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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招投标论文(优秀15篇)

小编:雨中梧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一

在激烈的建设工程市场竞争中,投标方为了确保中标和获益最大化往往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手段。从资源优化配置角度分析,适当的不平衡报价有利于降低成本,但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则会对项目进程产生消极影响——损害招标人利益、影响工程目标,甚至将投标人置于违规范畴。因此,正确认识和积极应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平衡报价成为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这不仅要求对不平衡报价基本概念加强认知,而且要深究其产生的原因及影响,探寻出防范不平衡报价的有效途径。

作为在招投标过程中被投标人经常使用的技巧和策略,不平衡报价指投标人在保持投标总价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有意识地利用工程量清单项收款次序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对工程量清单内部子项报价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也不影响中标,又可在结算时获取更理想的经济效益。从博弈论角度分析,不平衡报价产生基点在于投标人“早收钱”、“多收钱”的需求:早收钱即为尽可能发挥资金时间价值;“多收钱”则是利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作内容变化调整综合单价。就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具体原因而言,具体可归结至以下三方面:

1.1基于利益追求下招投标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

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一部分,招标人及投标人都是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参与者,都在追逐成本最优或最小化、收益最优或最大化。故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对立在于双方的理想收益追求是建立在价格博弈基础之上,招标人追求的是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的同时降低对工程的投资成本,而投标人追求的是在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的同时获得较为丰厚的利润收益。

1.2基于不良市场竞争下的恶意中标行为。

就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现状来看,投标人不断陷入卖方市场。多个投标人争夺一个建设项目的局面使得部分投标人有意逢迎招标人的低价要求,甚至以严重的不平衡报价中标。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前期低报价难以保障整个工程目标顺利达成。因此在工程后期,投标方开始转变姿态,多以工程进度为由迫使招标方追加投资成本。

1.3基于招标准备不足情形下的工作缺陷。

在招标工作准备不足的情形下,不平衡报价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招标人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不足,偏重投标人报出的工程总价而忽略了对单价平衡性的考察。另一方面,因建筑市场客观存在信息不对称,招投标双方对人材机等成本存在着一定认知差异,而有经验的承包商往往比业主更清楚工程建设中更为合适的原材供应和实际工程量。当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着类似的缺项、漏项时,往往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从而调整部分清单项报价,利用招标文件中的缺陷中标。招标工作准备不足为不平衡报价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同的市场主体赋予不平衡报价以不同定位,对投标人而言不平衡报价是预期获取额外收益的一种投标策略和技巧,但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对招标人、建筑市场均可带来消极影响。

2.1、对投标人的影响。

根据经验积累得出的分析即使再周密也客观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经验丰富的投标分析可能具有一定的准确性,但不可否的是不同类型的工程有很多相对隐蔽子项——往往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才出现,因此不平衡报价对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风险损失。如某工程清单项在报价时预估实际工程量低于招标清单量,投标人故意降低综合单价报价,但随着工程推进,实际工程量增加,不平衡报价可能失败,进而引发违规施工问题。

2.2、对招标人的影响。

对招标人而言,不平衡报价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增加其管理难度,还可能影响工程的方案优化以及建设工程的顺利完成。一旦中标,投标人利用业主对工程进度的迫切要求,会通过极力取消低报价项而增加高报价项,或讨价还价以期用各种理由谋求变更等手段使工程造价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调整,致使工程结算造价远远超过中标合同价,且可能影响到工程进度和质量等其他控制目标。不平衡报价很可能打乱招标人的投资计划,并因资金时间价值原因增加投资成本,同时,如在前期就给予超量拨款,会大为降低招标人对工程的制约管理力度,很可能造成前期工程款项未有效利用,而后期工程款项则调度困难,导致工程进度延期、质量下降,甚至形成虎头蛇尾的“烂尾工程”。

2.3、对建筑市场的影响。

作为建筑市场的供求双方,招标人因盲目追求低价或招标准备不足造成低价授标、投标人因确保中标而实施不平衡报价都会对整个建筑市场的运行和发展带来影响。不平衡报价与市场风险关系密切,高风险项综合单价的提高使市场风险转嫁给招标人,同时将本来的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使工程主动权部分转移到投标人的手中,提高了投标人根据施工情况调整清单项综合单价的灵活性及抵御建设风险的能力等。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不平衡报价是涉及企业诚信的投机行为,是以“找漏洞、钻空子”取得中标的行为,虽然有促进招标人改进工作质量、优化资源利用的一面,但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则涉及对法律法规的侵犯、对招标人权力的侵犯,属于欺诈行为。这样行为不符合公开、公平、竞争、法制等市场发展原则,扰乱了市场信息,不利于招标人选择最为合适的投标人,容易造成其他有实力的投标人资源浪费、给招标人带来经济损失,引起投资失控和工程预期失败等后果,从而对整个建筑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形成较大的挑战。

虽然不平衡报价对建设工程项目有着积极的一面,但对招标人以及建筑市场带来的风险则是难以避免的,因此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3.1、加强招标准备工作。

(1)提高招标图纸的设计质量目前大部分工程的招标图纸不具备施工图的设计深度,在施工过程中仍需进行大量的深化、补充和修改工作,这易使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存在较大出入,给投标人不平衡报价提供了机会。因此招标人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应给予图纸设计足够的时间和优秀设计人员保障,同时引入外围监督机制,提升设计人员的风险意识,确保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避免出现“边设计、边招标”的情况,从源头上减少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风险。(2)编制体系完备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的法律文件,同时也是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及委托造价咨询人)、投标人等共同遵守的规则,要求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对招标项目的建设背景、技术特性要有深入了解,从而编制出较高水平的工程量清单,并确保清单内容无歧义及错漏重复、科学合理、不留隐患;可在招标文件中制定抑制不平衡报价的条款,设定不被接受的不平衡报价界限,并明确惩罚措施。

3.2、实现评标工作细化。

(1)细化评标过程,实现评标工作的具体化评标时应在熟识投标文件内容的基础上深刻理解“低价中标”的原则,设定“低价”与“优质”并举的预期目标,虽然要求评标专家做到逐项详细审查及分析没有必要也不现实,但也不能仅关注总报价,要参考市场价格信息选取重点监控的分项工程,尤其注意对投标人隐性报价的分析甄别,从而对报价进行评估并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2)采用多样化的评标方式,提高工作质量评标过程尤其是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如仅靠几位专家在有限的评标时间内进行逐项审查是不现实的,但可在专家评审之前由专业造价咨询人进行“清标”工作,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的综合单价、人工及主要材料设备等价格因素进行逐项分析并制作对比表,并出具清标报告以作为专家评审时的重要参考;另外可采用电子评标系统辅助评标,不仅能帮助专家方便快捷地整理出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及单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而且可与招投标文件相结合分析其对项目评审的影响度,并根据评标细则对不平衡报价量化评审,从而可使投标报价回归理性以杜绝严重的不平衡报价。

