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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优质12篇)

小编:GZ才子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族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他崇拜拿破仑,在他小时候,他曾憧憬投身军旅的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的道路,而后来他身披黑袍去当了教士。

他憎恨贵族的傲慢,他厌恶自己和仆人一样被对待,所以他为了报复市长,征服了市长夫人。

他的.野心一天一天的显现出来,他的欲望让他一味想要抓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无异于自残。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司汤达是长于从爱情中反映严重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年代风云严密相连,这是其时阶层比赛的一种体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实在的豪情,但开端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思。因而,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分,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美好,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成功,是“狂欢”和“高兴”,是报复心思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比赛,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固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以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操纵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奋发向上的布衣青年。同于连结成夫妻,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以为与玛蒂尔德小姐成婚能够爬上高位,平步青云,因而不吝去骗取她的爱情。

可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终究仍是失利了。这是由于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獗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层圈子里的人,那个阶层决不会忍受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情的塑造、匀称的艺术构造和白描方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果,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由于他在《红与黑》中体现了杰出的心思描绘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侧重细节的实在,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侧重描绘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心里活动的详尽和传神,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曩昔,而对其心里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吝翰墨,爱情心思描绘更是丝丝入扣,扣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露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详尽描绘。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高兴、苦楚、悔过而又不甘抛弃美好的杂乱心思的展示,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过分漫长的进程,由于时间已给了作家和著作最忘我而又公平的评判,我的阅览情绪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模棱两可。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年代攀谈,要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求和考虑。

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xx。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红与黑读后感篇六

《红与黑》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这里的“红”代表了什么,“黑”又象征了哪些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又虚伪,既痛恨贵族,又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父亲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己的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红与黑读后感篇七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这些看法也会受到许多的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能体味到什么,能学到什么,都是用自己的心去感受的。这本书在我心中将是一个永恒的经典,永远的激励。

红与黑读后感篇八

读完《红与黑》,心情有些压抑,尽管很早以前就读过这本小说的简本,早就知道于连的结局,但当读到于连被杀之后,爱他的两个女人所做的表现时,内心还是深深震撼。在所有的奔走都没能成功,在于连好友把她送至远方,以免她去面对于连的死刑带来的痛苦时,她,玛娣儿特却回到了刚离开几十里远的地方,面对于连的遗体,她扑下去,跪在地上,曾经他们的相恋,给了这位千金小姐超人的勇气。她双手颤抖,揭开盖在遗体上的幔斗,点起几支蜡烛,把于连的头颅放在她面前的大理石小几上,吻着他的前额。玛娣儿特伴送已故的恋人,一直到他生前选定的墓地。她独自坐在披盖黑纱的马车里,膝上捧着她深爱之人的头。丧仪完毕,亲手埋葬了他。这个荒凉的山洞,是于连生前向往的地方,她不惜用重金购置意大利石雕,装点得略显华贵。而瑞那夫人,那个于连临刑前才发觉自己最爱的女人,信守着对于连的承诺,没用任何方法自寻短见,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搂着自己的孩子,离开了人间...

这本小说,被人提起时,总被冠以十九世纪卓越的政治小说,欧洲文学史中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杰作,总是把于连作为小资产阶级及农民的代表,说他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是不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幸福与改变的,于连的最终结局是对社会的批判与谴责,是对贵族无情扼杀资产阶级的痛恨与鞭挞。

而我,更乐意把它当一篇现实爱情小说去读,功名与利禄,一朝成尘土,面对生命的即将终结,于连才最终看清了自己的内心:金钱于他已不再重要,社会地位不过是虚名,勾心斗角的权利之争只能使他厌倦,而真正能使他内心安静下来的,是他对瑞那夫人的爱情。生命的终点处,发现自己短暂的一生中,唯一快乐的时光,不是跻身于上流社会成为贵族,不是征服美丽骄傲的贵族千金玛娣儿特小姐,更不是拥有自己之前从未敢想过的财富,这些曾是自己执著追求的一切,在面对为他付出执著、真诚、单纯又炽热的感情的瑞那夫人时,都变得无足轻重,而幸福充满了他的心,原来自己真正爱的,就是那个待他既亲昵又和善,让他不必顾及面子,可以把自己的种种软弱都尽情表现的瑞那夫人...

