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村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精选10篇)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塘栖全域美丽建设,助力靓城行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参与美丽庭院建设,养成垃圾分类、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力助推美丽塘栖建设,现就2020年美丽庭院(美丽楼道)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围绕全域美丽大花园工作目标,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的作用,有效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整合利用各种社会力量,持续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积极创建美丽庭院、美丽楼道、美丽阳台,为推进全域美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在全镇各村社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98%以上的庭院达到合格标准,35%以上的庭院达到美丽庭院标准,无不合格庭院;无庭院的村社开展“美丽楼道”、“美丽阳台”等创建活动;各村社区要创建1个以上美丽庭院示范带(美丽楼道)。
1.宣传教育,形成氛围。要通过各种载体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地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巾帼宣讲活动,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常态化组织圆桌畅聊会,集中宣讲美丽庭院、美丽楼道、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美丽庭院(美丽阳台)”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美丽庭院(美丽阳台)”示范户;营造“人人动手、家家参与、户户比拼”的良好氛围。
2.自主创建,积极参与。一是明确美丽庭院(美丽楼道)创建的主体是农户(居民),特别重视村民组长、妇女组长等骨干作用的发挥,倡导自主创建。二是要深化“家庭总动员”日活动,组织家庭集中清洁美化自家庭院,做好垃圾分类。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形式,增强美丽庭院创建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努力打造一批有富含本土文化和景观特色的可学习、可复制的景观特色庭院,激发群众荣誉感,引导将垃圾分类逐步过渡为根植于群众内心的良好习惯。
3.整合资源,共融互促。要通过不断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完善“党委重视、妇联牵头、群众参与”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格局,持续发挥妇联和妇女干部、巾帼志愿者的主力军作用,以家庭为主体开展创建,并借助各方力量,进行分类指导,把美丽庭院创建与国卫创建、美丽城镇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要把美丽庭院创建与好家风倡导有机结合,丰富创建内涵;把美丽庭院与最美家庭创评等有机结合,拓展活动外延,内外兼修,提质增效。
4.巩固完善,形成长效。评选表彰美丽庭院(美丽阳台)户,建设美丽庭院示范带(美丽楼道),积极打造特色庭院阳台。通过自主申报、指导创建、监督检查、年终验收后奖励美丽庭院示范带20-50户4万元,51-100户6万元,100户以上8万元,奖励美丽楼道2000元/个。通过互学互比、培训讲座、典型展示等多种形式开阔视野,提升创建实效。调整充实美丽庭院义务监督员队伍,定期开展检查,各村社妇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并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完成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村社妇联每季开展评比展示。结合国卫创建,开设“曝光台”、“曝光栏”,大力曝光卫生死角、老大难问题和不良陋习,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树立问题导向、群众导向,制定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
2.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各村社妇联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形式,增强美丽庭院创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本地美丽庭院创建的开展情况和活动效果,营造人人参与、户户争创的良好氛围。
村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二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争做清洁美丽新农村的建设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村庄、美丽站所、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美丽村庄、美丽站所、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饶埠样板”。
二、评比办法
“美丽村庄”、“美丽站所”的评比由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每月打分评比。“清洁家庭”、“美丽庭院”的评比由各村(居)委员会成立妇联干部、妇女代表、党员、村组长或村民代表等组成10人左右的评选小组,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同时评出“卫生较差家庭”。
三、评比比例
“美丽站所”“美丽村庄”评比原则上每个月各2个。“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原则上每个村(居)委员会各十户,具体情况可根据村情酌定。
四、评比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人居环境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创评工作,镇领导班子负责指导各村环境卫生评比工作。
2、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比的热情,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各项活动,树立主人翁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3、严格执行标准。评比活动要坚持标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评比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结果真正发挥作用。
村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三
“美丽乡村”始于“美丽庭院”,进一步提升家庭环境卫生,实现院内、院外同步整洁,引导广大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在我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推进乡村文明风尚建设,为我村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动力。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客厅居室靓化美、院落内外绿化美、厨卫分离清洁美、崇尚节能环保美”的美丽家庭。践行低碳减排,崇尚环保理念,节约水电、减少白色污染。热心公益,积极主动参与并带动身边人一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维护村居环境,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凡居住在我村的家庭,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有其他违法现象的。
1、庭院内外绿化美。因地制宜、栽花植绿,沟渠无杂物排水通畅。院落内精心设计有特色,花卉苗木品种多样,无杂草,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外墙粉刷整洁美观,无有碍观瞻构筑物、墙体改造等行动,清除周围乱晾乱挂、乱涂乱画乱贴现象,使院落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2、居室整洁靓化美。居室内外清洁,无乱搭建、乱悬挂、乱张贴现象,家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外观干净,无杂物、无明显垃圾,窗明几净。
3、物品堆放整齐美。院前无杂物堆放,院后杂物堆放整齐,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摆放有序放,生活垃圾定点定时.
4、实施庭院美化行动。积极发动妇女对庭院进行合理布局,庭院大小、外形规整,实现生活、休闲、绿化功能分区,既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又能满足休闲娱乐需求。对庭院进行大面积绿化,在庭院内外、房前屋后广泛栽种花草树木,多种植葡萄、石榴、杏、柿、月季、菊花、鸡冠花等本土果树花卉,见缝插绿,搞好管理养护,变小家园为小果园、小花园、小树园、小竹园,对庭院进行美化、亮化。对庭院进行净化,清理庭院内外积存垃圾和多年不用的杂物,消灭卫生死角,有序储存生产生活用品,使用垃圾桶并定点投放,铺设排水管道,解决生活污水,使庭院内外整齐有序,与村庄公共环境协调合拍。
5、实施居室靓化行动。积极引导农户对居室进行整体设计装修,客厅、卧室、厨房、厕所“四分开”,改水、改灶、改厕、改圈“四改造”,通风透气,健康宜居。发动妇女科学收拾整理家居,客厅内沙发、茶几干净无尘,物品排放有序;卧室内衣服入橱入柜,被褥叠放整齐,床底无杂物;厨房内使用先进炉具、灶具和清洁能源,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勤刷消毒,灶台清洁卫生;畜禽圈养,圈舍卫生干净、无异味。巧妙装饰美化居室,根据个人兴趣和爱好,运用灯具、字画、花瓶、绿色植物以及工艺品摆件等进行点缀、装扮,增加居室美感度和舒适度。全面打扫清洁居室,桌面地面每天擦拭,房梁、墙壁无蛛网灰尘,家具器物干净整齐,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家居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6、实施文明家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系列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健康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深入农村千家万户。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从2018年8月份开始,充分利用宣传栏、召开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意义,以社区为单位积极发动各村妇联主席、副主席、妇女代表,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活动,在“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走在前、带好头、做表率。
2、突出重点,加强示范带动。坚持连线连片、整体推进的思路,活动开展初期,各中心村高标准培树5户“美丽庭院”示范户,打造美丽庭院、美丽居室,树立学习标杆,搞好示范带动。季度末我们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活动,将评比结果在村公开栏内公示,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各村、社区妇联主席、致富女能手等妇女骨干观摩“美丽庭院”示范户,引导她们学先进、当先进,积极争创“美丽庭院”。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以此在全镇范围内全面铺开,掀起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高潮。按照创建标准评选出比较优秀的示范户,在第五届流苏文化艺术节上将评选出的优秀示范户进行表彰奖励。
3、督查考核,强化落实力度。各村要精心打造示范点,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将妇女工作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充分发挥出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和妇女群众的主体优势,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镇妇联将通过实地查看、现场点评打分、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检查示范点建设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村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四
,培养广大村民树立发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我镇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文明卫生家庭”的评选对象为常住本镇各行政村所辖区域的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每个组1户,共计62户。
(一)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家庭成员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主动履行公民义务,家庭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抵制邪教,无违纪违规行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关心支持村组建设,有一定参政议政意识。
(二)家居整洁,保护环境。室内外清洁整齐,庭院阳台绿化美化,门前屋后无垃圾堆积物。家庭成员仪表整洁,讲究卫生,维护公德,积极开展家庭节能、节油、节电、节水活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
(三)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睦、友爱,夫妻互敬、互谅、互帮,尊老爱幼,团结邻里,无歧视妇女,虐待老人、儿童、残疾人行为。
(四)移风易俗,优生优教。崇尚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教子有方,以德育人,积极为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子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亲子关系融洽。