3.3、强化合同管理制约。

招投标工作必须建立以合同为根本依据的意识,强化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否则仅以口头方式许下的承诺、约定就有可能成为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切入缝隙。首先,要尽量通过合同条款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根据报价不平衡程度而加大其履约担保额度;其次,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与招标文件的基本原则一致,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再次,在合同中也可进一步将对不平衡报价的防范细化到对某清单项综合单价的约定中,对易造成不平衡报价部分作重点防范。

随着工程量清单模式的进一步推广和普及,研究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原因及影响,探讨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科学规范和利用不平衡报价,既可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正当利益,也利于遴选信誉好、实力强的投标人,从而将投标人引向真正依靠自身实力和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的竞争上来,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理低价中标,促进整体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二

建筑工程在我国的大江南北都具有很好的应用,并且为全国各地的民用公共建筑都提供了很大的便捷,使得与运输相关的行业(比如物流业、客运、矿物运输等等)都缩短了路程,进一步提高了效率,因此,各省份的市政部门均十分重视建筑工程的建造,建筑工程的建造环节中,施工部分最为重要。施工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大跨径桥梁的使用年限与所承载的最大风险情况(恐怖袭击、爆炸、地震、火灾等等人力不可来抗拒危害极大的灾难)。因此,无论是任何公司、任何部门等和施工环节有牵连的企业或者部门,都应该强有力地把责任进行承担,并尽最大的义务去协调和帮助其他施工环节的单位,以免出现“外形极好、内在甚差”的劣质工程桥梁建筑。在施工环节中,除去人为因素,还有不确定性未知因素,比如风向、外界酸碱度、温度等均对大跨径桥梁建筑有所影响,尤其是酸碱度对桥梁的腐蚀作用极大,外界控制温度对桥梁的钢架结构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我国建筑工程建造的技术发展主要凭借相关工程的实践,不仅仅是凭借科学的相关试验和专家的理论研究,其实有两个原因:首先是因为有些客观实际情况过于复杂,人工难以如实地进行室内详细实验或现场的测试和相关理论预测性的分析。比如,地基的基础建造、地下隧道及地下的工程所需受力和变形的状态随时间的不同变化规律,至今我们还需要相关参考工程的多种经验进行不同程度的分析与判断。其次是通过进行新的工程实践,逐步能反应新的问题。比如,当建造了不同高层建筑、不同高耸塔桅和复杂性的大跨桥梁等,工程的抗风程度问题和抗震程度问题突出了,这样才能发现并逐步完善出这方面的新理论和技术支持。建筑建造工程所需设施的物质原料是一般建筑材料、建筑所需设备和施工重要机具。通过这些物质条件,可以便捷而经济地构建既能符合人们使用要求和审美要求,又能达标承受多类附加物的工程设施,同时,这也是建筑工程学科的初心和最终目的。

2、建筑工程。

21、建筑工程的概念与定义。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建筑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建筑工程质量主要是指建筑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这一概念强调的是建筑工程的实体质量,如基础是否坚固、主体结构是否安全以及通风、采光是否合理等。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22、建设工程与建筑的区别。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成为房屋建筑工程。故此,桥梁、水利枢纽、铁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

23、建筑工程的行业背景与社会背景。

二十一世纪是新经济时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加速了经济全球化进程,科技成为了发达国家生产力的主体。面对新时代的挑战,职业教育必须深化改革,才能在新经济时代中更好地培养输送合格的实用型人才。因此,我们以培养第一线技术应用性人才为目标,积极进行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与实践。探索适应建筑工程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的教育体系。

国家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刘鹤描述说:“中国‘十五’经济特征之一为中国消费结构发生根本变化,中国人均收入已达800美元,新的消费热点是住房、汽车等”。“十一五”期间,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全面推进,城市人口将大幅增长,中国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将得到更大改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需求量大,因此,培养具备相应素质的应用型建筑人才,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建筑企业行业和社会的需要。行业主要风险因素。原材料价格上涨、经济增长放缓以及人民币升值因素将对公司利润增长带来负面影响。

24、建筑工程灾后的影响分析。

建筑工程所受灾重建的成本是及其高昂的,以汶川地震为例:据有关方面估算,的汶川大地震给主要震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亿左右。灾后重建涉及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四大领域。预计震区重建总规模将超过万亿。根据规划,四川省的灾后重建将分为恢复重建和发展提高两个阶段,灾后重建的不同阶段对建筑业影响不同。恢复重建阶段以大规模的土建施工为主,主要受益公司包括: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铁二局、四川路桥、路桥建设等土木工程建筑企业;发展提高阶段具体受益的行业和公司将主要体现在专业化的工业设备制造安装企业,如中油化建、中材国际等。重点公司具备估值安全边际。考虑到重点公司的高成长性和股东回报提高,我们给予其2030倍市盈率。我们推荐在细分市场中具有明确增长预期及高估值安全边际的上市公司,它们分别是中国铁建(601186)和中铁二局(600528)。

3、建筑工程中工程造价的含义。

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泛指一切建设工程,它的范围的内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这是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来定义的。投资者选定一个项目后,就要通过项目评估进行决策,然后进行设计招标、工程招标,直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投资管理活动。在投资活动中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形成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有这些开支就构成了工程造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造价就是工程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是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为前提。它以工程这种特定的商品形成作为交换对象,通过招投标、承发包或其他交易形成,在进行多次性预估的基础上,最终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通常是把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

4、建筑工程管理技术中工程造价的应用。

41、建筑工程在决策方面管理控制的牢固性不够。

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建筑物局部所涉及质量问题虽然不影响建筑物的安全性能,然而整体的牢固问题是建筑物的最低安全触及线。针对建筑物的整体牢固性问题,它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土木过程设计中一定要有相关的最低底线防范要求的和优良的延展标准。所以,建筑物的整体牢固性是用来评判一座土木建筑好坏的核心标准,因为优良的结构设计可以抵抗多类自然灾害、环境突发灾难所造成的后果。

42、目前我国国内的结构设计的安全设置规定与世界水平存在的差距非常悬殊。

从结构工程设计的完整性这方面来说,安全问题牵连到到多种方面的因素。所有因素中建筑物的最大承载力、持久性、稳固性是影响建筑物架构安全的最直接因素。但是我国目前土木工程的安全规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相关学者的权威性不高和相关企业的约束力不高。所以,我国土木工程所用到的结构安全设置标准明显低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规范,进而导致了很多有关开裂、变形等严重问题的发生。

43、设计方面的相关管理控制普遍缺乏持久性。

在我国当下的社会里,建筑结构工程的持久性主要涉及的是在满载情况下的持久性,但是针对环境和其他无关因素的持久性并没有做太多的考虑。众所周知,当下我国的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现状主要集中在如下几方面:一是阶级问题突出,二是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比如,在建筑工程的详细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技术人员和上级在对接的过程中,出现对接不平等问题、下发任务不按时完成等。这些现状,相比国外,我国在建筑工程建筑管理层面的问题太传统,没有进行管理体制的革新,也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法规呈现出来,政府的监管也不到位,这些综合性问题造就了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管理体制的混乱,也间接影响了相关的建筑工程建筑的安全性问题。而且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所需要求会随着气候环境的不同而产生不同反应,世界范围内与中国各省份内,各地区的气候环境相差太大且明显,但我国又没有明文法律的相关规定,所以笔者认为当下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缺乏规范性和项目持久性。

