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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宪法日演讲稿(优秀15篇)

小编:雁落霞

演讲属于现实活动范畴。它是演讲家通过对社会现实的判断和评价,直接向广大听众公开陈述自己主张和看法的现实活动。演讲稿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演讲稿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国家宪法日。

法治,是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艰辛探索,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法治梦与强国梦,从未如此紧密相连。

逐梦前行的道路,也从来不是一片坦途。

身处“千年未有之变局”,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中国遭遇的风险挑战、困难险阻前所未有。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前无古人的法治事业,需要伟大的领航人。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说。

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深刻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向哪里走、跟谁走、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如何实现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不断创新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遵循。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院长曲青山说。

依法而治,循法而行。

如同一部大纲,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将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恰似一条红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无不以法治为框架,无不用法治作保障,无不由法治来贯穿。

从新时代启航,无论潮平岸阔还是风急浪高,有了法治这座“压舱石”,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沿着既定航线笃定前行。

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世界纷纷将目光投向东方。国际舆论普遍认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独特模式,将使中国获得更可持续的发展,并进一步惠及世界。

从不停滞,从不懈怠。中国将如何继续开辟自己的法治道路?

“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这是一个伟大政党的战略抉择,也是一个伟大政党的使命担当。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时针拨回到5个多月前。20xx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长时间响起。

此次宪法修改,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全面体现党和人民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和制度创新成果。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设立国家宪法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尊崇宪法地位,保证宪法实施,为国家治理奠定坚实根基。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分;“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表达,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表达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公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那么,“律”是具体的规那么,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开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开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设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那么与正义原那么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根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根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那么社会安宁,经济开展。倘假设没有法纪的标准,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开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根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根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开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标准,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廉价、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荣耀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开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永驻心中》。

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也有阴霾;有合作,也有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唯有心中有法、行事依法,时刻遵纪守法,才能固本清源,守住初心,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提到宪法,我曾经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宪法跟我有关系吗?随着慢慢长大,通过父母和老师的教诲,通过法制节目的观看,通过法制报告的聆听,通过宪法宣传活动的参与,我逐渐对这一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有了清晰认识。我认识到:宪法是安全的外套,它保护着我们的权利,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宪法是行动的指针,它约束着我们的言行,让我们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宪法是明媚的阳光,它呵护着自然的法则、规律,让我们与大自然更加和谐相处、更加美好共生。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更应该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言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

宪法永驻心中,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的路上有你,有我,学好宪法跟党走,共筑新时代美丽中国梦!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五

国家宪法日定为每年的12月4日,标志着宪法的重要性,也展现了宪法对于人们的深远影响。同时今年是中国首个宪法宣传周。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12.4国家宪法日。

演讲稿。

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同学们,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靠什么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法律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中学生,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小就听爸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懂得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就会源源不断。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有这样一个案件:陈某和某都是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某冒用齐某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某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多走许多弯路甚至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某以严厉的处罚。这也让我们意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宪法讲宪法”,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

规章制度。

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我们的素质和修养。

宪法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宪法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学宪法讲宪法,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王稳庄中学高一、1班刘树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因为《宪法》重要性,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也以这次宪法日为契机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遵纪守法,人人有责”。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指定的法律。我们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商标法》《劳动法》等。我们要学习法律,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会不感情用事,不会做违反国家、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情。当我们的行为都符合法律道德的规范,我没得国家就会和谐,大家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我们。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由于不遵守法律,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有个邻家的孩子,他小时候见到同学的东西比自己的好,他就想据为己有,他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拿了同学的铅笔盒、尺子、橡皮、铅笔等。后来,他胆子慢慢大了起来,就偷矿上的煤、铁、铜等。父母知道了他干这些事后,并没有制止,反而投来了赞许的目光。他的胆子就更大了,长大了以后,居然抢起了银行,后来被公安局的人逮去,在押赴刑场之前,他最想见的就是父亲母亲了,他对父亲母亲充满了怨恨,就是那次偷了铁以后。他们没有及时制止他,反而默许了他,让他的胆子越来越大,导致了做了许多偷窃的事,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得以和谐,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让法律在我们心中!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六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也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和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xx”。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例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