(一)宣传筹备阶段(12月10日-12月15日)。各村根据评选标准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6日-12月18日)。按照“星级卫生家庭”标准,认真组织辖区内所有住户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三)集中评选阶段(12月19日-12月20日)。文明卫生家庭”户评选采取村民评比推荐、经镇党委政府核定,以组为单位,对评选上的“文明卫生家庭”户进行授牌,并给予奖励。
为使本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朵什镇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比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斌才
副组长:张爱花吕索南
成员:吴栋柱、赵尔云、彭书涛、冯宇骏、苏拉旦、
张军文、蒲学福、包永生、孙有奎、袁永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吕索南兼任办公室主任。
村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五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美丽庭院美丽楼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三篇】,欢迎品鉴!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助推县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提升、争创示范”的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妇女、家庭在“美丽庭院”、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促进“美丽乡村”的改造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美丽庭院创建要求,结合区(街道)实际,制定2018年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组织广大妇女美家园、护绿化、促文明、求致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树立文明乡风。
以“四美”(物品堆放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家风文明生活美),“五好”(组织健全管理好、机制完善措施好、村容整洁环境好、活动多样载体好、家庭参与效果好),“三宜”(环境优美宜人、乡风文明宜居、人文景观宜游)为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采取街道、村、户三级上下联动推进,形成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梯度创建模式,分别实现“美丽庭院”示范户20%、40%、50%、70%的比例,促使“美丽庭院”创建从“盆景”到“风景”转变。
1.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标准。对原来基础较差的村,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8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2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一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活动。
2.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创建标准。要求100%的家庭参与“优美庭院”创建活动,5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微田园”示范片,示范片中8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已经命名为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提质扩面。(具体创建要求以嘉兴市“优美庭院”示范村考核为准)。
3.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标准。已经创建成为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或原有基础较好的村,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拔高标杆、提升档次,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9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5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活动。
4.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和拓展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10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7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拔高标准打造特色亮点庭院,在面上形成示范引领。
围绕四大行动,扎实推进美丽庭院建设。
1.庭院卫生整治行动。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洁庭院卫生死角、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积物、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等,养成不乱扔乱抛、清洁美化环境的好习惯。各村(社区)妇联要着眼于庭院卫生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环境整治、剿灭劣v类水等工作开展活动,切实推进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
2.庭院绿化培育行动。改变农村庭院不留泥土、不种绿化的传统观念,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家庭参加植树造林和庭院绿化活动,通过家庭种绿护绿培训、推广“绿化角”、播种庭院菜圃、果蔬进庭院等措施,提升家家户户植绿护绿水平,提升“美丽庭院”绿化覆盖面,使农村面貌真正焕然一新。
3.庭院美化提升行动。“美丽庭院”建设要与“美丽乡村”规划和谐统一,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一致,注重庭院整体及周边空间设计合理,庭院布局美观舒适,通过开展庭院微景观设计、打造特色庭院、旧物改造扮美等活动,巩固和扮靓农村庭院环境,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注重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回头看活动,确保已创建成功的村在保持成效的基础上,庭院美化程度逐年有提升、有改进。
4.家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依托妇女微家阵地建设,在广大家庭中开展“庭院话家风”、家教微沙龙、敬老护老等主题活动,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开展文明礼仪、生活技能等培训,引导树立生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乡风好、人和谐、生活美的良好氛围。
由区(街道)妇联、美丽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考核组,制定每季度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制度;4月份起,各创建村(社区)每月上报创建区域“美丽庭院”合格户、示范户的建设量和建设率至区(街道)妇联;督查考核组根据上报的数据将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农户、庭院照片集中审核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管理推进工作;“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将纳入区(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美丽庭院”创建不仅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范畴,更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有本村(社区)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要建立工作组,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到位,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把握重点,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创建方案,并按季度制定年度推进工作计划,不断健立健全宣传教育、入户指导、互比互学、互评互晒、月度督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突破创建成效易反弹的瓶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问题,要切实通过创评活动提高群众尤其是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根据“五好”、“四美”要求,抓好典型培育,积极引导基层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展示活动,每年确定创建示范村和特色家庭,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树立典范。充分发挥妇女微家等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美丽大讲堂”村村行活动,并利用广播等媒体,做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同时做好上报创建活动图片和信息等工作。
为加强领导,更好地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文明办关于“美丽家园·清洁乡村”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局“美丽家园·清洁乡村”的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搞好机关庭院、办公楼的绿化美化,清除房前屋后的垃圾和杂物,搞好单位环境卫生,开展与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机关文化、廉政文化建设,确保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积极打造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风气健康向上、文化生活丰富的“美丽庭院·文明机关”,使广大干部职工在积极参与中受到教育,养成文明意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努力提升素质和文明程度,创建整洁舒适的生活和办公环境。
结合单位实际,执行市对“美丽庭院”十二字基本要素和条件:路(硬化庭院道路),树(办公楼廊前、庭院、房前屋后要绿化),房(建筑外墙要穿衣戴帽,整治乱搭乱建),水(水源要清洁),沟(有排污设施),箱(有垃圾箱桶),人(有保洁员),钱(有经费保障),办(成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星(争创“星级美丽庭院”),规(制定美丽规定、文明公约),长(形成长效机制)
结合我局实际,要达到下列要求:
路平树绿房靓美,水清沟畅圾进箱;保洁有人事有钱,创办星级定规章;唤起大家同心干,机制长效道德良。
结合单位实际,执行市对“美丽庭院”具体标准:
1.环境卫生美。每日清理房前屋后各办公楼层的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自觉将垃圾入桶(箱),使庭院内外、办公楼层保持整洁干净,无裸露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完善股室卫生责任区制度,除专职保洁人员做好日常卫生打扫外,股室对责任区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集中卫生整治。
2.整齐有序美。整治办公楼廊前、庭院、房前屋后的杂物,使单位“三包四至”范围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3.风貌协调美。开展拆除有碍观瞻构筑物、墙体改造、洗涤设施与畜禽养殖整治等行动,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清除庭院周围乱晾乱挂、乱涂乱画现象,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4.庭院绿化美。庭院精心设计,广栽花草树木(果树、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可进行垂直绿化,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创建“绿色庭院”。
5.节能环保美。积极推行计算机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现代化办公手段,减少办公过程中纸张的使用量和丢弃,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办公建筑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
6.文明礼貌美。制定文明公约或守则,倡导道德新风,教育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不乱扔乱吐、不抽烟影响他人,不损坏公物、不践踏花草、不闯红灯、不说脏话做起,做文明美丽港城人。
开展防城港市“十星级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力争达到“十星”级标准:
(一)争创“卫生星”。1.确立一名庭院保洁员(张凤仙),负责庭院每天的清洁打扫;确定一名室内保洁员(曾光梅),负责办公楼日常打扫,保证庭院内外整洁干净卫生。2.划分卫生责任区,将庭院内外的卫生责任划分到各股室,各股室要配合保洁员负责包干责任区的卫生整洁,做到日日打扫、清理垃圾,每周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全局开展庭院集中清洁,清理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4.禁止在庭院内放养宠物、家禽等。通过努力,使庭院内外整洁干净卫生,无裸露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物品堆放整齐有序,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二)争创“美化星”。1.修复、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建筑物,清除庭院周围乱晾乱挂、乱涂乱画现象,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2.广栽花草、树木,使庭院景色错落有致,富有层次感。