结束语。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和我国和交通有关领域的突飞猛进,对大跨径桥梁的要求愈来愈严格,因此,在建筑工程的施工环节中,对相关的人员有严格的要求,建筑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对我国的运输业带来极大的影响,并且对国民gdp将会带来更大的损失。因此,笔者结合我国目前建筑工程的施工自动控制现状,简要分析了管理环节所带来的变化影响,希望对相关的建筑行业原材料生产企业、具体实施的施工单位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黎哲建筑工程管理技术中的工程造价应用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33。

[3]黄从军浅谈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

[4]谢林春建筑工程管理技术中的工程造价应用探讨[j]中国外资,2013,16。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三

从整个工程价值的高低,就能够最直接的看出这个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准和工程的投资方所收获效益的高低。建筑工程之所以要进行造价控制是为了在正确的方法下使得建筑工程最终的价值能够达到预期值,且不会过低。控制了造价,投资方在企业的管理方面就能有更好的掌握。企业通过对招标工程的造价控制能够一定程度的节约企业的成本,也使得企业收益达到最大。本文主要分析在造价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提出造价控制的相关办法,供相关人士参考、交流。

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不仅仅是包括工程前期、中期、后期所需花费的费用,还有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方面、设计方案方面、项目具体实施方面、后期工程结算方面的全方面造价控制。这就要求造价控制在足以提供整个建筑工程顺利施工保障的范围内,使雇佣员工、所投资资金、物资运用的费用降到最低且获得的效益最大。因此,建筑工程在招标阶段工程的造价控制就十分必要了,这不仅关系到整个企业最终获得的效益,也是整个企业领导者的必修科目。

(1)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受当时建筑市场供求变动的影响较大,便是出现的不足之一。

因为固定资产在投资上处于增长的趋势,这就会推动整个建筑市场当时的供求量上升。整个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就会借此机会,在工程所需要花费的成本上继续抬高较多的价格,并且可能会出现一再抬高价格的现象;而一旦固定资产的投资方所投资的资金下降,那么整个建筑市场就会变小,承包工程方才会降低价格来减少自身能够获得的利润。由此可以看出,市场规律是很显然的。当市场竞争缩小时,造价控制所受的影响较小;当市场竞争不断增加时,造价控制受到尤为严重的影响[1]。

(2)在整个建筑工程实施时,存在对建筑工程评价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我国出台的招标法中虽然有提出相关的条例来约束这一行为,也规定要让真正评价建筑工程的专家进行建筑的评标。但是真正的实施情况却是,评标专家按条例办事,评标过于简短,内容不充实,往往只是走形式。这样一来,建筑工程的使用方对竞标项目还是能够直接干涉并且招标阶段的造价不够民主的现象还是会出现[2]。根据有关评价标准的调查,目前评价一项建筑工程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是12~24h,而评估专家在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时只有不到3h的时间。但整个投标文件至少都是几十页甚至是上百页的,在不到3h的时间里,评估专家对投标文件做出的最终评审往往都是不够全面、公正的。因此,最终的评审无法成为选择最佳投标人的科学依据。

(3)在进行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时,容易出现各个阶段的造价相互断层,没有做到紧密联系。

每个企业在进行对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时往往都容易出现不同阶段所得到的评估价格差距甚大的现象,从而产生造价矛盾的问题。比如,目前我国造价控制的每个阶段不够集中化且每个阶段对造价控制的管理方式也不一样,整个工程的投资估算、初步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款、竣工结算都是由不同部门进行不同方式的评估。但是各个部门在评估自己所评估的内容之外,并没有和其余评估内容做到统一标准执行评估,评估内容之间没有相应的联系。因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在造价控制这个管理体系上并没有得到足够全面的完善[3]。更是因为整个建筑工程对造价控制方面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工程的前期设计方、承包方、具体实施方缺少对工程造价的沟通和对应的管理。前期设计方,即便是对工程的整体的造价做出了相对应的估算,或者是已经对各个部门所用的费用进行了预算,都会因为没有与其他的有关建筑工程方做沟通,使得预算做的不够大胆,投资花费过高。建筑工程的具体实施方,对工程造价没有足够的参与,只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效益提供保障,使得工程在招标阶段估算不够精准,造成造价管理并没有起到作用的现象出现。

(4)存在串标现象,整个竞标形式得不到相应的规范。

建筑工程在招标和投标时运用不规范的行为进行工作,这就是串标现象。例如,某个建筑工程在工程开始招标之前,就与一些前来参与竞标的各个公司代表相互串通好,谋划在招标开始时一同挤兑另一些招标者甚至损害其利益。还有一种就是,在进行公开招标之前,招标单位已经与其中一个竞标单位进行内定承包合作,使得整个公开招标实际上无公平可言。导致最终定价被参与谋划的竞标者抬高,最终中标的单位需要花费超过整个建筑工程价值的更高价格去承包建筑工程。

整个建筑工程的实施和投资都离不开正确、科学的工程造价控制预算。只有做出正确、科学的造价预算,企业才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而在这一阶段中,企业需确定招标的文件、承包开发的模式、整个评估标准、合同的价格、计算合同价格的方式等都较为复杂。

2.1企业在招标阶段要注意确立一个合适的招标方式。

企业在建筑工程的招标阶段,能够选择一个较为合适的招标方式,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整个工程造价的投入使得工程得到有效的造价控制。招标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就是对招标的对象进行约束限制,使工程的招标对象数量减少,选择的余地也减小,因此就容易造成造价低于预期值、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择有局限的情况。运用到邀请招标的是在建筑工程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公开招标使得企业能在多数竞标方中选择价格最合理、技术水平好、工程质量过关的承包者。公开的招标方式能够使竞标方得到公平的竞争权利,也使得招标企业能够获得利益的最大化[4]。

2.2注意选择最好的合同价格形式。

企业在投资开发一个建筑工程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好的价格形式选择能使企业的工程造价风险降到最低且使风险转移到承包方上。建筑工程合同的作用主要在于平衡、调节双方对建筑工程的造价风险。招标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价格合同的方式降低企业对工程造价的风险。根据合同的计算方式不同,可以将价格合同分为三种方式:酬金合同、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每种方式计算价格的方法、使用的区间、利弊都不同,招标方可以根据建筑工程自身的情况选择最优的价格合同,使得建筑工程得以有效开展。