爱情真的很神奇,当初他抛弃瑞那夫人时,义无反顾;因为她被人利用揭发他的恶行影响他攀附贵族千金时,他亲手拿枪要置她于死地;而当得知她没死,只是受了不太重的伤时,他又欣喜激动,并心怀愧疚;当在监狱里看到前来探望之人竟是瑞那夫人时,死亡对他来说已无可畏惧...

爱情也真的很可悲,玛娣儿特小姐为他放弃了世袭之位,为他不惜忤逆最尊敬的父亲,为他能脱罪而不顾身孕四处奔波想尽办法,最终,要承受的不只是失去爱人的痛苦,还要面对自己全心所爱之人并不爱自己的事实...

红与黑,爱恨同行,对错相伴.........

红与黑读后感篇九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

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引领我啃完这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

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

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篇十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

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

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

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

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

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

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

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

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

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

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

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

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

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

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

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

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

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

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

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后感篇十一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凭着聪明才智,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迫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死刑,上了断头台。

这本书是我在很久以前读过的,这本书一直给了我很深的触动,给我触动的不仅仅是他的内容,而是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一个小业主的儿子,虽然天资聪颖但是他也只能做一名教师,因为当时对上帝的迷信,迫使这样一位有才华的人成了一位犯人,这种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不少,为什么,一位贵族出身的普通子弟,都可以当上神学院的重要职位,但是一个天资聪颖,勤奋刻苦的人却当不上一位主教秘书,也许就象于连所说,我的罪行是什么?我自己十分的清楚,我的罪行就是辱骂了天主教,我相信在台上的每一位法官都不可能是一位和我一样的人,都是一些贵族,在审判席上,我没有看到一位富裕的农民,我的罪行就是想让自己不受歧视,而这一切都是我的罪行。

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诚实,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特征,使于连成为一个特殊的典型。

我有些时候会有些不明白,为何于连拒绝辩护上诉,主动赴死。实际上,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

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

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这样,于连就必须挺身赴死。

于连选择了死亡。正是对于死的自主选择,充分体现了司汤达所塑造的这个叛逆性格的完整性。从表面上看,于连蔑视当时法国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但他所践踏的,却是在那个社会中,人们仅仅挂在口头上、谁也没有意愿真正遵守的虚伪的道德信条。于连是一个大胆的诚信家,但这是因为欺骗和谎言已经成为那个社会中人人借以谋生的手段。那些高官显贵们正是在为社会服务,为公众献身的招牌下,为自己及家族肆无忌惮地谋取私利。所以,作为一个大胆的诚信家,于连惨遭厄运。

是的,这就是王朝的弊端,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而因为自己想用自己的努力跻身于上流社会就引来了杀身之祸,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乱石林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上帝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

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的眼中一直也只是一个问题:何时才可以成功、胜利。是的,他做到了,至少,上帝会与他同在。

红与黑读后感篇十二

当王权再度更迭——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拿破仑的事业在厄尔巴岛终结,王朝复辟——时代掀起的波澜造就了一个于连。他渴望穿上红色的军装,追随拿破仑的脚步成就一番战功,却迫于局势而不得已将野心掩藏在黑色的教服下。理想与现实间的强烈反差,暗示了他的末路。当铡刀落下,傲慢也好,自卑也罢,都会随着尘埃落定,掩盖在血色之中。只有那颗头颅上空洞的瞳孔,仍痴痴凝望着他所有虚假的信仰与虚幻的荣光。

傲慢&自卑。

纵观于连短暂的一生,能轻易提炼出两个词:傲慢和自卑。乍看这两种特质似乎相互矛盾,但究其根本,它们都生自比较心。过人的天资使他不屑同庸俗的贵族相交,坚信以自己的才华应当攀上更高的地位;低劣的出身又使他处处小心翼翼,时刻恐他人的耻笑与嘲难。傲慢与自卑的交织在他心中,滋生出近乎扭曲的恶意与甚于悲悯的崇高,构成了名为“于连”的悲剧角色。

