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范文网 >> 2023年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优质8篇)

2023年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优质8篇)

小编:字海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一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号)、宜宾市翠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的通知》(〔2021〕-67)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二

根据企业生产生活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所需物资进货明细,尤其是外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和市场供应工作实际需要,确保自身养殖需要,确保自身生活必需品需求供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三

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县镇村社四级城乡基层治理网格体系作用,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四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村(社区)应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各村(社区)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骨干流通企业要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启动主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永兴中心卫生院、新太卫生院要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以组为单位,制定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镇督导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质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四

为加强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监测供给,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保障范围。包括粮食、面条、食用油、肉类、鸡蛋、蔬菜、方便面、糖、盐等9种重要生活必需品,以及保障供水、供电、供气。

(二)储备要求。按照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下达的储备计划要求,原粮储备规模达10000吨,储备成品粮945吨、成品油250吨保证10天储备量,(成品粮消耗按每人每天一斤计算,成品油消耗按每人每天25-30克计算)。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糖、盐等按照日平均消耗,达到3-7天的临时储备要求。

当接到市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重点抓好落实五个机制。

(一)落实快速响应机制。市生活必需品保障组即日恢复工作协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三张清单调度,即: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盐等9种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力、储备量、需求量清单调度;对生产、储备、销售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企业清单调度;对每类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产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单调度。各成员单位及时会商市场供应情况,迅速摸清生活必需品储备供应情况,并对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库存等情况实行“一日一报”。

(二)落实市场供求预警机制。市发改委、市农粮局、市商务局即日开展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市场巡查工作,第一时间掌握重要商品市场供求重大变化,一旦出现储备下降较多情况,立即提出预警,并督促企业及时调货补货,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符合规定天数。

(三)落实重点企业调度机制。市商务局、市农粮局要加强蔬菜生产基地与大型批发市场和重点超市的产供销衔接,开展蔬菜、速冻食品市外调运,落实一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投放网点,做好生产企业的调度工作,在确保疫情安全的情况下,做到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企业不停工、不停产;保障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安全运营,确保水电气供应充足。

(四)落实特殊区域供应机制。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网格化管理,针对封闭封控区域,实行社区配给制度,各地须在预案启动后24小时之内出台封闭封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方案,加强封闭封控区域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市商务局积极协调相关零售和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多样式的网上采购,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充分保障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需求。

(五)落实应急物资运输中转机制。市交通局要成立市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当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性运输任务时,市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实施预案,应急启动的车辆数量根据疫情的风险等级范围,灵活启动各单位应急车辆进行保障,所有应急运力待命(确保12小时内随时启动),同时按照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运力征调程序,指导各应急物资运输单位合理安排运输计划、运输路线和中转接驳方式,保障应急物资在中转站及时中转运输。

1.市委宣传部:负责强化舆论引导,针对局部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通过权威媒体、新媒体及时发布一系列信息,介绍生活必需品保供情况,增强群众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2.市发改委:牵头协调调度生活必需品需求动态和生产、运输、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等综合情况,及时汇总整理上报。每日组织人员深入城区农贸市场、商超开展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加强电力、油气等能源供应运行态势监测,督促电力、油气等能源企业做好供应保障。

3.市工信局:负责加强对食用盐、糖的生产及供应的调度管理,督促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企业组织生产,每日报送食用盐市场供求情况。

4.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畅通,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绿色通道。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疫情防控保障安排生活必需品等相关专项资金。

6.市住建局:负责燃气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城镇天然气的保障供应及应急储备,做好居民生活燃气供应和安全供水保障,每日报送供水、供气情况。

7.市交通局:负责积极协调处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辖区内封闭封控区域生产生活资料运输实行通行证管理,确保畅通有效;做好应急运输中转站运行管理工作。

8.市农粮局:负责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的监测,制定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应急预案,指导农产品应急加工生产,保障主要粮食产品、“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协助做好主要农产品应急调运相关工作。每日报送肉类、鸡蛋、蔬菜市场供求情况。

9.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负责政策性粮油供应管理,发挥地方粮油储备功能,强化应急保障供应网络管理,指导做好粮油市场供应,督促粮油生产企业组织生产。每日报送粮食、食用油市场供求情况。

10.市商务局: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调控,及时掌握市场供需状况,强化成品油市场供应及库存的监督管理。督促、协调抓好应急生活必需品市场投放,及时组织市场短缺且市内无法生产的生活必需品的采购,保障市场供给。负责协调城区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做好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每日报送面条、糖、方便面市场供求情况。