2.3选择工程造价代理机构时要选取最优代理机构。

企业通过选取的最优价格合同选择建筑工程最好的设计方案,并且在方案得到具体实施的同时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得设计方案根据建筑工程自身要求得到相对应的完善。选择设计方案时,尽量选择拥有较高学历的设计团队设计的方案,以避免工程后期设计失误甚至出现使用方要求索赔的情况。因为一个招标的代理机构从一定程度上能决定此次招标工作能否顺利、成功的进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而真正实施起来也证明了,依靠造价咨询机构的帮助,在增强建筑工程单位的经济实力的同时也能够使得整个社会的资源不会被浪费掉,建立正确有效的管理机制,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管理水平。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在不断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的同时,整个有关招标投标的制度也会相应的被完善,造价代理机构也会通过提升自身素质来增加自己被选中的机率,使得建筑工程造价得到良好的控制。

2.4招标文件中要提供一份详细、全面的工程量清单。

这份清单可以说是整个招标文件的重中之重的部分,所以在填写时要注意内容要清晰、客观、公正。例如,某个建筑项目的有一些较为特殊的工作环节,那么招标文件在对此项工作环节计算时就要更为精确和仔细,要结合自身建筑工程的真正情况做到详细的描述。填写完工程量清单后,要注意检查清单与设计图纸以及招标文件上的要求是否一致,清单上的工程量计算是否是统一的计算方法。整个清单最后要进行详细的检查,查看是否有漏算、多算、算错的情况,让整个清单在与施工单位核对时减少大部分可能存在的歧义[5]。

2.5投标文件的总体管理也不容忽视。

合同中的内容要填写明确,对于建筑工程后期的验收标准、工期、工程质量和结算方式都要有明确的讲述,以避免出现竣工后抬高造价的现象。因为在实际施工中存在着众多可变的因素,这些因素或多或少会给建筑工程造成影响,为了避免过大的影响,要在合同中进行一些合理的说明解释。例如,一项工程原计划在100d以内完工,但最终由于订单过于紧急的原因在50d就需要完工。由于前期在招标文件中并未明确说明这一现象的解决方案,后期工程完工时工人像招标单位索赔了整个工程实际费用的10%。这样一来,就会给建筑工程单位带来一笔不小的损失[6]。

2.6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

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的同时,整个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也会得到良好的控制。因此建筑单位也要对提升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一定程度的重视。整个建筑工程的负责人,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招标文件的具体标准,建筑工程的市场来选取最为合适的施工人员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从而得到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便利途径。

综上所述,正确、科学的对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进行控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后期的损失并且降低了建筑工程所需花费的本金,使得企业收获最大的利益,建筑工程从质量到工程整体的安全上都能得到保障。由此可见建筑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性。造价的控制要结合自身建筑工程情况,以达到给整个企业带来利益最大化的效果。

[1]罗羲,王月明,伍龄童.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分析[j].科技视界,20xx(19):192.

[2]陈思维.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j].江西建材,20xx(3):261.

[3]余晓嵋.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建材发展导向:上,20xx,14(21):259~260.

[4]张文丽.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山西建筑,20xx,42(35):231~232.

[5]刘文娟.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工程技术:全文版,20xx(2):35.

[6]王赟.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中国建材科技,20xx,25(3):148~150.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四

摘要:从整个工程价值的高低,就能够最直接的看出这个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准和工程的投资方所收获效益的高低。建筑工程之所以要进行造价控制是为了在正确的方法下使得建筑工程最终的价值能够达到预期值,且不会过低。控制了造价,投资方在企业的管理方面就能有更好的掌握。企业通过对招标工程的造价控制能够一定程度的节约企业的成本,也使得企业收益达到最大。本文主要分析在造价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提出造价控制的相关办法,供相关人士参考、交流。

引言。

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不仅仅是包括工程前期、中期、后期所需花费的费用,还有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方面、设计方案方面、项目具体实施方面、后期工程结算方面的全方面造价控制。这就要求造价控制在足以提供整个建筑工程顺利施工保障的范围内,使雇佣员工、所投资资金、物资运用的费用降到最低且获得的效益最大。因此,建筑工程在招标阶段工程的造价控制就十分必要了,这不仅关系到整个企业最终获得的效益,也是整个企业领导者的必修科目。

(1)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受当时建筑市场供求变动的影响较大,便是出现的不足之一。

因为固定资产在投资上处于增长的趋势,这就会推动整个建筑市场当时的供求量上升。整个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就会借此机会,在工程所需要花费的成本上继续抬高较多的价格,并且可能会出现一再抬高价格的现象;而一旦固定资产的投资方所投资的资金下降,那么整个建筑市场就会变小,承包工程方才会降低价格来减少自身能够获得的利润。由此可以看出,市场规律是很显然的。当市场竞争缩小时,造价控制所受的影响较小;当市场竞争不断增加时,造价控制受到尤为严重的影响[1]。

(2)在整个建筑工程实施时,存在对建筑工程评价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我国出台的招标法中虽然有提出相关的条例来约束这一行为,也规定要让真正评价建筑工程的专家进行建筑的评标。但是真正的实施情况却是,评标专家按条例办事,评标过于简短,内容不充实,往往只是走形式。这样一来,建筑工程的使用方对竞标项目还是能够直接干涉并且招标阶段的造价不够民主的现象还是会出现[2]。根据有关评价标准的调查,目前评价一项建筑工程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是12~24h,而评估专家在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时只有不到3h的时间。但整个投标文件至少都是几十页甚至是上百页的,在不到3h的时间里,评估专家对投标文件做出的最终评审往往都是不够全面、公正的。因此,最终的评审无法成为选择最佳投标人的科学依据。

(3)在进行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时,容易出现各个阶段的造价相互断层,没有做到紧密联系。

每个企业在进行对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时往往都容易出现不同阶段所得到的评估价格差距甚大的现象,从而产生造价矛盾的问题。比如,目前我国造价控制的每个阶段不够集中化且每个阶段对造价控制的管理方式也不一样,整个工程的投资估算、初步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款、竣工结算都是由不同部门进行不同方式的评估。但是各个部门在评估自己所评估的内容之外,并没有和其余评估内容做到统一标准执行评估,评估内容之间没有相应的联系。因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在造价控制这个管理体系上并没有得到足够全面的完善[3]。更是因为整个建筑工程对造价控制方面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工程的前期设计方、承包方、具体实施方缺少对工程造价的沟通和对应的管理。前期设计方,即便是对工程的整体的`造价做出了相对应的估算,或者是已经对各个部门所用的费用进行了预算,都会因为没有与其他的有关建筑工程方做沟通,使得预算做的不够大胆,投资花费过高。建筑工程的具体实施方,对工程造价没有足够的参与,只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效益提供保障,使得工程在招标阶段估算不够精准,造成造价管理并没有起到作用的现象出现。

(4)存在串标现象,整个竞标形式得不到相应的规范。

建筑工程在招标和投标时运用不规范的行为进行工作,这就是串标现象。例如,某个建筑工程在工程开始招标之前,就与一些前来参与竞标的各个公司代表相互串通好,谋划在招标开始时一同挤兑另一些招标者甚至损害其利益。还有一种就是,在进行公开招标之前,招标单位已经与其中一个竞标单位进行内定承包合作,使得整个公开招标实际上无公平可言。导致最终定价被参与谋划的竞标者抬高,最终中标的单位需要花费超过整个建筑工程价值的更高价格去承包建筑工程。

