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性应突出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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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应突出法治精神 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所具有的实践特性表明,先进性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要求:战争年代,共产党员抛头颅、洒热血,不怕牺牲;经济建设年代,共产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革开放时代,共产党员奉献在前、名利在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先进性凝聚着代代相传的优良传统,蕴涵着时代要求的鲜明特征。因此,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时代,共产党员先进性应当突出法治精神,尤其是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党员干部,必须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形势需要,着力提高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依法转化为国家意志的本领,提高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和协调群众具体利益的本领,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本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推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贡献。
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勤于学习法律知识,要有民主法治的意识。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任务。
只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好宪法和法律,熟悉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才能做到懂法,才能学会用法,提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以较强的民主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实施。 勇于不断开拓创新,要有与时俱进的理念。
地方人大常委会许多工作还处于探索、发展之中,迫切需要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 善于倾听群众呼声,要有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员干部必须把为民解难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牢记 “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
通过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开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倾听群众心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长于推进依法办事,要有遵纪守法的自律。
人大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必须与人大担负的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任务结合起来,保障和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因此,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人情与法律、面子与法治等关系,坚持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失职、不越权,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精于深入调查研究,要有雷厉风行的干劲。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有力,且取得实效,就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雷厉风行地督促“一府两院”抓落实,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