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能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能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同学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同学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七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八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我们的素质和修养。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九

谈到法律,我们都会联想到宪法,大家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关于国家宪法日的。

演讲稿。

长岭县实验小学六年一班刘奕彤。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

格言。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

国学。

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学习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且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批评,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到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一些善良、单纯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总之,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让它时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精彩人生路,法治伴我行》。

梦想,是一对翅膀;梦想是一种前进的力量,是通向未来的桥梁。但梦想也需要法律的约束,才会多彩多姿。那么在追求梦想的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呢?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不会约束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如:大坪小学二年级学生刘颖用扎头发的橡皮筋做了一副弹弓。一天课间休息时,他用弹弓上的橡皮夹住小石子,对着不远处的一个矿泉水瓶不停地射击。刘颖在射击时,射出的小石子竟击中一个同学的右眼。这个同学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6天,花医疗费2万多元。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法院判决被告刘颖父母承担主要责任。另外,在20xx年12月,扬州市区接连发生多起中小学校被盗案件,很快,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经查明,系列校园失窃案属于团伙所为,他们成员一共6人,其中一名22岁男青年是组织者,另外5人均是未成年人,据交代,这伙人一周时间共偷了8所学校。这些事例多么令人震惊啊!

各位同学想必有过下面这样的经历: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同学好朋友突然闹别扭,看问题片面,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教育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能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点法律知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就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认真学好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

常言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只有遵循法律,学法守法,才能在追梦的路上走得更远,才能撑起祖国的大厦,使它更加繁荣富强!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实验小学六年三班王昀婷。

宪法,伴随着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不断演进着;宪法,为国家迈出了崭新的一步;宪法,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中,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靓丽的色彩。

“唉,这书怎么这么多错字啊?一看就是盗版的!这还让我怎么看啊?”朋友在座位上大声嚷嚷起来,旁边的同学无奈的说:“行了行了,反正也都买了,又不好意思跟人家说,你就凑合着看吧。”“这怎么能行?”另一个朋友站起来喊道,“出售盗版本来就是算违法的,怎么就能这么轻易的算了呢?书是有益的,是帮助我们心灵成长的好帮手,如今却变成了有害的,绝不能一走了之啊!最起码要让他知道这可是犯法的,让他知道这是作物的行为,让他知道这种书是不能卖的呀!”是啊,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就在这里清楚的摆在这里,是选择利益还是原则与道德品质呢?有很多人选择了利益,走上了错路,可他们没有改,一错再错,其实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选择利益的一刹那时候,放弃自己的原则和道德品质的一刹那,就已经注定要在牢中度过了。只要心中有法,不去触碰一些与犯法相关的事情,就不会落入犯法这张大网。正如博莱索所说: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也就是说,人离不了法律,离了法律就没有了公平和平,那么我们将无法生存。只有法律才能拯救或改变那些丧心病狂的人。只有我们自觉遵纪宪法,依法行使宪法正确享受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宪法规的义务,维护宪法权威,同一切违宪作斗争,只有我们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自己心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只要我们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领会宪法所表达的精神实质,以宪法为自己行为的最高准则,自己自觉去遵守宪法,细心学习法律和宪法,才是一个真正的青少年该做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宣誓: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一起发扬宪法知识!

亲爱的同学们:在我们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看到过和这美丽校园不和谐的景像:有的同学看见同桌某样东西好,便顺手牵羊拿了去;有的同学看见地上的钱,并不把钱交给老师,而是把钱据为已有;同学之间有了一点点矛盾,便恶语伤人,甚至大打出手……这些虽小,而且大家习以为常,并不陌生。但是久而久之,它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每个人都会希望有个美好的人生,下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马家爵也不例外。

