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六五普法中期总结
叶城县自2011年“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大力支持监督指导下,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科学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深入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进一步增强,为实现长治久安和跨域式发展,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平安法治叶城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地区普法办《喀什地区关于开展“六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的通知》(喀治办[2013]16号),对照《喀什地区“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评分标准》,5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六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现将我县“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六五”普法工作。
“五五”普法一结束, 我县就着手准备“六五”普法的启动筹划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确保了我县“六五”普法顺利启动和实施。
(一)有效推进“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为巩固“五五”普法成果,推进“六五”普法的开展,2012年10月24日,在叶城县委一楼会议中心召开了叶城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动员大会。会议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楠同志主持,县委副书记、县长阿迪力·尤努斯同志作工作报告,总结了我县“五五”普法工作,部署“六五”普法任务。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楠同志宣读叶城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荣获自治区级、地区级“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和叶城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表彰叶城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会上对荣获自治区、地区表彰的“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对我县表现突出的35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59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县委书记李国平同志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县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场区)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县直各机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县司法局全体干警及“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共计230余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为我县“六五”普法的扎实有效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制定下发“六五”规划和决议,为全县“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明确了目标、任务。“六五”普法启动伊始,根据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县政府对“六五”普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对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及存在问题进行回顾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报经县委政府同意后,于2011年9月24日印发了《中共叶城县委员会叶城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等三部门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叶党发[2011]7号),2011年11月24日,经叶城县人大常委会做出决议通过,(叶人大字[2011]20号)《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我县每年年初根据自治区、地区下发普法工作要点,及时制定下发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当年工作重点,确保年度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及年度工作计划的及时制定下发,为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使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既有“远景规划”,又有近期的阶段性目标,从而为我县“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各单位在县上下发的“六五”规划的基础上,也分别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依法治理计划,保证了“六五”普法工作在全县的同步进行。
县普法办积极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提出建议和意见,使普法工作摆上全县重大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同时,把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列入全县各级各单位目标考核内容。
(三)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加强我县“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法治六进”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机构。针对“五五”普法后期部分领导干部的职务变动,“六五”普法一开始,我们就及时建议县委、政府对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机构进行调整,通过调整健全了以县委书记李国平同志为组长的新一轮“六五”普法领导机构,确保了我县“六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同时,也加强了对普法办事机构的硬件实施建设,配强了普法办人员,保证了法宣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落实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普法教材是保证普法内容落实的根本。县普法办根据各单位的情况,将教材进行了量化分配,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各单位接到文件后,均能到县普法办进行订购,基本上保证了各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之需。近三年来,我县积极组织征订地区、自治区各类“六五”普法教材10000余册,自行印制人民调解工作手册6000册,法制宣传手册30000余册,法律援助手册20000余册,法制宣传手提袋6000个,各类法制宣传单10万余份,将地区发放的法制宣传母碟进行刻录下发到每个村,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为“六五”普法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五)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在县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我县人0.5元计算,每年普法经费按时足额拨付。2011年拨付23万元;2012年拨付23万元;2013年拨付23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和经费保障。
二、围绕中心,抓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几年以来,通过“四下乡、送法下乡”、“宪法法律宣传月”、“科技宣传周”、民族团结教育月、安全生产月、“反暴力讲法治 讲秩序”等主题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力度。
一是继续推行和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以县政府的名义印发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确保学法计划的内容、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在县委党校各类培训班上增设了法制课程,利用专题讲座,机关政治学习日等活动定时间、定内容,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和制度化。同时,积极做好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三年来,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累计2.5万余人次。二是以教促学,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以“法治进学校”为契机,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全县各类学校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狠抓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各中小学通过上法制课、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2011年和2012年暑假前后,先后组织开展了初中毕业生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及中小学生“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远离宗教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对全县全县各族即将毕业的初、高中生和小生初学生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三是抓好农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法制教育,提高村(居)民法律素质。