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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优质9篇)

小编:MJ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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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一

(三)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万元;

(六)学校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七)学校定期选派部分学生到援助高校进行交流学习;

(八)学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藏财综字【2014】44号文件规定,我校医学类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

十、其他

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1051临床医学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考生必须获得毕业证与学位证,两证缺一不可。

其他有关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请参考《西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50101文艺学和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课考试与培养均用藏文。

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三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复试时间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现场确认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

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四

 西藏民族大学坐落在渭水之滨古都咸阳,其前身是1958年9月15日成立的“西藏公学”。1965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4月28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教育部团队式对口援助高校、西藏自治区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诞生于特殊的历史时期,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在祖国内地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是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基于民族团结和国家振兴的政治远见作出的英明决策,是中央治藏方略的重要布局。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等对学校的筹建、建设做出过具体指示。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学校的发展十分关心,胡锦涛同志、刘延东同志为学校建校50周年发来贺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俞正声主席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办好民族高等教育。2014年,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受俞正声主席委托,到学校看望慰问师生,希望学校认真总结在内地为西藏培养人才的有效模式和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教育的规律,为国家、为西藏培养更多的人才,作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始终致力于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治藏方略,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始终致力于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始终致力于为西藏造就一支立场坚定、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在长期办学中,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立足西藏、面向全国的办学宗旨,从建校之初的干部培训、知识教育到现在的专业教育,再到不断提升办学层次,创造了西藏高等教育的诸多奇迹,是西藏高等教育的孵化器、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平台,在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和西藏高等教育史上确立了自己独特的历史地位。

    学校做出了特殊的历史贡献,在西藏平定叛乱、政权建设、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等不同历史阶段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为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学校紧紧围绕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紧跟时代步伐,形成了适应西藏实际和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契合的学科专业体系,凝练了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研究优势,有着鲜明的办学特色。建校五十多年来,学校秉承“爱国、兴藏、笃学、敬业”的校训,弘扬“担当奉献、求真务实、和谐发展”的办学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万余名各类优秀人才,其中涌现出了30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和一大批艺术家、作家、教授、医学家、农学家、工程师等杰出人才,赢得了“西藏干部摇篮”的美誉。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先后荣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高校就业工作典型院校”等荣誉称号,2012年跻身全国高校就业50强。

    学校是全国成立最早的民族高校之一,具有浓郁的西藏地方民族特色,也积淀了深厚的办学实力。现有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医学和中国史4个硕士一级学科,29个硕士二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8个本科专业,1个第二学位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部级特色专业4个,省部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专任教师729人(含退休返聘高职21人,校内双聘高职67人,兼职教授41人),其中正高职称110人、副高职称302人,博士、硕士生导师95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67%,有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西藏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享受西藏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建设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部级教学团队3个。在校生9966人,其中研究生669人,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占50%。牵头组建了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了西藏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亚研究所、旅游研究所等科研实体,建设有3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致力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同步提升。学校在许多研究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藏学、民族学研究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良好声誉。

    学校地处祖国内地,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具备了良好的办学条件。现在占地1146亩,有文汇、秦汉两个校区,并在拉萨设有教学实训基地。教学设施完备,建有109个教学实践、实习基地,10大类75个实验室,其中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3个,自治区级实验实训基地1个,自治区级教学实验室10个。建有综合实验楼,建筑面积3.95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70万余册,建筑面积1.482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新征程,新跨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西藏民族大学将一如既往地肩负起自己独特的历史使命,扎实推进调整结构,转型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夯实基础、争取人心”的重要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服务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办学宗旨,按照陈全国书记“抓机遇,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具体实施“一个战略”(调整结构,转型发展),贯彻“一个要求”(抓机遇、保稳定、促发展),定位“三个方向”(服务国家治藏方略,适应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抓牢“三件大事”(发展、稳定和改革),用好“两个抓手”(一手抓弘扬“担当奉献、求真务实、和谐发展”的民大精神,一手抓应急处突和常态工作相结合的稳定安全长效机制),突出“六个重点”(学科建设、协同创新、队伍建设、基层基础、五教创新、依法治校),推进“六个工程”(民族团结教育工程、民大转型发展工程、教师培养培训工程、高端人才培养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新校区建设工程),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建设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教学科研型综合性一流民族大学。

 

 

附件二:西藏民族大学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

学术型硕士

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各招生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限英语专业考生报考。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生资格审查

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六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陕西省惟一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学校占地面积796675.3m2,分南、北两个校区,现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下设中医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第二临床医学院(下设临床医学系)、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外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2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另有陕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和陕西医史博物馆。南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沣河之滨,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广大学子读书治学、从事医药研究的理想场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000人(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有专任教师91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504人。拥有张学文、郭诚杰、雷忠义3位国医大师,国家级中医药教学名师2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中国针灸传承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授20人,全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陕西省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4人,名(老)中医32人,突出贡献专家3人,先进工作者1人,师德先进个人7人,教学名师8人,优秀教师1人,师德标兵2人,“三五”人才3人,获白求恩精神奖1人,巾帼建功标兵1人,科技新星9人,青年科技奖4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入选4人,陕西省特支计划7人。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五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中医、中药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护理、汉语国际教育六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在中医基础理论、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药学、内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护理、药学、汉语国际教育等28个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共1320人。学校拥有硕士研究生导师500余名,博士生导师16名、博士后导师2名,分别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广州、成都、上海、南京、浙江等中医药大学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校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7个,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0个,陕西省一流学科2个,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学科6个,校级重点学科11个;有国家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0个,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5个;建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博士后创新基地2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3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5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4个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陕西省临床研究中心与分中心、2个陕西省重点研究室、13个陕西省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与陕西省免疫炎症相关疾病中医药防治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资源产业化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创新药物研究中心、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省级“双导师制”科技创新创业中心、咸阳市中药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研究院、整合医学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建立了完善的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近五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行业重大专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陕西省重点科技专项等科研项目70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43项。为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博士、硕士研究生提供了保障。

