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范文网 >> 退伍介绍信丢了办 退伍安置介绍信丢了(精选8篇)

退伍介绍信丢了办 退伍安置介绍信丢了(精选8篇)

小编: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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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介绍信丢了办篇一

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士官xxx人(其中转业士官xx人,城镇退役士兵xx人,二三等伤残军人x人,农村退役义务兵xxx人)。复员士官x人,复员干部x人。党员x人,团员x人,带病回乡的x人,有专业技术的x人(其中汽车司机x人,财会x人,文书x人,有线x人,无线x人,通讯x人,炊事员x人,卫生员x人,水电工x人,电焊工x人,水工x人,其它专业技术x人)。今年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到目前为止,我县的农村退役士兵和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基本上都得到了妥善安置。

一、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报到工作

退役军人接收报到工作既是一项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又是一项重要的服务性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如何,对于稳定退伍军人的思想情绪和妥善安置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从去年的11月20日起就开始从县委组织部、民政局、人武部抽调人员,充实力量,联合办公,一条龙服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浓厚的接待气氛;热情主动为他们泡茶、让座、问好;与他们亲切交谈,了解他们在部队的特长、身体状况和回乡后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对带伤带病回乡的,送他们到医院检查;对伤病情严重的,及时与部队联系,将他们退回部队继续治疗。对在生产、生活上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及时与有关乡镇政府联系,要求乡、镇政府进行走访调查,尽可能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每天做好退伍军人的报到、档案接收、预备役登记、党、团组织、粮户关系等手续办理的同时,我们主动地向退伍军人宣讲国家的安置政策、我县在乡退伍军人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发挥各自的特长、寻找自我安置渠道,走艰苦创业、劳动致富、科技致富的典型事例,振作他们的精神,坚定他们为家乡经济建设作贡献的信心,架起我们和退伍军人感情上的桥梁。

二、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安置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近两年来,我县少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国防意识、法制观念淡薄,不讲政治不顾大局,片面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困难,拒绝接受政府指令性分配的安置任务;有的单位接收了安置任务,却不安排上岗;有的父母不在同一单位,双方单位相互推诿;有的单位借“谁家的孩子谁家抱”为由拒绝接收统分任务。这样导致退伍军人的情绪极不稳定,来信来访不断。根据这一情况,我们跟踪调查了x个乡镇和x个县直机关单位,发现x―x年安排的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中有x名安置对象未得到妥善安置,我们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向县人民政府写出了《关于已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上岗难的请示》,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x月份,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发出了限期整改的通知书。由于政府措施有力,很快解决了x名安置对象上岗的问题。

三、严格政策、法规,争取政府重视,做好安置工作

今年,我县回乡城镇退役士兵x人,转业士官x人,伤残军人x人,共计x人。我们依据安置法规对这些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查,查出了占用农村指标入伍、无安置卡的x人,共计x人没有纳入安置,实际安置城镇退役士兵x人、转业士官x人,伤残军人x人,共计x人。面对今年安置任务重,难度大的局面,我们主动与劳动、人事、编委、监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商安置的渠道和措施,对县直务行政事业单位逐个核算工勤编制,对各乡镇核算二级机构自收自支的编制,合理制定安置分配方案,依照有关安置政策及时向县委、政府、安置领导小组的领导汇报,争取了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召开安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分配方案,以政府指令性分配、强制性安置为原则,即坚持按系统、按职工人数比例包干安置和“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办法,下发了《关于做好x年度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政以[x]x号)文件,同时还专门召开了全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织委员及有接收任务的部、办、委、局、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人事政工干部参加的退伍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会议。县委、人大、政协、政府、人武部的领导亲自参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立军同志作了《在全县退伍安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讲政治,顾大局,把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是巩固国防和加强军队建设的需要,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一定要把退伍安置工作当作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由于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我县今年的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也是近几年安排得最好的一年,到目前为止,除xxxx年度、xxxx年度国税局、农行、信用联社、移动公司x名安置对象单位未接收到位外,其余的x人都已安置了单位,有80%的行政事业、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综合预算单位,20%安置在乡镇二级机构自收自支和省属企业单位,x名安置对象自愿申请自谋职业,享受了政府给予的一次性自谋职业的补助金,共计x万元整,使安置对象及家属满意,社会反映良好。

