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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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教育系统良好的燃放秩序,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我校根据教委指示,扎实做好了此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成立了以校长李耘为组长的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夏庆刚、孙富强、廖尤万、陈柱明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学校对禁放区域的看护等工作落实。
1.制定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具体的责任分工和责任人。
2.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广大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了烟花爆竹安全常识人人皆知。
3.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以此时间段为重点,明确禁放点看护责任人,部署守护力量,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4.在放假前,通过散学典礼、学生家长会和教师会对学生、及学生家长、教职员工进行一次正确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教育师生禁止参与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上山烧钱化纸祭祖。
5.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强化“四个禁放提示”的宣传,即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20xx年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从节前、节中、节后三个时间段入手,节前以宣传禁放区域为重点,节中宣传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宣传以禁放为重点。
6.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两节之前。重点对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进行可燃物清理。同时学校检查了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
我校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教委的工作部署在全县教育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1、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成立“打非专项行动”指挥部,全面启动和部署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设专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准确了解和总结工作中问题,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师市通知要求,制定了切合实际、突出整治重点的工作实施方案,划分工作阶段,明确时间,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将“打非”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3、健全“打非”工作责任体系。团安全科突出做好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摸排,及时了解和上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信息。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牵头负责监管行业的打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好牵头负责部门在本部门负责管辖范围、职责范围内的“打非”工作,形成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局面。
5、对全团开展全面巡查。严格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原则,逐个单位进行拉网式巡查,清楚掌握全团情况,并与其他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实行集中取缔。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在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1、实施联合执法制度。“打非”工作牵头部门定期召开“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道路运输办、工交建商科、安全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2、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让“打非”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庄、进家庭和进学校,让全社会的人来参与、理解和支持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打非”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3、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处罚,由此而造成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不断完善举报制度,实行“打非”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打非”举报。
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团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截止目前,我团累计集中巡查5次,出动巡查20余人次,停业整顿单位3家、无证烟花炮竹经营单位2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2起。
但我团“打非”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特别是进入冬季,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打非”任务更加艰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团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我团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按照《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的通知》(xxxx委办发[xxxx]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共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1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现有经营(零售)点21家。
我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首涛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姚建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明确了专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镇安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xxxx年7月8日,召集各经营户主学习培训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切实把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求贯彻到每一位户主心中,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
7月9日至10日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21家个体经营点。检查发现烟花爆竹经营户普遍执行了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一是证照齐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应俱全;二是都是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柜销售;
二是大部分经营户未配置消防器材;
三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用仓库;
四是大部分经营户未张贴警示标语。镇安监站对各经营户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并要求各经营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进不卖违法货品,确保了烟花爆竹销售中的.安全。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号)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市县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是一项有关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我乡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专题会议,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专门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并预算好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狠抓安全责任制落实: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明确规定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具体抓,驻村干部与村负责人作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二是实行“两级捆绑”,一级是驻村干部包村捆绑,负责对各村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确保工作到位。二级是由驻村干部包组负责,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按照全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落实各级具体工作任务的要求,制定操作性强、奖罚分明的奖惩细则。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在烟花爆竹使用和管理安全意识,我乡组织了宣传、警区、安监办、广电、教育等部门,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烟花爆竹安全使用管理预防教育系列活动,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乡共出动宣传车x天次,张贴宣传标语和通告xxx张,悬挂横幅xx条,发放传单xxxx份,同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培训,以会代训xx人。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在全民中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宣传氛围。