11.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农粮局确定救灾粮食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报请市政府下达动用指令。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督检查,打击以次充好、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纪行为。

13.市卫健委:负责指导生活必需品保供单位(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4.市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电力的安全运行调度和供应保障工作,并做好相关统计报表工作。制定应对疫情保障供电应急方案。

1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并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应急预案,做好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实行社区配给制度,积极协调相关零售和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多样式的网上采购,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充分保障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需求,稳定隔离人员情绪。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给予必要支持。

(二)强化统筹协调。围绕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流通和市场价格稳定等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保障策略。

(三)形成工作合力。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会商,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及联络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保障组将视情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五

1.1 编制目的

着眼于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准备、调运和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结合雅安市突发事件特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突发事件,需调配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救援的情形。

1.4 工作原则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研判、高效应对,属地为主、多级联动,储备为先、平战结合的原则。

1.5 预案体系

雅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市级部门预案、县(区)、经开区预案组成。各有关单位要在本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自预案。

2.1 组织体系

在市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对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突发事件指挥部)下,成立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2 市领导小组

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

(2)承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有关工作。

(3)指挥、协调、研究部署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5)组织制定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

2.3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处理市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的对接和协调。

(2)负责成员单位间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协调,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市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指导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

(3)负责承接市突发事件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物资装备需求指令,分析、核实和研判需求情况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4)经市领导小组批准,启动、调整、终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5)按照市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批示,组织协调跨区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6)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有关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2.4 市领导小组成员

市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拟定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体系规划,按应急部门指令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雅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装备的生产;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配合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综合调控、紧急调度。

(3)市公安局:维护工作现场秩序;组织指导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

(4)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突发事件保障中的困难救助、社会捐赠等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资金的筹集和落实;负责突发事件中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规划、标准编制。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参与地质灾害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及时收集报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设施受损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确保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8)市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预报;负责相关水域的水文监测及水量调度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9)市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0)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应急医疗物资、装备供应管理;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建议。

(1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地震活动数据和趋势判断意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参与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做好社会各界捐赠物资装备的管理。

(12)市国资委:负责督促指导市属监管企业应急物资、装备的统计和管理。

各成员单位除完成赋予的职责任务外,负责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5 市领导小组工作组

市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交通运输组、治安维稳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组或成员单位可根据突发事件实际需要增减或调整。

2.5.1 综合协调组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承办市领导小组会议、活动和电文工作;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领导小组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市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工作。

2.5.2 技术支持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单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处置技术措施建议;为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5.3 交通运输组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交通道路抢通保畅和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保障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抢修维护交通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组织协调各类运输力量,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受灾人员、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市内外有关交通设施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

2.5.4 治安维稳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维持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使用期间秩序稳定,必要时组织开展重要目标的临时转移、搬迁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6 市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按照市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工作。

2.7 县(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参照市级组织指挥架构设置,明确或成立相应机构提供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市级给予支持指导。

3.1 日常联络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关于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供应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应对工作。

3.2 会商研判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工作组负责人,对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将会商情况向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发送。

3.3 预警分级

由市突发事件指挥部确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和信息发布,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一级为最高级别。

3.4 预警信息报送

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报送应急物资保障预警信息。

3.5 预警行动

全市各级各部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机构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当保障需求可能超出本行政区保障能力时,事故发生地政府要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1 响应级别

响应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一级为最高级别。

4.2 响应条件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的等级启动相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4.3 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二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3)三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三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四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四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给相关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5)各成员单位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4 响应行动

4.4.1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送相关信息,同时应报送已投入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物资装备、属地具备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以及后续应急救援工作需求支援的应急物资装备等信息。一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4次信息;二级、三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2次信息;四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1次信息。

4.4.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应急领导小组应紧急就近调配应急物资装备用于应急处置。

4.4.3 启动应急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等级,市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响应等级。

4.4.4 应急物资装备需求研判

负责承接雅安市突发事件指挥部应急物资装备需求指令,核实、分析和研判需求情况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4.4.5 应急决策

市领导小组按照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指令列出物资装备需求清单,应急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物资装备需求清单,提出保障具体意见和建议,市领导小组根据意见和建议,下达物资装备保障指令。