(三)争创“绿化星”。1.各股室适当摆放绿色植物。2.楼道走廊适当摆放盆栽植物。3.加大庭院花草树木草培植力度,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庭院内外绿化面积达到20%以上。
(四)争创“环保星”。1.清理办公楼后面的排水沟,保证水沟内无垃圾,排水通畅。2.职工宿舍楼后面设置污水排放设施,解决职工宿舍污水排放问题。3.成立财政局庭院环境监督组,对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在办公室抽烟等不卫生、不文明现象在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4.设置保护环境提示牌,引导干部职工自觉保护爱护环境卫生。5.积极推行自动化办公系统;提倡双面使用纸张;办公室下班要随手关灯;水性笔更换笔芯重复使用。6.加强环保宣传,通过墙体广告、橱窗、宣传单等,提高干部职工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环保志愿行动。
(五)争创“道德星”。1.制定单位文明公约,倡导道德新风。2.设立遵德守礼、践行文明提示牌。3.开设道德讲堂,教育干部职工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做文明美丽港城人。4.提倡文明有礼1234(即展示一张笑脸;注重两个形象:衣着得体、举止得当;常说三句文明话:“您好”、“谢谢”、“对不起”;常做四件文明事:逢人先礼让、困难热情帮、排队讲秩序、垃圾分类放)。
(六)争创“志愿星”。1.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2.成立“清洁志愿队”,义务打扫庭院和责任区。3.成立“庭院环境监督组”,负责对庭院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小结,将监督情况反馈给领导小组。
(七)争创“法纪星”。1.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普法教育,认真学法、用法,无违法乱纪行为。2.在局大门路口设立交通提示牌,引导干部职工文明驾车,遵守交规,不闯红灯、不酒驾、相互礼让。(3)积极学习贯彻财经法规,做到依法理财。
(八)争创“和谐星”。通过丰富多彩形式,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及其家庭联谊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及其人家属互敬互爱,和睦相处,团结友好,关系融洽和谐。
(九)争创“文化星”。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2.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传承优秀民族文化。3.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营造廉洁氛围。4.深化“财政精神”提炼和实践活动,形成有特色、有内涵的财政文化。
(十)争创“敬业星”。1.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恪尽职守,敬业奉献,服务优质。财政工作出色,获得上级肯定和奖励。2.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素质。3.评比表彰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在局树立学习示范榜样。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宣传“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和创建标准,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提高“美丽庭院”创建质量和参与度。
第二阶段:推进创建阶段(2013年6月至9月)。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使庭院改造初见成效,明显改观,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区20周年和建港45周年。
第三阶段:全面深化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全面推进“十星级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力争成为“美丽庭院”创建典型。
第四阶段:迎接验收考评阶段(2014年4月至12月)。全面自查,落实整改;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接受市、区文明办组织的考评验收。
我局“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要常年开展,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成立港口区财政局“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担负起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美丽庭院”创建各项工作责任(文件另发)。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内容的扩展和深化,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质高效地推进。
2.加大投入,重抓基础。加大“美丽庭院”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必要实施,各项工作开展有经费保障。早计划、早动员、早整治、早见效;同时,常督查、常评比、常激励、长巩固,夯实“美丽庭院”洁化、序化、美化、绿化、环保化基础。
3.强化督查,总结经验。要加强督查,认真总结,及时整改,善于创新,形成特色的创建模式。
4.做好“十星级美丽庭院”创建的申报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创建力度,收集整理好日常创建工作资料,完善创建台帐,做好自评和申报工作,争取在全区乃至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成为市“十大美丽庭院”。
为进一步深化塘栖全域美丽建设,助力靓城行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参与美丽庭院建设,养成垃圾分类、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力助推美丽塘栖建设,现就2020年美丽庭院(美丽楼道)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围绕全域美丽大花园工作目标,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的作用,有效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整合利用各种社会力量,持续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积极创建美丽庭院、美丽楼道、美丽阳台,为推进全域美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在全镇各村社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98%以上的庭院达到合格标准,35%以上的庭院达到美丽庭院标准,无不合格庭院;无庭院的村社开展“美丽楼道”、“美丽阳台”等创建活动;各村社区要创建1个以上美丽庭院示范带(美丽楼道)。
1.宣传教育,形成氛围。要通过各种载体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地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巾帼宣讲活动,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常态化组织圆桌畅聊会,集中宣讲美丽庭院、美丽楼道、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美丽庭院(美丽阳台)”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美丽庭院(美丽阳台)”示范户;营造“人人动手、家家参与、户户比拼”的良好氛围。
2.自主创建,积极参与。一是明确美丽庭院(美丽楼道)创建的主体是农户(居民),特别重视村民组长、妇女组长等骨干作用的发挥,倡导自主创建。二是要深化“家庭总动员”日活动,组织家庭集中清洁美化自家庭院,做好垃圾分类。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形式,增强美丽庭院创建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努力打造一批有富含本土文化和景观特色的可学习、可复制的景观特色庭院,激发群众荣誉感,引导将垃圾分类逐步过渡为根植于群众内心的良好习惯。
3.整合资源,共融互促。要通过不断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完善“党委重视、妇联牵头、群众参与”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格局,持续发挥妇联和妇女干部、巾帼志愿者的主力军作用,以家庭为主体开展创建,并借助各方力量,进行分类指导,把美丽庭院创建与国卫创建、美丽城镇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要把美丽庭院创建与好家风倡导有机结合,丰富创建内涵;把美丽庭院与最美家庭创评等有机结合,拓展活动外延,内外兼修,提质增效。
4.巩固完善,形成长效。评选表彰美丽庭院(美丽阳台)户,建设美丽庭院示范带(美丽楼道),积极打造特色庭院阳台。通过自主申报、指导创建、监督检查、年终验收后奖励美丽庭院示范带20-50户4万元,51-100户6万元,100户以上8万元,奖励美丽楼道2000元/个。通过互学互比、培训讲座、典型展示等多种形式开阔视野,提升创建实效。调整充实美丽庭院义务监督员队伍,定期开展检查,各村社妇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并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完成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村社妇联每季开展评比展示。结合国卫创建,开设“曝光台”、“曝光栏”,大力曝光卫生死角、老大难问题和不良陋习,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树立问题导向、群众导向,制定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
2.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各村社妇联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形式,增强美丽庭院创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本地美丽庭院创建的开展情况和活动效果,营造人人参与、户户争创的良好氛围。
村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助推县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提升、争创示范”的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妇女、家庭在“美丽庭院”、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促进“美丽乡村”的改造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美丽庭院创建要求,结合区(街道)实际,制定20xx年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组织广大妇女美家园、护绿化、促文明、求致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树立文明乡风。
以“四美”(物品堆放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家风文明生活美),“五好”(组织健全管理好、机制完善措施好、村容整洁环境好、活动多样载体好、家庭参与效果好),“三宜”(环境优美宜人、乡风文明宜居、人文景观宜游)为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采取街道、村、户三级上下联动推进,形成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梯度创建模式,分别实现“美丽庭院”示范户20%、40%、50%、70%的比例,促使“美丽庭院”创建从“盆景”到“风景”转变。
1.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标准。对原来基础较差的村,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8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2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一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活动。
2.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创建标准。要求100%的家庭参与“优美庭院”创建活动,5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微田园”示范片,示范片中8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已经命名为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提质扩面。(具体创建要求以嘉兴市“优美庭院”示范村考核为准)。
3.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标准。已经创建成为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或原有基础较好的村,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拔高标杆、提升档次,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9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5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活动。
4.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和拓展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10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7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拔高标准打造特色亮点庭院,在面上形成示范引领。
围绕四大行动,扎实推进美丽庭院建设。