安全检查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所以我们把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放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在县召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后,我乡相继召开了党政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巡查组,制定实施方案,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乡主要领导带领各检查组对各村进行地毯式检查,安监办、警区、综治办组成的巡查组不定期的对各村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无证经营烟花爆竹x家,共缴获爆竹x箱,并设置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机制。通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总之,我乡通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但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我区欢庆、祥和的氛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活动,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xx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xx为成员的环保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小组,统一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网格下沉人员对辖区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口头宣传,告知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并明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微信群、qq群、美篇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
3、在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这个重点时间段,通过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我局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网格涉及的工业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督查。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文件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安排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成立了由稽查队长任组长,稽查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对检查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
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经查,我县辖区内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烟花爆竹的标识、进货质量证明、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仓储安全、警示标志、警示说明等情况。经过检查发现,经营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提高,均能按要求从正规渠道进货,并能提供相关厂名、厂址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经营批发企业一家,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原则,对经营户和围观群众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通过法律法规宣传,使经营户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要从具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单位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其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具体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专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防伪标识,是否有警示标语和燃放说明等标示,发现问题产品可拨打12365质监热线进行举报。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镇党委、x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镇安全生产办及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x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指挥、部署、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坚持以预防为主,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迅速掀起“打非治违”工作高潮。
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了针对烟花爆竹、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人口密集区和安全生产重点单位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着力打击各行业和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加油站点进行了一次详尽的摸排。此次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部摸排,又重点治理,既打“预防针”又打“消炎针”,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引导作用。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找出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少数体制、机制不健全、安全投入十分不到位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措施,并限期要求其落实到位,帮助企业或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了企业、单位的标准化建设,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了生产安全。
1、因无执法权,对违规单位无法取缔。
2、企业主因单纯追求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忽视。
3、少数单位打游击,应付检查,态度不端正。
虽然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们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生产中违法违规各项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1、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山东省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安办发〔20xx〕27号)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确定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推动“打非、治违、抓责任”和“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强化监管,落实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各类事故,促进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5号)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政府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明确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都要派驻安全督查员,严防死守,盯紧盯牢,严防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到细致认真、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批发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储存仓库的安全距离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储存的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分库存放,有无超量存放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将有关部门收缴的非法和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建立并实施了产品流向登记制度,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等。运输和焰火燃放企业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有关专业燃放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焰火燃放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等。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级建档,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问题严重整改无望的,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予以关闭。
(三)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使“打非”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县、乡政府要组织公安干警和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及村委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重点县、乡镇政府要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要加强执法检查装备建设,已配备摩尔探测仪的,要发挥作用;没有配备的',要尽快配备起来并尽早投入使用;要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