4.4.6 物资装备调配

应急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列出的物资装备需求清单,就近调配物资装备至需求地。当物资装备储备不足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物资装备生产企业应急生产。全市物资装备储备以及生产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市领导小组向上一级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4.4.7 装备运行维护

对装备进行安装调试、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4.5 响应终止

根据事态发展,按照“谁发布、谁终止”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市、县(区)应急物资装备成员单位要从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能力。

5.1 人员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装备操作和维保专业队伍、装备及人员清单;加强人员技能培训,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各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当地企事业单位建立属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队伍。

5.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按照属地原则,政府部门与救援物资存储及装备使用、制造、经销企业签订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征用协议,建立临时征用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紧急生产、调拨和紧急调配保障工作,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能力。

5.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市、县(区)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市领导小组加强与突发事件指挥部沟通、协作,做好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人员、物资装备等的运输;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开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绿色通道”;公安部门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5.4 技术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为应急物资装备运输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5.5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和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6.1 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征用物资、装备补偿,购买物资、装备支付款项等事宜。

6.2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应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参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等人员对应急响应全程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持续改进、完善预案。

6.3 物资装备补充

针对应急处置消耗的物资装备,市、县(区)政府结合总结评估意见,分级筹措、及时补充。

7.1 预案演练

采取实战演练与桌面演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广泛参与、联动性强的应急演练。结合雅安市突发事件特点及其对应急物资装备需求,市领导小组至少每2年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 预案评估与修订

不定期对预案评估,分析评估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现预案的动态科学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能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物资装备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实际应对和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预案中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况。

8.1 奖励和责任追究

8.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1.2责任追究

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3)盗窃、挪用、贪污、损坏应急物资装备的;

(4)有其他危害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行为的。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六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组关于编制重点盟市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预案的通知》(内防指复发〔〕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依规、科学储备,快速反应、精准施策、保障有力的原则开展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一)九类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

我市现有城镇常住人口100万人左右,乡村常住人口210万人,按照每日人均用量和计划保障天数,九类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现状如下:

1.大米。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大米库存2.56万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主食人均用量500g/日,大米约占60%,全市大米日均消耗量约930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27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兴安盟、呼伦贝尔、赤峰、吉林、辽宁、黑龙江等地每日采购437吨左右。

2.面粉。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面粉库存1.9万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主食人均用量500g/日,面粉约占40%,全市面粉日均消耗量约620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32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赤峰、包头、巴彦淖尔、辽宁、河北、山东等地每日采购300吨左右。

3.食用油。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食用油库存4201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人均用量25g/日,日均消耗量约78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54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赤峰、包头、巴彦淖尔、辽宁、吉林、河北、山东等地每日采购34吨左右。

4.肉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17.34万吨左右(人均用量150g/日,日均消耗量约475吨),本地产能可达1045吨/日,全年总产量在40万吨左右。若疫情发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并供应其他地区。

5.蛋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5.78万吨左右(人均用量50g/日,日均消耗量约158吨),本地产能约110吨/日左右,全年总产量约4万吨左右,不分淡旺季。若疫情发生,每日缺口约50吨左右,需从赤峰、辽宁等地采购。

6.奶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18.62万吨左右(城镇人均用量300g/日,乡村人均用量100g/日,全市日均消耗量约510吨),本地产能可达776吨/日,全年总产量在28万吨左右。若疫情发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并供应其他地区。

7.蔬菜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41.94万吨左右(城镇人均用量500g/日,乡村人均用量300g/日,全市日均消耗量约1150吨),本地市场现有蔬菜预计能满足全市人口3天左右的供应量。若疫情发生,淡季(一、四季度)本地产能约1.93万吨,日均产量106吨左右,蔬菜自给率不足10%,每日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外调730吨以上;旺季(二、三季度)本地产能约13.41万吨,日均产量735吨左右,蔬菜自给率可达60%以上,每日缺口420吨左右,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采购。

8.水果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27.49万吨左右(人均用量243g/日,日均消耗量约753吨),本地市场现有水果预计能满足全市人口3天左右的供应量。因水果种类繁多,不分淡旺季,且本地品种单一,基本依靠外省采购,若疫情发生,每日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采购753吨左右。

9.食盐。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6789吨(人均用量6g/日,日均消耗量约18.6吨),本地市场现有食用盐预计能够满足全市人口180天供应量。若疫情发生,本地库存消耗完后,每月需从锡林郭勒、营口及大连等地采购500吨。

