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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贫困村退出十项标准大全(5篇)

小编:az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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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退出十项标准篇一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一个加大、两个提高、一个目标”的扶贫开发新要求,按照区会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xx贫困村发展互助会管理组织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规范管理(一)建立互助会原则

互助资金由贫困村村民自愿参加成立的互助会负责管理,在互助会内封闭运行,内设理事会,下设执行组和监督组分别负责其运行和监督管理,由区级扶贫、民政、财政、审计、监察和x共同监管指导,实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不得私分,以及入会会员入会自愿、退出自由、权利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助会设在行政村内,不得跨行政村设立,互助会为在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组织,不得吸储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农户加入互助会必须是以户为单位,一户一人加入,一人一票表决制;必须缴纳基准互助金,可自愿增加交纳互助金(合理计息),壮大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基数。同时,按贫困户优先扶持原则,减免贫困户入会缴纳的基准互助金,优先借款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提高贫困户能力,增加收入。

(二)互助会会员及权责 1.互助会员资格

互助会会员为代表家庭的个人会员。申请加入互助会的会

会员大会的决议;缴纳互助金;维护互助会权益,保护互助会的共同财产;严格履行与互助会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时如数偿还本金和占用费;为同一互助小组会员申请借款签字担保,为同一互助小组会员不能偿还借款时代为偿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但有权向其追讨债务。同时互助小组任一会员未能偿还借款或逾期偿还,其他会员不能获得借款;互助小组任一会员未偿还完借款,其他会员退会不能退互助金。5.会员退会程序

会员正常退会程序:入会会员一年后自愿正常退会,由会员向互助小组申请,经互助小组、互助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退会,退还个人互助金,分配占用费节余。

会员除名程序:对不遵守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6个月以上不参加本互助会组织的活动、其行为给本互助会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危害的会员,经教育无效,由常务理事会建议,会员大会半数以上表决同意予以除名,并办理退出互助会手续;被除名的互助会会员必须偿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占用费,不分配占用费节余,且二年内不得入会。

会员死亡,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入会手续后,继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会员死亡后无法变更继承人,由会员家庭或互助小组申请,可按自愿退会办理。(三)互助会机构及其负责人产生、罢免

1、会员大会的召开及职权

(1)会员大会召开。会员大会是互助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法

人员1人。执行小组、监督小组工作人员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2)理事会职权。理事会有八项职权:一是组织成员讨论通过互助会章程;二是依据互助会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执行互助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四是负责借款的发放和回收;五是负责互助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六是负责与互助会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村委会联系和协调;七是按照项目要求,定期向互助会的主管部门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八是定期向成员大会、代表大会、监事会或村民大会报告互助资金管理和运转情况。

(3)理事会成员资格。理事长、执行小组组长、监督小组组长等管理人员资格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必须是互助会成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二是长期在家,自愿担任管理工作;三是能阅读和会写字,并有良好声誉;四是管理人员之间无直接亲戚关系(三代内无直系血统);五是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

(4)执行组职责。执行组有八项职责:一是执行小组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二是依据互助会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执行会员大会的各项决议;四是负责借款的调查、发放和回收;五是负责互助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六是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村委会联系和协调;七是按照项目要求,定期向互助会的主管部门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八是定期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互助资金管

(6)监督组职责。一是监督互助会章程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二是监督借款发放和回收过程;三是监督公开公示的程序和内容;四是接受互助会会员投诉,提出并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五是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

(四)互助会的终止与清算

互助会遇下列情况之一时,报请x政府、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审定确认后方可办理终止。一是会员少于50人无法开展活动;二是与其它组织合并;三是互助金亏损四分之三以上,不能继续经营;四是经营活动消亡。互助会在确认解散后,理事会必须在30天内向会员和社会公告。互助会决定解散时,应由x政府、区扶贫办、区财政局与会员代表组成清查小组,对互助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会员大会批准。

互助会共有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是支付清算费用;二是支付所欠职员工资或补助;三是抵偿会员缴纳的互助金和其它债务;四是将剩余资产由x政府、区扶贫办、区财政局收回安排用于其他贫困村互助会发展。贫困村互助会解散后今后不得再次组建互助会。