马家爵,男,从小就成绩优异,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高中更是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大学。可由于父母太娇惯了,他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一天,在宿舍里,他和同学们打牌娱乐,由于输了,觉得不服气,便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抄起菜刀,杀了他的同学,一场悲剧便发生了。如果马家爵能冷静点,那他仍是前程似锦,仍能实现美好的未来,而不是冰冷的监狱,是一时的冲动害了他啊!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近来看到一篇文章,是嘲笑德国人的:在德国留学的大学生见德国人做事循规蹈矩,便想去捉弄他们。于是便在两个相邻的电话亭上标上“男”“女”两字,然后观察他们,最后他们发现,德国人就像见了“男”“女”厕所一样,都往自己该去的亭子打电话。曾有一段时间,女电话亭里空无一人,男电话亭却排了一大队人,却没有一个人到女电话亭去。留学大学生们惊讶极了,想不到德国人可以“呆”到这个程度,便很好奇的去问他们,德国人只是平静地耸耸肩说:“纪律嘛,就是让人来遵守的。”

其实,有法制看守的世界才是高贵生命的圣洁花园。相反,无视法制,对抗规则的心灵是被魔鬼钳制着的不自由的心灵。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早在公元前2070年夏朝时期,我国就出现了最早的法律。时光流逝,到了今天,我国的根本大法成为了宪法——身为一个中学生,我们有必要也有义务熟知宪法,懂得守法,遵法,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对宪法的熟知,就像唱响国歌一样,表达的是一种坚定的爱国情怀。

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由此而确定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各种行为准则。所以,如果不能在宪法中寻觅到人权的真正身影,我们还能在何处寻找到一个民族的真正灵魂?而且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事实上我们生活中处处都有它的身影。在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各部门法的基础,各部门法都应当以宪法为立法依据。没有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何来整个社会法治体系?如果说社会是一栋房子,那宪法就是构建它必不可少的钢筋水泥。也就是说,我们其实时时生活在宪法的庇护之下。

身为青少年的我们除了遵纪守法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守法的过程中学习法律,提高法制意识。记得有人说过,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宪法不是冰冷枯燥的条文,其包含的人文价值才彰显了我们作为“万物之灵”的价值。无论在法律面前居于有利或不利的状况,我们内心深处都是永远亲和与服膺法律的,只有这样,才说明我们成为了真正正直的人、光明磊落的人。

宪法规定女子与男子具有同等权利。在现今中国重男轻女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毕竟从古至今男尊女卑的思想就深深地印在了人们的心中。而宪法此条规定令女子们有了能够捍卫自己尊严的权利。我本身也是女孩子,明白社会对个别女性的不公,但宪法的此条规定一直默默的存在,也默默的起着作用。这个社会在变,但还是有人们仍存留着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思想。新一代的我们也应该积极倡导宪法精神,我们会让世界明白,中国的女子和男子一样强大!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十一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国家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宪法日的。

演讲稿。

一起来看看吧。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0xx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20xx年9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和20xx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

;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嫁妆是一套房子。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各位老师,同学们、孩子们,大家好!

曾经我也走过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年代,而今我的孩子差不多与你们同龄,叫一声“孩子们”,我们都倍感亲切。同时,我也倍感荣幸有这么一个机会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交流,共同探讨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再结合案例,正确的认识一些社会现象。

…缔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磕磕巴巴,一个小偷趴在梁上,听了一遍又一遍,眼看天快亮了,实在忍无可忍从梁上蹦下来,把小孩的书一丢,张口就背“庆历四年春,滕子京缔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一篇文章在贼嘴里,极其流畅地背了出来。贼听了一夜,早已经“被背诵”了,这贼一甩袖子,说你怎么这么笨,东西也不偷了,扬长而去。

学生学习法律是现今形势的需要,首先学了才懂,只有学了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你们的课本上已经有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通过学习,在遇到具体事宜的时候,用脑筋想想: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来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既能够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又有效防止违法犯罪,才能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懂了才会用,才会正确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们享有哪些权利,你们知道吗?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等,学了才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才能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才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那么,我们应当学习哪些法律?作为初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3至17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引起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一下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举例: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风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

在这个案例中,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中“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习人格尊严”的规定。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王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20xx年5月15日下午,他在一家游戏室附近遇到黄某,即向黄某索要香烟,黄某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王某便觉得黄某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个将黄某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黄某不给,王某便一拳往黄某腹部打去,当黄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王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黄某颅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王某已满14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度过八年的黑暗日子。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那么,对于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应如何正确对待?