(二)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情况

目前,我市初步确定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40家(各旗县市区至少明确3家以上)。如疫情发生,将依托以上企业开展各类生活必需品加工、调入、销售等工作。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市本级救灾物资现有储备情况:36平方米棉帐篷30顶、12平方米棉帐篷389顶、12平方米单帐篷294顶、折叠床886张、棉被5790条、棉大衣1370件。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重大疫情或特别重大疫情时执行。一是执行重大疫情保供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重大疫情(参考北京、吉林等地,按疫情可在30—40天左右得到控制测算),部分地区封闭,食用油、食盐、肉、奶类物资可以依靠本地产能或库存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大米、面粉可依靠现有库存支撑20天左右,后期需从外地调入,蔬菜、水果、蛋类急需从外地采购保障本地市场供给。二是执行特别重大疫情保供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特别重大疫情(参考武汉,按疫情需在50天以上得到控制测试),城市基本封闭,食盐、肉、奶类物资可以依靠本地产能或库存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大米、面粉、食用油可依靠现有库存支撑一段时间(大米、面粉约20天,食用油约40天),后期需从外地调入,蔬菜、水果、蛋类急需从外地采购保障本地市场供给。

组长:鞠树文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晓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建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程志峰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树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天鹏市财政局局长

王兴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金柱市商务局局长

孙树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晓东市农牧局局长

李树城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俊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赵海军通辽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刘庆文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站长

赵玉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总经理

孙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总经理

邹铁壮市盐业公司董事长

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指挥各旗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开展生活物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疫情期间生活物资市场形势判断生活物资供应紧急状态,提请指挥部实施和终止保供行动。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联络人:赵英君,联系电话:15047468643),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保供工作,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将事态变化、存在问题等情况上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作为保障工作组成员和联络员。

市发改委: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组织实施米、面、油、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米、面、油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必要时积极向上级申请调用国家、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分管领导:武立民;联络员:马桂君,联络电话:xxxxxxxx)

市农牧局:负责肉、蛋、奶等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肉、蛋、奶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肉、蛋、奶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分管领导:包思沁夫;联络员:王平,联络电话:xxxxxxxxx)

市商务局:负责食用油、大米、面粉、蔬菜水果、肉类、蛋类、奶类方面食品等生活物资市场对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蔬菜、水果等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蔬菜、水果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分管领导:赵俊;联络员:张春晓,联络电话:xxxxxxxx)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期间生活物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疫情期间参与应急保供的重点企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给予适当补贴。(分管领导:孙建国;联络员:阿娜,联络电话:xxxxxxxxxx)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盐业公司,制定完善实施盐类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同时调度重点生活物资保障企业的生产加工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单连衡;联络员:魏秀红,联络电话:)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按照目前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提出需求,负责制定应急防控物资保障预案,并对应急物资进行调度和发放。(分管领导:穆永春;联络员:王金良,联络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分管领导:李海滨;联络员:陈伟华,联络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运输通道畅通。(分管领导:康红光;联络员:张汉伟,联络电话:)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物资商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分管领导:董瑞武;联络员:徐枭丹,联络电话:)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机构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分管领导:程志峰;联络员:包套吐格,联络电话:)

市供销社:负责各类农资产品储备及投放。(分管领导:赵颖秋;联络员:安楠,联络电话:)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负责生活物资铁路运输保障工作。(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分管领导:索晓红,联络人:张强,联络电话:xxxxxx;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分管领导:罗彦,联络人:任继国,联络电话:xxxxxx;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分管领导:王昌义,联络人:庞显宏,联络电话:)

各旗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建立相应的生活物资保障机构,制定并及时启动实施当地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监测本地区生活物资市场供求情况,统筹安排本地区的生活物资的供应调度,确保本地区生活物资供应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稳定,并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当在本区域内出现重大疫情特别重大疫情时,由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及时将情况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市场监控。对生活物资市场动态实时监测,掌握辖区内生活物资实物库存数量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原因,预测其动态走势,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二)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生活物资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生活物资流通秩序。

(三)加强与外地市场对接。协调我市保供企业与周边省市的市场对接,建立生活物资应急调度保障机制。采取点对点,减少中间环节,高效的货源匹配方式。

(四)畅通物资运输。充分利用免费通行、绿色通道、“三不一优先”等便利政策,严格遵守卫生检疫、交通管控等要求,高效、合规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切实提高对接调运保供质量和效率。保证应急生活物资的加工、生产和运输需要。