2对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相应解决办法。

整个建筑工程的实施和投资都离不开正确、科学的工程造价控制预算。只有做出正确、科学的造价预算,企业才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而在这一阶段中,企业需确定招标的文件、承包开发的模式、整个评估标准、合同的价格、计算合同价格的方式等都较为复杂。

2.1企业在招标阶段要注意确立一个合适的招标方式。

企业在建筑工程的招标阶段,能够选择一个较为合适的招标方式,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整个工程造价的投入使得工程得到有效的造价控制。招标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就是对招标的对象进行约束限制,使工程的招标对象数量减少,选择的余地也减小,因此就容易造成造价低于预期值、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择有局限的情况。运用到邀请招标的是在建筑工程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公开招标使得企业能在多数竞标方中选择价格最合理、技术水平好、工程质量过关的承包者。公开的招标方式能够使竞标方得到公平的竞争权利,也使得招标企业能够获得利益的最大化[4]。

2.2注意选择最好的合同价格形式。

企业在投资开发一个建筑工程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好的价格形式选择能使企业的工程造价风险降到最低且使风险转移到承包方上。建筑工程合同的作用主要在于平衡、调节双方对建筑工程的造价风险。招标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价格合同的方式降低企业对工程造价的风险。根据合同的计算方式不同,可以将价格合同分为三种方式:酬金合同、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每种方式计算价格的方法、使用的区间、利弊都不同,招标方可以根据建筑工程自身的情况选择最优的价格合同,使得建筑工程得以有效开展。

2.3选择工程造价代理机构时要选取最优代理机构。

企业通过选取的最优价格合同选择建筑工程最好的设计方案,并且在方案得到具体实施的同时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得设计方案根据建筑工程自身要求得到相对应的完善。选择设计方案时,尽量选择拥有较高学历的设计团队设计的方案,以避免工程后期设计失误甚至出现使用方要求索赔的情况。因为一个招标的代理机构从一定程度上能决定此次招标工作能否顺利、成功的进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而真正实施起来也证明了,依靠造价咨询机构的帮助,在增强建筑工程单位的经济实力的同时也能够使得整个社会的资源不会被浪费掉,建立正确有效的管理机制,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管理水平。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在不断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的同时,整个有关招标投标的制度也会相应的被完善,造价代理机构也会通过提升自身素质来增加自己被选中的机率,使得建筑工程造价得到良好的控制。

2.4招标文件中要提供一份详细、全面的工程量清单。

这份清单可以说是整个招标文件的重中之重的部分,所以在填写时要注意内容要清晰、客观、公正。例如,某个建筑项目的有一些较为特殊的工作环节,那么招标文件在对此项工作环节计算时就要更为精确和仔细,要结合自身建筑工程的真正情况做到详细的描述。填写完工程量清单后,要注意检查清单与设计图纸以及招标文件上的要求是否一致,清单上的工程量计算是否是统一的计算方法。整个清单最后要进行详细的检查,查看是否有漏算、多算、算错的情况,让整个清单在与施工单位核对时减少大部分可能存在的歧义[5]。

2.5投标文件的总体管理也不容忽视。

合同中的内容要填写明确,对于建筑工程后期的验收标准、工期、工程质量和结算方式都要有明确的讲述,以避免出现竣工后抬高造价的现象。因为在实际施工中存在着众多可变的因素,这些因素或多或少会给建筑工程造成影响,为了避免过大的影响,要在合同中进行一些合理的说明解释。例如,一项工程原计划在100d以内完工,但最终由于订单过于紧急的原因在50d就需要完工。由于前期在招标文件中并未明确说明这一现象的解决方案,后期工程完工时工人像招标单位索赔了整个工程实际费用的10%。这样一来,就会给建筑工程单位带来一笔不小的损失[6]。

2.6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

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的同时,整个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也会得到良好的控制。因此建筑单位也要对提升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一定程度的重视。整个建筑工程的负责人,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招标文件的具体标准,建筑工程的市场来选取最为合适的施工人员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从而得到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便利途径。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正确、科学的对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进行控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后期的损失并且降低了建筑工程所需花费的本金,使得企业收获最大的利益,建筑工程从质量到工程整体的安全上都能得到保障。由此可见建筑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性。造价的控制要结合自身建筑工程情况,以达到给整个企业带来利益最大化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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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赟.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中国建材科技,20xx,25(3):148~150.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五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工程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对于施工企业的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施工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只有通过招投标来获取工程项目。我国在建筑业市场先后制定了各项法律法规,整顿了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预防和治理工程建筑领域的各种不规范现象,但不可否认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政府管理和招投标相关各方这两方面列举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从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诚信体系、行政监管等方面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

工程招投标是一种竞争性的工程发包方式。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虽然近些年来国家颁布了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一些人无视法律的权威,导致实际管理执行中存在障碍,使得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1、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不合格的工程的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毋庸置疑,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旧的社会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还在运行,新的社会机制还未完全建立,法制不够完善,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同时一些法律不严谨、有漏洞,给投机取巧者钻了空子,无法可依,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专业的建设工程经济法庭和司法队伍尚不完备,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完全保障。这种情况在招投标市场中表现尤为明显。同时给投机取巧者钻了空子造成机会;没有专业的建设工程经济法庭和司法队伍,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完全保障。这种情况在招投标市场中表现尤为明显。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不合格”工程。

严肃查处围标和评标行为。为防止围标、陪标行为,除设计和设备招标外,对投标报价严重偏离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算数平均值15%以上的,不得参与基准价计算;要重点审查报价偏高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如有恶意围标、串标投标行为,按废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7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

临安市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

规范评标工作,推行量化评分办法,保证评标质量。为保证合理低价评标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对于采用通用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量化评分法。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特点适当调整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分值及相关评分栏目,商务标分值原则上不低于60分;对技术标评分应采取发现问题扣分办法,对投标单位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不得作为加分内容。

(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七)、深入的学习宣传招标投标法,同时严格执法。

首先,各级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将招标投标法纳入普法的重点内容,加强招标投标发的学习和培训。增加已发行政、依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自觉性。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贯彻,实施招标投标发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其次,大力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为了使广大建设工作者都能依法行事,相关当事人,以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都应当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刻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使参与招投标的行为人都知道哪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所禁止的,尽快与国际接轨并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最终形成有法可依、人人懂法、有法必依的局面。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还应把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重视起来,使人们梳理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自愿的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

再次,监理投标人诚信档案,实施投标人承诺制度。在招投标文件中增减投标单位承诺,项目经理承诺,造价工程师承诺,在招投标中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业绩、欺诈、行贿、陪标、串标、围标、恶意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及其他违背承诺的行为的,可无条件废标,计入不良记录,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外,要严格限制其投标活动,没记录一次不良行为,取消投标人半年制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饯行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通过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业主满意度评价等措施建立起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人员操作行为。

