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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精选9篇)

小编:HT书生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一

在地委和分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的一系列反分裂和“去极端化”活动中,在活动阶段过程中,我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在新疆工作的系列总要讲话,在思想上和认识上获得提高。

新疆位于祖国西北边陲,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陆地边境线5600多公里,周边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等八个国家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目家,全国共有56个兄弟民族劳动、战斗、生活在这片广阔而富饶的土地上。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各自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与友好交往,仍是历史的主流。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这一统多民族国象得以形成、生存、延续和发展的重要思想政治基础。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爱国主义的旗帜指导下,我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赶走了帝国主义侵略者才诞生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赴后继、浴血奋战的结果。

历史一再证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我国人民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一直蓄意挑拨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亲密关系.企图分裂、肢解我们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极力鼓吹民族独立,脱离社会主义祖国这个大家庭。他们分裂阴谋虽然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反对。不可能得逞,但他们的破坏活动也决不会停止。在当前世界上许多地方民族冲突加剧,民族战乱不断的情况下,我们每个人都要从中华民族的大局出发,从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维护我国多民族统一的传统出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坚决与破坏祖国统一的言行作斗争。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2、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3、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在新疆,坚定不移地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把祖国六分之一的土地开发建设好,这就是最现实的爱国主义。

通过系统学习使我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好新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工作对进一步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进一步认清民族分裂主义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二

极端主义在新疆由来已久,罪孽深重,是危害新疆各族群众的一股浊流。极端主义鼓吹的“圣战殉教进天堂”等歪理邪说,是把群众推向人间地狱的精神鸦片,是彻头彻尾的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恐怖主义意识形态。

极端主义是策动暴恐活动的思想根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地区发生的数千起暴恐事件,背后都有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的阴影。从破获的暴恐案件看,作案团伙的纠集过程都是从非法宗教活动开始,通过拉拢成员,传播“圣战”音视频进行洗脑,灌输“殉教”意志,再进行暴恐训练,使一些人变成滥杀无辜的凶残暴徒。极端主义是万恶之源,一日不除,暴恐活动就难以禁绝,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就无从谈起。

有的无视国家法律,为所欲为;

有的直接参与暴恐活动,丧尽天良,成为替极端势力冲锋陷阵的炮灰。

在文化生活上,极端势力大搞精神控制、文化排斥,导致一些少数民族文化被冲击、被禁锢、被封闭,一些群众思想扭曲、心理压抑,戴上了沉重精神枷锁。

面对极端主义肆虐,新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以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为重要抓手,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探索出中国特色去极端化路径。

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抵御渗透能力。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建设美好精神家园。

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架起精神文化桥梁。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在保护各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同时,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培训,促进各民族文化在与中华各民族文化交流融合中,在与现代化参与交汇中,在与世界多元文化交流互鉴中蓄足底气、坚定自信,推动各族群众汲取科学知识、融入现代社会、共享文明成果。

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高举法治旗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管什么人,不管哪个民族,不管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各族群众树牢对法律的信仰,知道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自觉依法办事。

学习职业技能,增强摆脱贫困的素质能力。人有恒业,方能有恒心。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针对部分人员缺乏职业技能、就业困难等问题,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帮助他们熟练掌握1—2门职业技能,结业后促其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自立自主创业,使之就业有岗、致富有门、生活有望,这有助于造就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产业队伍,有助于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有助于改变群众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培养现代观念,激发生活信心。

提倡移风易俗,建设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良好社会风尚是遏制极端、消除愚昧的重要基础。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提倡各民族相互尊重风俗习惯,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礼仪风俗等方面追求现代文明方式,引导新疆特别是南疆各族群众解放思想,使受到极端思想感染的群众摆脱恐怖主义威胁,摆脱所谓神权族权的禁锢,摆脱陈规陋习的束缚,在精神和情趣上向世俗化、现代化靠近。

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敌人,去极端化也是世界性难题。新疆通过去极端化工作,最大限度挽救了有违法行为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最大限度消除了滋生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环境与土壤,最大限度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免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侵害,这将为国际社会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提供有益启示。

去极端化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需要聚焦目标、精准发力。消除恐怖主义威胁要对症下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暴力恐怖是手段,民族分裂是目的,而极端主义是思想基础。必须坚持一手抓严厉打击,一手抓预防犯罪,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持续稳定和全面稳定。

