抓群体性食品药品中毒的预防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的学校、敬老院、餐饮场所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食物的储存条件进行了检查,对不合要求的场所责令其整改,落实措施预防和控制了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农村游厨进行了监督管理,要求村委会主任为监督责任人。同时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以及《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和整治,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讲卫生爱清洁的意识。
坚持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做到了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节假日期间无一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年来,我区未发生群体聚餐食品药品中毒和重大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大检查力度;。
2、加大工作经费及人员的投入,特别是监督监测经费;。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食品质量和药品安全卫生意识;。
4、坚持开展食品质量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六
一是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重点涉药单位42家,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二是对52家药品经营企业、15家县镇医疗机构、65家村卫生室、6家计生服务所开展了量化分级检查。开展基本药物及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工作,共抽验药品50批次。监督抽验药品2批。传输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5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6例。
三是调查处理了投诉举报及市局转办的“关于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信”一案。接受投诉举报案件4起,立案二起,结案二起。取消了南河医药有限公司设置的10家零售连锁药柜。
四是对15家医疗机构、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防治h7n9禽流感药物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12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涉药单位开展了“特殊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大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36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五是开展对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其中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报材料和5家申报gsp认证材料进行了初审,配合gsp认证检查组对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对1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和遴选公示。开展二期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过期药品1129批次,130余公斤。做好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验收、宣传工作,并对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七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平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区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流通监管。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强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重点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出租、出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加强对疫苗流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疫苗行为。加大对药品分类管理实施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控力度,加大对违规广告的移送和向公众曝光力度。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方可上岗。加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对五年期重新认证企业的监督,要搞好新开办企业的认证初审和一年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2、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管。进一步加强医院药房、农村卫生所、社区医疗服务站、个体诊所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用药监管。实行“审计式”检查,从药品购进来源、购进验收、票据管理、药品储存、过期失效药品和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处方管理等环节进行一条线的全面检查。同时要将医疗机构购进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外科植入物、冠状动脉支架、血管内导管支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品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管理。
二、深化监督网络建设。
1、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要深化监督网络建设,一是完善以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为主,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社会监督为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实现监管与责权的有机结合。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两网”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巡回巡查制度、包干包区责任制度、快速反应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三是巩固农村“两网”建设成果,依靠地方政府,探索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工作形式,使农村药品监督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要强化供应网络监管。一是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建设要把保证农村药品供应安全放在首位,依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突出对农村药品采购、供应渠道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劣药品流向农村;二是发展符合乡镇实际需要、形式合法、操作规范的药品供应模式,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到村的全覆盖,使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三是各乡镇药品分发站要严格执行药品招标制度。全县分发站要统一实行招标管理,统一标准招标,对被招标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结合“新农合”工作,促进农村诊所规范化建设。在加强医疗机构代购分发站规范管理的同时,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争取实现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率达到100%。不断完善监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药品信息员作用,健全信息员反馈机制,形成群监群管的良好局面。
2、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药品经营企业中开展“诚信药店”争创活动,对有不良经营行为,经教育、警告仍不改的经营企业,除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外,还要利用我县媒体加以曝光,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二是推进药品使用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在医疗机构中开展“争创优秀药房”活动,重点检查设施配置、药品验收、养护设备、温湿度、冷藏设备和人员健康体检等工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强化全员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学习办公技能操作公务员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以人员素质的提高促进分局办公效率行政执法优质服务水平的提高,把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向一个新高潮。将按季度编制出集中学习时间表和中心组学习时间表,在先学一步的基础上,组织好集中学习。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八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从201x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1.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超范围或者超方式、超期限经营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按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辖区内无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有两家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有*家(含零售连锁)。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零售企业在购进环节已基本规范,索票索证基本达到100%。特别在中药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的情况,如寿阳县王守梅诊所、张如平诊所购进药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对此我们共立案三起,结案三起。从根本上制止了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