二、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一)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一个组织、机构健康、有序运行的制度保障,为保证xx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顺利推进,各相关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积极协助互助资金管理机构从以下几个方面完

500元。互助会的资金资产,属村集体和会员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挪用、贪污、私分。如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由主管部门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要健全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等,按照及时、全面、清晰等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来正确、真实反映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

1.互助会资金来源。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由国家扶贫资金、入会会员缴纳的基准互助金和入股互助金(统称互助金)、社会捐赠资金、会员借款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和存款利息、本互助会每年从资金占用费结余中提留的风险金六部分组成。村民缴纳的基准互助金总额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互助会接纳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互助会的自有资产,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挪用互助会资产。

2.借款人资格。一是互助会的会员;二是借款人家庭有劳动力;三是用于增收项目;四是接受过有关互助会章程的培训。同时具备以上四条件的村民可以向互助会申请互助资金借款。同时,互助会优先向符合上述条件的贫困户会员和妇女会员发放借款。

3.借款程序。互助会设立一般借款。互助会会员通过小组担保的形式,向互助会申请借款用于生产性创收项目,会员第一次借款额度不能超过3000元,以后可根据实际和理事会

认真作好借款审查计录。四是理事会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后借款。五是借款人没有把借款用于规定的用途、把借款转借他人、用借款偿还其他欠款、用于赌博或其他违法行为的,理事会有权根据章程的规定,提前收回借款,并收取占用费。

4.还款程序。借款人还款时,将借款本金和占用费交付给互助会出纳,领取由会计开出的还款收据,并经理事长、执行组长、出纳和还款人签字生效。会计必须汇总每月收款,并制表公示。

5.逾期还款的处置办法

(1)延期还款和借款重置(以新还旧)。一是除非发生以下情况,不允许对借款进行延期:①发生人力不能控制的重大自然灾害;②借款人家庭会员发生重大变故,包括意外事故身亡、残废、重病。二是必须经超过一半以上的会员同意。三是同一笔借款,最多只能延期一次。四是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占用费率上浮50%计收。五是不允许对借款进行重置。六是保留法律起诉的权利。

(2)对不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由理事会确认逾期原因,并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延长还款期。

(3)在小组联保或第三者担保的情况下,小组会员或第三者应承担还款连带责任。在借款未还清之前,小组会员或第三者不得借款。

(4)对有逾期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清借款后的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借款。

并从其补助中扣除。

(2)风险准备金管理。互助会须建立借款风险准备金,用于呆坏账的核销。呆坏账的认定和核销,须提交互助会全体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报x政府、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由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审查批准后,予以处理。风险准备金的标准为年底借款余额的百分之一加上逾期借款总额一定的百分比(借款逾期30—60天的,按20%提留;借款逾期61—90天的,按30%提留;借款逾期90—120天的,按50%提留;借款逾期120天以上的,按100%提留)。

三、加强领导,确保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健康、高效运行 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创新举措,是切实帮助贫困村群众增收脱贫的直接手段。因此,x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xx区xxx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x党政办、财政办、经发办、监察室、农服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经发办内),由经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贫困村党支部、村委会也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互助会的筹备组建工作,确保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健康、高效运行。

贫困村退出十项标准篇二

凤城市贫困村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贫困村退出工作,确保贫困村销号标准统一、程序完整、结果真实,根据《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脱贫发[2018]17号)和《关于印发<丹东市贫困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脱贫发[2018]1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贫困村退出工作由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成立核查组,对照本方案贫困村退出标准,逐项核查、综合评估、据实认定、按时报备。

一、贫困村退出的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确保贫困村退出客观真实、经得起检验。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退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程序规范、数据真实、档案完整、过程透明。

(三)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市级负责贫困村退出的验收审批,县级负责贫困村退出核查,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备。

二、贫困村退出

(一)退出标准

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共8项具体指标,均为一票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贫困村退出数据来源是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行业部门信息和实地核查结果等。

贫困村退出按照“一率四有三通”标准执行。“一率”是指确保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含)以下;“四有”是指有安全饮水、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村卫生室、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三通”是指通生活用电、通广播电视和网络宽带、通沥青(水泥)路。

8项指标涵盖以下十项内容:

1.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含)。指行政村内按贫困人口 退出程序认定的未脱贫贫困人口数、市贫困村退出专项核查发现的错退人口数之和占全村户籍人口数的比例。未脱贫贫困人口、行政村户籍人口数据均采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市贫困村退出核查未抽查到的拟退出贫困村错退人口按“零”计算。(验收评估部门:统计局、扶贫办)

2.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人口全部参加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得到相应医疗救助。(验收评估部门:卫计局)

3.住房安全有保障。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大于98%。(验收评估部门:住建局)

4.有安全饮水。指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或宽限规定,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40升,供水入户(含小区、院子)或人力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400米,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含)。(验收评估部门:水利局)

5.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接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扶贫产业覆盖贫困户的比率不低于70%(含)。(验收评估部门:农经局、扶贫办)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主体。

扶贫产业包括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涉农资金,贫困户自主经营、参与经营、入股分红、扶贫资产收益、代种代养等以扶贫为目的各类产业。

6.有村卫生室。指原则上有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原则上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村卫生室人员。(验收评估部门:卫计局)

7.有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指有管理运行良好,建筑面积能够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配备相应器材设备的村文化服务中心和“硬覆盖”文体广场。(验收评估部门:文广局)

8.通生活用电。指所有贫困户通生活用电。(验收评估部门:供电公司)

9.通广播电视和网络宽带。指以行政村为单位,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广播电视验收评估部门:文广局)(网络宽带验收评估部门: 联通公司)

10.通沥青(水泥)路。指沥青(或水泥)路面通至行政村某个公共活动或服务场所(如:村委会、学校、敬老院、卫生室等);自然屯(组)间道路通达,主要路段实现硬化。(验收评估部门:交通局)

(二)退出程序

贫困村退出按照村申请、镇请示、县初选核查、乡村公示、验收审批的程序进行,相关工作原则上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

1.退出申请(10月15日-20日)。贫困村向镇党委、政府提出退出申请,镇党委、政府按照贫困村退出的8项验收指标进行自查,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后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交贫困村退出的请示(红头文件形式)。

2.初选核查(10月21日-26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在接到贫困村退出请示后,组织相关部门对计划退出的贫困村进行入村核查,分行业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在“贫困村退出验收评估表(附件

1、附件2)”上给出核查评估意见,确定拟退出贫困村名单。

3.乡村公示(10月27日-11月2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拟退出贫困村在退出村和所在乡镇公示。全部拟退出贫困村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县贫困村退出自查自评报告,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

贫困村退出自查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退出贫困村基本情况、退出程序执行情况、实施的扶贫项目及成效、脱贫指标达标情况、后续帮扶巩固工作安排、贫困村退出意见等。

贫困村退出佐证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退出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情况(扶贫办提供);(2)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及成效验收评估报告(农经局会同扶贫办提供);(3)村集体经济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验收评估报告(农经局提供);

(4)安全饮水情况验收评估报告(水利局提供);(5)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验收评估报告(住建局提供);(6)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和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情况验收评估报告(卫计局提供);

(7)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及通广播电视验收评估报告(文广局提供);

(8)通电情况验收评估报告(供电公司提供);

(9)贫困村通路情况及村内道路建设情况验收评估报告(交通局提供);

(10)网络宽带情况验收评估报告(联通公司提供);(11)市核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相关佐证材料要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并有明确验收评估意见、主要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

4.市验收审批(11月3日-10日)。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的贫困村退出材料,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对拟退出贫困村分行业核查验收,并形成验收评估报告,抽查验收比例不低于拟退出贫困村的50%(含);综合相关信息及核查结果,形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认定意见予以批复,并组织在县媒体公告。市审批结果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责任

1.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本级承担的贫困村退出核查审批工作负总责,签字人对所验收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审批人对贫困真假退出负责,确保退出结果经得起检验。

2.如实反映情况,积极搞好配合。对在贫困村退出中违规操作、干扰核查评估的,一经核实,核查评估不予通过,且当年不再组织核查评估。

3.对贫困村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存在虚假脱贫、违规操作等问题的,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8年贫困村脱贫退出验收评估表 2.2018年贫困村脱贫退出验收评估汇总表

3.乡镇关于呈报2018年贫困村退出工作的(参考文本)