完善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对专家的管理,防止呈现假投标的成绩;完善招投标法,跟绝“权利标”,“关系标”的呈现;优化开标方式,简化开标顺序;健全工程监理管理电子信息网络平台,构成数字化体系,进步任务效率;增强监视监管,使之标准运转;严厉遵守修建市场审批管理,增加风险,推进中国修建工程招投标市场更快、更安康的开展。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六

摘要: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建设工程,公正。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年7月1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三、加强注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索赔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相反,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难以成功。所以,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并对资料归档保存,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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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毋潇轩.管理科学[m].山西科技,2010。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七

本委托书申明: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职务)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_____(公司名称)_____(职务)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_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证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________证人职务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八

招投标是商品经济中的一种重要竞争方式,在大型的工程建设中招投标起着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采用的是分派建设任务方式,建设工程发展中,招投标制度建立与推广是重要的一环,在现代城市建设工程中,各种类型的园林工程因对城市形象发展以及城市发展都重要,所以园林工程招标对城市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而我国的园林工程预算根据编制依据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同,主要分为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其中施工图预算是对园林工程招投标的价格制定起着重要作用。

园林工程预算在招标活动中所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影响招标预算控制价,即控制整个园林工程所需的最低资金额度,招标预算控制价对工程建设有着一定的影响,通过招标控制价,建设单位可以对工程建设的成本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对工程总体造价进行科学的预估,准确掌控园林工程的投资额,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预算控制价是影响招标底价的重要标准,也是确定施工单位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只有施工单位报价达到了招标预算控制价,在招标评议过程中才能作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范围皆是作为废标,禁止出现在招标评议中。

园林工程预算在园林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影响施工对园林工程项目投标中的报价,这是施工单位参与园林工程项目竞标的重要的依据,结合园林工程预算提出合理的标价,这直接决定了施工单位是否能够中标,报价结合市场行业、园林工程招标状况以及公司自身状况,如果施工单位的报价过高,超出了园林工程项目中招标预算控制价的最高限额,将会失去竞标资格;相反报价过低,低于园林工程项目中招标预算控制价最低限额,同样会失去竞标资格,即使中标施工单位将会承担着极大的亏损风险,施工单位在对园林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对园林工程项目概况进行造价预算,结合公司自身建筑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的投标方案,采取正确的报价,在园林工程投标过程中实现中标之外,加强自身的经济效益,提供公司的信誉。

3.1重视预算前的编制的准备工作。

在编制园林工程预算之前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对工程建设相关的数据材料,工程量清单等等准备全面,同时收集与园林工程建设相关的其它资料,例如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地形地貌以及与施工单位的合同等资料,对于工程施工方案制定则是需要确定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结合科学地施工工艺,选择最佳的园林工程施工方案,当然在工程编制之前需要充分收集以下数据: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地区材料预算价格,这些数据是决定着整个工程的造价,才能保证工程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在工程预算的编制过程中,以工程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为基础依据,控制整个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对工程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检查施工材料成本、工程建设成本等等工程费用,对于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要重点关注,保证招投标过程中料报价与工程预算材料价格相吻合或者误差很小,在工程招标阶段除需要了解园林建设市场实际情况,还要了解园林植物、劳动力的价格等等,为园林工程后期建设作准备,在工程预算编制时,准确地对工程量误差及造价误差进行修正,降低工程造价对工程预算定额的影响,为确定工程预算定额提供准确的依据。

4结语。

综合上述,园林工程预算对工程招投标影响深刻,尤其是影响招投标价格,所以园林工程建设人员要重视园林工程预算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九

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最优化。这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建设周期、工程造价等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从而订立合同的一种形式。其招投标过程由招标、投标和定标(决标)3个主要阶段组成。

随着招投标制度的逐步规范、完善等发展过程,逐渐形成了从国家到地方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但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还有不足之处,需不断总结相关招投标活动的实际经验,制定且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活动进行制约,建立一套合理、公平且科学的招投标制度,有助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发展概况: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法规建设开始起步,并逐步实行招标投标活动,推行工程承包制。随着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发展,全国各地普遍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规章,我国水利建设工程等在实行招投标制度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实施条例的规定,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把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到实处,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发展环境。

招标范围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工程项目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招标规模的项目,其中如服务类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国家规定不适宜进行公开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相关情况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核准并批准后,建设单位可采用邀请招标。

评标专家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评标工作不够规范。是招标人在评标阶段从专家库根据项目的要求进行随机抽取,但部分偏远地区,相关专业的人员偏少,且业务水平有限、专业配套不齐全,选择余地不足,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的人员占据一定比例,对评标阶段公正性有很大的影响。对于分散设置各行业评标专家库,容易导致评标专家人员重复设置,容易造成浪资源费,并造成主管部门监管难度增加。

表面招标。该形式的招标是名义上通过公平、公开的形式进行,实际上早已内定中标人的方式,只是做到招标程序上“合法”,其实质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背道而驰,主要通过“以权谋私”、“金钱交易”等,操控招标、评标过程及结果,这种现象背地交易,暗箱操作的现象普遍存在。

改变招投标形式。建设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规避招投标,将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转包,或不合理的对工程建设项目划分多个标段,随意处置项目,使实际工程造价虚增,使签订的。

施工合同。

形同虚设。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私下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部分、关键性项目转让或分包给更低资质或无相关资质的企业施工,最终导致项目质量、工程进度等均没有保障。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十

在我国市场经济中,招投标是一种常见的竞争方式,且已广泛应用于建筑行业中。招投标由2部分组成,即招标和投标。园林工程招投标是指我国相关部门首先通过招标这一形式来吸引建筑企业进行投标,然后再通过这些投标的建筑企业所展示的优势来选择合适的建筑企业进行园林工程项目的建设。在园林工程招投标中,园林工程的工程量是以计价的形式来得以实现的。换言之,园林工程招投标中的招标人员首先通过公开该园林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来为建筑企业的投标报价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然后再以建筑企业的投标报价以及其基本信息为评标指标来选择合适的建筑企业进行园林工程的建设。

园林工程预算是园林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园林工程相关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要求、收费标准以及事项定额等,来对该园林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成本进行预算和确定。园林工程预算在园林工程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仅为园林工程造价提供了一个合理的、科学的参考依据,而且也为园林工程的投招标活动提供了一个必不可少的依据。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园林工程预算直接关系到园林工程的整体质量以及效益。目前,在园林工程预算中,其主要被分为3种类型,即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以及施工预算。其中,设计概算主要由概算定额、材料与设备的预算价格以及各项费用定额等组成,施工图预算是确定单位工程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而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编制的一种预算。