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个别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体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九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标准执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食品药品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确保了我市食品药品市场的平安、有序、可控,为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平安提供了有力保障,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件,食品药品平安形势总体稳定并保持向好的趋势。
今年8月,市委、市政府对食品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一是成立了以市长别必雄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6个扩大为26个,同时从工作机制、目标考核、应急处置、财政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各部门责任。食安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是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效劳环节食品监管职能〔原由卫生部门承当〕。
今年以来,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为着力点,组织各部门开展食品市场联合检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督察活动,推进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
深入开展“建设诚信襄阳,保障食品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推进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示范创立,8月,省食安办授予县全省首批餐饮效劳食品安全先进县,并推荐xx县创立全国餐饮效劳食品安全先进县。
今年,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8次、“四大家〞领导参加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4次、食品安全“六进〞活动10次、接受市民咨询1000多人次、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2次,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持续半年,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媒体刊发食品安全宣传稿件200多条。
我局履行餐饮效劳监管职能后,迅速调查摸底,掌握餐饮效劳企业根本情况,截至11月,我市有餐饮效劳单位3654家,其中:大型餐饮150家、中型餐饮1386家、小型餐饮1635家、小吃店300家、食堂183家〔其中学校食堂6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75家。
〔一〕标准餐饮效劳行政许可。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餐饮效劳行政许可工作,一是对市行政服中心药监窗口进行调整充实,增加一名餐饮效劳行政许可工作人员。二是建立完善责任制、效劳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三是及时做好现场核查。做到餐饮效劳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管理制度、受理窗口、验收标准、档案管理的“六统一〞,标准了餐饮效劳许可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目前,我市“a〞级餐饮效劳企业16家,“b〞级餐饮效劳企业44家。在动态监管过程中稳固“a〞级,指导“b〞级,强化“c〞级,形成了树立“a〞级为样板,鼓励“b〞级为示范,加大对“c〞级监管力度的工作模式。
〔三〕建立“三本台账〞全程监控餐饮效劳企业食品安全。为做到全程监控餐饮效劳食品安全,建立了餐饮效劳台账管理制度,印制了《餐饮效劳单位进货查验台账》、《餐饮效劳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和《餐饮效劳单位餐厨垃圾流向台账》,要求实名记录食品进货和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和餐厨垃圾流向情况。为进一步强化食品添加剂监管,要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人保存的“五专〞管理。“三本台账〞的建立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餐厨垃圾流向全程各环节纳入可追溯监管,防止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来路不明、不合格的食品原料。9月起,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免费向全市餐饮效劳单位发放台账记录本,到11月底,共发放台账1万多本。
〔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底,先后组织开展了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餐具消毒效果监测专项工作。监督检查248家餐饮效劳企业、学校食堂,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80余份,催促125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20家食堂维修完善了餐具消毒、防鼠防蝇设施。随机抽取57家餐饮效劳企业餐饮具样品进行消毒效果监测,责令3家存在平安隐患的餐饮效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五〕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安全保障工作。9月以来,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效劳食品安全,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安全保障标准》要求,采取强化组织领导、明晰平安责任、向接待任务酒店派驻执法人员、对餐饮具和重点食品实施采样检测、对饮食菜单进行审核把关等措施,为“襄阳市三级干部会议〞、“诸葛亮文化旅游节〞、“央企投资考察〞等多项重大活动提供了优质的餐饮效劳化装品平安保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一〕切实加强根本药物监管。
一是开展根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建档。我市有根本药物品种154种,其中正在生产品种92种,核查品种92种,通过对根本药物品种进行质量评价和风险评估,降低了随意改变生产处方和工艺的可能性以及随意改变生产工艺和处方所带来的'风险。
二是开展根本药物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局、省局要求,以药典标准执行情况、生产工艺和处方、中药饮片提取物以及其他原辅料的采购、检验、投料制备物料平衡等为重点,对20个根本药物品种进行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11项一般性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按期完成根本药物电子赋码工作,入网率100%,并获得省局的通报表扬。
〔二〕强化诚信机制建设。以评估分级为重点,建立健全质量平安教育培训、责任告知、诚信承诺和示范创立制度,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引导企业自律,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开展培训活动3次,一是100多家餐饮效劳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效劳法规知识培训。二是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制培训。三是对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了药品平安知识培训,参训人员达500多人次。对800多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诚信评定,16家药店评定为“省级示范药店〞,55家药店评定为警示企业,32家药店评定为失信企业。
建立日常监管、gmp、gsp跟踪检查、根本药物监督检查、特殊药品监督检查与打假标准“五合一〞“大稽查模式〞,监管效能得到大幅提升。在对130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中,26家企业因存在较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被立案查处,责令13家违反gsp但情节轻微的企业限期整改。xx市局针对乡镇以下医疗机构点多面广的实际,对农村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做到了镇不漏村、村不漏点。xx市局与法院、检察、公安、邮政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上级下达我市承检国家根本药物检品数202批,实际完成227批,检出不合格药品1批,合格率为99.6%;完成上级指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根本药物抽样415批次、生产中标国家根本药物抽样241批;完成日常监督抽验722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93批,检出不合格药品不合格率为12.9%。药品检测车运行40次62天,行程7500公里,覆盖全市56个乡镇,监督检查涉药单位307家,筛查药品20xx批,发现可疑药品456批〔其中2批经协查确认为假药〕,药品监督抽验454批,占全年日常监督抽验检品数的62.9%;经法定检验确认不合格药品72批,靶向命中率为16.2%。
