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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计生工作总结(汇总12篇)

小编:书香墨

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一

10月中下旬,结合省、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组织对全市11个地区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依法履职、执法委托、人员资格、行政复议和应诉、执法程序等多个方面,同时现场抽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总体来看,大多数地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较为规范,能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案卷质量明显提升,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2020年11月13日-14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本次评查案卷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三个类别共72卷。全市46名具有丰富执法工作经验的卫生监督员参与了评查工作。通过本次集中评查活动,完善了我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标准,促进了各地区间的学习和交流。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二

(一)深入推进医疗改革。按照市里“慢病先行、三师共管”的工作思路,在去年实行“4455”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在全区10个街道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继续支持推进“名医下社区”工作机制,将与第一医院、中山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引入两大三甲医院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开展名医门诊、高友网、糖友网、“三师共管”、脑卒中筛查等特色服务。同时通过“师带徒”、举办健康讲座、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团队技术水平,让辖区居民就近享受优质医疗资源。

(二)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点建设。继续推进开元、梧村、厦港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大力推进布点建设,经与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多次沟通协调论证,现已形成初步。

(三)探索“医养护”一体化模式。依托医疗、保健机构,建立一批定点单位,完善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就医便利的“绿色通道”,在全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引入专业社工、义工志愿服务,为辖区失庭提供生活照顾等服务项目;在实施养老惠民政策时,优先照顾计生失庭。

(四)加强医疗保障,服务我区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卫生监管。强化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各项卫生监管。开展公共卫生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对持证经营、用品用具消毒、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等内容监管。加强与市场、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开展规范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无证抄告平台和“9+1”执法队的作用,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查处,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违法行为。调动多方力量,开展区域协作,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二是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网络和卫生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强化卫生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建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利用风险评估的结果,做好风险沟通、预警发布、风险控制等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艾滋病、h7n9流感、水痘、登革热等各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创建健康示范单元,开展“小学生护牙行动”,为全区小学生进行口腔普查,对一、二年级小学生进行免费窝沟封闭。做好全区45个社区健康小屋指导,搭建群众健康自我保健平台。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综合监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医疗行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调委会这一平台,妥善引导医患双方依法依规化解矛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xx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是及时对接新政策。加大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调整前后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两孩以内生育审批。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理,落实首接责任、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做好出生人口监测。要做好出生人口监测与分析,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三是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完成妇幼保健院和计生服务站的功能整合,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再生育咨询指导,全力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优化提升“一站式”服务,增加蚕豆病、地中海贫血筛查等特色服务,让服务对象一次性获得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婚登记等服务。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产前筛查诊断和妊娠结局随访、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六)精准托底,守牢民生底线。一是落实奖扶政策。包括计生法定奖励、计生特殊家庭扶助、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奖扶金的发放要及时到位。注重家庭发展,探索出台新的政策,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生家庭。二是持续开展“暖心工程”、“幸福工程”、“励志助学”等活动,关怀关爱计生特殊家庭、贫困母亲和困难女孩家庭。三是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辖区居民中的计划生育已婚育妇进行免费妇科病普查。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三

继续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体系,坚持计生目标责任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落实年活动。全县出生人口4878人,出生率9.05‰,人口自然增长率6.51‰,符合政策生育率98.52%,出生人口性别比104。一是组织领导持续强化。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当作大事定位、要事统筹、难事推进,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做到了工作部署、齐抓共管、督导落实和经费保障、宣传政策五个到位,推进了全面两孩的政策落实。二是推进机构融合。将各乡镇、街道的计生办更名为卫生计生办,在20个乡镇卫生院站加挂乡镇妇幼计生服务站牌子。分别提高和落实了在职、离岗村级计生服务员待遇。乡村两级计生协会组织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全面落实奖扶政策。确认奖扶对象9612人(户),总金额514.3万元;为18名市级奖扶对象发放资金6.6万元;办理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4631户,计生专干家庭国寿意外险456户,为全县34户计生特殊家庭的62名家庭成员办理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对全县计生特殊家庭进行了慰问。四是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企业、学校2个,示范家庭30个,跨省流动人口协作率100%,电子婚育证明查验率100%。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四

县卫生局加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会议结束后,我院随即于当晚召开院委会,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同时成立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由院长成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分院、本部 等为成员,同时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六月五日早会时间院长向全院干部职工传达会议精神,特别要求大家对照周局长、张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切实履行自身职能,为真正提升我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水平而努力奋斗。主要做法是:

我院于6月5日至7日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规范人员服务行为,在全院形成“依法治育”的浓烈氛围,真正做到计生法律法规人人皆知并自觉执行;与此同时,强化对院领导班子、b超室、妇产科人员及马荡分院等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