去极端化既要靠法治也要靠德治,需要统筹兼顾、缺一不可。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新疆的去极端化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以法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人们的行为。同时,要清醒看到,受感染的群众也是“三股势力”的受害者,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用拉的方式而不是推的方式,用挽救的方式而不是严惩的方式,用关爱的方式而不是嫌弃的方式进行帮教转化。通过教育培训,让受害者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去极端化不得妨碍公民正常权益行使,需要明确界限、分清是非。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去极端化不是针对任何特定民族,不是去宗教化,更不是消灭特定民族文化。任何感染极端思想的人,都有必要接受帮助、教育和转化。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在去极端化工作中也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保障了公民人权不受侵犯。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三

为深入开展专项法治教育转化事情,切实提高严打收押人员的法制看法和执法意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3月25日-4月8日察布查尔县政法委、司法局在县职业技术学校举办了为期15天的“去极端化”教育转化培训班(a班培训),一帮一帮教转化人员等42人加入集中培训。

此次集中教育转化培训班接纳全关闭治理,接纳集中授课、军训、唱红歌、一帮一帮教转化等形式。培训内容包罗:“去极端化”法制宣讲、《刑法》、《治安治理处罚法》、《反破裂国家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执法规则、“8.20、”“9.8”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惠民政策、一条例、两文件(11号、28号文件)、新疆三史教育等。组织寓目“去极端化”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片和爱国主义教育片,学习观摩、组织讨论、亮相讲话、撰写心得体会等内容。

为了使培训效果到达预期的目的,专门邀请了自治州、自治县经验富厚,知名度高的律师及优秀教师、民族团结模范代表进行授课,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等,结合实际,深入浅出,以案释法,各人聚精会神听讲,认真记条记、写心得体会,尤其心理疏导老师讲的很是生动感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在场所有的帮教人员感动的热泪盈眶,并全场起立与帮教干部相拥而泣,痛哭失声,并踊跃上台体现一定要悔悟自新,重新做人。

一帮一帮教干部都从全县优秀后备干部中挑选出来的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帮教干部与被帮教人员同吃同睡同学习,与他们促膝攀谈,耐心细致做思想事情,把被帮教人员当成自己的亲人,学习上资助,生活上体贴,精神上勉励,耐心教育,真情作用。晚上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认识、谈体会,谈收获,认真填写每日思想动态纪录、谈心纪录、学习挂号卡等,随时了解掌握被帮教人员的思想状态和现实体现,同时帮教干部与被帮教人员签订了教育转化责任书,明确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

通过教育转化培训使被帮教人员认清了暴力恐怖运动的本质和危害性,并纷纷体现回归社会后一定要弃恶从善,重新做人,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教育家人、子女及身边的人要坚决阻挡民族破裂和非法宗教运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四

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它利用各种宗教形式,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狂热思想及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稳定,企图达到其罪恶目的。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文明,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敌人。从宗教极端主义的定义和现实表现来看,它不属于宗教范畴的问题,而是纯粹的政治问题。

当前,民族分裂主义以宗教极端主义为手段,不断制造暴恐活动,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的最现实、直接的严重危害。这也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其破坏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然而,要实现首府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必须要“去极端化”,铲除干扰经济发展,改善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滋生与土壤。

极端化宗教思想打着宗教的幌子,披着宗教的外衣,不断制造恐怖破坏活动,成为新疆社会稳定最现实、最直接的严重危害。这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擦亮眼睛,痛下决心,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下大力气铲除宗教极端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我们要从严治理“三非”,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的土壤。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严厉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营造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社会氛围。