1.庭院卫生整治行动。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洁庭院卫生死角、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积物、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等,养成不乱扔乱抛、清洁美化环境的好习惯。各村(社区)妇联要着眼于庭院卫生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环境整治、剿灭劣v类水等工作开展活动,切实推进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
2.庭院绿化培育行动。改变农村庭院不留泥土、不种绿化的传统观念,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家庭参加植树造林和庭院绿化活动,通过家庭种绿护绿培训、推广“绿化角”、播种庭院菜圃、果蔬进庭院等措施,提升家家户户植绿护绿水平,提升“美丽庭院”绿化覆盖面,使农村面貌真正焕然一新。
3.庭院美化提升行动。“美丽庭院”建设要与“美丽乡村”规划和谐统一,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一致,注重庭院整体及周边空间设计合理,庭院布局美观舒适,通过开展庭院微景观设计、打造特色庭院、旧物改造扮美等活动,巩固和扮靓农村庭院环境,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注重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回头看活动,确保已创建成功的村在保持成效的基础上,庭院美化程度逐年有提升、有改进。
4.家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依托妇女微家阵地建设,在广大家庭中开展“庭院话家风”、家教微沙龙、敬老护老等主题活动,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开展文明礼仪、生活技能等培训,引导树立生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乡风好、人和谐、生活美的良好氛围。
由区(街道)妇联、美丽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考核组,制定每季度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制度;4月份起,各创建村(社区)每月上报创建区域“美丽庭院”合格户、示范户的建设量和建设率至区(街道)妇联;督查考核组根据上报的数据将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农户、庭院照片集中审核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管理推进工作;“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将纳入区(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美丽庭院”创建不仅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范畴,更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有本村(社区)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要建立工作组,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到位,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把握重点,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创建方案,并按季度制定年度推进工作计划,不断健立健全宣传教育、入户指导、互比互学、互评互晒、月度督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突破创建成效易反弹的瓶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问题,要切实通过创评活动提高群众尤其是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根据“五好”、“四美”要求,抓好典型培育,积极引导基层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展示活动,每年确定创建示范村和特色家庭,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树立典范。充分发挥妇女微家等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美丽大讲堂”村村行活动,并利用广播等媒体,做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同时做好上报创建活动图片和信息等工作。
村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共享美丽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第二届“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院落美、居室雅、厨厕净、家风正、村庄美”的美丽庭院。
凡居住在我镇的家庭庭院,均可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一)院落美。庭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院落里的物品整齐摆放;家禽家畜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庭院整洁。积极开展庭院绿化,院内绿化可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种植果树、蔬菜、花卉等。
(二)居室雅。家居整洁美观,桌面地面每天打扫,无尘土杂物;房梁、墙壁打扫彻底,无蛛网无灰尘;家具器物摆放整齐美观,勤擦拭,无尘土;房屋门窗保持干净明亮;床单、被罩、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棉被叠置整齐,被罩、床单平整;日用针织品清洁、舒适;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三)厨厕净。厨房通风透气、不油腻、无异味;使用清洁能源;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抹布干净无异味;旱厕改造后的卫生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厨房和厕所的垃圾及时清除。
(四)家风正。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卫生公约,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和谐、讲公德的习惯,遵纪守法,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生活情趣健康。
(五)村庄美。农户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干净。房前屋后有栽种便利的栽种花草树木,家庭成员积极配合村容村貌改造提升行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1、评选名额。名额不限,各村“美丽庭院”的创建户数要达到总庭院的20%以上。
2、集中推荐。由村民代表推荐,两委会审核集中上报。
3、家庭自荐或他荐。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群众可直接向镇创建评选小组或村两委报名或推荐其他家庭庭院。
4、审核公示。由镇“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由村创建评选小组集中评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美丽庭院”,确认为我镇“美丽庭院”创建户,结合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结工作进行表彰,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和物质奖励。
1、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妇联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群众代表会议、党员活动日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4、初审报送方式:“美丽庭院”申报表(见附件)、不同角度拍摄的庭院照片至少4张。
微信:
qq281178952;a15863120429;wyj20120525;
5、上报时间: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参评的“美丽庭院”,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村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八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和美乡村的总体部署,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布局优美、产业特美、环境秀美、生活富美、社会和美”的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不断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不断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根据《金东区美丽庭院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按照“实施一村一园一景,打造产城融合典范”战略目标,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域美。特制定三年工作计划。
20xx年—20xx年
紧扣“美丽庭院”五化标准要求,分层分类创建,并实行百分制评分(具体见附件3)。从20xx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村2个,达标村3个,美丽庭院1378户。
(一)美丽庭院创建内容
1.卫生清洁环境美(洁化):门前“五包”,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畜禽散养,无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垃圾正确分类,垃圾箱(桶)定点摆放,保持整洁;无乱丢垃圾,无废弃物堆放,无污渍,庭院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入管网。
2.外观整齐秩序美(序化):房前屋后无杂物,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挂,无乱涂乱画,庭院外观整齐有序。
3.庭院绿化景致美(绿化):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阳台、屋顶和墙体等空间进行绿化美化,广栽本土果树、蔬菜、盆栽盆景以及观赏花草树木,做到门前见绿,院内见花,四季常绿,色彩搭配相宜,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
4.整体协调格局美(美化):庭院要求敞开透绿,用材提倡就地取材,建设简约、精致有特色,乡土设计,按地布局,生态宜居。禁止占道、占河、占绿,与邻里无纠纷。新建庭院禁止用花岗岩、不锈钢、罗马柱、水泥墙等建筑材料。拆除有碍观瞻构筑物或洗涤设施等,实施墙体改造,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色彩协调,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5.人居和睦文明美(文化):庭院装扮有一定的文化品位和美韵特色,要将家规家训、农家文化、书画文化、传统文化、个人爱好等融入庭院建设,并能以书法、绘画、雕刻等不同艺术形式展示。
(二)、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具体见附件3)
2、“秀美庭院”标准:做到洁化、序化、绿化和美化,评选得分在80-89分。在“洁美庭院”基础上,突出庭院创建“舒适化”“品位化”“特色化”“协调化”。
3、“精美庭院”标准:做到洁化、序化、绿化、美化和文化,评选得分在90分以上。要立足自身特点,结合本村社历史文化、地理位置、房屋立面、庭院座落大小等因素进行改造提升,充分利用本村现有砖石、花苗、器物等资源,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打造成“一户一品、一院一景”的个性化庭院。
4.美丽庭院达标村标准:90%以上农户达到“洁美庭院”、40%以上达到秀美庭院,村内无有碍观瞻物、无危旧房、无赤膊房、无污泥浊水、无废弃荒地、杆线序化、墙体美化、水体净化、道路洁化、路灯亮化、绿化彩化,建成1条以上美丽庭院示范线,评选得分在80-89分以上。
5.美丽庭院示范村标准:100%农户庭院达到“洁美庭院”,60%以上的农户达到“精美庭院”。村内无有碍观瞻物、无危旧房、无赤膊房、无污泥浊水、无废弃荒地、杆线序化、墙体美化、水体净化、道路洁化、路灯亮化、绿化彩化、文化彰显,建成2条以上美丽庭院示范线,评选得分在90分以上。
(一)组织申报
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创建由组织申报(每年3月)。对照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创建要求和标准,行政村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通过。
(二)推进实施(每年4-11月)
1、精心组织。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重要性,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组建卫生清洁志愿队、服务帮扶宣传队、庭院环境监督队、庭院建设“乡土专家”指导队等各类工作队伍,狠抓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2、分类实施。各行政村要立足本村实际,分步分类实施美丽庭院建设工作。创建基础较好的行政村直接按照“五美”要求创建精品庭院;对基础条件薄弱的行政村,分步实施,先按“三美”要求进行整治,再按“五美”要求进行完善提升。
3、示范带动。要充分发挥村三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妇联执委的作用,让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创建热潮中来,营造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区群众自主建设美丽庭院的良好氛围。
4、提倡节约。根据“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以户为主、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以“扩面、提档、保持”为总体目标,注重节约,避免重复投资,提倡在原有庭院的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严禁大拆大建、拆旧建新等铺张浪费行为。
6、专家指导。多湖街道将从“乡土专家”库中择优聘请“乡土专家”,成立美丽庭院“乡土专家”指导队,指导本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三)检查验收(每年12月)
