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
1、党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整体改革方案。
2、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3、财务收支,包括上级拨款、捐资、办公费用支出、福利性支出、公共事业费支出和招待支出等情况。
4、收费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5、学校基建、教学设备添置的计划及实施方案。
6、评优树模、职称评定、工资晋级、资金分配等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及成果。
7、领导班子及成员任期目标、年度述职,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实施及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8、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制度及落实情况。
9、其它管理部门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校务公开的形式:
召开教职工会议公布,或行政办公会议通报,或对内对外公示。
三、校务公开的程序:
1、应视公开的内容、层面、对象和时机,由校长办公会议确定,通过事实上的民主程序进行。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程序和期限,对内对外公布或公示。
3、因情况紧急,未经集体研究,由学校领导个人决定实施的特殊事项,事后应该将办事情况及时向领导班子通报并适时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纪律
1、未形成决议或未经校委会通过的事项不得向外公开。
2、无事实根据的个人主观的的猜测不得向外公开。
3、可能对单位形象或教职工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虚假信息,不得公开。
4、无组织、无纪律、无原则公开虚假信息或未经校长办公会议形成决议的信息,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并根据后果,按有关纪律规定处理。