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学年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策划书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的高校团员意识教育工作,强化团员意识和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团员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建立健全团员“长期受教育,永远跟党走”的长效机制,引导法学院广大团员青年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建团90周年,法学院团总支将以此为契机,根据校团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联系“两会”内容,紧密结合团总支和青年工作实际,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切实增强广大共青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开展以“提高团员素养 争做优秀青年”为主题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结合法学院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提高、实践教育、民主评议、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团籍注册等步骤进行。时间为。
(一)学习提高(3月20日至4月2日)
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青年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两会精神,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教育,以及国情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在组织团员学习时,各支部要围绕“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财大共发展”的主题认真组织讨论。此外,结合学习材料和各支部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团日活动。并继续组织学生干部培训。学生干部更要做好表率,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推荐学习材料:
1、团章共青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工作条例;
2、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
3、中国共青团团章;
4、永远跟党走—增强团员意识教育学习读本;
5、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6、温家宝总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7、深入学习李文祥同志的先进事迹
(二)实践教育(3月26日至4月18日)
与青年志愿者协会携手组织丰富多彩的志愿者活动,要把我院团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带到社区、带到小学、带到敬老院,在实践过程中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在实践过程中促进我院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提高。
(三)民主评议(4月18日至5月1日)
在团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个人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支部根据团员的表现和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并送团总支加具体意见,最后将评议结果报院团委审核。
(四)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5月1日至5月7日)
团员评议结果可分为四种类型: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教育可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对评议活动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团员,将予以表彰,积极宣传优秀事迹,在团员中树立先进典型;对不合格团员,要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处理和处分团员均应按正常程序进行,并存入该团员档案。
(五)团员注册(5月5日至5月10日)
团籍注册是团组织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结束以后,团支部要为民主评议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中填写注册时间和评议结果,加盖注册专用印章;经教育合格的团员,其注册时间暂缓三个月,及少数不合格团员,除不能注册外,还要接受组织处理。年度团籍注册情况记录在团员登记表上。
二、各类型团员标准
(一)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在符合合格团员标准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参加政治学习、科学发展观研究会组织的学习。
2、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工艺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思想觉悟高,集体观念强,积极支持与帮助开展团的工作,在团中享有较高威信。
4、见义勇为,敢与不良现象、行为做斗争。
5、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有出色表现。
(二)合格团员
1、热爱祖国,热爱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贯彻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