由村组织初验,联村干部审核后,行政村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办公室提出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验收申请,多湖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办公室组织人员验收并上报区美创办复核审议。
美丽庭院示范村奖励标准:
在籍户数在200户及以下(含200户)的行政村按100万元/村的标准给予奖励,200户至400户(含400户)的行政村按150万元/村的标准给予奖励,400户及以上的行政村,按200万元/村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街道统筹使用。
(二)美丽庭院达标村奖励标准
按20万元/村的标准给予奖励,由街道统筹使用。
街道美创办每年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复评。复评合格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不给予奖励。
各行政村要精心打造美丽庭院示范村、达标村,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出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和妇女群众的主体优势,将妇女工作融入到美丽庭院建设中来,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为全街道“实施一村一园一景,打造产城融合典范”夯实农村生态环境基础,力争成为美丽庭院示范村的引领者。
村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九
2020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市妇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委农办、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以“家和院净室洁人美”为标准的“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工作目标:坚持以“家和院净室洁人美”为创建标准,通过发挥妇女组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独特作用,开展“绿色环保、庭院清洁、居室美化、家庭健康、家风传承”等五项活动,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建设,2020年计划评比表彰县级美丽庭院示范户50户,促进家居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和谐和善和美氛围日益浓厚。
创建措施:1、广泛开展绿色环保活动。围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全国妇联“绿色生活我主导”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向广大妇女和家庭传播卫生清洁、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等知识,着力提升农村妇女的节能环保意识,促进农村妇女并带动家庭成员节约生产生活用水,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注重垃圾分类,区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科学合理处置,力争物尽其用。引导农村妇女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推广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绿化角”,全面绿化美化庭院。积极发挥巾帼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巾帼护河、护湖、护林等志愿服务。
2、广泛开展庭院清洁活动。各乡镇要全面开展“共建洁净农家·助力脱贫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农村厕所、污水、垃圾“****”和“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落实全国妇联“清洁卫生我先行”行动,通过开展晒晒我的“美丽庭院”、“美丽庭院”示范户评比、“美丽庭院”擂台赛、“美丽庭院”风采展等活动,推深做实“四净两规范”,引导农村妇女讲卫生、爱干净,以户内卫生、庭院卫生、个人卫生为重点,推动农村妇女从灶台干净、床铺干净、屋子整体干净、身体衣着干净入手,从房前屋后不乱搭乱建生产生活设施、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倒乱泼垃圾污水,不让畜禽乱跑等日常生活琐事做起,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同时,各乡镇要将易地搬迁点、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等重点地区也要纳入统一创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广泛开展居室美化活动。积极发动妇女科学收拾整理家居,客厅内沙发、茶几干净无尘,物品排放有序;卧室内衣服入橱入柜,被褥叠放整齐,床底无杂物;厨房内使用先进炉具、灶具和清洁能源,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勤刷消毒,灶台清洁卫生;畜禽圈养,圈舍卫生干净、无异味。巧妙装饰美化居室,根据个人兴趣和爱好,运用灯具、字画、花瓶、绿色植物以及工艺品摆件等进行点缀、装扮,增加居室美感度和舒适度。全面打扫清洁居室,桌面地面每天擦拭,房梁、墙壁无蛛网灰尘,家具器物干净整齐,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家居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4、广泛开展家庭健康活动。围绕健康安徽建设,落实全国妇联“家人健康我负责”行动,通过举办女性“健康大讲堂”、开展宣教活动、拍摄播放宣传片和动画片、发放妇女健康知识手册和折页等方式,广泛普及卫生防疫、科学育儿、营养膳食、心理健康等知识,帮助妇女树立“我的健康我负责”“家人健康我负责”的意识,带动家庭成员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提高生活质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妇女长跑、健身操、交谊舞、广场舞等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在农村妇女和广大家庭中营造崇尚健身并积极参与健身的良好氛围。
5、广泛开展家风传承活动。围绕***总书记“三个注重”要求,落实全国妇联“文明家风我传承”行动,面向农村妇女和家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妇女带领家庭成员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深入推进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引导农村妇女和家庭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封建迷信,带头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积极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培育农村新风尚,以文明家风促进乡风文明。
村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篇十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某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12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创造性落实“新城五创”决策部署,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源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为打造美丽源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批“卫生清洁环境美、外观整齐秩序美、庭院绿化景致美、整体协调格局美、人居和睦文明美”的美丽庭院。
凡居住在我乡的家庭,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为激励农户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户参与美丽家庭建设的积极性,评选标准细化为秀美庭院、精美庭院两个标准,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各行政村“秀美庭院”至少申报5户,“精品庭院”至少申报2户。
2.庭院推荐。由村妇联推荐申报、村两委会审核评议填表上报。
3.网格评选。由各网格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创建的农户实地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4.审核公示。由乡“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庭院户,按相关标准确认为“美丽庭院”,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表彰。
对评出的“秀美庭院”、“精品庭院”的农户,乡政府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在以往评比中已经享受过相关奖励的庭院,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1.加强组织领导。由乡妇联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庭院”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妇女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4、上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有:源东乡“美丽庭院”评选申报表,新建的庭院附建前建中建后照片,已经建成的庭院从不同角度拍照的庭院照片四张或以上(照片上报电子版),相关资料于5月10日前上报至乡妇联。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市农村环境建设“星级乡镇”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现阶段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各村(社区)委员会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把农村环境建设纳入镇争创县文明城镇、卫生城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镇的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促进我镇农村环境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农村环境建设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干群关系新改善,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农村基础设施有新的改观、农村社会管理有新的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新的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有新的提高。具体目标是:
1、到20xx年6月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建立一批二星级、三星级村(社区)示范点。
2、20xx年底,全镇二星级村(社区)占50%,争取建立一批级村(社区)示范点。
3、20xx年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二星级以上,级的村(社区)量达50%,加快推进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创建和示范工作。
4、到“十二五”末,全镇所有村(社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达到50%以上,力争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突破。
在治脏、治乱的基础上,逐步把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创建、生态建设等纳入农村环境建设范围,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着力打造一批规划科学、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富裕乡村、美好乡村、幸福乡村。
1、农村产业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按照“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畜禽向健康养殖小区集中”的思路,以省道两边和花八路为中心,重点发展苗木观光及生态农业示范片,在王富路和范疃路两边打造企业养殖小区和农田基本保护区、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深入挖掘农村的产业经济、生态平衡、观光体验、文化科普、辐射示范等功能,促进农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农村土地整理建设工程为抓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整体整片综合整治,建成较大规模连片高标准农田。
2、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文化等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集市、“星级文明户”为载体,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农村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深入开展“一社一品”和“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活动,保障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3、卫生环境建设。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农村清洁工程、清洁家园和土地整理整村推进试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饮用水源保护、散养畜禽养殖污染、等项目综合治理。各村(社区)要建立一块0.5亩的垃圾填埋场所,每100户居民要有一座无公害化公厕。要打造一个交通方便、村庄相对较小便于管理的自然村,作为本村的环境卫生亮点,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对镇村保洁员进行常态化管理,每天早晨7:30至10:30,下午2:00至4:30保洁员必须在岗在位。村(社区)保洁员原则上归村居直接管理,村居要有专人对保洁员工作进行管理督查,如发现保洁员不在岗,可报告镇市容中队,市容中队可根据不在岗情况一次扣除保洁员100元工资。镇市容大队对村居保洁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保洁员不在岗且保洁区未保洁干净,罚村包组干部、保洁员各100元。