2园林工程招投标中园林工程预算的作用。

由于园林工程招投标由招标和投标2部分组成,因此,在对园林工程预算,的作用进行分析时,应分别从这2个方面着手,其具体内容如下。

2.1园林工程招标中园林工程预算的作用。

在园林工程招标活动中,园林工程预算的作用主要在于控制园林工程招标的预算价格,并产生招标预算控制价。园林工程招标中的预算控制价是指园林项目在未进行建设之前对园林工程招标的预期控制价格,其可以有效地将整个园林工程项目所需的建设成本反映出来,从而有利于园林工程建设单位招标活动的开展。同时,还有利于园林工程建设单位对园林工程项目所需的资金成本进行预先测算与调查,进而有利于其详细地了解整个园林工程项目的成本投入状况。此外,园林招标的预算控制价还是评判园林工程项目的招标报价是否合理的一项重要指标,从而有效地规范了园林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园林工程投标活动中的'报价必须要在招标预算控制价的范围内。若是园林工程投标活动中的报价超出了这一范围,则应将其排除在园林工程的评标活动中;反之,则可以将其作为园林工程评标的指标之一。

2.2园林工程投标中园林工程预算的作用。

在园林工程投标活动中,园林工程预算的作用主要在于控制园林工程投标的报价,并产生投标报价。在园林工程投标活动中,投标报价是其关键环节。换言之,投标报价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整个园林工程的建设。对于投标的园林工程建设企业而言,最终投标报价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中标的成功与否。若园林工程建设企业的投标报价远远超过该项目工程投标报价所规定的最高价格,则会被取消继续投标的资格;反之,则会失去中标的机会。同时,若园林工程建筑企业以低于该项目工程投标报价所规定的最低价格的投标报价而中标,则也会使自己承担非常大的亏本风险。基于此,园林工程建筑企业必须根据本身的实际实力,并结合该项目工程的实际具体情况来制定一个合理的、科学的投标方案。同时,为了在达到中标目标的同时提高本身的经济效益,园林工程建筑企业还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园林工程招标中,园林工程预算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园林工程招投标直接关系到整个园林工程的建设。因此,园林工程建设单位必须重视园林工程预算在园林工程招投标中的作用,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园林工程预算的工作。由于本研究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对园林工程招投标中园林工程预算的作用进行探讨和研究。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十一

1.1招标方招标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通过大量的调查显示,如果招标方招标工作不规范的话,在很多时候会导致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失去应有的控制。因为这样会造成对投标方的误导和许多负面影响,使得投标方在工程的具体施工中无法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具体表现为招标文件缺乏严谨(稍加检查就会发现很多纰漏)、招标行为形式化,缺乏非常实际的约束力而存在很多蒙混过关的现象等。

1.2中介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中介结构作为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第三方机构,它最为主要的工作是进行招标代理。与上面讲的一样,在招投标阶段如果中介结构工作不完善的话,同样会造成工程造价失去有效控制。其主要表现为造价咨询体系不健全、行为不规范、咨询机构人员素质不高等。纵观历史,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体系较西方发达国家而言起步稍晚一些,法律法规建设一直处于探索和实施阶段。就目前而言,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体系普遍存在规模较小、咨询人员积极性低等问题,这些因素都会造成投标方很难对工程造价作出十分精准的判断,这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提高了许多难度。

2.1大力提高编制招标文件的质量。

招投标阶段产生的清单单价作为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关键性工具,应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一是建立行之有效的澄清制度。总的来说,就是要严格依据国际惯例,建立一套符合当前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澄清制度,这样一来就可以提供给投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一个解释机会。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澄清投标方案是否科学、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性、项目报价是否合理;二是业主在定标前,对得分最高的前两名中标候选人的标函加以质询。这样做可以对投标函中的遗漏项、不明确处、错项等进行质询,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各方的利益不会因为不公平的因素而受到影响。鉴于此,在起草招标文件的过程中务必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种是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约定要最大限度的包死,尽可能的少留(或不留)其他可以留有后路的地方,当前最为常用的方法就是适当的减少暂定金额分项。第二种是对于工程量清单所列分项外的变更情况(可提前预见的),在这个时候必须要事先约定一个操作性比较强的安排,比方说制定提前或延期的奖励惩罚办法等,并且一旦发现有违反现象要坚定不移的予以惩处。第三种是对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装饰材料的功能、设备、型号等重要指标应尽可能的进行详尽描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将上限价卡死,同时要求承包商在施工前务必要提供相应的样品,经过业主确认没有任何问题之后方可施工。如所提供样品市场价实在是无法达到上限价的时候,业主酌情来调低价格。

2.2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变更的严格把关。

据以往的实践经验证明,在具体的施工中,设计一旦发生了变更也许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工程造价,从这一点上来看,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想方设法加强对设计变更的有效控制。具体地说,就是需要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来切实的加强对各个方案的'科学分析和相互之间的仔细比较,通过这种方式来选择最佳施工方案。不仅如此,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的有效管理,确保施工方案能够落实到位,还要对额外费用严格控制,从而有效控制工程的成本投入。

2.3完善评标体系,尽可能的实行公开招标。

就目前而言,我国使用得最为频繁的招标方式包括两种: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这个大背景下,建设单位应该最大限度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也就是要严格遵循相应法律要求将招标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同时广泛的征集到有实力并且具有相关资质文件的施工单位来参与到预审中。事实证明,只有采用公开招标,方可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公正和公平与公开,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另外一点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无法处理好招标工作中的一些细节的话,通常存在着很大的可能性造成工程造价失去有效的控制。

3、结语。

综上所述,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越来越国际化与信息化,工程建设市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完善,竞争机制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业主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主体,所展开的招标投标工作必将会受到很大的挑战,在招标投标阶段要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就必须辅以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共同完成这一事件。只有这样招标投标工作才能方可顺利进行。除此之外,业主应想方设法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包括技术与施工水平等方面。另外,还要在投资控制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创新与完善,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事业的蓬勃发展。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十二

摘要: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建设工程,公正。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年7月1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索赔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相反,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难以成功。所以,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并对资料归档保存,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谢洪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2版)[m].中国计划出版社,.

[2]许亚虹.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m].甘肃科技,。

[3]毋潇轩.管理科学[m].山西科技,。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十三

与所有工程相同,施工技术是整个工程施工的核心所在,与其他工程不同的是,火电工程施工技术的难度更大。这种技术难度几乎贯穿整个火电工程的施工环节,例如基础工程、安装环节、装修环节、混凝土工程等多方面的内容,而在这些环节中,每一个环节需要的技术知道都有不同的方向,但都有严格的限制要求。在火电工程的质量管理中,除了技术控制问题外,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应对工程需要进行的复杂结构施工。火电工程规模庞大,在主体结构之下还有许多附属结构,在这些结构中要安装各种设备,在施工中需要为安装工作预留管道、房间、箱柜等,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火电工程质量管理的复杂度。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十四

(1)使建设单位的各种行为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在公路工程项目开始前需要进行招投标,只有满足招标条件的单位才可以参与招标活动,为此建设单位需要按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从而使其各种行为趋于规范化。(2)缩短工期。招标文件中会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进行明确规定,如果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交工将会按照合同进行补偿,如果在规定时间之前交工将会得到适当的奖励,基于此中标单位会按期完成或者提前交工。(3)对降低工程造价有一定积极作用。在招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会对成本进行合理控制,会适当降低投标报价,从而使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有所降低。(4)使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有所提高。招投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项目各时期的质量和竣工验收标准,中标单位需要严格按照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施工,甚至有的投标单位会为了中标对质量标准进行提高,并且投标单位为了业界内建立良好的声誉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加大质量管理力度,进而提高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2对招标信息获取过程进行说明。