(一)慎重交友,拒绝不良交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不接触外面不良社会青年,俗话说的好“近朱者亦,近墨者黑”,跟那些人接触的多了,会扭曲我们对社会观的认识,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案例: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二)重视上网安全,远离网吧,文明上网。

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会经常上网,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网络里学来的。许多青少年经受不住网络的诱惑,纷纷涌向网吧,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有的甚至几天几夜泡在网吧,甚至因此而走上绝路。青少年一旦沉迷于电子游戏就会产生愈来愈强烈的心理依赖和反复操作的渴望,不能操作时,便会产生情绪烦躁、抑郁等症状,与毒品海洛因的成瘾特征极其相似,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

举几个例子:20xx年春节期间,许多年轻人选择在网吧过年,结果因上网过度,造成眼睛疲劳或不适就诊的人数激增,严重者甚至导致视网膜脱落;北京一所网吧发生大火,烧死24名年轻人;厦门一中学生去网吧上网,与成年人发生口角,被用弹簧刀惨无人道地杀害;天津市一少年,在网吧玩网络玩游戏时突然暴死。血淋淋的事件,一桩桩、一件件,都警示人们:整顿网吧,刻不容缓。然而,作为我们青少年更应严格要求自己,远离网吧,拒绝诱惑,在假期生活中,要文明上网,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习、上网与休息的关系,争作一名合格的健康发展的中学生。

再举个案例: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渲染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使辍学。没钱上网,小新就想到了偷。20xx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血泊中,响声心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打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告诉办案律师,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苦流涕。

当然现今是网络的时代信息的时代。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更快更多更方便的获取新的知识,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当更好的利用网络为我们的未来服务,而不要一味的沉湎于游戏、聊天、赌博。

亲爱的同学们:在我们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看到过和这美丽校园不和谐的景像:有的同学看见同桌某样东西好,便顺手牵羊拿了去;有的同学看见地上的钱,并不把钱交给老师,而是把钱据为已有;同学之间有了一点点矛盾,便恶语伤人,甚至大打出手……这些虽小,而且大家习以为常,并不陌生。但是久而久之,它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每个人都会希望有个美好的人生,下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马家爵也不例外。

马家爵,男,从小就成绩优异,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高中更是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大学。可由于父母太娇惯了,他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一天,在宿舍里,他和同学们打牌娱乐,由于输了,觉得不服气,便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抄起菜刀,杀了他的同学,一场悲剧便发生了。如果马家爵能冷静点,那他仍是前程似锦,仍能实现美好的未来,而不是冰冷的监狱,是一时的冲动害了他啊!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十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八(2)班的_____,20_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本周六正好是12月4日,所以,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在演讲之前,我给大家讲一则我最新看到的新闻。今年上半年,贵州瓮安“男孩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一案当事人陈某已出狱。他是因何入狱的呢?因频繁受到校霸的欺凌,惨遭毒打,当校霸用刀刺他的时候,陈某为了自保用刀还击,刺死了校霸,为此陈某获刑8年。这是由校园欺凌引发的案件之一,由于陈某和校霸不懂法而造成的。为此我们要好好学习宪法,法律明确告知我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为我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也许在场的同学们也有这样的想法:宪法这么严肃、晦涩的东西,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很远。其实不然,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上述的这则新闻就是很好的例子。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应该怎样将守法精神落实到行动上呢?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例如: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上下楼梯时,做到保持安静有序,轻声慢步靠右走;要尊敬老师并主动问好等等。

二、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理解宽容、友好相处,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给他人取侮辱性的绰号。

三、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要有正义感,在校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在外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冷静处理,要有纪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四、要择友而交,要善交益友,不交恶友。生活实践告诉我们:相当一部分的中学生由于结识了有良好行为习惯的朋友,自然比翼齐飞;但也有个别学生因糊里糊涂结识了有不良嗜好的损友,人生充满荆棘或走向末路。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上,一起追求,共同进步。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我们做为祖国未来的希望,更要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十三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十四

尊敬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树立主人意识》。20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目的是让大家能够弘扬宪法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主人翁的意识。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国家的宪法,小到我们学校的校纪校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让我们一步步的走向合格的公民,一点点向弘毅的少年攀登着。