4、生态绿化建设。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健全完善镇村绿化规划,认真落实植树造林补贴政策和绿化管护责任制,大力开展村镇、农村道路、水库塘坝等绿化,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农田林网建设。每个行政村开展“五个一”绿化工程,即:一块成片造林、一个自然村庄绿化、一条道路绿化、一条渠道绿化、一座塘坝(包括小ii型水库)绿化。
1、第一阶段(20xx年2月31日前)为组织动员阶段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具体动员部署。
2、第二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为上报阶段。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星级创建体制机制,全面启动星级分类评选方案,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上报,但不得低于一星级标准。
3、第三阶段。到今年6底为常态考评与典型培育阶段。在市、县常态考评和不定期暗访的基础上,镇市容中队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检查督促的同时,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建设一批各类星级乡镇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4、第四阶段。到年终为集中验收阶段。镇市容中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终总评排名,实施严格奖惩。具体考评方法见附表(镇村居环境卫生精细化评比标准)。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织,明确领导分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做到“六有”,即:有专门组织领导、有专项规章制度、有专职保洁队伍、有稳定工作经费、有检查考评制度、有监督监管体系,确保运行有效、管理到位、群众满意。
2、切实落实责任。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作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报镇市容中队。
3、加大投入力度。镇将设立农村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对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奖补。自20xx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考核结果奖励和偏远村环卫设施设备建设。
4、强化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全镇。
5、完善奖惩措施。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设置星级乡镇标准,建立升降级制度,推动村(社区)达标。
6、每月在接受市、县检查考评中,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到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二、三名的村(社区)在镇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
7、在常态考评通报的基础上,每年对村(社区)农村环境卫生创建工作进行总评比排名。总排名为镇月常态考评加权成绩和市、县抽查成绩加权之和。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前三位的村(社区)另加10分,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一位的村(社区)倒扣10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排名前四位与后四位之间的村(社区)年终考评加5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二、三位的村(社区)不加分。
8、20xx年度,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验收中仍未达到一星级标准的村(社区),对村书记进行问责;在20xx年级其以后的年度检查中降为星外等级的,限期整改,重新申报验收。整改后仍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对其村书记、主任进行问责。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争做清洁美丽新农村的建设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村庄、美丽站所、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美丽村庄、美丽站所、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饶埠样板”。
“美丽村庄”、“美丽站所”的评比由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每月打分评比。“清洁家庭”、“美丽庭院”的评比由各村(居)委员会成立妇联干部、妇女代表、党员、村组长或村民代表等组成10人左右的评选小组,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同时评出“卫生较差家庭”。
“美丽站所”“美丽村庄”评比原则上每个月各2个。“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原则上每个村(居)委员会各十户,具体情况可根据村情酌定。
1、加强组织领导。镇人居环境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创评工作,镇领导班子负责指导各村环境卫生评比工作。
2、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比的热情,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各项活动,树立主人翁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3、严格执行标准。评比活动要坚持标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评比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结果真正发挥作用。
4、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各单位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评比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形成比学赶超、你追我赶的良性循环,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的细胞,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农户参与“两美石浦”建设主人翁精神的最直接体现。为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知美、爱美、建美、护美”意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品质,经研究,决定在五新等49个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以“共建美丽庭院、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按照“环境卫生清洁美、摆放有序整齐美、种树栽花绿化美、庭院设计协调美”的要求,把“美丽庭院”创建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上,以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沟渠、弄堂、菜园、果园、田园的环境整治为主要范围,以“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为重点内容,力争到年底全镇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100户,“美丽庭院”合格户200户。每个行政村按常住户数10%的比例开展“美丽庭院”培育,通过每月定期考核打分,年底在培育户中选出示范户、合格户。
(一)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清理院内、房前屋后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自觉开展垃圾分类,使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
(二)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整理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的杂物,使得生产、生活所需的各类农用器具、物资等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整理残墙断壁以及菜园、果园、田园周边的围护结构和内部环境,使庭院整齐有序。
(三)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充分利用屋顶、庭院、墙面、阳台、围墙、栏杆等空间,栽植观赏类植物、花卉,在房前屋后栽植花草树木或观赏性强的瓜果蔬菜,并保持良好生长,无抛荒地块,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四)庭院设计协调美(美化)。开展庭院设计,就地取材,打造庭院小品,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形成有乡土气息、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庭院景观。
(一)制定方案。每个行政村按常住户数10%的比例开展“美丽庭院”培育,村“美丽庭院”创建领导小组每月要做好创建指导、督促工作,把美丽庭院创建纳入村干部考核范畴。各村要及时研究制定“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上报培育名单,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二)分类实施。各村要突出重点,在村主要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的家庭户及主人喜欢庭院设计打造、庭院设施基础好的农户中率先开展,合理安排“美丽庭院”创建时序,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因地制宜形成富有地方特色和个性明显的“美丽庭院”。证照齐全的民宿、农家客栈经营户原则上要率先打造“美丽庭院”示范户。已经获评县、镇“美丽庭院”的不再参与本次创建。
(三)示范带动。结合“四美”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抓好示范培育,各村可以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一事一议、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同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为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树好典型。年底将在“美丽庭院”培育户中,通过逐项打分评比,进行考核验收,并视情予以奖励。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具体由镇新农办统一牵头协调,镇妇联、旅游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责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各村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自觉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
(二)强化宣传发动。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要加以宣传;对因地制宜、自主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意义的“美丽庭院”要加强图片报送,镇里将在“石浦发布”推送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
(三)强化合力推进。各村要多形式开展指导督促,挖掘本村在庭院打造中的土专家、内行人,并发挥作用,开展庭院园林绿化、造型打造、科普知识的宣传和辅导,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共享美丽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第二届“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院落美、居室雅、厨厕净、家风正、村庄美”的美丽庭院。
凡居住在我镇的家庭庭院,均可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一)院落美。庭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院落里的物品整齐摆放;家禽家畜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庭院整洁。积极开展庭院绿化,院内绿化可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种植果树、蔬菜、花卉等。
(二)居室雅。家居整洁美观,桌面地面每天打扫,无尘土杂物;房梁、墙壁打扫彻底,无蛛网无灰尘;家具器物摆放整齐美观,勤擦拭,无尘土;房屋门窗保持干净明亮;床单、被罩、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棉被叠置整齐,被罩、床单平整;日用针织品清洁、舒适;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三)厨厕净。厨房通风透气、不油腻、无异味;使用清洁能源;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抹布干净无异味;旱厕改造后的卫生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厨房和厕所的垃圾及时清除。
(四)家风正。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卫生公约,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和谐、讲公德的习惯,遵纪守法,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生活情趣健康。
(五)村庄美。农户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干净。房前屋后有栽种便利的栽种花草树木,家庭成员积极配合村容村貌改造提升行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1、评选名额。名额不限,各村“美丽庭院”的创建户数要达到总庭院的20%以上。
