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十(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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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十篇一
为加快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街道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促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社区居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活动,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使辖区内居民了解民族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工作与社区市民学校、青少年暑假教育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将民族团结活动内容作为社区党总支和市民学校学习的计划和内容及党总支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成为社区宣传的重要内容。
一是开展三项活动,狠抓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各族居民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决心和勇气。教育居民维护好社区的团结、发展和稳定的大好局面。具体来说,由社区牵头,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好以下三项宣传教育活动。
1、制作一期以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等为主的宣传栏。
2、在社区主要地段悬挂一批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口号和海报。
3、向社区居民发放一组民族团结宣传资料。
二是办三件实事,为少数民族群众送去真情服务。
1、建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如办理少数民族更改民族成份、学生优录政策与程序等。
2、建立各民族人员之间“结对子,交朋友,促团结”工作机制,在不同民族的热心居民中“结对子”,相互了解,增进友谊;社区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子”,帮助流动人员解决困难,适应新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团结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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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活动与创建和谐社区相结合,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十篇二
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根据地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民族团结一家亲”及民族团结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发展各项工作,增进各族群众“五个认同”意识,增强民族团结凝聚力和爱国情怀,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开展大宣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我和结对亲戚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宣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发挥结亲干部优势,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强化“五个认同”教育,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采取送党报,送“口袋书”、召开家庭会议等方式,面对面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有针对性的开展感恩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乐业的幸福生活,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入脑入心,更好地凝聚人心,汇聚人心。
(二)加强对各族基层群众的文化引领
一是开展联谊活动。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紧扣春节、诺鲁孜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辞旧迎新送祝福”“礼赞伟大祖国 一起向未来”等民族团结荣庆联谊活动,通过同结对亲戚一同包饺子、贴对联等活动,讲话中国故事、互送节日祝福,共叙团结情谊。二是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相结合。积极组织结对认亲户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参观观摩活动,引导结亲户感受中华文化,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持续强化帮扶职责,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调研指导,组织干部职工下沉一线,深入结对户家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算增收惠民帐,理清发展思路,梳理一批力所能及的民生实事,帮助结亲户解决就医、就学、就业等实际困难,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时代爱国运动。
(四)用心用情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在节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全体的部署要求,做好对农村“四老”人员,宗教人士、孤寡老人以及困难群体的看望慰问工作,做好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下沉一线,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大力宣传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毛里夏里甫·哈帕的先进事迹,引导群众坚定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五)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活动。结合农牧民夜校集体学习,在家点对点、一对一帮教等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
(六)深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微创建活动
在结亲活动,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引导基层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好村民”“好居民”“好家庭”“好邻居”等创建微行动情况。
(七)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讲清楚接种疫苗的重要性,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居室消杀等工作,引导基层各族群众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活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牢固树立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要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落到实处,见到效果,列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
(二)认真填写“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手册,制定详细的“三定计划”。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内容填写完整,由带队领导签字审核。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十篇三
今年是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今年的5月是自治区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也是我校主题管理月,为推动每月一主题特色管理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根据高昌区民族团结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
二、活动目的:通过创新活动载体,不断增进各族师生之间的友谊,促进民汉班级协调发展,使各族师生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成长,共享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同时,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高“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认识,以月促年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各项活动有效落实,学校成立“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武沾清 副组长:刘炯、李刚虎、史凤莲
职责分工:
武沾清、刘炯:负责办公室、工会、各支部“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李刚虎:负责教务处、教研中心、信息办、总务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史凤莲:负责本次主题管理月工作方案制订、活动落实、情况督查及工作总结。负责政教处、学生科、团委团、保卫科“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制订本科室“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落实责任清单。政教处、团委同时要负责年级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检查与考核。
五:活动内容(规定项目)工会
1、组织各工会小组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活动,倡导教职工落实我校“人人会唱一首新疆歌、人人会跳一段新疆舞”的民族团结文化理念。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慰问走访活动。 办公室