认、不容回避的。因此,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在这场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战役中取得最终胜利,让那些企图分裂我国的暴力恐怖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去极端化”最重要的工作是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对象是人,传播媒介最终也是人,所以“去极端化”工作要牢牢抓住“到人”这个关键点,确保每个人既不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也不会用宗教极端思想去毒害别人。如果“去极端化”工作没有落实到人,措施再好、力度再强,也免不了要落空,那些受宗教极端思想所毒害的人的思想不会有多大改变,那些原本思想纯洁的人们反而会受到各种不良思想影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宗教极端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一夜之间就传播开来,部分群众有了被“洗脑”的思想基础,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凝聚力被削弱,才给了宗教极端思想可乘之机。让“去极端化”工作落实到人,我们不妨借鉴拜城县交通运输系统“四轮驱动”的做法,想办法为职工群众营造积极和谐的思想环境、生活和工作环境,让职工群众自觉成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主角,循序渐进地挤压宗教极端思想存在的空间,巩固职工群众的思想基础,加强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我们要将“去极端化”工作上升到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程度,积极践行自治区的“大宣传”做法,做到各族职工群众讲变化、党员干部讲政策、司法人员讲法律、医务人员讲健康、科教人员讲科学、宗教人士讲教义、群团骨干讲风尚,做到人人都是宣讲员,人人都是“去极端化”工作参与者;从小学到高校,各个学校均要构筑起抵御极端思想的校园“防火墙”,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让校园成为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势力渗透的重要阵地;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各行各业还要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到单位和部门责任管理体系,建章立制,将“去极端化”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去极端化”工作任重道远。将“去极端化”工作落实到人,我们要继续加倍努力,让更多职工群众擦亮眼睛,参与到“去极端化”工作中,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合力,驱走大家心中的阴霾,将误入歧途的人们引向正途,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牢坚实基础。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暴恐分子为什么要不断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呢?难道杀人真的会进天堂吗?伊斯兰教圣书《古兰经》所讲:“凡枉杀一人,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如救众人”,《古兰经》上还提倡远离异端邪说,指出异端邪说是罪恶。据了解,乱杀无辜的暴恐分子口口声称自己是“穆斯林”,而他们的暴行又怎能够称得上是穆斯林呢?!他们是利用宗教作幌子反对人类和平的人,是让先进文明倒退的人。他们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今天阿富汗等国家落后的情景。

让我们想起了17世纪在新疆进行宗教统治的依禅,他们的黑暗统治让我们的民族文明倒退了几百年,我们决不能再回到那个恐怖的时代。所以对暴恐分子的罪恶行径,我们表示最强烈的谴责和声讨!强烈声讨暴恐分子罪恶行径,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我们要大声说出来,大胆做起来,不仅要声讨暴恐分子的滔天罪行,还要对暴恐活动的思想基础出拳,对宗教极端思想出拳,让它们成为过街老鼠,寸步难行。我们要一起抵制封闭保守,一起携手共创未来,让理性、开放、包容充盈心灵,让团结、互助、友爱充满社会。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同仇敌忾、众志成城,就一定能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就一定能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要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作为公务员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一定要充分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于我们各族人民就像空气和水一样不可缺少。敌人害怕我们团结,说明团结最有力;敌人越是要破坏团结,我们越是要更加团结!我们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三股势力”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暴恐活动伤害的不是哪个民族,反对暴恐也不是哪个民族的事,而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共同与暴恐罪行作殊死搏斗,坚决对暴力恐怖零容忍,以自身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理性鉴别信息真伪,不信谣、不传谣,勇于揭穿谣言,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和民族团结的音视频和不良信息,不给别有用心的敌人任何可乘之机。

团结是福,稳定是福,分裂是祸,暴恐是祸。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情也办不成。我们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没有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就没有新疆的美好没来,就没有我们人民的美好明天。维护民族团结,从我做起。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要像维护我们的生命一样维护社会稳定,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做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守护者教育行业和教育工作者是弘扬现代文化的主流阵地和倡导者,是社会和谐稳定重要的稳定源。

我们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大力弘扬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弘扬现代法治精神,坚持反暴力、讲法治、将秩序,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传播现代意识、现代观念和现代制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要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要做社会正能量的传递者,我们要以自身的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的同事、家人和其他群体一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积极向全社会传递民族大团结的正能量、稳定的正能量,传播爱和温暖,传播友谊和希望,培育团结互助之花。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筑起“声讨暴恐罪恶行径,与极端思想作坚决斗争”的钢铁长城,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和“感恩、自信、坚韧、担当、拼搏、奉献”的新疆人民的时代精神,崇尚科学,追求新知,弘扬现代文化,用我们实际的行动构筑起维护民族团结、打击暴力犯罪、捍卫社会安宁的铜墙铁壁,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六

影壁山小学。

鲁丽丽。

教育是阳光下最美丽的职业,教育是阳光下最美丽的事业。教师不但要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更要指导学生怎样健康的成长,这就要求教师自身必然也要进行健康的专业发展和成长。只有这样,才能“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去教育和引导学生。”

让学生在教师的赞美中成长。教师的赞美是阳光,是空气,是水,是学生成长不可缺少的养料;教师的赞美是一种无形的催化剂,能增强学生的自尊、自信、自强;教师的赞美越多,学生就越显得活泼可爱,学习的劲头就越足。