贫困村退出十项标准篇三

xxx镇xxx贫困村退出实施方案

根据镇党委和政府的脱贫攻坚工作安排,xxx村计划2017年贫困村出列。为圆满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脱贫攻坚任务,确保xxx村各项指标达到贫困村出列标准,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村贫困村出列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x村位于xxx镇东部,距xxx镇所在地16公里,距xxx市区36公里,属于1类贫困村。全村国土面积12.7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25亩(田793亩,土632亩),有10个村民组,总人口273户1140人(其中农村人口273户1140人)。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6户367人,其中已脱贫55户225人,未脱贫51户142人。全村主要有茶叶、重晶石主导产业,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为服务业、茶叶养殖等。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实现脱贫,使全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以上,全村实现人畜饮水安全,生产生活用电得到保障,全村村组道路硬化全面完成,2017年11月底全面完成危房改造2户,贫困人口参合比例达100%,本村有文化娱乐场所、老年活动中心、村级卫生室。

三、工作措施

(一)基础设施建设

1、阵地建设:村委会地面也全部硬化,党员活动室,便民服务大厅,扶贫作战室等功能健全,年内拟计划新增办公设备电脑等,提高办公效率。

2、全村通组公路100%完成硬化。年内完成窝凼田组通户路200米硬化,扩建兴隆街卡房至xxx村委会道路,建设路宽7.5米,长5公里,总投资500余万,全村彻底实现出行便利之条件。

3、全村10个组全部通自来水,生产生活用水符合卫生评估标准,准备打地下水泉眼1个,用于补充生产生活用水的不足。

4、全村7台变压器,全村生产生活用电基本满足。

5、全村完成7个组通电信网络,余上厂、岩上、海水坡三个组未通网络。

(二)社会事业发展

全村贫困人口参合率达100%,有村级标准卫生室一所,老年活动中心1个,文化娱乐场所1个,基本满足全村需要。

(三)产业发展

全村截止到2017年9月完成茶叶种植750亩,促进群众增收;9月底前启动村集体主导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养殖生猪540头,力争村集体经济年增收20余万元,带动扶贫户10余户就业;11月底前完成食用菌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年种植食用菌20000棒,增收1万元左右,带动贫困户10余户增收;10月底前引进庆波电子加工厂,力争实现贫困户一人已就业。同时针对贫困户具体情况制定“一户多策”的办法,具体如下:一是打破老观念,鼓励中老年人在家打工,力争利用庆波电子加工厂覆盖51户贫困户实现户户一就业或多人就业;二是打好组合拳,提高自身生血能力,宣传、动员、培训贫困户食用菌技术,利用食用菌项目带动15户脱贫;三是做好茶叶项目的管护工作,提高产业产出质量,增收早实现。四是做好政府兜底对象关怀服务工作。

我村村支两委及驻村工作组脚踏实地忘我工作,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需,力争打好脱贫攻坚战。

xxx村村民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贫困村退出十项标准篇四

贫困村退出标准

贫困村退出标准及条件

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等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基本实现通宽带等。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省扶贫办关于贫困村退出标准有关指标解释的指导意见》,对贫困村退出具体指标作出了解释:

1.贫困发生率

——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村人口的比率下降至 2%以下。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包括安全饮用水);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的安全住房。

2.基础设施建设 ——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

指贫困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出口道路实现硬化,路线通 至贫困村村委会(或学校),或穿越贫困村村委会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或通至贫困村村委会所在的(或某个人口较多的)居民聚居区城边缘并与其内部的一条道路连接。路面类型为 沥青路面、水泥路面或其他硬化路面。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 于3.5米,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对环境影响大、交通量小、占用耕地较多或通至人口较少行政村的路线,路面宽度应不低于3.0米。

——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

指客运班车或公交化运营车辆通达贫困村,或距离客运班车或公交化运营车辆运行起、终点或中途停靠站点在两公 里以内的贫困村,视为贫困村通班车。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 客流情况,可采用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赶集班、学生班、电话预约班、网络预约车、按需灵活发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模式。

——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农村饮用水符合(《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水农〔2004〕547号)的有关规定。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水量达到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30升;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指贫困村通电率达到100%,户户通电率达到100%。3.基本公共服务

