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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八篇)

小编:azure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一

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欺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欺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欺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12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二

近日,一场“防范养老诈骗”专题宣传讲座走进福州市锦江社区长者食堂,一句句简单而明确的提醒,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让老人们听得津津有味。

近日,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我省多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合力织密防护网,守护老人钱袋子。

4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以“预订养老院床位”“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名义的六类养老诈骗、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主动分析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原因,查找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开展销售环节“涉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的监测监管,重点查处食品、保健品广告中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广告行为。

省民政厅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专项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民政工作重点。为提升老年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省民政厅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等形式,在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常态化宣传。

我省已对辖区内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等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养老机构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机构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目前,民政部门已对全省1。58万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含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进行多轮排查,覆盖率100%。重点对全省1180家养老机构开展预收服务费和押金检查,全面审查其中的670家委托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合同,督促将防范非法集资、防范诈骗等内容补充写入合同内容,进行履约管理。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三

2022年10月11日,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后,西山区立即组织召开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古鹏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辉同志主持。

会上,古鹏书记传达学习了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专项行动总结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取得的成效,分析研究常态化推进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对常态长效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古鹏书记指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西山区高站位推动、高标准推进,按照中央、省、市专项办总体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精准发力,实体化专班运行,项目化挂图作战,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过各职能部门、各街道的共同努力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有力推进,切实守住了老年人的“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古鹏书记强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永远在路上,全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确保思想不松懈、行动不松劲、责任不松动,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要持续巩固深化打击整治工作的成效,常态化推进线索核查、依法打击、行业整治、宣传教育。要压实线索核查办理责任,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线索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核实、早处置。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要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坚持精准打击、打深打透,全力追赃挽损,把老年人损失降到最低。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和管理服务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要结合区委、区政府实施的平安西山质量提升“九大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等力量作用,将宣传教育工作落到最小治理单元、最后责任主体,向更多人群、更广群体传播。

古鹏书记要求,各单位、各街道要统筹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承担好主体责任,做到有部署、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有效果。要将打击整治工作纳入每年平安建设考核,将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作为平安建设重要任务,持续压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单位责任,推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长效常治。

区专项办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西山景区管理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四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xx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家,民办养老机构x家,共有xxxx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五

为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细、走深走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均已制订印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专班。如xx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组建了由养老服务处等多个处室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在河南省,各地市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效。

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是专项行动的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贯穿始终。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快速识别涉养老服务诈骗行为,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等多地民政部门梳理总结了养老服务诈骗的常见类型和套路,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通过免费礼品、高回报等噱头引诱老年人,进而实施养老服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与此同时,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

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

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

年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

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江苏省将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六

10月11日,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召开,全面总结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效,部署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专项办主任靳磊委托,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专项办常务副主任沈涧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专项办副主任屈晓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专项办统一安排,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打了一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整体战、攻坚战,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养老领域涉诈乱象得到有效整治、老年群体反诈防诈意识有效增强、养老诈骗潜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防范惩治养老诈骗制度机制得到有效完善。

会议强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永远在路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健全完善“六大长效机制”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健全线索核查机制,持续畅通举报渠道,常态开展摸排核查,确保每一条线索都有人管、管得好。

——要健全依法严惩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狠、打深打透,持续保持依法严惩强大震慑。

——要健全铲除土壤机制,对症下药,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消除监管盲区,切实提高行业领域依法治理、依法监管水平。

——要健全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要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各地要承担好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措施、有检查、有成效。

——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注重群众评价,确保常态化打击整治各项工作合民意、得民心。

省专项办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党委政法委书记、专项办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七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休宁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全年民政工作重点,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下沉一线,分管负责同志一线调度,亲自安排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业务人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线索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

印制《养老诈骗防范指南》、《致广大老年朋友的一封信》等,在民政局网站公开、老年人活动场所发放,通过在养老机构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反诈海报等方式,提高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通过查阅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全县已登记备案的13家养老机构、未经登记但经营范围涉及养老服务的11家企业和服务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排查覆盖率100%。重点排查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的行为。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八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消费不断上升,一些不法分子把非法盈利的目光也聚焦到老年人身上。近年来,各类假借“养老”之名的欺骗犯罪高发,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影响了社会稳定。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肥西法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助推平安肥西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第一时间制定《肥西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注重人力保障,确定一名分管院领导具体主抓,并明确刑庭一名同志作为专项行动的联络员。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等工作任务,并适时与县专项办对接,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

通过老年人喜闻乐道、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院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滚动屏等多媒体手段发布涉老诈骗的提示、预警信息,在院机关和三个派出法庭的宣传栏张贴海报,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话术”。同时,坚持执法办案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借助庭审机会,现场以案说法,借案普法,向相关人员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对近年来已结、未结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按程序进行处理。对正在审理的一起涉保健品养老诈骗案件,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把握审判工作重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合议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审执协调力度,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经济损失。

把案件办理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近年来此类案件的发案特点,加强府院联动,就实践中易发多发的“保健品”领域养老欺骗犯罪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力推动养老欺骗犯罪的综合预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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