四、做好农村退役士兵和军地两用人才开发工作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兵源主要是来自农村,今年我县退伍军人中农村退伍军人就有x人,占退伍总人数的76%左右,是一支振兴我县经济的主力军。我们对这批主力军没有忽视,他们一回到家,我们就要求各乡镇到他们家进行真走访调查,摸清他们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具体问题,请他们参加所在乡镇的春节拥军优属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真审查每个退伍军人的档案,将他们在部队爱好、特长、表现、军事技能、身体状况做到心里有数,以便随时向社会推荐,今年我们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办法,做好农村退伍军人安置和两用人才开发工作。一是对有技术特长的,退伍办直接为他们牵线搭桥推荐到广州、深圳、珠海、杭州、长沙、株洲等地做保安、炊事员、汽车司机、汽车修理、水电工等工作x多人,被用人单位录用x余人;二是鼓励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自找门路自我安置;三是对无技术特长的,要求他们立足本地走科技致富的门路,大力发展养殖业、种殖业、运输业及其它服务行业。据不完全统计,我县今年回乡的农村退伍军人有95.6%以上都能找到合适的劳动场所,改变了过去计划经济那种农村退伍军人安置难,城镇退伍安置易的局面。

五、积极参入征兵工作,及时发放军人安置优待证

去年我县冬季征集新兵x人,其中农村士兵x人,城镇士兵人(女兵x人,大学生入伍的x人)。填发了农村士兵安置优待证x人,城镇士兵优待安置卡x人,较好地控制了城镇青年的征集比例,为减轻我县安置负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设

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一些省市单位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统分任务和自己应该接收的子弟,如信用联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国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电信局、移动公司,他们以没有人事权为由进行推诿,以有钱为优势,愿缴纳4―5万元的有偿转移资金,一方面不愿接收自己退伍的子弟,另一方面更拒绝政府分配的统分任务。如此下去,退伍军人安置更难。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情况下,进行计划经济时期的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很不适应,因此难度很大,鼓励自谋职业,地方财政紧张,一时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唯一发展方向,建议上级部门下拨一定的自谋职业的经费,出台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解决安置难的问题。

xx县退伍办

x年x月x日

退伍介绍信丢了办篇二

来源: 荆州市民政局

退伍安置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资金和服务保障,使之 重返并适应社会的一种优抚保障制度。

一、服务对象

军队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

二、服务内容

1、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

2、转业的士官接收安置。

3、复员干部的接收。

4、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

三、办事程序

1、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程序:

(3)对农村入伍的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规定,开具落户介绍信。

2、转业士官安置程序:

3、复员干部接收程序:

(2)对符合条件的,一般当日即开具落户介绍信;

4、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程序:

四、办理依据

(1)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2)山东 省实施《退伍军人安置例》细则;

(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99]27号)。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投诉监督