——广播电视户户通

指以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木覆盖方式,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务体系。在有线电视网络通达的地区,以有线数字广播电视方式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以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或“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节目,鼓励群众自愿选择。

——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指贫困村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文体广场、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

——有标准化卫生室。

指贫困村卫生室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加》(国卫基层发〔2014〕33号)规定:村卫生室房屋建筑规模不低干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适当调整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 室和药房等。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国家标准基础上通当提高。

——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指贫困村卫生室有至少一名村医拥有《乡村医生执业证 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基本实现通宽带

指贫困村实现光纤通达(移动、联通、电信有一家实现光纤通达即可),有能力为农村家庭提供50兆以上的宽带接入。

4.其他

统筹考虑贫困村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贫困村退出程序

第一步:调查核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退出计划,对预退出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第二步:予以公示。对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三步:公告退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告退出,于次年1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中销号。

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识别程序

根据《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124号)的精神,做好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识别原则

(一)坚持标准。严格坚持国家扶贫对象识别标准。(二)综合考量。综合考量扶贫对象的生活现状、家庭财产、致贫原因等。

(三)民主评议。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群众认可。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识别结果经得起群众检验。

第三条 识别标准

(一)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2018年收入标准不低于3208元)

(二)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房的,虽然人均 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第四条 识别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即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三算:按照标准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账,找致贫原因,对贫富情况有本明白账。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五议: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六定: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第五条 识别程序

第一步: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扶贫对象,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下同)。

第二步:乡镇审核。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乡镇必须对初选对象逐户核查,做到不 错不漏。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名单,必须要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六签字”,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三步:县级复审。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

第六条 建档帮扶

第一步:数据录入。在县(市、区)扶贫办指导下,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贫困户信息录入全国扶贫业务管理子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第二步:数据核查。省市县扶贫部门对录入系统的扶贫对象信息与行业部门进行分级比对,对不符合扶贫标准的扶贫对象进行甄别、清退。

第三步:结对帮扶。在省市政府指导下,各县(市、区)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

第四步:制定计划。在乡镇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认真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结合贫困家庭实际和需求,制定帮扶计划。

第五步:填写手册和明白卡。在县(市、区)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

第七条 数据管理(一)建立管理平台。对扶贫对象要建档立卡,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省市县乡有信息平台。要完善精准扶贫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对接共享,做到贫困底数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脱贫责任清、脱贫进度清。

(二)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经过帮扶确已达到脱贫标准的,通过程序,及时退出;对因各种原因致贫返贫的,按照程序及时纳入,落实好扶贫政策,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扶尽扶。

(三)明确管理责任。各级要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人,专职专责。村级在数据采集时,要做到不落一个指标、不错一个数据。乡级在数据录入时,不误填一个数据,发现原始数据错漏要及时加以纠正,对各类别扶贫对象做到准确标识。县级要指导基层搞好数据核查,依据基础信息分配好扶贫资源。县以上扶贫部门要搞好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要规范数据的发布及其与行业部门的协作,保护好扶贫对象隐私权,确保数据安全。各市县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实施细则。

贫困户退出标准

贫困户退出。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 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安全住房。

贫困户退出程序

第一步: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按照贫困户退出计划,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

第二步:核实认可。贫困户退出名单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核实(没有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行政村经村“两委”核实),得到拟退出贫困户认可。

第三步:公示公告。退出名单经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于次年1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销号。

贫困村退出十项标准篇五

贫困村退出标准规范和退出程序及贫困户的识别标准规范和退出程序

内容提示:

贫困村退出

标准

贫困村退出标准及条件

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

2%以下。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等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基本实现通宽带等。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省扶贫办关于贫困村退出标准有关指标解释的指导意见》,对贫困村退出具体指标作出了解释:

1.贫困发生率

——贫困发生率降至

2%以下

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村人口的比率下降至

2%以下。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包括安全饮用水);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的安全住房。

2.基础设施建设

——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

指贫困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出口道路实现硬化,路线通

至贫困村村委会(或学校),或穿越贫困村村委会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或通至贫困村村委会所在的(或某个人口较多的)

居民聚居区城边缘并与其内部的一条道路连接。路面类型为

沥青路面、水泥路面或其他硬化路面。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

3.5

米,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对环境影响大、交通量小、占用耕地较多或通至人口较少行政村的路线,路面宽度应不低于