经省确认,我市新创“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中人工牛黄的快速鉴别〞、“蜂蜜的显微鉴别方法探讨〞、“辛芳鼻炎胶囊快速显微鉴别法〞、“润燥止痒胶囊快速显微鉴别法〞4个快检方法。
今年以来,共开展中药饮片、疫苗、终止妊娠药品、“力百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7次药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调查处理举报投诉56件,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1000多起,对违法行为严重的401起案件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查处,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699个品规。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食品药品平安工作还存在着与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
目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是贯彻落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承当综合协调、考核评价、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宣传培训要经费开支,巡查监管要交通工具,综合协调、工作考核要本钱,但食安办是一个临时性机构,没有编制、没有预算,行政运行缺乏保障,制约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检验检测能力与省、市中心城市建设战略布局不相适应。经过多年的开展,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虽然在业务建设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检验能力位于全省前列,但如果以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来定位其技术和人才支撑作用,还有非常大的距离。
餐饮效劳监管能力亟待提高,餐饮效劳监管职能调整以来,执法支队租用房屋办公,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缺乏。小餐饮准入门槛低,无证经营的现象较为突出,管理比拟薄弱,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影响重大;保健食品、化装品监管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
此外,餐饮效劳、保健食品、化装品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亟待加强。
围绕建设“四个襄阳〞战略布局,强化目标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主动效劳意识、创新意识和治庸问责意识,以“六大〞体系作支撑,打造效劳企业、效劳公众的食品药品平安工作品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平安。
第一、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平安责任体系。找准在政府总责、部门本责、企业第一责任的结合点,形成完整的责任链,实现无缝监管,使食品药品平安责任体系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从体制上、机制上保障食品药品平安。
第二、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平安诚信体系。大力开展创立“诚信企业〞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效劳、保健食品、化装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用鼓励约束机制、对信用差的企业特别是严重失信的企业,加大曝光力度,使守信企业得实惠、失信企业受惩戒,预防和减少企业失信行为发生。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出自 fanWeN.chAZiDiaN.coM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1〕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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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十一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办法》,严把卫生许可关,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符合卫生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全面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做到卫生许可工作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工作规范。使各类卫生许可管理由过去的分散管理转变成有序、综合、统一的管理。今年办理及审核食品卫生许可证7798张,其中新办卫生许可证1213张。
二、精心组织,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
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继去年我区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来,今年又分批邀请常州市卫生局对辖区内的1x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纯净水生产企业进行了评审,并顺利通过验收,全部取得了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称号。至20xx年底全区食品卫生a级信誉度单位累计到7,其中学校食堂6、餐饮单位、纯净水生产企业。通过该项工作的实施,全区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纯净水生产企业的硬件设施、卫生条件及自身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实质性的提高。
三、强化意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要求,我区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了涉及面广、量大、制约因素多的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在各镇防保科对村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摸底调查并建立摸底资料台帐的基础上,区卫生监督部门协同各镇卫生院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镇村结合部、主干线、旅游景点周围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检查中,卫生监督员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0份,书写现场检查笔录60份,限期责令改正23x次,暂扣非法生产经营工具12车,没收销毁非法食品185kg,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通过开展农村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假售假的违法分子,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提高了各集镇区、村级食品生产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和卫生意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与往年相比,全区共新增食品卫生许可证668张,新增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6030本。
四、认真办理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
投诉举报受理查处是卫生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区卫生监督部门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接待来人来访投诉举报时,做到热情、礼貌、细致、耐心。对所有投诉举报做到当天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对投诉者予以信息反馈。今年以来共处理投诉共8,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五、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省市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我区卫生监督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开展27项整治活动。主要有节日期间餐饮业专项检查,冷食、纯净水的专项检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饮料、酒类专项检查,春秋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卫生许可专项检查,猪链球菌防控工作,农村的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其中责令改正21x次、罚款4x次,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7880,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285kg,取缔非法经营活动。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和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六、认真组织做好节日和重大活动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20xx年的卫生保障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主要有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十一等保障任务,特别是今年国庆黄金周,恰逢十运会武进赛区曲棍球赛,常州科技经贸洽谈会,全国青少年辅导员培训班等重大活动连续在我区举行。为切实做好这些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我区卫生监督部门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认真组织制订卫生保障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事前全面监督检查,活动期间对每个接待单位指定以上卫生监督员驻店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通过我区卫生监督员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这些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任务,受到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表扬。