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基础管理,落实重点制度,明确要求大家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凭证流引产管理制度。凡计划外怀孕对象流引产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外怀孕流引产通知书》,计划内怀孕对象申请流引产,需持县级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终止妊娠的医学鉴定,经县计生委审批领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许可证》。全县只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生指导站在查验上述有效证明后,方可施行流引产手术,我院对此要做好宣传、引导和配合工作。坚持凭证接产管理制度。对来我院作胎位检查、住院分娩对象,要求b超室、妇产科等相关科室和人员严格查验服务证。围产期保健卡、住院病历、分娩登记簿等都必须记载服务证号码,对服务证正在办理之中,无证、人与证不符、证件有涂改、无照片、无钢印及急产妇未带证的,先按常规程序收住入院待产接产,入院后当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医疗组长、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并立即与镇计生办实行“一级汇报”,必要时向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县计生委联系,同时将汇报情况、处理结果记载于专项登记簿,以备查验,绝不瞒报漏报。坚持b超检查管理制度。我院依法加强对b超等可用于性别鉴定的医疗设备及相关技术使用的管理,设立警示标示,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对大月份孕妇确因诊疗需要作b超检查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填写服务证号,医疗组长把关,经分管院长核准后方可检查,且检查时双人在场。班外开机一律实行“双锁制”和院长或总值班人员在场制,同时明确b超申请单及诊断单保存五年以上备查。坚持《出生医学证明》统一扎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由接产当事人如实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经分管院长核准后,由院长加盖单位公章与围保卡一起由专人负责到县妇幼保健所统一办理。坚持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做好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准确、及时填报“两禁止”和围产儿报表,对出生婴儿注明性别,如实填报新生儿总数。两种报表在每月5日前由专人上报至县妇幼保健所,为防止谎报、漏报、瞒报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院明确相关人员填写上报时由分管院长审核后,再由院长签字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出。

我院将以这次会议为“警戒”,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排查整改力度,在细微处上下功夫,在薄弱点上求突破,在容易疏忽的地方找缺口,开展全方位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周局长、张局长要求,做到查处要手硬、措施要扎实、整改要到位;如发现执行相关政策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将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心慈手软。院长作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首先明确自己肩上所负的职责,并层层加压、压力传递,坚决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如果工作抓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旦出现问题,院长本身和相关人员甘愿接受卫生局追究责任。

当前卫生系统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我院将以“深入解放思想、加快跨越发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自我加压,攻坚克难,力使我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坚决不让组织费神、领导操心!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五

1.改厕任务重、差距大。由于全县农村改厕工作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资金不足等原因,全县农村改厕与其它县市区存有一定差距。按郴办发〔2020〕38号文件要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无害化卫生(生态)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但目前全县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2.06%,,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5.8%,仍有一定差距。为达到市里要求,到2020年底,全县需建设无害化卫生(生态)户厕35000座,拆除传统旱厕39464座,新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805座,时间紧、任务重。

2.改厕资金多、缺口大。2020年全县农村改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共完成户厕6707间,拆除旱厕11293间,建设公厕179间,农村改厕资金为1401.53万元,于2020年11月19日由县财政局下拨至各乡镇,2020年改厕资金尚未拨付。按照《xx县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三年期间农村户厕改造要完成3.5万座,需奖补资金5250万元;新建公厕805座,需奖补资金2817.5万元;拆除旱厕3.9万座,需奖补资金1950万元,三项共计10017.5万元。全县作为省级贫困县,需优先推进贫困村的各项设施建设,开展农村改厕所需财政资金异常紧张。

3.改厕难度大、推进难。尽管前期做了大量的政策宣讲及宣传发动工作,但改厕工作的推进依然困难重重。一是改厕工作受农村地理条件、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素质、风俗习惯等影响。偏远落后山区,受经济条件制约,还未全面推广改厕工作;二是由于多年传统陋习影响,一些村民以如厕不习惯、浇菜不方便、地基怕人占、奖补资金不足等借口,阻碍旱厕拆除;三是有的户厕改造中,不遵守技术要求,达不到无害化标准,增加改厕难度。

4.协调机制差、统筹难。全县改厕工作涉及多部门,缺乏统筹协调机制,部门之间“各搭各的台,各唱各的戏”无法形成合力。一是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未纳入村镇规划和农村住宅设计之中,新建住房未按《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19379——2003)规定执行,达不到无害化处理标准;二是农村改厕建设项目缺乏部门整合,涉及农村改厕的部门有县爱卫办、水利局、环保局等单位,但因缺乏沟通、项目整合,农村改厕工作未与农村饮水工程、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等工程有效结合,严重造成人、财、物浪费。

5.后续服务弱、待加强。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村在推进农村改厕工作中,重建轻管理,后续管理跟不上。如大小便不如池、手纸不入纸篓、便后不冲厕、污染如厕设施、乱涂乱画乱贴等,严重损坏公厕形象。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六