1、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子屏进行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二是制作民族团结教育宣传版面一块展示在宣传橱窗中;三是将民族团结教育月中的闪光点及时总结,多渠道、形式多样的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
2、做好教职工民族团结教育。安排教职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专题辅导;组织教职工进行民族团结知识测试,增强教职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各支部结合实际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走访慰问活动。
3、做好帮扶和田地区实验中学工作计划和落实。 政教处、团委
1、利用国旗下讲话,落实“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启动,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宣传。
2、利用校园广播落实“人人会唱一首新疆歌、人人会跳一段新疆舞”活动;利用主题班(队)会、团(队)课、交流课、室内观影课落实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3、用发现的眼光、欣赏的心态在师生中寻找民族团结好人好事,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活动,在教职工中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积极营造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4、落实高一高二民汉班级结对子工作,并制定相应活动计划,以月促年,通过结对子增进民汉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交融,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5、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联谊和融情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民族团结走访活动,给家庭困难的学生送去关怀和温暖。
6、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组织好初二年级“十四岁生日暨离队仪式”和“高二年级十八岁生日暨成人礼”活动。
教务处、教研中心
1、召开双语班教师座谈会,了解双语班在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提高双语班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新途径。
2、在处室内开展走访谈心活动,使处室内民族团结的氛围更 加浓厚。
3、组织政治老师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进课堂,做到有教案、有课时、有效果。
学习成长”为主题的绘画活动。
信息办
1、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尤其是对危害民族团结、散布非法宗教、极端恐怖势力的影像及网络言行监控。
1、对餐厅、商店和宿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使他们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2、对后勤服务中心人员进行“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去极端化”教育,落实好“两个不得、五个严禁”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熟知“三个离不开”“四个人人”等知识。
3、加强住宿生民族团结教育,开展争创民族团结模范宿舍活动。
保卫科
1、组织保安人员学习少数民族日常用语,规范保卫人员接待各民族师生家长的行为。
2、加强安全信息员培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要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总务处
1、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学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落实“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要求。
2、组织处室职工学唱新疆歌、学跳新疆舞。 各年级、各支部、各班
1、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的家访活动,通过家访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系统“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要求,宣传国家相关助学政策。
2、开好以“融情交流
学习成长”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利用班会、家长qq群等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引导师生家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
3、高一高二年级配合政教处做好民汉班级结对子活动,并组织结对子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高一年级配合团委开展好民族团结联谊活动。
4、用发现的眼光、欣赏的心态寻找师生中的民族团结先进的人和事,配合政教处做好“民族团结好少年”推荐评选活动.
5、倡导各班为民族团结做1—2件事好事实事。
六、活动要求:
1、本次“民族团结教育月”,各部门、年级组工作采取“规定项目+自选项目”的方式进行,“规定动作”由学校统一制定,“自选动作”由各部门、年级组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2、为确保本次主题管理月达到预期目的,全校师生员工都要积极行动起来,都想想能为民族团结做些什么,如何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的实践活动中;通过主题月活动的开展,总结经验,形成民族团结工作的长效机制。
3、各处室、各年级要充分动员,全员参与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将此次活动作为“爱国爱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教育广大师生树立民族团结大于天的意识,教育和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意识。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思想懈怠、行动迟缓、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集体或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4、各党(团)支部要把此次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主题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广大党(团)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头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校团委要积极号召学生团员、少先队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民族团结月各项活动,使党员、团员、少先队员的身份亮起来。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十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鲁民发〔2016〕43号)要求,今年9月份将继续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为根本,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主线,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推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积极贡献。
(一)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系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大力宣传,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三)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的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四)我市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突出成绩。总结回顾并大力宣传十八大以来我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和突出成就,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感和自豪感,凝心聚力,再创佳绩。
(五)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模范典型事迹。近年来,各县区涌现出了一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模范集体和个人。通过宣传这些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在全社会树立崇尚模范、学习模范、维护团结、促进发展的良好风尚。
(六)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相互交流学习,推动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交往交流交融凝心聚力,团结和谐奋进共同发展”为主题,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一)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在广场、街道、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公共场所,通过户外广告牌、现场会、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户外宣传活动,为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宣讲学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以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和基层窗口单位等为重点,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
