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优质13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一
电话:______
承运人(乙方):______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______
收货人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
数量:______
包装:______
重量/体积:______
货物价值:______
运费:______
保价费3‰
备注:______
合计:仟佰拾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最高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
(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
(6)政府征用或罚没;
(7)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
托运人签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运人签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业务联系电话: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二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货物名称及品种载为准。托运单据系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货物运输线路、时间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按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输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运输效率和运输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产品供应及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格的驾驶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4、为保证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应符合甲方相关设备产品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在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及时向甲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9、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从发出运输指令时起算。当甲方有特殊要求时,运输期限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运输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执行。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关于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本条规定与其他条款就同一违约行为都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则除非该约定与本条规定相冲突者外,权利人可以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其他条款的约定与本条规定。
2、甲方违约责任
2.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货的,
2.2乙方按时将货送到收货地点,因收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货的。
3、乙方违约责任
3.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
3.2若运输指令下达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且给予合理解释的视为拒运)。
3.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迟交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缴付运费的10%作为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补齐甲方所有损失。
3.4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3.5乙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盐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均是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一并附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三
货物名称
包装式样
件数
每件体积(米3)
长×高×宽
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每件
最重件
实重吨
车辆吨
需要车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车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到达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范本《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经济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偿付承运人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四
乙方(承运方):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如下货运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名称:数量(吨位或体积)____件数:货物总价值____(元)
二、甲方必须出示货物正式发票等沿途过关准行相关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收货人姓名: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收货人地址:______
四、运输时间:货物运输合同书五、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按时将货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点收货人签收。
六、甲方贵重货物务必购买保险、乙方代为办理,投保险率按保险公司标准计算。
七、乙方运输作业中,确保货物安全,如出现货差货损,由乙方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八、合程运费总价:保险费:合计总价:保险及运费具体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不必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合理损耗。
4、物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
5、委托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6、私运不合法物品。
7、货物未经保险,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赔偿。
十、甲方隐瞒装载货物的'实际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赔偿。
十一、承运方不开拆检验,如运到时包装完好承运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五
立合同双方:
托运单位:税务识别号:承运单位:税务识别号:为确保托运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现委托承运单位运输下列货物,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收、发货单位:
收货人:税务识别号:发货人:税务识别号:
4.发货地点:电话:
5.收货地点:电话:
6.结算方式:可以按月结算,但必须结算当月实际运输货物的数量,是运输量核对无误时,方可开具运输发票结算本期运输费。
7.其他特约事项:
8.本合同一式二份,托运单位、承运单位各执一份。
托运单位(盖章):承运单位(盖章):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篇四: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使用)
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方):
地址:电话:
乙方(承运方)
地址:电话: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铁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2、货物的起运地点:甲方仓库所在地
3、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向乙发出运输作业信息。
2、乙方回复确认派车。
3、双方验货签收,乙方应在运单上加盖收货章。
4、发往目的地交货。
5、收货客户确认货物并签收。
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保证及时结算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口,乙方书面回复甲方货物已送达,及时将客户的签收原始条据移交甲方。如乙方需委托第三方承运,乙方承诺对第三方的承运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乙方必须及时发运货物,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4、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指定地点交接于收货人止,这一过程中,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由此而造成的货物损失,乙方按甲方保价赔偿,未保价货物,甲乙双方协商赔偿。
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确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对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结算价格暂定为:货物发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10元/台(以上价格均不开具发票)
2、每台货物运费10元含2500元保费,甲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超出2500的部分按千分之三收取保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需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
3、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申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甲方:乙方:
乙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附: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六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货物运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