作为教师都有这样一种感觉,各班总有几个学生既不勤奋上进,又不惹是生非,对班级一切活动既不反对抗议,又不踊跃参加;虽然学业平平,却不名落孙山。一般情况下,既得不到教师的表扬,也得不到教师的批评,是一些容易被老师忽视的学生。我班于涵就是这样一个似乎没有什么特色的学生。直到有一次,同学们排队站排,门后的拖布倒了,于涵急忙喊着:“同学们别绊倒了。”又把拖布扶了起来,这时我才注意到这个同学。我当时立刻在班级表扬了他,并尽力赞美了他关心集体、为他人着想的好行为。渐渐地我发现他变了,上课特别认真,作业完成得很好,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件时给我启示颇深。在班主任工作中,我开始注重以人为本,面向全体,细心观察,捕捉他们身上的每一个闪光点,及时把赞美送给每一个学生,使之发扬光大,使每个学生都感到“我能行”、“我会成功”。实践使我懂得,教师一句激励的话语、一个赞美的眼神、一个鼓励的手势……,往往能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让后进生在爱心的天空下成长。我们常把孩子比做初升的太阳,农民后进生就是迟升的朝阳,比起其他学生,后进生更需要老师耐心、细心的呵护,需要理解与尊重,需要循循善诱。“要小心的像对待一朵玫瑰上颤动欲坠的露珠”,这句话或许有些夸张了一点,却实实在在告诉我们对待后进生不可疏忽大意。作为教师,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教育爱护好这些后进生,使他们和其他学生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展现自己独特的风采。

对后三分之一学生,老师一定要抓住他们的弱点,从各个方面去关心和爱护他们,使他们感受到老师给予他们的温暖、信心和关怀,这样让学生从内心发现自己的错误所在,找到提高的办法,从而努力学习。这样的办法的确是很好的,我想,这些宝贵的经验都会为我以后的班主任工作起到良好的作用。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8篇《去极端化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最新】》,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七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八

当前,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最大现实危害,是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阻碍。必须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管理的首要任务,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工程,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抓紧、抓牢、抓好。“去极端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最关键的就是要到人、管用、有效。通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认为要抓好去极端化工作应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发挥好党员干部、教师和宗教人士三支队伍作用。重点加强乡镇、村(社区)干部的集中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理解力、落实力和执行力。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处理信仰宗教和言论、行为有极端表现的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严禁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校园,严格师生校外管理。组织有威望的爱国宗教人士开展集中巡回宣讲,编印宗教基础知识宣传资料,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

—1—。

谣行为,组织网络舆论宣传志愿者用好各类公众网络平台,弘扬社会正能量。组建宗教工作执法队伍,重点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清理宗教极端思想外在表现,教育转化重点人员。

第三,要建设一支过硬的宣讲队伍。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应进一步加强宣讲团队伍建设,组建专业化的县市宣讲骨干队伍,有针对性地遴选一批宣讲员,深入开展万村万组万场“去极端化”冬季大揭批、大宣讲、大讨论活动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草根宣讲员”的作用,用身边人说身边事,警醒群众、教育群众,做到干部走到哪里就宣传到哪里,哪里有群众就宣传到哪里,实现教育宣讲全覆盖。

第四,要加大对宗教氛围浓厚、宗教极端思想蔓延重点乡镇的集中整治力度。挑选精兵强将,采取重点办法,由县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会同乡镇,对重点村社区逐一集中整治,挖幕后、揭盖子,严厉打击“三类人员”,彻底扭转当地社会风气。

第五,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按照宗教自身规律精心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和谐。贯彻落实好“两文件、一条例”,健全完善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活动场所24小时值班等制度,实时了解和掌握宗教人士及宗教活动场所动态。

靠的人员进入宗教人士队伍。做好宗教人士的培训及外出参观考察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宗教学识、讲经解经能力,动员宗教人士把法律许可、符合教义精神、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宗教思想和主张挖掘出来,把伊斯兰教主张的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之中,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坚决抵制极端,把力量凝聚到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来。

—3—。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篇九

4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阳光社区组织辖()区居民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目前,该团各单位按照团党委学习安排,为有效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思想侵害,掀起了学习《去极端化条例》热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去极端化条例》指出了去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对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在学习活动中,该团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要求,通过三会一课、自学和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学习,让《去极端化条例》入脑入心做到人人皆知;要迅速把学习落实到行动上,严格按照维稳工作要求进行值班,全力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敢于担当,敢于发声亮剑,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用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社区维吾尔族工作人员买尼孜拉·伊斯热依里通过学习深有感触的说:“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明确界定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有哪些表现方式,明确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让居民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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