本人自参加工作一来一直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现将近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能够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习、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践行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实践全心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能够时刻加强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不断积极主动地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xxx年被市计生委抽调参加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力度调查锻炼,被评为了全市优秀调查员称号。

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要求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计划生育工作者,具备了较强的责任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兢兢业业,保持着较高的工作热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特别是xx年任计生办主任以后,能够带领办公室全体同事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对上级下达的各项工做任务能做到按时保质完成,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xx年度调入营前镇工作后,使得我镇被评为全国计生协会先进单位,还顺利通过了省人口计划生育年终检查,县里年终综合考评也名列前茅。

严格遵守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律己,宽以待人,做到勤政廉洁,切实树立一个基层干部良好形象。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七

(一)在医疗健康扶贫方面:一是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住院一站式结算、慢病送医送药以来,医院垫付药款和住院资金大,回款周期长、结算慢。二是健康扶贫云平台还未实现与扶贫、民政、医保等部门数据动态共享。

(二)在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一是个别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不能按照医联体建设目标原则和内容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与机制,制约着医联体的整体运行成效。二是家庭医生特别是全科医生的数量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居民提供的签约服务针对性不强,不同程度存在着“签而不约”的现象,签约服务质量不高,居民获得感不强。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存在部分旗县医保未按政策报销签约服务费,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家庭医生的积极性。

(三)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一是人事制度改革及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未得到落实,人事管理制度不活,人才引进和招聘困难。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存在人才匮乏的问题。各旗县级公立医院均不同程度存在招录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困难,且招考录用后医院沦为考研和考证的跳板,招人难、留人更难。二是公立医院亟待解决债务化解问题。近年来,公立医院普遍存在负债经营问题,个别医院负债额较大、化解困难,造成医院为缓解经营困难而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加剧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三是绩效分配制度不健全。未能建立起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未能向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和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及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四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医院的各项运行、财务制度、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监管仍需加强。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建立。

(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不完善。一是三级医院医疗机构内设科室能力建设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缺乏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和领先学科,急需狠抓学科建设,补齐学科建设短板。二是全市紧缺的精神卫生中心急需建设,但是现在相关工作进展缓慢。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八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监测,严格审核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申请,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惩治“两非”行为的专项督查活动。由卫计部门牵头,联合区食药监、公安、妇联、工商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辖区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部分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和药店开展督查。截止5月,全区男孩出生804人,女孩出生774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3.9,在市下达责任指标之下。

(二)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情况。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截止5月,新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99人(死亡救助49人,四级以上伤残救助50人;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53人(60岁以上10人,55-59岁43人);完成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加分资格审核3人。完成独生子女保健费审核,今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共10708人。

(三)奖励扶助金发放情况。审核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492人100180元,其中柳州市城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42人9840元,柳州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25人29000元,诚信计生奖励金424人61240元,xx区育龄妇女落实长效奖励扶助金1人100元。

(四)推进奖励扶助信息化管理。继续做好各级各类计生奖励扶助数据的采集维护录入,尤其是2007年以来职工退休增资数据的整理核对,夯实信息化数据基础管理工作。

(五)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政策工作。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止,xx区违法生育立案9件,其中区间内违法生育立案5件,历年违法生育立案4件,当年立案应征收社会抚养费为91.88万元,实际征收0万元。4-5月份协调处理12件医疗纠纷案件。

(六)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感恩城市有你,健康服务相随”为主题的流动人口活动、白衣天使无偿献血主题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共10场,组织基层办事处、社区开展卫计宣传活动共90多场,发放防艾、健康促进、优生优育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春节期间组织对计生困难家庭进行帮扶慰问,为特殊家庭、流动人口、计生党员等困难群体发放慰问金共计7.8万。

(七)红十字会工作。今年以来开展了“博爱送万家”活动,给30户困难家庭发放温暖箱,2020年5月8日举办“世界红十字日”暨“五•八博爱周”宣传活动,现场进行心肺复苏模拟演练,宣传应急救护知识。2020年6月上旬,向市红会提交了2020年应急救护项目计划书,等到资金下拨。

(六)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截止5月底,我区免费为辖区符合《婚姻法》相关条件的对象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人数为713对,完成率为36.01%;(上级下达的人群目标数为1980对夫妇)。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为503对;完成率为36.45%,(上级下达的人群目标数为1380对夫妇)。婚检和孕检共完成1216对。产前筛查率为85.92%,孕产妇死亡人数为0人,婴儿死亡人数为0人。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九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

紧密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工作安排,同下属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了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站室分别抓、计生干部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为全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落实计生政策,夯实基础工作。