退伍介绍信丢了办篇三

一、各级领导重视,安置工作责任落实。

多年来,区始终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政治工作来抓,坚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去年12月份,市安置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区委区政府、区民政局以及各街道办分管领导立即组织传达学习,认真领会安置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对军队建设的有力支持。这项工作做好了,不仅可以帮助退役士兵解除后顾之忧,还可以使区属现役军人安心服役,符合我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创建“双拥模范区”的需要。为此,分管领导邹渝副区长在学习中强调指出,各街道办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从大局出发,全力以赴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确保自谋职业安置率继续保持在1oo%。二是措施落实到位。为确保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制定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了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实行各街道办包干责任制,把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在落实安置工作过程中,区安置办和各街道办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多次走访退役士兵家庭,征求他们对安置工作的意见;多次深入各企事业单位调研,了解就业形势,并主动宣讲就业安置政策。沙头角街道办、海山街道办还把做好退役士兵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落实到各社区居委会,层层做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副区长邹渝任组长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局和各街道办具体负责抓落实。先后召开了退役安置工作分析会、退役士兵家长座谈会以及退役士兵就业协调会,安置办领导上门家访,鼓励退役士兵转变观念,大胆地选择自主择业的道路。特别是在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现场会上,常务副区长卢叙查,副区长邹渝、人大副主任何全胜、政协副主席钟勇、区纪委副书记杨汉松分别到会并作了重要指示,介绍区近几年来的经济发展情况,介绍当前的就业形式,讲清做好安置工作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重要性,要求有关部门要支持安置工作。由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此次现场会得到了大家的认同,会后有9名退役士兵及其家长现场签订了自谋职业协议书。街道办党工委抓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不遗余力,李杰标书记亲力亲为,多次与各用人单位协商,辖区2名退役士兵被优先录用为城管、户籍员。

二、宣传教育深入细致,就业安置传统观念得以转变。

认真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关心退役士兵,鼓励退役士兵树立自主择业新观念,确保了安置工作改革的顺利完成。我们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安置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有线电视、宣传标语和宣传栏等工具,向各用人单位下发安置工作宣传手册,深入到各社区和用人单位进行宣传,把落实安置政策作为创建“双拥模范区”的重要手段来宣传,引起了全区干部群众的关注、理解和支持。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转变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工作。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座谈会,给他们讲清政府指令性的安置模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引导退役士兵及其家长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卢叙查、副区长邹渝同志亲自为他们介绍了我区当前的就业形势,分析当前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勉励他们回乡后继续保持和发扬部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鼓励退役士兵自主择业。此外,我们请区人力资源局王史逵科长介绍退役士兵通过自谋职业发家致富的典型事例,用活生生的例子激发他们自谋职业的热情。三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分配期间的思想教育工作。区安置办、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分别上门走访,并通过电话等形式与退役士兵及其家庭保持联系,经常沟通思想,针对他们思想活跃、择业观念强的实际,集中组织学习了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法规,宣传市政府有关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引导他们摆正理想与现实的关系,自觉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分配。

三、安置改革政策配套,安置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从指令性计划安置模式过渡到自谋职业的安置模式,是当前安置工作的改革方向。特别区是新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机构非常精简,政府指令性安置在我区难以实行,促使我们不断调整安置政策,推进自谋职业的机制改革,既要引导他们转变择业观念,又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目前安置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一是建立政策优惠机制。制定和落实各相关的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补助经费纳入当年的财政预算,按时将补助经费发到每个退役士兵手中,确保经费落实。积极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使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自办经济实体的,可以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安排场地和摊位,减免办照、办证费用;享受待业人员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参加社会保障、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是建立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机制。我们认为退役士兵安置难的问题,一方面是当前就业形势矛盾突出,另一方面是退役士兵缺乏一技之长。只有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文化知识水平,才能使他们敢于面对社会,参与市场竞争。为此,我们于5月份在区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开展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活动。培训前,下发培训须知,并由培训中心负责人介绍就业市场需求和各培训专业特点,各学员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培训专业,培训经费按每人xx元的标准,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和上岗证,我区今年培训率达到1oo%。三是建立跟踪扶持服务机制。在保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同时,积极开展就业跟踪扶持服务,坚持扶上马,再送一程,要求各公共职业服务机构要及时为他们提供免费咨询、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区9名退役士兵中先后被区、街道、社区居委会招聘为计生专干、户籍员、城管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就业岗位,较好地帮助他们解决了就业出路。

退伍介绍信丢了办篇四

二、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

(1)应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退伍介绍信丢了办篇五

从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国家对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过数次较大的修改。

1955年颁布的第一部兵役法规定:陆军、公安军为3年,空军、海岸守备部队、公安军舰艇部队4年,海军舰艇部队5年。

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3年,海军舰艇部队和船舶分队4年。

1978年,根据第五届全国人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又恢复了1955年的规定。服役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