还有很多我们没有看到的一幕幕。这又不关我的事,这又不是我的责任?此时站在操场上的我们心里都是这么想的,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破坏者固然可恶,但比破坏者更可恶的是目睹者,我们没有弘扬宪法的精神,我们没有制止这些破坏者,我们每一个同学并没有做到学校的主人翁意识。如果这是我们自己的家,你会去破坏自己家的物品吗?会随便丢弃纸屑吗?你会忍心让别人来破坏你自己的家吗?不会,因为你们深深的爱着自己家里的每一块瓷砖、每一片墙壁、每一张桌椅。还有那些带团徽、穿戴值日牌、门岗礼仪带的“执法者们”,当你们不辞辛苦、不顾严寒的去触摸每一个木线条、去清查每一处垃圾角,凛冽的寒风没有让你蜷缩脖子,那又是什么让你们退却呢?每一个站立在操场上的同学们,你们才是校园的主人,“校荣我荣,校耻我耻”,用你们的行动去战胜那些不雅的行为。

总之,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在此向全体师生提出一些要求: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一个真正的弘毅少年,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锦绣校园收拾好,万生尽作主人翁,谢谢!

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十五

今天,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宪法对于我们的社会和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每个人对于宪法的看法又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20xx年国家宪法日。

演讲稿。

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共筑伟大的中国梦”。关于“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下面我们从宪法的基本特征、我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与未成年人的关系三方面进行阐述。

一: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我国宪法发展历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法的基本框架,是新中国开天辟地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1949年以来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可以说是完全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也就是我国的现行宪法。1984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xx年3月先后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使之成为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他充实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指导思想,完善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政治制度,加强了对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每一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习惯。

三:宪法与未成年人的关系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离我们远着呢,是成年人的事,其实不然,可以说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例如,宪法规定所有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曾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就是政府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例,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体现了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小学生,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优良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校园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我们的社会才会健康发展!亲爱的孩子们,让我们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我们的素质和修养。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首先我代表上庄中学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中心的感谢。

同学们,天气这样冷,乡政府、市局、中心校的各位领导还来参加我们的法制教育大会,充分体现出上级领导对我们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大力支持。

同学们,老师们,“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

今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也是xx普法的的总结年。今年普法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关于学生工作的内容是“为了明天”。明天是你们的世界,你们是明天的主人,你们是明天的建设者,国家、社会需要你们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经过今天的学习,我们每位同学都要深刻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的主要性,在你今后的生活中遵守法律,宣传法律,利用法律,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

同学们,刚才派出所的同志,用详实的数据、鲜活的事例、形象的语言给我们作了精彩的法制报告,给为我们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同志的报告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既有理论又有事实,把枯燥无味的法律知识讲得通俗易懂,听后既让人深思又令人警醒。同志的报告告诉了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就是怎样做事如何做人。

同志列举的案例,用活生生的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些犯法的人员,也曾和你们一样有过美好的童年,高尚的理想也曾在他们心中扎下根。但是,由于他们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青少年时期从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起,不注意小节,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家庭带来了耻辱,也给自己带来了终身的悔恨。同学们,案例是血淋淋的,教训是惨痛的。

同学们,认真地想一想,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承受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接受老师谆谆的教诲,大家不要辜负国家、父母、老师,而是要珍惜今天、努力学习。

我们学校始终注重德育工作,多年来始终注重养成教育,从入学那一天开始,老师们就在培养你们的良好行为学习习惯,要求大家有礼貌、爱学习、讲卫生。

尤其是今年,我们开始了一系列的学习《。

弟子规。

》的行动,很多同学已经开始在自己的生活中实施。比如回家孝顺父母,在学校尊敬老师、爱护同学,在外讲诚信等等。我们在班会课、晨会课、学校大型集会一直在对同学们进行法制、德育教育,更是充分利用了每两周一次的法制教育课。我们的德育处也加大了检查、评比力度。

可以说,学校的校风校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绝大多数同学都能遵守学校纪律,体现了良好的道德品行。但是还有少数学生的所作所为不尽人意。比如贪图安逸抄作业、不完成作业,不热爱学习等,这些都是非常危险的。

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文化素质不高、分辨是非能力较差,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以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1、要树立远大理想。