2、甲方填写《货物运单》交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当日后一日内,按《货物运单》赴甲方仓库提货,延时提货的,按每日每箱药品1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时提货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终止乙方承运资格。
3、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损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5、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药品出库复核跟踪记录表必须随货同行。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此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即送货回单,一式三联),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30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7条标准结算。
9、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发票与送货回单交予甲方,在甲方核对客户签单并确认有效后,甲方应在该业务发生当月后的第三个自然月内付款(例1月1日—31日发生之业务于4月30日前付款)。
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现金比例不低于50%(包括电汇等形式支付的现金)。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10、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逢章。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七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铁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2、货物的起运地点:甲方仓库所在地
3、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向乙发出运输作业信息。
2、乙方回复确认派车。
3、双方验货签收,乙方应在运单上加盖收货章。
4、发往目的地交货。
5、收货客户确认货物并签收。
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保证及时结算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口,乙方书面回复甲方货物已送达,及时将客户的签收原始条据移交甲方。如乙方需委托第三方承运,乙方承诺对第三方的承运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乙方必须及时发运货物,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4、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指定地点交接于收货人止,这一过程中,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由此而造成的货物损失,乙方按甲方保价赔偿,未保价货物,甲乙双方协商赔偿。
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确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对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结算价格暂定为:货物发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10元/台(以上价格均不开具发票)
2、每台货物运费10元含2500元保费,甲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超出2500的部分按千分之三收取保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需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
3、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申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八
发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运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运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承运方式
一、基本承运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装水和瓶装水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客户指定的地点。
2、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3、承运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运金。
4、合同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过磅费、过(省)境费等经营成本。
5、运输范围:大理市范围内。
二、补充承运经营方式:
1、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2、乙方的运输工具为:号汽车,车架
号,发动机号。
3、乙方车辆必须车况完好、证照齐全、购有货物运输险和第三者50万以上保险、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有运输安排即按规定时效配送。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承运车辆管理及运营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承运经营保证金和承运金
一、承运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运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该保证金为乙方在合同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扣减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运金
1、承运金按货运吨位或货物数量,同时结合运输距离进行核算,合同期限内,因油价上涨等因素导致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的而需要重新核算承运金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协商。
2、承运费用:
3、甲方每月承诺保底配送量:
5、甲方财务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额发票,甲方以现金支付或转账方式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费用。
7、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过500件时,必须当天送完所以货物。
2、乙方负责仓库管理,做好明细账目(进、销、存)每周、月向甲方上报仓库账目,仓库货物遗失或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3、乙方有义务保证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乙方有义务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案。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应主动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
5、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6、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7、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8、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9、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10、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1、乙方运输桶装水的有义务将空桶免费运回至甲方工厂。
1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卸货。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运车辆上发布车身广告,其广告登记、制作、粘贴由甲方完成;乙方有义务进行维护。
15、乙方负责收回配送产品货款,并于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财务缴清。
16、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实行滚单支付,即第二单结清第一单货款,以此类推。
17、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因乙方服务、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户投诉,每次给予伍拾元处罚。
第七条货物装卸、运输规定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开具的运输清单数量确定。
2、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客户按照发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4、发货签收凭证(发货单回执、运输联、总数量确认单回执等)由乙方负责返回方发货员,乙方在卸货完成后根据甲方客户实际收货数量和收货单位指定签收人签认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发货人核销。运输联由乙方保存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货回单(发货单回执联)上应有指定收货人与乙方两个人的共同签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将货物交到指定收货人手中或者相关收货回执中的签名不是指定收货人本人的签名的或未签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未有效签收对应的货值从乙方的运输费用中进行扣减;如乙方的运输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乙方承诺赔偿剩余部分。
6、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吊卸堆放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区内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9、乙方应充分保证运输时效性,并按运输公里数进行时效约定,未在约定时间内配送到指定收货地点按200元/次进行延时罚款,详细时效约定如下:
50公里内:2小时;100公里内:4小时;200公里内:8小时;300公里内:12小时。(以上时间不包含在厂装卸货物时间,实际时间以车离开工厂时间开始计算;超出300公里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货物运输及风险承担
一、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2、从甲方工厂装车完毕至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止,发生货物毁损的,由乙方按照开单价全额承担。货物运输险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3、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二、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壹仟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6、超出合同范围,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甲方商誉的;