(四)严肃查处违规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采购和销售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引发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继续采取严防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活动,检测范围要涵盖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对个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滑坡的经营企业,要增加抽检的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采购、销售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批发经营企业,要依法给予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各级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要配备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强化监管手段,确保能够在日常各种检查中,随时对烟花爆竹药物进行现场检验,及时处罚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各县(市、区)安监局应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认真把好准入关。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商贸区和工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方,要严格控制零售点数量并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注意加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品种,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等规定;严防出现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发生公共安全燃放事故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严格对焰火晚会的审批,把安全条件放在第一位。
(六)妥善处理临时零售经营业户未销完的烟花爆竹和收缴的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对于临时零售经营业户许可证到期后没有销售完的未开箱烟花爆竹,各批发经营企业要按照烟花爆竹回购或者代为保存协议的约定,及时回收或代为保存,统一存放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仓库内,严防私自大量存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基层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因这些制品在用药、质量、制作工艺等方面都存有不安全因素,极易因摩擦、碰撞或受潮自燃而发生爆炸,一定不能将其存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或长期存放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仓库内,严禁将上述收缴物品与批发经营企业的合格产品混库存放。需要销毁的,公安部门要及时组织销毁,不能长期或者大量存放形成重大隐患。
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16日(阴历十一月初一)起至20xx年3月25日(阴历二月初十)完成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6日到20xx年1月31日,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125号)精神,加强合法企业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10家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经营安全。二是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从20xx年2月1日到3月15日,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督检查为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工作;二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阶段,从20xx年3月16日到3月25日,以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为重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好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气氛。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村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对烟花爆竹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并派专人监督。同时,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营造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搞好总结并请于20xx年2月20日前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自1月份以来,我乡对烟花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成立了由乡长刘赤乾任组长的工作组,成立排查小组,抽调安监、供电、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联合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乡政府与各办事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
我乡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故仙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在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排查表等表格。
制作50条宣传条幅,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通过集市、广播等形式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公布举报电话,0317-xxxxx。
按照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屋的原则,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特别是闲置民房、废弃厂房进行重点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任何死角。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的`生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证。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预防发生爆炸事故,1月6日,阳信县商店镇政府召集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和宣传活动。
活动中,商店镇政府召集商店派出所、商店工商所、镇安监所、环保所和各工作片等部门抽调80人成立专门工作队,录制烟花爆竹“打非”宣传磁带和印制了15000份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全体成员在雾霾天,服从指挥,按照方案要求,深入辖区96个村、40处企业、集贸市场进行不间断地巡回宣传,同时,组织工作队深入村庄群众家中、企业工厂及废弃房屋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并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教育人民群众远离非法烟花爆竹,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检举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作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联合排查和宣传以及有奖举报等形式来提高群众的关注程度和参与程度,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截止目前,共出行车辆15辆,联合出动人员80人,发放宣传资料800份,轮回宣传村庄22个,排查重点村庄3个,企业3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活动根据商店镇党委的部署安排预计在一周时间内顺利完成。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二
按照《xx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开展了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烟花爆竹行业,我们紧扣相关规定,全面而细致地开展了大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是常规宣传。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册等方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县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二是精细宣传。对辖区内村街采取“入户走访、发放材料、张贴通告、短信微信”等方式,持续宣传。
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覆盖”原则,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分工。
一是乡安监站制作《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摸底表》,下发到各村街安全生产小组,在农村广泛开展自查摸底,再由乡安监站收表汇总,以全面掌握47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情况。二是与各村街签订了烟花爆竹责任书,与村民签订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规范xx乡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乡党委、政府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对辖区内集市、各村街门店等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乡域内无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让百姓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三
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浮烟山开发区、望留街道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高度重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浮烟山开发区、望留街道清理清查烟花爆竹活动从20xx年12月27日开始,包括元旦三天假期,全体机关干部都没有歇班,一直靠在村里开展工作。开发区、街道党工委27日上午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和街直部门、派出所、工商所、企业、各村负责人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活动中,加强调度和督查检查,党工委每天调度一次或者两次,根据当天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安排部署第二天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成两个督查小组,从重点区域、重点村、重点人物入手,进村入户,主要检查各小组入户情况,督促各管区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工作效果。
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措施,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进行广泛发动宣传。通过出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车、张贴通告、宣传口号、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街办组织了两部宣传车,在辖区进行巡回广播宣传。印制600份区政府《通告》、制作240副横幅,分发到各村,在村内显要位置、主要路口进行张贴、悬挂,张贴标语3700条,发放一封信、明白纸14000份。逐村喷涂固定宣传标语,街办统一确定宣传口号,在各村大街两侧、村头、村委办公室院前等人流集中或显要位置喷涂醒目的宣传标语140余条。录制了120盘录音磁带发到各村,各村广播喇叭全部响起来,每天至少三次进行广播宣传,发动群众,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为清理清查活动营造了舆论氛围。