周恩来总理在13岁时就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正是这个理想,它才以“面壁十年图破壁”的刻苦精神,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有远大的理想,才能抛除所有杂念,才能专心致志,才能在学习中寻找到乐趣,同学们就没有时间去做坏事,没有犯错误的机会,我们班级里就会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我们学校就会呈现只听到琅琅的读书声,只看见专注读书身形的好局面。

2、选择好品质的朋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问同学们:你是选择好朋友还是坏朋友?相信不会有同学说选坏朋友。但是,当真正与同学朋友相处的时候却常常是错误的。有同学傻乎乎跟在那些懒惰、欺负人、话谎的人后面,这些同学其实非常危险。请同学们相信:与出色的人为友,想不进步都难。同学间还要友爱。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团结合作。如果意见不一致、出现矛盾,不可张口骂人,更不可挥拳打人,伤到自身或他人。

3、要从点滴小事严格要求自己。

有句古话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意思是说小时候偷根针,这是很小的坏事,可是一旦小的坏事做多了,形成了习惯,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宋代有个县令叫张乖崖,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吏从府库中慌慌张张地走出来。张乖崖叫住小吏,发现他头巾下藏着一文钱。那个小吏支吾了半天,才承认是从府军中偷来的。张乖崖把那个小吏带回大堂,下令拷打。那小吏不服气:“一文钱算得了什么!你也只能打我,不能杀我!”张乘崖大怒,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张乖崖当堂惩罚这个小吏。

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在学校守法,也就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1、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经常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

2、讲究对策,机智面对。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或者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4、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目的是让上庄中学的每个人都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构建我们的和谐校园,为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各种活动,有机会还要聘请各位领导来我校做报告,同时,也希望大家把今天所学应用于校园外,向你的父母、亲人、朋友做好宣传,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根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而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三年前,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为17岁左右;而近三年,平均年龄仅为15。5岁。目前,我国最小的杀人犯罪主体只有11岁。所有数据表明,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逐年递增,犯罪年龄在逐年降低,这种现状和趋势,令人非常焦虑和担忧,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根据对大量案例的研究发现,当前青少年犯罪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青少年犯罪具有突发性和模仿性。

从近两年的青少年犯罪统计结果来看:没有经过事前预谋和策划的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90%,可见青少年犯罪具有极强的突发性和随意性,他们往往只是受到某种利益的诱发和刺激,或者是出于哥们义气,就一时冲动,立即萌生犯罪意念,突发犯罪行为;而且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青少年好胜猎奇,对外界事物具有强烈的模仿性。由于辨别是非的能力低下,他们往往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里的某种情节,模仿小说中描述的一些作案伎俩,进行犯罪活动。

比如咸阳中医学院,有两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晚上在街上游逛,苦于无钱消费,就萌生了抢劫意念,决定挺而走险。甲说:咱们去抢点钱来花吧,然后去海吃一顿。乙说:好啊,咱就在大饭店门口抢,去大饭店吃饭的人都是有钱人。于是,他们就决定模仿电影上看来的作案手段,分工协作,商定由甲负责实施抢劫,由乙负责阻拦掩护。然后他们就走到了新兴路上,在一家饭店门外等候机会,等了一会,就见一个人边走边打电话地从里面出来了,于是,甲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上前挡住了那个人。抢得手机和八十元钱后,撒腿就跑,这时候,受害人醒悟过来了,便大声呼喊,拔腿欲追。然后,乙这时候就赶忙跑过来拉住了受害人问,”咋啦咋啦“。这时,受害人的几个朋友听到声音,也已从饭店里跑了出来,乙见人多,心就虚了,扭头就跑,这会儿咋可能跑得脱呢?事后,在公安局接受审讯时,甲乙两人泪流满面,后悔莫及。十年寒窗,发奋苦读,终于考上了大学,眼看着学有所成,前途无量,但却因这一念之差,一切美好的希望和未来就全毁掉了。