1984年颁布的第二部兵役法又将士兵的服役年限规定为陆军3年,空军、海军4年。

1998年12月29日新颁布的兵役法将陆、海、空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规定。

退伍介绍信丢了办篇六

最新海口市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海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下列条件退出现役的义务兵:

(一)现役期满(包括超期役)退出现役的;

(二)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和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第三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第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把安置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市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军官安置领导小组,负责退伍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双退办)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接待安置日常工作。区、乡、镇退伍义务兵的接待安置工作,由区民政局、乡、镇民政助理和武装部负责。

武装、计划、人事、编委办、劳动、财政、公安、粮食等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接待安置退伍义务兵所需经费,由市双退办根据实际需要,向财政部门编报年度预算,由财政部门给予安排,单独列支。

安置工作任务的完成。对未完成退伍安置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允许招工;申请招收合同工的单位,应留出适当指标安排退伍义务兵。

第六条接收退伍义务兵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规定执行。因气候或地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第七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应热情接待,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八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日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市双退办报到,然后到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凭市双退办出具的介绍信和有关证明到公安、粮食部门办理入户和粮食供应手续。

第九条原是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市、区财政部门每年应拨给一定数量的经费,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

(二)对有一定专业和技术特长的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市、区、乡、镇退伍军人两用人才业务机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业务,逐步把军地两用人才推向劳动力市场。

(三)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退伍义务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资金、种苗、肥料、农药、技术、培训、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照顾和扶持。

(四)各部门、各单位向农村招聘干部和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聘和录用退伍义务兵,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待遇给予安排工作:

2.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二、三等伤残军人;

3.经省、市、区人民武装部批准接枪入伍并满现役的烈士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

4.入伍前为孤儿或入伍前随父母共同生活,在役期间父母双亡而孤身一人的;

5.女性退伍义务兵。

第十条各开发区征地时,负责优先安排当年本区范围内退伍回乡的义务兵(领取安置费的除外)。

第十一条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工作,依法保障第一次就业,具体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工作安排,由市双退办负责办理,在每年退伍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拟定分配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各单位下达安置任务,退伍义务兵凭市双退办出具的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各接收单位不得拒绝接收。

动合同制企事业单位的,仍按全民所有制固定工执行。

(三)对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级英雄模范奖章以上荣称号的和荣立等功以上的,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役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技术特长和志愿。

(四)对有一定专业和技术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安置。

(五)对要求自谋职业的城镇退伍义务兵,应在退伍回到本市后半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市双退办审查批准,工商部门应优先给予办理营业执照,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和帮助。退伍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入伍前户口不在本市,占用我市征集名额入伍和在役期间户口迁入本市(不包括家庭变迁者)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后回原户口所在地,市双退办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城镇退伍义务兵,不予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一)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

(二)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

(四)因犯错误(或劳动教养)被部队作中途退伍处理的;

(五)不符合征兵政治条件规定而作中途退伍的。

有退伍证的前款所列人员,由市双退办出具证明落户;无退伍证的,公安部门凭部队师级以上机关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档案交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四条因残、因病的退伍义务兵,在部队办完退伍手续后回到本市,市双退办应予接收,并按下列规定进行安置:

品粮供应关系,并按规定增发伤残军人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况安排适当工作。

救济。

第十五条义务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读,毕业后享受同届毕业生待遇,市双退办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七条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退伍义务兵在役期间,因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要求到本市其父母现住地落户安置的,须由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报请市双退办审查批准。

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工资级别按照国家关于义务兵退出现役回到地方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二十条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市双退办不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二十一条从退伍兵分配之日起,各接收单位必须按分配任务,一个月内到市双退办办理接收手续。

第二十二条因工作需要接收跨省、市(县)有技术专长的城镇退伍义务兵,必须经市双退办审查后,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方能接收;对拒绝接收或不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不得接收跨省、市(县)的退伍义务兵,劳动部门不给予办理从地方招收合同工、临时工手续。