现阶段,投标单位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较多,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获取相应的招标信息,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信息后需要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判断和分析,并且需要对公路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招标要求进行调查,除此之外需要对项目的审批结果和资金是否完全落实进行调查和了解,从而决定是否参加竞标过程,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投标标底。

3对资格预审过程进行说明。

其一,相关人员对预审文件进行编制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保证预审文件具有较高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在编制过程中需要保证使用文字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其二,根据公路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对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的投入量进行明确,将管理组织和管理体系等进行说明,保证管理组织和管理体系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并且将往年的审计报告同时上交。其三,在编制预审文件时需要根据实际施工要求对自身企业拥有过的经验和资质进行填写,但是需要保证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其四,按照招标单位的'时间准时上交预审文件,在上交前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检查,减少遗漏或者缺失问题发生的情况。

4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分析。

在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公路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以及资金情况进行掌握,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着重分析:其一,对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件进行分析。对工程项目的总施工时间、各阶段的质量要求进行明确,对施工中物资供应各方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对工程项目结算方式进行明确,如果出现延期或者提前交工应该如果结算工程款等进行详细说明。其二,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以及和施工技术等进行分析。相关人员需要对招标文件中对设计过程的要求进行明确,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特殊要求进行掌握,并且对具体施工技术的要求进行了解;与此同时最重要的一点是施工组织设计过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后期施工过程中进行管理的关键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指制定公路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案、平面布置、施工进度、施工人员分配、施工质量检查方法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中公路工程具体施工方案是重中之重,对招投标过程和后期施工质量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为此需要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制定多种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确定最佳的施工方案,并且需要将工期适当提前,减少因为施工过程出现意外而超过工期,并且可以获得额外奖金。其三,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进行分析,同时需要对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价格发生变化的情况进行充分考虑。

5对投标报价过程进行说明。

投标报价是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投标单位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给出自己的报价,此阶段的报价对是否中标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其一,对工程项目进行算标,在进行算标时需要根据合同的要求同时和己身的经验和优势进行结合,使用正确、有效的方法进行算标过程,提高结果的准确性,并且对报价的策略进行明确。其二,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和核查,一般情况下招标单位会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进行核查,但是也存在招标单位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情况,此时投标单位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从而根据工程量确定投标报价。其三,对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费用进行计算,投标单位需要深入市场对施工过程涉及的材料和设备的价格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使用材料和设备的费用进行大概估算,同时需要对施工人员的费用进行计算,为投标报价提供数据支持。其四,如果对相同工程项目中的不同阶段进行投标时需要保证投标报价具有一定的差异,同时需要对其他竞标单位的报价进行分析,从而提高中标的几率。

6对标书编写过程进行说明。

投标单位需要将招标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标书进行编写,需要对数字部分进行多次检查,避免计算出现错误,在编写完成后进行系统检查,减少遗漏问题。投标单位按照图1流程对招标工程和招标文件进行研究以及对报价进行合理预算后中标率明显提升。

参考文献:。

工程招投标论文篇十五

1.1自然环境风险。

输变电电力工程由于大部分建设地点在野外的特性,施工易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自然环境好坏会直接影响电力工程施工质量与进度。所谓的自然环境风险主要包括雨雪、气温、风力、雷电,以及极端气象条件,例如:洪水、地震、火灾、台风等等。若施工中施工企业对水文气象及地质条件都不明确,那么会给施工企业的施工过程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电力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应在电力工程招投标阶段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这些风险因素进行合理化评估与分析。

1.2政治社会环境风险。

电力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中存在的政治社会风险较为复杂,不仅要求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具备自然科学领域知识,还需要其具备政治社会知识,了解我国当前的政治社会环境。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多种政治环境问题。现如今电力工程投标人主要承担的政治社会风险问题是电力工程施工期间的建筑物、林木等拆迁补偿问题,该问题会给投标人直接带来经济效益的重大影响,也会带来对施工工期的影响以及工期延误后经济损失等风险,因此电力工程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对该风险因素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予以足够的重视。

1.3施工方案风险。

施工方案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着施工实施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可以说没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招投标及工程合同根本无从谈起。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对施工方案的合理组织和规划,能有效的避免报价的盲目性和不可控的`风险因素,对整个工程的基本情况做到有效的把握,这样才能够尽可能有效的规避技术经济风险。

1.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风险。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目前已经在电力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逐渐推广应用开来,就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实施现状而言,其对于电力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存在一定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在电力施工招标中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业主方需要充分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涵盖在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中,否则有可能会造成工程结算难以进行,面临施工方的高额的费用索赔;第二,对于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理解不准确,以及缺少经验的投标方会出现自主报价不精确的状况,报价过高或过低,导致无法竞标或面临结算的大幅度亏损。部分电力施工企业并没有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在报价中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影响了投标报价的准确性。

1.5招投标合同风险。

招投标合同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既是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发包方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的文本。发包单位在起草合同文件时应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研究工程项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以免由于风险因素考虑不周或者没有及时采取防止措施而造成工程项目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2.1客观分析工程招标文件,掌握各种各样风险因素。

在工程施工投标时投标企业不应该盲目进行投标,在投标前期应充分了解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必要时应进行现场踏勘,掌握现场的第一手实际资料;还应对招标单位的实际状况及合作方进行必要的了解,对自身资金投入计划及管理状况进行分析,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投资渠道的合理性。另外,投标企业相关专业人员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深入地分析,理解清楚招标文件涵盖的范围和内容,若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

2.2合理转移与分散风险。

针对风险较大的海外电力工程项目,大多数投标企业转移风险的主要方式就是向保险公司投保,将投标中存在的大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付出少量的保险费,却可以规避或者减少风险,对投标企业而言具有一定的经济学意义。招标单位在拟定招标文件时基本上都会规定保险的范围及要求,但可能会有一定的遗漏,因此投标企业应结合自身企业特点及实际情况进行其他方面的保险投资,确保电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帮助施工企业规避施工前期、施工阶段及施工后期的风险,从而达到电力工程施工风险管理的目的。

2.3风险损失控制。

若电力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及施工阶段发生风险,不论风险是大是小,都会给电力工程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电力工程企业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应注意合理控制风险损失,对电力工程施工进行实时管理,若在管理中发现施工问题或者风险隐患,应根据风险类型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降低风险给电力工程企业带来的损失。

三、总结。

在电力工程施工中存在诸多风险因素,没有脱离风险的纯效益,当然也没有无效益的纯风险,因此电力工程企业要想完全规避风险是不现实的。电力工程企业在招投标阶段应对施工中可以发生的多种风险因素进行合理化分析与评估,并针对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于一些不可预料的风险因素,发现时应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将风险损失控制到最低,实现电力工程企业实施风险管理的目的,最大限度的保证电力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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