结合我县村(社区)实际,确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以“下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等工作为契机,统筹安排。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四下乡”“送法下乡”“民族团结教育月”“6·26”国际禁毒日“12·4”等活动,利用“巴扎天”组织人员进村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培训讲座、以案释法、印发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近三年来,全县共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150余期,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教育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15余万份,办宣传栏、板报300余期。组织县直相关单位、部门利用“科技之冬”、“四下乡”等深入乡镇开展普法宣传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0余万人次,乡镇(场)利用各自巴扎天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30余万人次。特别是去年叶城县“2·28”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决策部署,立即组成宣讲团,深入乡镇、村、社区通过愤怒声讨揭批“2.28”案件,向各族群众揭批事件真相,向各族干部群众大张旗鼓地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法制宣传教育,维护了社会稳定。五是以讲促学,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和法制讲座,提高了他们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水平。各类企业采取形式多样普法教育,既有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又有法律知识竞赛,还有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实际演练、比赛等。特别是巴楚县“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地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以巴楚“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为反面教材,在组织干部群众深入揭批以民族分裂主义等“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的同时,通过成立宣讲团(组)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坚持“普治结合”并举,营造了“两个环境”。
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也是我们普法依法治理的根本目的。为此,我县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的先锋、教育、引导作用,开展了全方位、多领域的宣传及治理。
一是切实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农村稳、社会稳,农村是最基层的群众组织,也是依法治理的重点。为此我们把依法治理的突破口放在农村,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通过开展律师、公证业务和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工作,有效地为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县农村组织开展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全县327个行政村和20个社区都设立了公开栏,让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村级事务的管理基本做到有章可循,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村民依法参与自治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
二是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的纵深发展。行业治理是依法治理的关键,全县执法部门紧密结合自身特点,普遍推行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县各执法部门推行“阳光工程”,把执法依据、内容、程序、期限及收费标准、承办机构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13年全部实行了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使依法行政得以规范,执法形象得以改善。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还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和集中窗口一条龙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深受群众的欢迎。
三是坚持“普治并举”,彰显了普法教育服务大局的功能作用。“普法”是提高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与理解,“治理”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普法”只有与“治理”相结合才会起到实质性的效果。两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抓住影响我县经济发展与稳定的热点问题,我县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教育先锋、引导作用,坚持教育领先、法制开道,积极参与全县重点的整治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依法治理进程。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认真组织开展对易燃易爆物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文化市场,学校周边环境等专项治理,加强了市场监管,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税务、畜牧、文化、药监、交通、质检等部门集中开展了执法检查,重点解决了市容、市貌,市场秩序,税收征管、农资供应、畜疫防治,食品卫生、医药市场、交通秩序、娱乐场所、安全质量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依法保障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德育教育,各中小学校着力创建“法治学校”、“平安学校”,初步建立起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依法治校网络体系,净化了教书育人环境。
公安部门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存在的社会治安问题,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打黑除恶、禁毒等专项整治斗争,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查处治安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交警部门在叶城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并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安排表,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经过两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利用“周日”“巴扎天”等时机,共开展宣传活动80余场次,向广大群众和过往机动车驾驶人员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法律咨询服务近100余人(次)。三轮摩托车、四轮车、电瓶车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从根本上得到了遏制,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四、存在的问题
回顾近三年来,我县的“六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六五”启动良好、运作正常、效果明显。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总体成果与预想目标还有一定距离,普法依然存在形式主义、经费等问题。
(一)对普法的认识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以下一些消极模糊的认识:一是思想上厌倦松懈。认为普法工作抓了这么多年,虽然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也提高了不少,但以权谋私、滥用权力、执法不公,各类刑事案件仍处在高发期,觉得法制宣传并未起到真正的作用。二是工作上敷衍应付,难协调难统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并不立竿见影,而是潜移默化的,较为普遍的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没有将其摆上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平时大多停留于转发上面的文件,上街搞一下宣传咨询,散发一些宣传资料,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现象较为突出。