第二个特点,就是青少年犯罪具有纠合性和团伙性。

青少年犯罪,一般都是临时纠合、相互邀约、时聚时散,而这种临时结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犯罪。由于青少年的个性、人格还不成熟,情绪往往激烈,易走极端,致使部分人为获得”自尊“而攀比,为”行侠“而入魔,为”仗义“而铤而走险。有一些青少年蛮横任性、逞强显能,在一定外界条件刺激下就”激情犯罪“,有的甚至会因一些小事而行凶伤人。青少年犯罪有个现象,就是一个人犯罪胆小如鼠,两个人犯罪气壮如牛,三个人犯罪无法无天。犯罪过程中反映出胆大妄为,不顾一切。他们只知道人多势大,却不知道团伙犯罪判刑很重,坐牢的时间更长。

有这样一个案例:少年小向因跟俞某打电话而起了纠纷,小向为了教训俞某,就纠集来小林等七个人,这个小林,又叫来小龙等五人,于是,十几个人聚合在一起,对俞某大打出手,致使俞某重伤、抢救无效而最终死亡。审讯后发现,叫来的这十二个人当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认识那个受害人俞某,然而却都对俞某拳打脚踢,狠下毒手,而被小林间接叫来的那五个人,还不认识小向,却最终为了小向而受法坐牢了。可能有同学会说,他们这是义气,男子汉就应该为朋友两肋插刀。我说,这不是义气,是傻气!义气是帮助朋友解难,是正义下的帮助。我们帮助朋友,首先要明辨是非,如果不问青红皂白,一味的迁就相随,火上浇油,不仅会害了自己,也会害了朋友。本案中,如果被叫的这十二个人都不去,或是去了进行劝说和解,俞某能死吗?小向能坐牢吗?你说他们这是在帮小向,还是在害小向?我看,是即害人又害己!他们的前途和自由,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被哥们义气葬送了,他们以极度的伤痛,回报了父母的养育之恩。一个电话,一个口角,撕裂了十三个家庭的幸福,我相信,行凶者的家长与被害者的家长一样痛苦,面对被害者家属,他们将承受无尽的痛苦,遭受无以言尽的精神折磨。况且,自己的孩子,还在监牢中接受改造教育,试想一下,他们今后的日子,将会在怎样的煎熬中苦苦度过?这是第二个特点。

第三个特点,就是青少年犯罪具有反复性和报复性。

青少年思想还不成熟,具有很大的可塑性,极易受外界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很容易接受教育改造,但也存在较大的反复性。常常是,今天刚刚痛哭流涕,悔不当初,明天受人唆使,利益诱惑,就又头脑发热,冲动犯罪。青少年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认可,渴望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接受管束,这种心理,将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越来越强烈,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甚或是受到轻视侮辱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便会予以报复。比如20xx年初,发生在云南省某大学的”马加爵杀人案“,根源就是,马加爵对长期受同学歧视而进行的报复,导火线是,在打牌时同学的一句话,结果是,四位同学被马加爵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而马加爵被枪决处死。这里,我要给同学们一点建议,就是平时一定要和同学及周围的人友好相处,假如发生了矛盾冲突,一定要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绝不能翻旧账,因为这很容易激怒对方,尤其是不能戳别人的痛处,这是最容易让人恼羞成怒,怒不可遏的了。所以,切忌不要将矛盾激化。(人都是善恶并存的,日常生活中,人人都在努力的抑恶扬善,但是我们要懂得警觉人性中的恶。)无论现在或将来,我们都应让自己有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这样,在你需要得到帮助时,你的亲朋好友,就会伸出友爱之手,扶你走过人生的沟沟坎坎。好的人际关系,是成功的一半。

第四个特点,就是青少年犯罪具有暴力性和野蛮性。

近年来,青少年暴力犯罪较为突出,抢劫、抢夺案件比例一路攀升。有一些青少年年龄虽小,但作恶犯罪却肆无忌惮,气焰嚣张,动不动就以”小心我给你放血“等话语相恐吓,以拳打脚踢、刀戳、捆绑等手段,侵犯人权,抢劫钱财。

例如,入室抢劫的杀人犯小刚,就是由一开始的小偷小摸,最后发展到了入室抢劫,在一次作案完毕,准备溜走的时候,恰巧遇到了正好回家的小女孩,已经乱了心智的小刚,情急之下,残忍地将小女孩杀死了。15岁的小刚,就这样将自己的青春塞进了监狱。走进监狱的是青春少年,再出监狱时,就将是乡音未改鬓毛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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