学校的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其中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是国家“七五”期间确定的全国7所重点建设的中医医院之一,中医特色突出,拥有“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和“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第二附属医院为西北地区首家“中西医结合三级甲等医院”,妇产科、心血管内外科、眼科等专科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大的影响力。同时,学校还在西安、咸阳、宝鸡等地设有二十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非直属附属医院。

陕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是集生产、经营、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制药企业,拥有技术先进的注射剂、口服液、丸剂、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六大剂型生产线。近年来各项经济指标一直在陕西省高校产业中名列前茅。

学校的陕西医史博物馆是我国建国后成立的第一个医史博物馆。馆藏文物3000多件,系统地展示了中医药发展的历史,在海内外具有重要的影响。

学校图书馆是一个重点收藏中医药文献的专业图书馆,目前已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藏书体系。建有电子图书阅览室和校园文献网络化管理及服务系统;现藏书100余万册,各种中外文期刊3000余种,古籍4万余册,1000余种,其中珍善本300种,如明嘉靖仿宋刊本《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二十四卷》、《永乐大典》、《四库全书》等,为教学、科研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

为了交流教学、科研、医疗经验和信息,学校主办有《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报》、《现代中医药》等杂志和刊物。学校非常重视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波兰、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台湾等3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国际合作交流关系,共同培养中医药人才3000名。

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七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于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标志着甘肃省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开始;199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同年针灸学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3年被批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被批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被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双聘院士4人,岐黄学者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9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79人,17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1人被评为“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63人荣膺“甘肃省名中医”,11人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专家”,10人获“甘肃省高校教学名师奖”,12人获“甘肃省园丁奖”,28人获“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3人入选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7人入选甘肃省高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6人被选拔为甘肃省领军人才,27人被选拔为甘肃省卫生厅领军人才,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135人。

学校自1992年开始研究生招生,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中医、临床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护理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6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2家实践教学基地,基本覆盖了甘肃省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学校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本着“文化先行、医药互促、强化认同、实体合作”的思路,坚持以文带医、以医带药、以药带商、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向西交流发展,已与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共建了8所“岐黄中医学院”和4个中医中心,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乌克兰、匈牙利、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学校秉承“勤奋、严谨、继承、创新”的校训,始终倡导“仁术勤和,玉汝于成”的育人理念,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具体指导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学校(研究生院)、院部(附属教学医院)和学位点三级管理模式。

学校在不断加强研究生专业教育的同时,还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经常性组织开展专家学术讲座和学术科研活动。通过研究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各类符合研究生教育和专业能力培养要求、体现创新意识和开拓思维的活动,切实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学校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收硕士研究生,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一般为3-5年,实行学分制和必修、选修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类型

学术学位(具体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学位(具体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计划

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拟招生人数”系我校计划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实际招收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收人数仅供参考。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我校2023年医学门类(除公共卫生、比较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心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门类本科毕业生。

(五)我校2023年生物医学工程(0831)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工学、理学本科毕业生;比较医学(1002z1)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限招全日制医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本科毕业生;公共卫生(1053)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全日制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医学心理学(1002z2)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心理学本科毕业生;卫生事业管理学(1005z3)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管理学本科毕业生。

(六)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中医)者,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要求, 报考考生必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七)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相关要求报考。

(八)在职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九)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以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报考注意事项

(一)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不按要求报考的考生,不予准考。

(二)凡是符合报考条件和专业要求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具体要求见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三)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有关报名信息。

(四)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公告。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不得伪造有关报考证明文件。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报考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复试和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名称及其代码)须与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一致。同时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其他报名程序,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向当地报考点咨询。

七、考试

我校所有专业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

我校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临床能力测试、科研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采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遵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各级公示均无疑义后由教育部批准为录取名单。

十、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十一、信息公开

我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开或公示。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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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八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临床、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100人,其中学术型民族医学(藏医学、代码:100513)硕士研究生50名,学术型中药学(藏药方向、代码:100800)硕士研究生10名;专业学位民族医学(藏医学、代码:105708)硕士研究生4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08)须本科专业为藏医学,且可以报考藏医医师资格的考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4.网上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严格遵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6号)要求。

5.学历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六、考试与录取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

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021年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满分:100分)

2021年12月22日上午,专业综合(满分:300分)

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科目及范围可查看《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工作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七、学费与奖助

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西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为依据。根据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我校面向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学业奖学金0.8万元/年;此外,研究生“三助”(助管、助教、助研)等,按工作时间和内容不同,可获得相应津贴。在职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评部分奖学金。

八、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2021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型硕士生两种类型。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九、其他

对于考生填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国家招生政策如有变动,以国家政策为准。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页了解招生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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