于连的傲慢表现得直白而富有攻击性。在人生最初的转折点,被瑞那市长雇为家庭教师,他心中有忐忑不安、但更多的却是对于这份职业的轻慢,同瑞那夫人的亲密关系更为他的就职提供了借口。而在进入巴黎后,“拉穆尔侯爵的秘书”一职使他不得不出席众多贵族参加的晚宴,于连看不上他们浅薄的思想与虚伪的做派而不愿和这些“空有出身别无长处”的家伙交好,更别提谄媚。即使是面对真正的贵族千金、拥有过人美貌与出众智慧的玛娣儿特,他也冷眼相待,甚至会在对方惊扰他思索时出言讽刺,这份极具攻击性的傲慢与孤高固然是于连的'人格魅力之一,却也是致命的弱点。它令他相信他能够成为鸷鹰,翱翔长空,完成每一次有力的搏击;它也令他以一种超脱的眼光观察人的行为,用上帝视角审视人在那般时代下的挣扎。

与傲慢相对的,是于连刻在心里的自卑。为了前途,他必须混迹于贵族大公间。而他呢?他只是一个穷木匠的儿子,始终摆脱不开索雷尔这个贱姓。出于对自己低贱出身的厌恶,当瑞那夫人朴实的心和玛娣儿特高傲的心迸生出纯挚的爱意并倾注于他时,只要她们的言语不注意,显出了不大尊重的意味,他便觉得极冒犯,从而对他们——贵族阶级的造物——报以较她们所作所为过分百倍的恶意。他不惮用最坏的想象去揣测那些贵族,并表现出不可一世的样子,唯恐教他们看不起。因无法改变的底层出身而带来的无从抹去的自卑犹如蛇一般,一寸寸蚕食掉他纯粹的心。它迫使他不断为跻身英雄之列奋进,又迫使他对感受到的一切好意抱以不信任的态度。真实与虚构之间的界限被肆意歪曲,隔绝开于连与周围的世界。

从未消逝的于连。

时代的悲剧。

故事的最后,于连以一名年轻少校的身份,站在法庭上激情演说。他凭借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士,继而被接连委以重任,又因玛娣儿特的倾心被授与十字勋章、食邑和少校称号,可以说,命运在这期间从未亏待过这个拥有坚定信念、或者说远大目标的年轻人。只可惜,于连的命运似乎在第一天成为家庭教师的那个早晨就已注定:破旧的报纸上报道的那个死刑犯有同于连相似的姓氏,鲜红的圣餐布倒映在水中宛如沉寂的血。种种不详的征兆预示着他的结局——死亡,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意料之外在于,那样一个优秀、拥有光明前途的年轻人仿佛不该早早被黑暗掐住咽喉,任由贵族和资产阶级落下无理由的寒芒,再在蜚语中随意涂抹事实;可一颗傲慢又自卑的心注定于连不会在强权面前低下头颅,与世俗相悖离的结果就是为世俗所不容,那么他的死亡也就在意料之中了,于连死于他的傲慢、他的自卑,死于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迫害,死于那个动乱的时代。

“在拿破仑的部队中,我会成为一名军曹;在巴黎的教会中,我会是一名主教。”于连对自己的未来做出这样的评价,是因为当时法国变化的局势只给了平民两种选择:屈服,或是革命。于连想成为足以改变历史的人物,有伟大的抱负。为了达成目的,他强迫自己做一个拥有虔诚信仰的教士,得到了他向往中的、尽管是短暂的荣光。在时代的浪潮下,于连的悲剧显得无比渺小。每个个人都是时代长河中的一滴水、一粒沙,受时代的裹挟前进、翻涌,最终被时代吞噬。于连那虚假的信仰和虚幻的荣光在这条长河中微不足道,最终只能留下一点浅薄的、转瞬即逝的血色。

这是时代的悲剧。

而当时代的悲剧具象到个人,于是人们记住了于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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