3.0

米。

——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

指客运班车或公交化运营车辆通达贫困村,或距离客运班车或公交化运营车辆运行起、终点或中途停靠站点在两公

里以内的贫困村,视为贫困村通班车。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

客流情况,可采用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赶集班、学生班、电话预约班、网络预约车、按需灵活发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模式。

——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农村饮用水符合(《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水农〔2004〕547

号)的有关规定。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水量达到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

升;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

分钟;供水保证率不低于

90%。

——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指贫困村通电率达到

100%,户户通电率达到

100%。

3.基本公共服务

——广播电视户户通

指以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木覆盖方式,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务体系。在有线电视网络通达的地区,以有线数字广播电视方式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以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或“直播卫星+地面数

字电视”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节目,鼓励群众自愿选择。

——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指贫困村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文体广场、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

——有标准化卫生室。

指贫困村卫生室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加》(国卫基层发〔2014〕33

号)规定:村卫生室房屋建筑规模不低干

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适当调整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

室和药房等。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

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国家标准基础上通当提高。

——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指贫困村卫生室有至少一名村医拥有《乡村医生执业证

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基本实现通宽带

指贫困村实现光纤通达(移动、联通、电信有一家实现光纤通达即可),有能力为农村家庭提供

兆以上的宽带接入。

4.其他

统筹考虑贫困村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贫困村退出

程序

第一步:调查核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退出计划,对预退出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第二步:予以公示。对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天。

第三步:公告退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告退出,于次年

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村

中销号。

贫困

户识别

标准及识别程序

及识别程序

根据《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124

号)的精神,做好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识别原则

(一)坚持标准。

严格坚持国家扶贫对象识别标准。

(二)综合考量。综合考量扶贫对象的生活现状、家庭财产、致贫原因等。

(三)民主评议。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四)群众认可。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识别结果经得起群众检验。

第三条

识别标准

(一)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2018

年收入标准不低于

3208

元)

(二)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

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

c、d

级危

房的,虽然人均

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第四条

识别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即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三算:按照标准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账,找致贫原因,对贫富情况有本明白账。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五议: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六定: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第五条

识别程序

第一步: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扶贫对象,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

天(下同)。

第二步:乡镇审核。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乡镇必须对初选对象逐户核查,做到不

错不漏。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名单,必须要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六签字”,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三步:县级复审。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

第六条

建档帮扶

第一步:数据录入。在县(市、区)扶贫办指导下,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贫困户信息录入全国扶贫业务管理子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第二步:数据核查。省市县扶贫部门对录入系统的扶贫对象信息与行业部门进行分级比对,对不符合扶贫标准的扶贫对象进行甄别、清退。

第三步:结对帮扶。在省市政府指导下,各县(市、区)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

第四步:制定计划。在乡镇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认真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结合贫困家庭实际和需求,制定帮扶计划。

第五步:填写手册和明白卡。在县(市、区)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

第七条

数据管理

(一)建立管理平台。对扶贫对象要建档立卡,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省市县乡有信息平台。要完善精准扶贫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对接共享,做到贫困底数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脱贫责任清、脱贫进度清。

(二)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经过帮扶确已达到脱贫标准的,通过程序,及时退出;对因各种原因致贫返贫的,按照程序及时纳入,落实好扶贫政策,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扶尽扶。

(三)明确管理责任。各级要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人,专职专责。村级在数据采集时,要做到不落一个指标、不错一个数据。乡级在数据录入时,不误填一个数据,发现原始数据错漏要及时加以纠正,对各类别扶贫对象做到准确标识。县级要指导基层搞好数据核查,依据基

础信息分配好扶贫资源。县以上扶贫部门要搞好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要规范数据的发布及其与行业部门的协作,保护好扶贫对象隐私权,确保数据安全。各市县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实施细则。

贫困

退出

标准

贫困户退出。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

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安全住房。

贫困

退出程序

第一步: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按照贫困户退出计划,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

第二步:核实认可。贫困户退出名单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核实(没有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行政村经村“两委”核实),得到拟退出贫困户认可。

第三步:公示公告。退出名单经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于次年

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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