7、甲方车身广告被恶意涂盖清除的;
8、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未当日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运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壹仟元/次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3、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4、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6、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7、在甲方工厂或客户处,有谩骂他人、打架斗殴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壹佰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发货签收回单不能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的;
2、发货回单未有甲方或客户指定人员签收的;
3、发货回单未有乙方在运输人员栏签名的;
4、对账时乙方不能提供货运单运输联的;
5、进甲方工厂未按照甲方车辆停放制度,车辆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应在扣除乙方违约费用后,按时向乙方支付承运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的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乙方违约费用、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乙方3个工作日签收确认,否则视为乙方默认。
七、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运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九
承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租赁单位: (以下称乙方)
安装单位: (以下称丙方)
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 台 项目安装使用。为了加强起重设备安装、附墙、顶升、拆除作业以及相关方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其作业顺利进行,促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本施工项目中甲方租赁乙方设备的合同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本协议与起重设备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安全生产。
一、甲乙丙三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1、甲方指定的设备安装地点满足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在特殊环境中使用时(作业区内有高压电路、管道等),甲方应采取符合规范的防护措施。
1.2、甲方负责制作设备安装基础,并承担制作费用;基础制作必须满足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的相关规定,否则出现的与此相关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3、甲方负责安装承租设备专用的动力电源设施,安装地点电源配置的技术安全标准应完全满足设备的使用要求。
1.4、甲方负责作业区域警戒线的拉设工作,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乙方、丙方在安装、顶升、拆除期间与其他施工队伍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并派现场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控,禁止非安装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1.5、甲方在使用设备期间,有权对设备的合理使用和设备操作司机纳入现场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操作技能不能满足现场使用要求的司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进行调换。
1.6、 甲方人员不得拆卸所租乙方设备的任何部件和随机附件;否则,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以及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1.7、对乙方、丙方提供的设备备案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安装单位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验,甲方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安装单位红章。
1.8、对丙方执行设备安装、顶升、拆除的方案进行审核。
1.9、对丙方在甲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1.10、由甲方主管安全的人员向乙方、丙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乙方、丙方应在作业前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1.11、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1.12、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在安装、顶升、拆除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要求其停工整顿。
1.13、严格审查乙方、丙方作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禁止无执业资格人员进场作业。
1.14、乙方、丙方使用的辅助机械设备等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出租的设备必须符合建设部第166号令中规定的设备使用应具备的条件。各种随机证件及技术资料齐全,以满足设备使用和安全备案要求。同时应保证整机技术安全性能良好,设备附属装置、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满足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要求。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2.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出租设备的有关安装基础制作技术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协助甲方制作设备基础。与丙方一起负责对设备基础质量进行验收。
2.3、设备附墙作业前,乙方提供附墙埋件,乙方所制作附墙埋件应满足塔吊工作对埋件的受力要求。附墙框必须为原厂制造,附墙杆的加工必须符合原塔吊使用的力学要求。否则,由于不符合上述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备足够的设备操作人员,(单个司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若乙方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乙方需缴纳违约金20xx元);乙方需主动提供司机操作证原件供甲方备案使用,并指定一名操作人员作为机长,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乙方应约束所配司机服从甲方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或操作技能低下不能满足施工需求的司机应按甲方要求3日内给予更换。否则,由于人员不足、操作技能低下、司机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5、设备使用期间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如乙方确认设备需要停机维修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安排修理,乙方不得随意停机(所出现故障影响设备安全使用时除外)。
2.6、乙方应将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有关安全技术数据、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通知甲方,以便共同管理设备的安全使用。
2.7、乙方应定期对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时的在作业间隙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8、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检查和创建活动期间,属乙方设备本身的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属于设备原因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2.9、完成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就设备安拆和使用所提出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10、乙方如将安装顶升、拆除等作业项目委托有合格资质的丙方专业作业队。则必须在事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将委托安装合同、安全作业协议、委托安装单位作业资质,作业人员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审查备案。
2.11、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提供真实的与乙、丙双方签订的就工程所在地安拆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
2.12、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和现场监理设备安装、顶升、拆除队伍所取得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甲方所租赁设备相应等级的安装、顶升、拆除、维修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对每次作业质量和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2.1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必须由甲、乙方的安全员和技术员对丙方的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非丙方人员进行作业,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14、乙方对所委托安拆顶升作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2.15、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员管理人员,负责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2.16、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17、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2.18、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