(三)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宣传月期间,我市将组织对2013年、2015年命名的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开展互观互检活动,并组织对有关县区的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等窗口进行观摩,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四)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少数民族实用技能培训。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群众需求,依托各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各县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承办,在宣传月期间自行集中组织举办至少1期农村少数民族种植、养殖等实用技能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
(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山东省参演剧目《兰桂飘香》将于9月9日和10日进京演出两场,全市各级宣传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做好对会演的宣传报道,并及时向市民宗局报送宣传稿件。各县区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文艺展演、广场日活动、民族文化习俗展示、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民族民间技艺比赛等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用人民群众熟悉的语言、喜爱的方式阐述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展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交流、培养、融洽各族群众感情。
(六)组织开展面向各族群众的便民服务活动。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为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与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坚持综合施策,多方配合,扎实做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任务。加大协调力度,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入学、入住、入职”等难题和穆斯林群众的“入口、入寺、入土”难题。鼓励各县区组织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下基层等活动。积极维护来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印发少数民族服务手册,开展少数民族就业创业、法律援助、急难救助、心理咨询、特需保障等服务体系建设,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
(七)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把移风易俗宣传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之中,作为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充分尊重习俗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引导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参与移风易俗,倡导树立文明新风。
(八)集中排查矛盾纠纷。结合全市民族关系状况调研,深入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稳控到位,引导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9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真食品安全检查。
(九)组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月期间,在东营日报、东营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我市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近年来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的模范典型,着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通过领导访谈、新闻报道、专题栏目、事迹播报、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县区要按照市里的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宣传月活动是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宣传月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开展。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及各县区统战、民宗、科技等部门负责组织农村少数民族实用技能培训;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各县区民宗局负责组织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市民宗局、东营日报社负责在《东营日报》专刊民族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市广播电视台、东营日报社负责组织各项主题活动的媒体宣传报道。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宣传、统战、民宗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抓好宣传月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注重工作创新,突出活动实效。按照习总书记“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教育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做‘滴灌’,精耕细作,润物细无声”的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推进理念、手段、载体、方式的创新,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
(三)做好结合文章,着力推进工作。要将宣传月活动与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脱贫及加快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认识,开阔思路,解决难题,不断提升民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宣传月期间,市里将组织到县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创建活动“六进”和宣传月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务求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县区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动态信息,市民宗局将开设专栏,在市民族宗教网站予以宣传,并择优在市民族宗教工作简报上进行刊发。各县区要参照市里做法,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于9月9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两份报市民宗局。同时,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材料报市民宗局,我们将汇总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十篇五
喀什市特殊教育学校关于深入开展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螁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4个、地区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莆 一、指导思想
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南疆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和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为主题,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五个一”工程、教育疏导“六大工程”为载体,教育引导各组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推动各组师生多多层次、多形式、多方式地走动互动,加强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民族团结的新成果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7周年,自治区成立61周年。
螂二、成立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腿组 长:邹珍玉
葿副组长:木合塔尔·吐尔逊、哈丽旦、齐鸿兰
薆成 员:努尔买买提.司马义、古来仙、米坎热木、王莉、张文鸽、米拉伊、张宏文、热依木拉和各班班主任。
膃领导小组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新的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学校德育处、团队、工会、教研组等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与学校助残日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把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渗透到每位师生心中。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有领导、有组织的顺利地开展起来。
袁三、活动内容
薆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10日——5月18日)
薄1、5月11日下午召开全校民族团结教育月动员大会。2、3、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和周三政治学习时间对荿民族团结月活动进行宣传动员。