加大清理清查人员队伍力量。班子成员全部靠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60个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及教师共1200余人,分成14个清理清查小组,对辖区内的企业、闲置房屋、废弃窑场、果园房屋、建筑工地、经营门头房,每村每户,采取反复式、无规律、不定期、全覆盖地毯式检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坚持不放过每一个企业,不放过每一个家庭,不放过每间房屋,不放过各类工业园区、养殖园区、废弃厂房及庭院。对有非法生产、经营前科的重点户,实行重点清查,并以此户为中心,扩大清查范围到其直系亲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采取科技手段,使用先进探测仪器,对重点村进行检查。如望留屯村,历史上就是鞭炮非法生产的重点村,我们坚持白天集中检查和晚上突击检查相结合,一天检查一次甚至两次、三次。崔家庄村在清理清查中查出一户非法储存窝点,查获鞭炮2卡车,第二天我们又进行了复查,又查获鞭炮销售户退回的鞭炮一卡车。在严查烟花爆竹的同时,对浮烟山森林防火、液化石油气、蒸汽锅炉安全隐患一同进行排查,先后组织拉网式排查3次,排查村民13200户,企业84家,建筑工地16处,人员密集场所6处,各类工业园区、养殖园区、废弃厂房及庭院600处,排查重点人员110人,取缔3个非法液化气灌装站,查获鞭炮198件(四车)、鞭炮引线2宗、黑火药1.5公斤、硫磺3斤,群众私下丢弃的黑火药10斤左右、鞭炮引信2宗,查获收缴鞭炮火药和半成品原料150斤。对违法人员进行了严厉打击,依法拘留7人。
切实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组建了380人的信息联络员队伍,一般村设立5名信息联络员,重点村设立10名信息员。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实行有奖举报,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139106、8136110、8138110),每举报一次,查实有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原料的给予举报人奖金500元。同时,建立巡逻队伍130支、应急队伍60支。
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由管区牵头,深入每家每户,一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清理清查,同时由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与每户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保证书。街办与管区、企业、院校,管区与各村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与重点户签定承诺书,承诺决不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由该村村委会加以监督。同时街办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签订安全责任书2万多份。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村、企业、单位,年终不评先,不计奖,对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制定“五户联保责任书”,把烟花爆竹、食品安全、防火安全、环境卫生、信访稳定、社会治安、邻里团结等全部纳入联保内容,联保户共同承诺,互相监督,共同承担责任,共签订联保责任书4.3万份。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十四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县烟花爆竹平安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平安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消费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平安消费主体责任,标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平安消费保障程度,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消费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视”的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平安消费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平安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及打非工作获得实效。
主的平安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平安消费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五
自1月份以来,我乡对烟花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成立了由乡长刘赤乾任组长的工作组,成立排查小组,抽调安监、供电、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联合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乡x与各办事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
我乡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故仙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在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排查表等表格。
制作50条宣传条幅,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通过集市、广播等形式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公布举报电话,0317—xxxxxxx。
按照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屋的.原则,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特别是闲置民房、废弃厂房进行重点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任何死角。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过上x安的生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证。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十六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我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围绕主题,积极准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为顺利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三塔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主要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并联合镇派出所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为调动群众积极性,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收到更好的效果,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力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措施创新。全镇十个村均设有举报电话,并制作宣传单供烟花爆竹点进行发放,宣传烟花爆竹销售、使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由镇分管领导牵头,联合派出所,对镇域内全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明确责任,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规模效应更加明显。
为确保各相关单位的生产生活安全有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在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安监站牵头,对镇域内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等进行了排查整改,排查出隐患12个,现场整改10个,对之前两个经营点存在的前店后宅情况,多次督查,现已做到了店宅分离,并联合镇派出所清查取缔了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
结合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镇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目前,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七
为做好20xx年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县安监局《某某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发[20xx]35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我现有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5家,春节期间新增临时销售网点7家。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及时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安监局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1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合法经营的重要性。
(三)专项检查,整改落实
按照县安监局下发的《某某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打非”工作,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网点以及其他商铺总计1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填写临时零售点审查意见书7份,查处安全隐患2条,整改隐患2条,整改率100%。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个别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购买者携带火种购买烟花爆竹);场所选择有安全隐患。
2、烟花爆竹储存库房垛高、垛与墙的距离不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储存库房警示标志数量不够。
进一步加强对常年零售经营业户的安全监管;继续保持打非的工作高压态势;扎实做好节后剩余烟花爆竹回收和处臵工作。通过对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有效监管,截至目前全镇未发生因烟花爆竹致人伤害等事故。今后,我镇将继续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行为,为净化我镇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市场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