2.19、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3、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1、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乙方和现场监理设备安装、顶升、拆除队伍所取得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甲方所租赁设备相应等级的安装、顶升、拆除、维修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对每次作业质量和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3.2、丙方需编制专项的安装(拆卸)方案,作业方案的编制及审核需由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完成并签字。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的技术交底,要求并督促作业过程严格按方案作业。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顶升、拆除等作业,应按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准备好作业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现场监理审批后,告知安监站备案。作业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过的作业方案执行。作业完毕或中间休息,作业队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设备的所有安全装置是否正确调试满足安全要求,如当天未完成全部作业项目,则必须采取可靠技术措施(如开关箱上锁、拆除关键部件等)并悬挂警示标志,避免设备在无安全装置保护的状态下,被错误使用造成事故。乙方作业人员违章造成的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丙方执行设备安装、拆除或者加节前必须按规定,安排有作业资质的作业队进行,同时执行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符合作业资格的上岗证方可参加作业,否则不得参与作业。作业前必须完善作业方案的编审报批工作和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做到让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签字确认明了作业内容、技术要求和岗位职责。作业过程中应约束作业人员佩带安全防护用品,按章操作。否则,丙方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扣款。作业完成后,必须出具由安装单位作业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设备自检合格报告,告知甲方共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4、丙方负责与乙方一起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
3.5、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必须由甲、乙、丙方的安全员和技术员对丙方的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交底,严禁非丙方人员进行作业,同时填写书面记录。记录甲方项目部留存。
3.6、丙方对所受委托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3.7、丙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严禁安排无证或所持证件规定专业与作业内容不符的人员上岗,若甲方发现丙方安排无证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丙方应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金。
3.8、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员管理人员,负责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乙方工作。
3.9、丙方人员应主动接受甲方的进场安全教育,遵守甲方、乙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若丙方人员违规作业,丙方应承担500-1000元/次的违约金。
3.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3.11、服从甲方、乙方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若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乙方的管理,丙方应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金,甲方、乙方违章指挥除外。
3.12、对甲方、乙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3.13、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丙方未经同意,擅自更换和调动人员的,丙方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金。
3.14、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3.15、丙方的作业人员需购买工伤保险。
3.16、丙方在每次设备安装、顶升完成后,应按规定进行自检,并调试合格。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丙三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4、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丙方承担事故责任及承担由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如果三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丙三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为准。
四、补充条款:
1、本协议与在此项目施工所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2、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所租赁设备拆除运输出甲方施工现场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保存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十
托 运 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 运 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建筑砂石料
第二条 碎石方车辆运输到承运方指定施工现场活动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和砂石料买价),此价格一次包死,以后不再因其他因素调整运输费用和砂石料买价。
第三条 结算方式:第一个月由承运方垫付材料费和运费;第二个月结束后,托运方在得到业主支付的计量款后,5天内对承运方上月的运费和材料费按50%结算,以此类推结算。
第四条 货物到达地点:其中水井湾至四方井2.6公里、盘家屋基至窝坡山0.87公里、罗子堂至竹林湾1.13公里、龙洋矿山至白果湾2.2公里、黄秧坪至龟榜上3.41公里;香菇基地人行便桥和人行便道。
第五条 货物质量及计量方式: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建设材料的规范质量要求及材料采购方的质量要求;以材料采购方材料员现场计量的数量为准并现场开具材料收货单。
第六条 各方责任
1.托运方的责任:
a.负责提前通知承运方在指定的时间将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运送到施工现场。
b.在承运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托运方负责验货收货的人员应及时验货计量收货并开具收货单。
2、承运方的责任
a.在托运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若因承运方运送到货不及时而使现场停工待料,承运方承担托运方一切损失(托运方补偿给作业工人的误工费、生活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工程进度延误损失等)。
b.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燃油费、过路过桥收费、超重超限罚款、城市占道罚款等等)和一切意外伤害损失均有承运方负责。
c.承运方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运输;承运方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社会上干扰进料卸料的事件;由于承运方自身原因发生的所有纠纷均有其自行解决承担。
d.承运方若中途不再按托运方要求运输的,托运方有权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支付承运方的材料款和运费。
e.承运方须提供砂石料发票和油发票给托运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托运方两份,承运方一份;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十一
优秀作文推荐!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如下货运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名称:数量(吨位或体积)件数:货物总价值(元)
二、甲方必须出示货物正式发票等沿途过关准行相关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收货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货人地址:
四、运输时间:货物运输合同书五、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按时将货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点收货人签收。
六、甲方贵重货物务必购买保险、乙方代为办理,投保险率按保险公司标准计算。
七、乙方运输作业中,确保货物安全,如出现货差货损,由乙方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八、合程运费总价:保险费:合计总价:保险及运费具体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不必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合理损耗。
4、物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
5、委托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6、私运不合法物品。
7、货物未经保险,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赔偿。
十、甲方隐瞒装载货物的实际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赔偿。
十一、承运方不开拆检验,如运到时包装完好承运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电话: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电话:
地址:
日期: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十二
甲方(托运人):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___年__月__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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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承运合同甲方未告知乙方承运物品价值篇十三
甲方(托运人):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