(五)加强本地生产能力。指导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生活物资的生产和加工,同时帮助企业解决供电、供水等生产要素的保障。

(六)加强舆论导向。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上的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完善供应保障工作制度,切实做好生活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等工作,确保突发情况下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质优价廉。

(二)加强沟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对市场生活物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监测预警,进一步摸清生活物资储备情况,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应对疫情突发情况。

(三)加强资金保障。对生活物资保障供应所需经费进行审核拨付,确保突发情况下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对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开支进行审计。

(四)加强动态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物资储备情况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各级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纪律要求,生活物资保障部门和企业必须服从指挥部统一安排,根据疫情应急保障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保障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相关物资,各企业应按照职能组织生产、保证供给,提供交通等公共服务和组织相应的服务,疫情结束后,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七

1.1编制目的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国粮仓〔20xx〕330号)和山东省减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立足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提高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候救灾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涉及职能领域内省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

2.1领导机构

省粮食和储备局成立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物资储备处、仓储与产业处、规划财务处、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物资储备处,负责日常工作。

2.2工作职责

(1)组长:担任突发自然灾害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总指挥并下达省级救灾物资调运行动指令。

(2)副组长:具体协调指挥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执行省级救灾物资保障任务。

(3)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

(4)物资储备处:负责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的沟通联系,指导协调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6个代储库做好相关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履行协调管理职责。

(5)仓储与产业处:负责指导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承担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6)规划财务处: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指导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应急资金预算,协调省财政厅申请资金。

(7)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及费用结算相关事宜。

3.1预案启动

省应急厅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后本预案立即启动。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直至省级救灾响应结束。

3.2物资准备

预案启动后,物资储备处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灾害发生情况,积极与省应急厅衔接,对可能需要调用的省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灾害发生地或附近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调度。

3.3调运准备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各代储库应安排专班24小时值班值守。提前与物流公司、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做好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出库准备工作。

4.1指令下达

收到省应急厅下达的救灾物资调拨函后,物资储备处立即起草调运出库通知,按照调运工作流程报局长、分管副局长签发,同时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立即组织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单发至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下达书面指令,物资储备处报经局长、分管副局长口头同意后,立即电话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施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书面手续后续补发)。

4.2现场督导

调运指令发出后,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赶赴仓库,现场协调、指导、监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事宜。

4.3物资装运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接到调运通知(电话)后,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物资装运,确保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并及时与申请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物资运送地点及接收方式,及时完成调运任务。

4.4综合协调

调运过程中,物资储备处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及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时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救灾物资调运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物资高效及时运抵目的地。

局办公室按照信息发布程序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好跟进发布工作。

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终止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7.1预案评估

应急结束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作用、效果和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7.2补办手续及核报费用

应急结束后,局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补办应急收储、动用手续,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7.3补充物资

物资储备处根据救灾物资应急出库情况,及时与省应急厅会商补充省级救灾物资,尽快恢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8.1预案培训

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案和应急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8.2预案演练

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准备。

8.3预案修订

如有以下原因,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4)重要应急救灾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自然灾害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8.4责任和奖惩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八

为积极有效做好抗疫情、助三农、惠民生、保春耕工作,保障我县春耕农资供应,维护农资市场稳定,根据全国、省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社抗疫情保春耕农资供应领导小组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负责制订农资应急供应数量、品种计划;

3、负责协调落实农资储备相关政策;

4、掌握全县春耕农业生产进展情况及其对农资的需求情况;

5、掌握春耕期间供销社农资企业销售进展情况,监测全县农资市场供应动态,当出现供应异常、价格异常的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办、市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疫情防控期间我县供销社农资应急供应网点为:

1、农资公司安美肥药门市;

2、靖城供销社尚寨肥料点;

3、和溪供销社南街肥料点;

4、南坑供销社南坑供肥点。

1、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农资供应出现的应急状态为:县级区域市场出现主要化肥、农药品种断供,或主要化肥、农药品种价格短期内急速上涨超过20%:

2、当应急状态出现时,农资应急工作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对应急供应实体下达应急供应指令。

各基层社、农资公司应根据当地抗疫情保春耕实际,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春耕农资供应量足质优价稳。

热点推荐

上一篇:生物教师研修培训总结 研修教师培训总结(模板11篇)

下一篇:正规个人租房合同通用版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