第二十三条各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制定规章和确定招工计划时,不得与退伍安置策相抵触,不允许限制下属单位接收安置任务。

对接收安置退伍军人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市、区政府和主管部门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拒绝接收或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无故拖延或故意刁难接收退伍义务兵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领导者和直接责任者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退伍介绍信丢了办篇七

教育局党委:

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岁,民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现为_峰堆中心学校党支部党员。因工作调动原因,该同志需要将组织关系转至教育局党委部队党员介绍信范文百科。党费交到2015年3月。

党员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峰堆中心学校党支部

年月日

退伍介绍信丢了办篇八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地方接收退伍义务兵的范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经部队团级以上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二)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旅)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4、军事院校学员经院校批准退学或开除学籍作退伍处理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服现役,需要退出现役的。

第三条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由原征集地的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负责接收安置。

第四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省、州、市、县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根据情况设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接收和安置的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指定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退伍军人安置办事机构为常设机构,设在民政部门。所配备的专职人员,列入国家编制。

民政、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财政、公安、粮食等部门应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退伍安置工作。

第五条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工作中,用于解决当年退伍军人在住房、生产、生活、医疗方面的特殊困难,以及接待、专业培训、扶持发展生产和开发使用两用人才等所需费用,应由各级安置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随同民政事业费预算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年度预算,财政部门应给予优先安排,由各级安置部门掌握使用。

第六条接收退伍义务兵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规定执行。逾期者,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予接收。因特殊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第七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当地人民政府和基层单位应当认真组织接待。

第八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向县、市、市辖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然后凭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介绍信,依次办理预备役登记和落户、落粮手续。

凡被部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由部队师(旅)级以上机关出具证明。遣返回原征集地,公安、粮食部门凭部队出具的证明办理落户、落粮手续。

第九条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按下列规定安置:

(七)从国营农、林、牧、渔、茶场和乡镇企业入伍的义务兵。退伍后仍回原单位安置。

第十条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由县以上安置部门统一安排工作,既可安排当工人,用人单位需要,本人符合干部条件的,也可安排当干部。各部门、各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必须顾全大局,积极接收,妥善安置。对拒绝接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单位领导者的责任。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四)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学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退伍后待分配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在部队被处以劳动教养的;在部队图谋不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被部队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一条对因残、因病退伍的义务兵,按下列规定安置:

(三)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退伍义务兵,当地政府应在生产、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有条件的地区应安排他们到乡镇企业中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旧病复发需要住院治疗的,地方医疗单位应积极予以治疗。本人负担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县(市)民政部门应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二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是合同制职工入伍的。退伍后回原单位按固定工安排。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对具有同样情况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安排原则予以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己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第十三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第十四条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少数民族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伍义务兵,在年龄上适当放宽,录取分数上给予适当照顾。

第十五条对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的城镇义务兵,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由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及入伍所在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应当允许。

(二)入伍时是农业户口的,服役期间其父母按有关政策迁往城镇落户并转为粮食定量人口,原征集地无直系亲属,退伍后由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粮食部门出具证明,经安置部门审查批准后,可以到父母所在地安排工作。

(三)凡是到异地安置的退伍义务兵,跨省安置的,由省安置部门审批;跨地、州、市安置的,由地、州、市安置部门协商办理,在地、州、市范围内跨县(市)安置的,由地、州、市安置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退伍义务兵回农村安置后,因招工、招干等原因参加工作的,其在农村的时间不计算为工龄。退伍义务兵安排工作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半年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对在安置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退伍义务兵,要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退伍义务兵的档案,回农村的由当地安置部门统一保存;在城镇安排工作的交接收单位管理,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的,交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保存。

第十九条本细则所称“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包括二等功、一等功和由大军区、中央军委批准获荣誉称号并分别授予一、二级英雄模范奖章的。

凡立功受奖的退伍义务兵,必须具有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

第二十条本细则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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