(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摆不上应有位置,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致使普法工作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普法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主要表现在,重视的单位普法力度就大,不重视的单位就相对薄弱些。城镇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人群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农村普法教育存在人员组织难、时间安排难、学法难理解“三难”问题。一方面,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数的逐年增加,普法对象较难集中起来开展普法教育,至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镇下岗职工及民营企业职工、社会无业人员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死角”和“盲点”。另一方面,受农业生产季节性的影响,农民普遍农忙时早出晚归,农闲时外出打工挣钱,集中安排普法空间有限。在一个,就是由于村民文化水平总体偏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理解难,往往存在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深、学不懂、记不住的现象。落实“一抓双挂”制度不够好,没有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一抓双挂”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导致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不高。通过检查来看,党委(党组)中心理论组学法会议记录少、干部职工无学法笔记、无学法考核登记、无学法奖励登记等现象普遍存在。
(三)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在经费保障方面,虽然目前普法经费已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有了最基本的保证,但是与普法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都还有很大差距,并不能满足普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导致普法工作开展过程中有一定的难度。乡镇普法工作经费普遍不足,多数没有落实。大部分乡镇(场区)普法所需的资料、教材、设施等显得滞后,少数乡村的法制宣传阵地等硬件建设跟不上,印发资料、开展活动较少,一般搞宣传活动时,都是到普法办或者各部门领取,基本上没有自行印制宣传资料,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短缺现象尤为突出,客观上制约了普法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县直单位由于人员少,有办公经费保障,虽然稍好一些,但经费投入仍显不足。随着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加上近几年物价上涨速度快,用于普法教育的成本不断提高,因此现有的普法经费仍显不足。
“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但不是作为常设机构来设置,没有配备同级副职的专职副主任,且2名专职工作人员还是从农业局和水利局借调的干部,也达不到3-5人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另外,我县虽然成立了普法四支队伍,但需要时人员不能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各乡镇、各部门虽然设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但从事普法工作的人员都是从各个内设机构中抽调的兼职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且配置较差,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
(四)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各乡镇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大都由本辖区的公安干警担任,他们任务多、担子重,没有太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中小学法制教育中去,一定程度影响了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还不到位,还有一定的死角。个别企业仍存在只重经济效益,而忽略法制宣传和职工权益保护的现象。对一般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差距,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学法意识不强。
(五)“法治六进”牵头单位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法治六进”牵头单位认识不到位,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协调难,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甚至有抵触厌烦情绪,不能严格按照工作标准操作,把关不严,督导不力,没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
五、今后工作的任务
鉴于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为全面实现“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工作创新和发展,我们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六进”活动及“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要充分认识到普法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形成制度,巩固提高;对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法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如期完成任务。要抓好普法联络员、宣传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夯实普法工作基础。积极开展普法人员素质大培训,逐步提高普法机构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增强普法工作能力。
二是推动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普法办协调、指导、检查、监督的职能,把普法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普法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努力形成全县上下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切实把“六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全县普法教育工作扎实、深入、有效开展。
三是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和检查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机制,认真研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关考核内容、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各乡镇(场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经常性的自查,加大检查考核和工作落实力度,严格兑现奖惩,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经验总结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重视加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更好地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重视加强农牧(居)民、失业无业人员和外来人口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法律素质。
四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通过加强向县委、政府主管领导的汇报,引起重视,从而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机构人员、工作经费、检查考核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切实做到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健全的制度保证、合理的机构设置、得力的人员配备、充足的经费支持和有力的检查考核等,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在全县营造更加浓厚的法制氛围和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提升“法治叶城”“平安叶城”建设水平,坚持始终干在实处,争取始终走在前列。
五是加大对“法治六进”活动开展的检查督促力度,确保“法治六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督促各“法治六进”各牵头单位根据“法治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狠抓“法治六进”工作开展,及时组织对“法治六进”工作和创建工作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全面,使普法、“法治六进”活动深入到基层,扩大普法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长抓不懈,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需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模式。“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还有差距。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我们决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克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创新意识和工作的落实力度,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为实现叶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叶城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