2、集中推荐。由村民代表推荐,两委会审核集中上报。
3、家庭自荐或他荐。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群众可直接向镇创建评选小组或村两委报名或推荐其他家庭庭院。
4、审核公示。由镇“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由村创建评选小组集中评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美丽庭院”,确认为我镇“美丽庭院”创建户,结合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结工作进行表彰,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和物质奖励。
1、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妇联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群众代表会议、党员活动日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精神文明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紧跟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部署,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布局美、绿化美、居室美、家风美、特色美”的美丽庭院示范户,进一步改善农村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广大妇女文明素养和家庭文明程度,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1、布局美。庭院规划布局合理,干净整洁,生活、休闲、绿化功能分区,生产生活用具分类入库存放,整齐有序、美观实用。
2、绿化美。庭院内外栽花种草植树,多选用本土花卉、树木,养护良好,三季有花,四季常绿。
3、居室美。居室实行客厅、卧室、厨房、厕所“四分开”,改水、改灶、改厕、改圈“四改造”,农资、粮食、食物、衣物“四收纳”,窗明几净、美观舒适。
4、家风美。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夫妻和睦、敬老孝老、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团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群众威信高。
5、特色美。将农家文化、书画文化、传统文化、个人爱好等融入庭院建设,打造书香、文化家庭。
1、实施庭院美化行动。积极发动妇女对庭院进行合理布局,庭院大小、外形规整,实现生活、休闲、绿化功能分区,既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又能满足休闲娱乐需求。对庭院进行大面积绿化,在庭院内外、房前屋后广泛栽种花草树木,多种植葡萄、石榴、杏、柿、月季、菊花、鸡冠花等本土果树花卉,见缝插绿,搞好管理养护,变小家园为小果园、小花园、小树园、小竹园,对庭院进行美化、亮化。对庭院进行净化,清理庭院内外积存垃圾和多年不用的杂物,消灭卫生死角,有序储存生产生活用品,使用垃圾桶并定点投放,铺设排水管道,解决生活污水,使庭院内外整齐有序,与村庄公共环境协调合拍。
2、实施居室靓化行动。积极引导农户对居室进行整体设计装修,客厅、卧室、厨房、厕所“四分开”,改水、改灶、改厕、改圈“四改造”,通风透气,健康宜居。发动妇女科学收拾整理家居,客厅内沙发、茶几干净无尘,物品排放有序;卧室内衣服入橱入柜,被褥叠放整齐,床底无杂物;厨房内使用先进炉具、灶具和清洁能源,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勤刷消毒,灶台清洁卫生;畜禽圈养,圈舍卫生干净、无异味。巧妙装饰美化居室,根据个人兴趣和爱好,运用灯具、字画、花瓶、绿色植物以及工艺品摆件等进行点缀、装扮,增加居室美感度和舒适度。全面打扫清洁居室,桌面地面每天擦拭,房梁、墙壁无蛛网灰尘,家具器物干净整齐,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家居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3、实施文明家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系列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健康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深入农村千家万户。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从2018年8月份开始,充分利用宣传栏、召开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意义,以社区为单位积极发动各村妇联主席、副主席、妇女代表,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活动,在“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走在前、带好头、做表率。
2、突出重点,加强示范带动。坚持连线连片、整体推进的思路,活动开展初期,各中心村高标准培树5户“美丽庭院”示范户,打造美丽庭院、美丽居室,树立学习标杆,搞好示范带动。季度末我们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活动,将评比结果在村公开栏内公示,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各村、社区妇联主席、致富女能手等妇女骨干观摩“美丽庭院”示范户,引导她们学先进、当先进,积极争创“美丽庭院”。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以此在全镇范围内全面铺开,掀起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高潮。按照创建标准评选出比较优秀的示范户,在第五届流苏文化艺术节上将评选出的优秀示范户进行表彰奖励。
3、督查考核,强化落实力度。各村要精心打造示范点,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将妇女工作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充分发挥出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和妇女群众的主体优势,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镇妇联将通过实地查看、现场点评打分、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检查示范点建设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以提高村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村民树立发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我镇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文明卫生家庭”的评选对象为常住本镇各行政村所辖区域的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每个组1户,共计62户。
(一)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家庭成员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主动履行公民义务,家庭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抵制邪教,无违纪违规行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关心支持村组建设,有一定参政议政意识。
(二)家居整洁,保护环境。室内外清洁整齐,庭院阳台绿化美化,门前屋后无垃圾堆积物。家庭成员仪表整洁,讲究卫生,维护公德,积极开展家庭节能、节油、节电、节水活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
(三)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睦、友爱,夫妻互敬、互谅、互帮,尊老爱幼,团结邻里,无歧视妇女,虐待老人、儿童、残疾人行为。
(四)移风易俗,优生优教。崇尚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教子有方,以德育人,积极为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子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亲子关系融洽。
(一)宣传筹备阶段(12月10日-12月15日)。各村根据评选标准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6日-12月18日)。按照“星级卫生家庭”标准,认真组织辖区内所有住户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三)集中评选阶段(12月19日-12月20日)。文明卫生家庭”户评选采取村民评比推荐、经镇党委政府核定,以组为单位,对评选上的“文明卫生家庭”户进行授牌,并给予奖励。
为使本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朵什镇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比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斌才
副组长:张爱花吕索南
成员:吴栋柱、赵尔云、彭书涛、冯宇骏、苏拉旦、
张军文、蒲学福、包永生、孙有奎、袁永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吕索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创造性落实“新城五创”决策部署,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美丽源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美丽源东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启动,更多的家庭积极参与创建美丽的庭院活动,努力创造一批美丽的庭院美丽的卫生和清洁的环境,整洁的外观秩序,美丽的庭院绿化风景,美丽的整体协调模式,和谐和文明的生活。
所有住在我乡的家庭都可以申请选择。年度家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资格:一是非法建筑;二是刑事案件或赌博、毒品;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四是占用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五是组织或参与异常上访;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为鼓励农民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民参与美丽家庭建设的积极性,选拔标准细化为美丽庭院和美丽庭院。具体选择标准见附件。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各行政村“秀美庭院”至少申报5户,“精品庭院”至少申报2户。
2.庭院推荐。由村妇联推荐申报、村两委会审核评议填表上报。
3.网格评选。由各网格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创建的农户实地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4.审核公示。由乡“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庭院户,按相关标准确认为“美丽庭院”,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表彰。
对评出的“秀美庭院”、“精品庭院”的农户,乡政府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在以往评比中已经享受过相关奖励的庭院,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1.加强组织领导。由乡妇联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庭院”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妇女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4、上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有:源东乡“美丽庭院”评选申报表,新建的庭院附建前建中建后照片,已经建成的庭院从不同角度拍照的庭院照片四张或以上(照片上报电子版),相关资料于5月10日前上报至乡妇联。
为进一步提升家庭环境卫生,实现院内、院外同步整洁,引导广大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南曹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组织广大家庭参与整治美化家居环境,创建“美丽庭院”,践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实践中贡献力量,不断增强农村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以“清洁、绿色、健康、文明”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弘扬良好家风、养成文明习惯、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重点,深入开展“清洁卫生我先行”“绿色生活我主导”“家人健康我负责”“文明家风我传承”四项行动,引领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改变家庭环境卫生入手,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培养良好家庭卫生和生活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打造安居乐业、美丽舒适的家居环境。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凡居住在南曹村的家庭,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
四、评选标准
1、居室美。家居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地面无尘土污物,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房屋门窗干净,墙壁房顶无灰尘蛛网;被褥衣物叠置整齐,床单被罩窗帘门帘等干净整洁。
2、庭院美。庭院内外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污水;庭院地面平整清洁,生产生活用具、农用资料等摆放整齐;家禽家畜圈养,圈舍整洁卫生;有条件的家庭适当栽种绿植、花草。
3、厨厕美。厨房整洁干净,无污水,无腐烂霉变食物、无乱堆乱放杂物;炉具、灶具、灶台清洁卫生,餐具用完及时清洗摆放整齐;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厕所建设规范、清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基本无臭。