七、制定预案,建立食品卫生申报制度,提升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根据省卫生厅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了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的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建立食品卫生申报制度,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了重要节日公共聚餐申报制度,并逐渐推广日常大型公共聚餐申报制度。今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对今年的(武高食堂、横山亚仙卤菜店、湖塘恒丰卤菜店)食物中毒事件(患者累计3),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了中毒事件,并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八、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暨《食品卫生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暨《食品卫生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拟定宣传方案,突出“保障食品卫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份,现场接受咨询100x人次,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16条。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及每月二期的《卫生监督信息》简报等形式宣传报道食品卫生监督动态和卫生防病知识。20xx年我区新闻部门报道发表关于卫生监督方面的信息共36篇次。充分发挥了媒体和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群众健康消费,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使《食品卫生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格局。
回顾一年来的食品卫生工作,我们作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我们深深感到,食品卫生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此,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20xx年我们将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交通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取证工具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完善执法技术手段。
2、按照武食安20xx第5号关于开展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通知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工作,重点抓好场所的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评价审核;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等使用情况的监管。
3、继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全国整规办20xx年工作安排,进一步突出重点,将农村食品卫生监管作为食品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开展20xx年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监督执法工作,探索农村食品卫生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监督信息的通报制度。
4、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具体管理制度和规定,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抓好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以食物中毒控制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加强餐饮业、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我区将在单位食堂、快餐业、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三个食品行业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6、重点开展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继续做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地区村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管,并将监管信息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区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十二
食品安全,是中央政府决定对三局合并的题中之义和民众的期望所在,我局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联合各镇市场监管所对各镇小微餐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共现场检查验收小微餐饮店75家,符合整治标准的54家,目前,此项工作正全面实施中。
“五一、端午”期间,对孙村镇马仁景区附近饭店农家乐、县城区大型以上餐馆、高速千军服务区、节日糕点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家。在考试前期,积极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摸清中高考考点、住宿及就餐安排情况。对高考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就是否超能力接待,是否规范留样,是否制作凉拌菜等高风险菜品,餐饮具是否严格消毒,食品原料购进是否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8家、周边餐饮单位18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已对全县所有持证学校食堂开展量化分级,现场检查评定62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张贴等级卡通脸谱图案,引导广大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对餐饮服务环节加工制作的凉拌菜、熟肉制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0157、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亚硝酸盐等。共抽样凉拌菜样品5个、熟肉制品5个。
转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结合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我们还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餐厨废弃物、肉及肉制品、食品标签标识等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截止目前,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182份,现场审查餐饮服务单位共280余户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90张,延续4家,变更11家。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9家,延续6家。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一是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重点涉药单位42家,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二是对52家药品经营企业、15家县镇医疗机构、65家村卫生室、6家计生服务所开展了量化分级检查。开展基本药物及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工作,共抽验药品50批次。监督抽验药品2批。传输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5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6例。
三是调查处理了投诉举报及市局转办的“关于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信”一案。接受投诉举报案件4起,立案二起,结案二起。取消了南河医药有限公司设置的10家零售连锁药柜。