4、5、结合我校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羇具体安排,五月份开展以“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题目的大宣讲活动,确实提高各族师生的民族团结意识。
蚆4、助残日前后积极联系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我校得益于党和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以此向社会宣传政府对边疆少数民族特教事业的巨大关怀。
羅5、助残日期间制作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彩喷展板到校内外展出,广泛宣传和谐校园和民族团结大家庭。
肀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中旬——6月中旬)
羀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提高感恩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的关怀与支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伟大实践;大力宣传援疆省市的深情厚谊;大力宣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喀什市各族人民发挥主体作用,建设喀什的精神风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人民军队好的时代主旋律。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感恩伟大祖国,精神美好家园的热情,进而形成推进喀什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动力。
螆负责部门:党支部
肁 2、组织全校教职工和六至八年级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知识答卷活动。
螂时间:助残日后
螈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 3、4、各班召开一次以“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袆主题的大宣讲活动。
蒂时间:2015年5月低
芀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和各班班主任
薇4、组织六至九年级学生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
羆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和各班班主任
袃时间:5月低
羂5、建立“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共建活动,大力开展与二中、师院等兄弟学校的手拉手活动,校内组织教职工进行自学和互帮互学双语学习活动,开展民汉教职工一对一结对子互帮互学活动,民汉班级手拉手结对子活动。
芆负责部门:德育处 团支部
肆6、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外出参加第26个助残日庆祝活动,充分展现我校教职工和残疾学生团结一致、自尊自强的精神面貌。
芄负责部门:学校
蒀时间:助残日期间(5月13日——18日)
荿7、组织全校学生民族团结文艺汇演。
膅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处、团队
蒁时间:5月底6月初 8、9、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积膂极参加扶贫、脱贫攻坚战。
肈 组织全校教职工积极开展访惠聚、扶贫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团结宣讲工作。
膅负责部门:学校、扶贫办
10、11、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月表彰活动
袂
薀 认真做好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总结,评选一批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民族团结好的《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开展表彰活动。
袇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处
芅第三阶段:总结验收(5月底——6月15日)
芃各教研组、各班级将开展的“民族团结月”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及时反馈信息,总结典型经验,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要坚持大力弘扬和培育新疆精神,激扬各族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创造美好未来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成果转化为我校各族师生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浓厚感情,转化为各族师生团结互助、同心同德、携手奋进的实际行动,并将总结材料于6月15日前上报学校德育办公室。在师生中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节喀什盲聋哑学校
2016年5月5日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十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伊州党办厅字〔2021〕50号)要求,结合奎屯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和载体,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保障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创建成果、实现民族团结创建全覆盖、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各单位(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陈全国书记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奎屯。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人人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使全市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努力形成单位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通过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使奎屯的民族团结恢复到历史最好时期。
(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主要任务
1.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知识竞赛、小品大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宣传祖国的变化、新疆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的变化、百姓衣食住行用的变化、身边人的故事等方式宣传党的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2.加强法律法规尤其是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通过反暴力、反恐怖宣讲,组织参观监狱、“现身说法、反哺社会”宣讲等形式,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发挥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管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育管理服务片区管委会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党员、退休职工、志愿者的作用,充分发挥楼栋长、单元长、十户长的作用,把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宗教场所、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入户走访排查,做好“起名、割礼、婚礼、葬礼”四项活动服务管理,特别是要做好“起名、念尼卡、葬礼、为亡人过乃孜尔”等活动的服务管理。
3.在落实好“三有三抓三做”(有固定人员,有充足资金,有良好工作环境和设备;抓氛围、抓活动、抓选树;做好计划、做好督查、做好考核)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和粉刷民族团结墙体画、墙体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内容,在城市主干道、小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在民族团结“九进”活动(进机关、进街道、进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团场连队、进景区)全覆盖上下功夫,每个单位都要按照伊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八个一”(一个优秀的解说员、一部高质量的专题片、一份精炼的汇报材料、一套完善的档案资料、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一套顺畅的观摩流程、一个突出的工作亮点、一个精美的宣传折页)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和考核细则,按照示范点要求营造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讲“民族团结一家亲”故事、出版“民族团结一家亲”画册等形式,推动多层次、多方位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工作。
4.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自内心地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5.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局面”做贡献。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努力实现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奎屯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一)参与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校,驻市单位、部队、企业。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执行。