1、积极组织计生宣传工作。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条例》主要内容,通过张贴宣传画、制作展板、印发宣传单等形式,结合“下基层”、结对帮扶和元旦、春节慰问活动,对系统育龄妇女、帮扶对象和社会各界群众等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意识,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进计生措施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2、强化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推进优质服务。扎扎实实开展服务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三查”(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完成了上级计生办部署的各项检查工作。在本系统开展知情优质服务活动,在育龄妇女中普及常用避孕方法、妇女卫生保健常识。

3、梳理完善计生工作资料,推进计生档案规范化建设。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从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抓起,对近年来交通系统计生工作资料、制度和信息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归类,统一装订成册,初步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库,为计生工作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4、扎实做好关爱服务活动。认真落实“少生快富”工程要求,结合移民帮扶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为红崖子乡红祥村5户育龄妇女送去帮扶资金2500元,帮助其发展项目、脱贫致富。定期组织育龄妇女进行体检,切实提升系统妇女身体健康水平。

三、全面做好计划生育日常工作。

1、根据县计生委的要求,建立计生台帐,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做到报表清楚、数据准确无误,符合规范要求。

2、全年组织召开计生专题会议2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计生政策及县计生委相关工作精神。

3、积极参加上级计生委组织的相关会议,并组织完成所部署的相关工作。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十

计生工作主要问题:一是“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尚不完善,生育需求集中释放与妇幼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压力日益加大。二是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面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转型发展没有适应。特别是要从以前的管控型转变成现在的服务型不适应,缺乏相应业务知识。三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难度大。

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主要问题:一是服务中心创建是镇热村冷,村级认识不能到位,积极性不高;二是实际建设中与文件标准难满足,部分村的办公室都不够用,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房间来安排活动中心和场所;三是服务中心的创建资金垫付加重了村级负担,一些村担心验收通不过,资金从哪儿出。四是根据目前建好的横渡村服务中心使用来看,没有任何作用。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们今年仍然努力推进四个村的中心创建工作,目前这四个村正在规划和设计中。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出台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了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法治示范医院创建工作,鄂东医疗集团、鄂东医养集团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医疗机构是实施主体,负责具体组织落实。要求各创建单位迅速制定出台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工作计划,对照创建标准,梳理了问题、目标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销号管理台账。

(二)召开专题会议动员推进。11月20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我委党组书记、主任陆咏梅出席会议,并要求各创建单位要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服务融入到各项医务工作中,做到专班得力、方案完善、全员参与、氛围深厚,精准对标,特色显著、成效明显、资料完备。

(三)成立领导小组抓督促落实。市卫生计生委成立了由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陆咏梅同志任组长,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卫生计生委法治创建工作督查组,考核不同阶段各单位法治示范医院创建工作情况。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篇十二

一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20年以来,全市分级诊疗工作重点以医疗联合体为抓手,构建分级诊疗上下联动机制。按照“统筹推进、明晰功能”、“因地制宜、多元探索”、“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继续扩大医联体建设数量,推动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在2020年医联体建设基础上,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与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了医疗集团,将重点打造为我市第一家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并逐步将更多成员纳入其中。与此同时,旗县医共体由2020年的7个扩大为10个,成员涵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6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线上线下团队签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共有2021人成为家庭医生,组建了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院专家提供支持的家庭医生团队829个,签约总人数为877483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签约覆盖率为100%,计生特殊家庭签约率为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为41.6%,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为70.9%。利用自治区开发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掌上app注册了1199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13450人。

二是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由市本级和各旗县市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将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社会满意度等作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改革,重症精神病患者实行了按床日付费。2020年拟完成150个病种的单病种付费。

2020年3月,完成了2020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药占比大幅下降,全市药占比为30.5%,低于自治区要求的33%以下的目标值;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为17.4元,达到了自治区20元以下的目标要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为9.75%,达到了自治区10%以下的目标要求;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为37.5%,在全区处于前列。

三是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坚持临床药事管理、优化临床路径、加强宣传引导融合推进。截止到5月底,全市基本药物销售占比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9.72%,二级医疗机构34.47%,三级医疗机构28.38%。

提升各医疗机构“两票制”实施质量,增加“两票制”药品品规数量,不断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目前,全市三级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的品规达到98.35%、旗县级医疗机构达到82.5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76.29%。同时强化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是不断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上半年,根据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际,依法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不包括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的医疗机构),全部下放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

全市12家卫生监督机构,现已完成综合监督机构更名的有x家,其余预计8月底前可全部完成更名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检查和抽检工作。上半年抽检169家单位,其中公共场所93家、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11家、学校卫生30家、医疗卫生机构20家、放射卫生1家、血液安全1家、传染病防治13家。2020年3月,开展了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于2020年6月下旬全部完成,任务完结率达100%。开展了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百日专项行动,并于6月14日召开了启动会,在全市启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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