四是对15家医疗机构、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防治h7n9禽流感药物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12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涉药单位开展了“特殊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大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36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五是开展对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其中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报材料和5家申报gsp认证材料进行了初审,配合gsp认证检查组对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对1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和遴选公示。开展二期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过期药品1129批次,130余公斤。做好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验收、宣传工作,并对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分析篇十三
一、创新思路,积极服务xxxx群岛新区建设。
xx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xxxx群岛新区建设大局,以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为根本,深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风险控制、技术支撑、预警应急、产业促进和监管组织六大监管体系建设,攻坚克难,在取得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成效方面有新进展;先行先试,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建设方面有新创新;强本固基,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有新加强;服务大局,在助推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有新作为。
一、突出重点难点,在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方面有新进展。
一是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召开现场推进会,探索建立完善配套的运行、协调和考核机制。深化拓展食品安全示范系列化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复评和市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带动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着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校园等系列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员、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群众食品安全监督员、网格食品安全联络员等队伍,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社会化监督水平。
二是坚持食品安全工作四个结合。坚持加强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制度,强化责任制建设。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在加强监督抽检、审批、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收购处置餐厨废弃物和食品“五小”行业等各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推动诚信体系和溯源制度建设,开展风险监测与评估,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深挖细究,一查到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完善五项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完善严密规范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机制,全面推行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食品抽检质量公布和风险提示制度,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各司其职的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机制,认真贯彻以分段监管为主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监管执法“首责制”,启动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三统筹”工作,强化全市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完善确保质量安全的自律机制,指导、引导食品企业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督促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完善畅通公开的信息沟通机制,依托电子政务网站、部门业务系统、媒体等平台,统筹信息资源,推动信息公开。完善主动有为的社会监督机制,运用网格化管理、人大执法检查、政协专题调研、媒体监督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予以整改,促进食品安全保障由单纯依靠政府监管向公共治理层面转变。
二、坚持整规结合,在防范药品安全风险,强化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方面有新提高。
一是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成果。抓好对药械市场秩序危害性大、影响广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查处,重点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处方和工艺规程、原辅材料、中药材、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高风险医疗器械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大案要案督查督办和联动机制,完善区域药品稽查打假合作机制。
二是扎实开展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落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情况备案制度,对中标价格偏低的品种重点监管;继续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切实抓好电子监管码制度的落实;加强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体系,全力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三是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及时总结,积累经验,抓基层,抓基础,以示范创建带动药品安全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力争到年底90%以上乡镇通过市级药品安全示范乡镇的验收考核,新增一个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
四是多措并举,提升药品监管的科学性。积极推行药品监管领域“网格化”管理,有效整合监管资源,合理调配监管力量,规范全程监管,确保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管网络。加强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逐步把信息化监管扩展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现场核实,切实提高信息化监管的覆盖率和实效性。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充实技术监督资源,不断扩展检验检测业务,加强人才建设,提升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能力。强化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不良反应机构和不良反应监测点等监测平台建设,加强高风险药械品种、中药注射剂的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风险信号分析评价能力,发挥其风险预警作用。
三、坚持监管和服务两手抓,在助推我市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有新作为。
一是服务技术创新,发挥审评认证、检验监测机构技术优势,在科技攻关和人才培养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鼓励发展新剂型,加快产业化进程。
二是服务业态升级,鼓励食品药品连锁经营,支持医药、食品连锁企业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药品供应网点,提高偏远地区、海岛居民的食品药品可及性。
三是服务品牌建设,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各项认证提供服务,引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努力培育具有海洋特色和竞争力的优势医药产品和企业。
四、大力开展素质提升工程,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有新加强。
一是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二是从严管理,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三是突出规范,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