(二)活动内容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少数民族群众,汉族同志也可以联系汉族群众。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结对认亲本着务实管用有效的原则,对原第一书记、第一主任和单位结对帮扶的困难户原则上不做调换,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与各族群众广泛交朋友,至少与1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市机关单位(部门)各级干部与1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可在单位“访惠聚”联系社区(村),也可与单位干部之间结对认亲。各类学校开展学校之间、班级之间、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结对认亲活动,大力开展“六进”(进处室进教研室、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家庭)“三进两联一交友”(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与学生交朋友)和“十二同”(学习同步、语言同学、课间同乐、用餐同桌、住宿同舍、竞技同场、歌舞同台、节日同庆、困难同渡、民俗同尊、制度同守、和谐同创)活动,加强各学校之间的工作管理交流、班级之间的互动互学交流、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师生之间的思想帮带交流,促成教育系统各族师生之间的“大融合”。驻市部队、公安队伍开展与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根连根、骨肉情”结对帮扶认亲活动,确保军地警民相互有联系、有沟通、有互动;驻市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要开展内部民汉职工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结对认亲活动。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企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2.经常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调研活动积极开展走访;正科级及以下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开展进村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安排好见面交流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电话、qq、微信、易信等各种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心,切实了解和掌握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互学语言。要鼓励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群众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5.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积极组织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六互”活动(互吃一次饭、互送一件小礼品、互办一件小事、互教一项小技术、互提一个醒、互学一句话),与结对户照一张合影,并摆在办公桌上;建一本结对工作手册,记录每一次的活动开展情况。原则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开展1次,学校每周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交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6.表彰激励。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及时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开展活动,形成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奎屯市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民宗委),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市委组织部要重点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记工作,确保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
(三)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好活动规划、完善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稳步推进。奎屯市党政机关要先行一步,立即行动、结对认亲、上门走访;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类学校、医院等相关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批逐步推进,科级以上干部职工在11月底之前完成结对认亲工作,开展走访慰问,其他干部在12月底之前完成结对认亲,并开展走访入户活动。
(四)建章立制,保持常态。建立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建立联系档案和台账,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五)及时总结,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活动水平。市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政府的举措,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先进经验、积极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优秀事迹,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社会浓厚氛围。
(六)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组织、绩效办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部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开发区、各街道、开干齐乡、教育局负责本单位及行政和行业管理范围内活动督查,确保层层抓落实;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将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各单位(部门),驻市部队、兵团七师、驻市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并于11月8日之前报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十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和自治区、自治州、库尔勒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库尔勒市《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哈拉玉宫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顺利实施,成立哈拉玉宫乡“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战民宗办,办公室主任由艾散江·夏衣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热依木·亚森兼任,工作人员统战、民宗办人员。
二、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强调了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指明了加强民族团结的方向和路径,是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的重要遵循。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和载体,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保障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乡各村、各站所、乡属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耍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三、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哈拉玉宫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民心基础。
四、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人人都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努力形成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入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经过全乡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2021年7月底前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使哈拉玉宫乡的民族团结恢复到历史最好时期。
五、主要任务
(一)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二)积极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
(三)积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动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工作。
(四)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自内心地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五)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局面”作贡献。
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努力实现哈拉玉宫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使民族分裂分子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藏身立足之地。
六、活动范围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十篇八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