4、家风美。家庭成员仪表整洁,勤劳朴实,尊老爱幼,和睦邻里,崇尚科学,诚信友善,带头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注重家风传承和家庭文化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一等奖1名,2等奖3名,3等奖6名,鼓励奖20名。
2、评选流程。7月21日前,参加“美丽庭院”评选的户请自行到村委会报名参选。7月17日-7月21日,成立村民评选小组,请志愿成为评选小组成员者到村委会报名。7月22日-7月28日,村民评选小组实地观摩参选庭院。7月28日,在村委会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由村两委会审核后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
3、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庭院,确认为我村“美丽庭院”,于8月份表彰大会上表彰奖励。
为进一步提升家庭环境卫生,实现院内、院外同步整洁,引导广大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岔河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推进乡村文明风尚建设,为打造美丽岔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动力。
室靓化美、院落内外绿化美、厨卫分离清洁美、崇尚节能环保美”的“美丽家庭”和“文明整洁户”。
凡居住在我镇,家庭和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邻里融洽、文明素质高的家庭,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一)“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文明美。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能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团结邻里,热心村里的公益事业。
2.庭院布置协调美。庭院布局合理、美观舒适;杂物柴草堆放整齐,庭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现象,无影响周边道路通行的建筑物;庭院内无敞开式养家禽牲畜现象。
3.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内无污水、污渍,无露天排污沟,地面卫生保洁良好,无明显垃圾、树枝、树叶、动物粪便等;庭院门前周边无成堆垃圾,无卫生死角,庭园内外墙面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主动拆除本户危旧房、废弃猪牛栏等,积极主动配合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4.庭院绿化格局美。庭院内外、房前屋后广栽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有一定格局。
5.居室整洁靓化美。室内整洁美观,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有序,勤擦拭,无尘土;居室整洁,地面、桌面无尘土杂物,窗明几净;房梁、墙壁无蛛网无灰尘;被褥叠置整齐,床单、被罩平整;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6.低碳节能环保美。践行低碳减排,崇尚环保理念,使用高效清洁燃烧炉具和电能、太阳能、液化气、生物燃气等清洁能源,节约水电、减少白色污染;热心公益,积极带动身边人一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维护村居环境。
(二)“文明整洁户”评选标准
1.居室美。做到窗明几净、地面干净、床铺洁净,衣物摆放有序。
2.院落美。做到杂物不乱放、污水不乱泼,垃圾不乱倒,家禽不乱跑,院落整洁有序。
3.厨厕美。做到厨房干净卫生、炉灶节能环保,厕所无异味杂物。
4.绿化美。做到房前屋后打扫干净,栽花种树,瓜果飘香,居所优美。
5.家风美。做到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移风易俗、邻里互助、和睦相处。
1.评选原则
评选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
2.参选方法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
(1)组织推荐:由村(居)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择优向镇农业办公室推荐报送候选庭院,农业办将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审核确定后统一汇总。
(2)个人自荐:由个人或家庭按照评选条件、范围和对象,填写表格后,报到各村(居),由村(居)统一报送到镇农业办公室,农业办将组织人员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原则,经实地考察审核确定后统一汇总。
3.长效管理
“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实行动态考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年对“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家庭进行复评,对于整治成果显著的家庭,将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展示、宣传和奖励。
1.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图片及相关文字介绍,报送的图片和文字,必须为镇域范围内参加评选活动的农户庭院。
版必须加盖村居公章。内容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1.入户核查
对各村(居)“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的候选户进行入户核查,横向对比,实地拍照,不留死角。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人民群众及家庭更加积极地参与“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评选活动。
2.公示表彰
组织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成员单位对各村(居)报送的候选户进行严格把关,评选出具有特色的“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并颁发奖牌。
1.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农业办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指导各村居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居)要成立“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居)要通过广播,宣传栏,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
各行政村: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创造性落实“新城五创”决策部署,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源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为打造美丽源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批“卫生清洁环境美、外观整齐秩序美、庭院绿化景致美、整体协调格局美、人居和睦文明美”的美丽庭院。
凡居住在我乡的家庭,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为激励农户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户参与美丽家庭建设的积极性,评选标准细化为秀美庭院、精美庭院两个标准,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各行政村“秀美庭院”至少申报5户,“精品庭院”至少申报2户。
2.庭院推荐。由村妇联推荐申报、村两委会审核评议填表上报。
3.网格评选。由各网格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创建的农户实地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4.审核公示。由乡“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庭院户,按相关标准确认为“美丽庭院”,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表彰。
对评出的“秀美庭院”、“精品庭院”的农户,乡政府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在以往评比中已经享受过相关奖励的庭院,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1.加强组织领导。由乡妇联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庭院”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妇女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4、上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有:源东乡“美丽庭院”评选申报表,新建的庭院附建前建中建后照片,已经建成的庭院从不同角度拍照的庭院照片四张或以上(照片上报电子版),相关资料于5月10日前上报至乡妇联。
为进一步抓实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升家庭环境卫生,实现院内、院外同步清静整洁,引导广大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围绕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为载体,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客厅居室靓化美、院落内外绿化美、厨卫分离清洁美、崇尚节能环保美”的美丽家庭。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大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推进乡村文明风尚建设,为打造秀美大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凡居住在我乡的家庭,均可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二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三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行为的,四是有其他违法现象的。
为激励农户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户参与“美丽庭院”建设的积极性,评选标准细化为五个部分:
(一)环境整洁清洁美(20分)
房内、房屋周边无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垃圾分类入桶(箱),畜禽养殖无放养,庭院内外无杂物、院内排水(污)沟内无污水、无垃圾等。
(二)摆放整齐有序美(20分)
家庭廊前、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围杂物清除整理。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庭院外观整齐。无乱搭、无乱建、无乱推、无乱挂之物。
(三)庭院设计布局美(20分)
家庭对有碍观瞻建筑物的进行拆除和墙体改造等行动。庭院内外进行设计,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四)种树栽花绿化美(20分)
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如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果树等。花草树木种植错落有致、富有美感。庭院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五)家风家训风尚美(20分)
家庭氛围文明和谐、健康积极。重视家风建设,重视家庭美德传承。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家规家训家风。
评选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按照“美丽庭院”评估标准评选村级“美丽庭院”,评选户数不能超过各村家庭户数(一房多户的算一户)的5%,评选乡级“美丽庭院”,评选户数不能超过本乡家庭户数(一房多户的算一户)的1%,从乡级“美丽庭院”择优选出100户上报县里参评县级“美丽庭院”。
1、村级推荐评选。由村(居)民自荐、村民小组推荐形成初步候评名单,村(社区)里成立由部分党员组长成立评选小组进行初审评议确定,报村(社区)“两委”班子会审核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村级美丽庭院”直接由村里组织表彰奖励。“乡级美丽庭院”经公示异议后,填写好汇总表(详见附件一)于每月15日前上报至乡评选小组办公室方舟处。
2、乡级审核。乡评选小组收集各村(社区)上报的推荐名单,组织驻村干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再进行公示3天。
3、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户,确认为我乡、村“美丽庭院”表彰户。
对评出的乡级“美丽庭院”,乡党委、政府每户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授予“20年月乡级美丽庭院”门牌。对评出的村级“美丽庭院”,由村里给予一定的日常用品等物质奖励,并授予“20年月村级美丽庭院”门牌。所有获得“美丽庭院”农户,将统一进行通报表扬,并择优向县级申报县级“美丽庭院”。
1、加强组织领导。乡里成立“美丽庭院”评审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郭裕标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乡长邱旭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舟、罗山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工作,加强指导,细化工作分工,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强化“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宣传,要让评选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在共建美丽大坑中起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